每個人都曉得,長大以後會失去原本的純真,但是一定得同時失去希望嗎?
對於戰爭的悲憫和記憶,成就了史蒂芬.金這部最真摯感人的作品。
在《穿黃外套的下等人》這本書中,史蒂芬‧金以根植於六○年代懷舊寫作手法吸引讀者,同時探索越戰之後四十年在人心中所留下的影響與後遺症。這一部小說收錄五個橫跨1960至1999年的故事,揭露了小孩子之間的純真友誼、成人醜惡的掠奪世界,以及美國人在越戰之後對抗不安的生存法則。危險、焦慮、還有人性最深層的蠢蠢慾望與期待救贖的希望,讓你置身其中、無法抽離……。
首先由〈穿黃外套的下等人〉揭開序幕。十一歲的巴比與母親相依為命,但兩人的感情並不好。某日來了一名新房客泰德,古怪而年老的泰德僱用巴比為他讀報,並給他一本《蒼蠅王》,由於泰德的出現,給了他成人的關懷與超越年齡的深刻友誼,漸漸地,泰德在不知不覺中取代了父親的地位,讓巴比看見了更開闊的世界。只不過泰德的行動太過詭異,他無法解釋的特異能力也讓巴比感到困惑不已。泰德請巴比替他注意小鎮中任何異樣的訊息,這是他逃到這個偏僻小鎮的目的,他正在躲避一群穿黃外套下等人的追捕。透過泰德特殊能力的幫助,巴比重新認識了過世的父親,親身體驗了父親的愛與從未讓母親知道的事蹟,卻也在夢中瞥見出差的母親如何遭受同事殘忍的手法迫害與欺凌,看到了大人世界的自私與掠奪,也因他的小女友凱若在被三名他較年長男生痛毆得遍體麟傷,激起了他潛藏的報復之心……。
第二個故事與英文書名同名,為〈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史蒂芬.金以第一人稱的敘述手法,描述一群就讀緬因大學的學生之大學生活。故事設定在1966年,當時正值越戰,大學生如果遭學校退學,就將被徵兆入伍,但上戰場的結果難逃一死。故事中第一人稱敘事者彼特結識了一起打工、同時參與反戰遊行的凱若(即第一個故事中巴比的小女友),進而發展出一段感情。而他與室友一方面避免功課被當,卻又沉迷於宿舍中十分流行的紅心牌戲,然而越玩就越無法抽離,到了無法自拔的地步。除此牌戲之外,填滿他們大學生活的還有反戰搖滾音樂、校園示威遊行……。
第三個故事〈盲眼威利〉是以〈穿黃外套的下等人〉中欺負凱若的其中一人威利為主軸。威利加入了越戰軍隊,在戰爭中救了巴比的童年玩伴薩利。而似乎因為當時在槍林彈雨中的求生,自軍隊退伍後產生了越戰後的身心後遺症,他的眼睛在一天的某段時間會發生突然暫時失明。而他對當年欺負凱若的惡行一直感到愧疚,終其一生希望能贖他的罪……。
〈為什麼我們會在越南〉中,史蒂芬.金對於後越戰症候群做了細膩而深刻的描述。參加越戰的薩利參加老戰友的葬禮;戰友過世的原因不外乎癌症或吸毒。自軍隊退伍的薩利開始新工作,然而他不時會看到身旁有個穿著鮮豔綠袍的老媽媽桑,縈繞在腦海中的盡是過往的兒時回憶或是戰爭情形。就在從老戰友葬禮的返回途中,薩利發生了意外……。
作者簡介:
史蒂芬.金 Stephen King
史蒂芬.金於1947年出生於美國緬因州的波特蘭市;1966年進入緬因州立大學英語系就讀,在校園中十分活躍,不僅擔任校刊的專欄主筆,也積極參與校園政治活動,並大力支持反越戰運動。1970年大學畢業,取得高中教師資格。
1971年,史蒂芬.金開始在漢普頓學院教授高中英語課程,利用課餘創作短篇故事,以及第一部長篇小說。1973年春天,第一部小說《魔女嘉莉》獲得出版社青睞,於次年出版,締造了四十萬本的銷售佳績。從此史蒂芬.金丟開教鞭,全心投入小說創作。
三十多年來,史蒂芬.金共創作了四十多部作品。其豐沛的創造力,讓他獲得2003年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傑出貢獻獎」,與2004年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的肯定。
由於史蒂芬.金的小說多為驚悚駭人的題材,再加上筆鋒犀利且鋪陳迂迴,常令人讀後不寒而慄。當然,除了擅長營造恐怖氣氛外,其一般性的故事題材也是他的拿手絕活,讓人一開卷便欲罷不能。他的作品後來幾乎都被搬上大銀幕,例如《勿忘我》、《魔女嘉莉》、《綠色奇蹟》、《刺激1995》、《鬼店》、《迷霧驚魂》、《1408》等。
史蒂芬.金向來擅長人與人之間互動的刻劃,細膩的筆法與情節營造往往讓人深入書中、無法自拔,而《穿黃外套的下等人》正是這類作品的上乘之作。這部小說於2001年改編成電影,名為《勿忘我》,由安東尼.霍普金斯主演,懷舊的拍攝手法讓觀眾恍然大悟,原來史蒂芬.金是要觀眾尋找的正是在心中失落許久的童年。
如今,史蒂芬.金是全球收入最豐的作家之一,是第一個發表網路收費作品的作家,其小說改編成電影的數量亦榮登冠座。對讀者而言,擅於描寫人性黑暗面的史蒂芬.金,既是驚悚恐怖大師,也是通俗小說作家的第一把交椅。
譯者簡介:
齊若蘭
台大外文系畢業,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教堂山校區新聞碩士。曾任職好時年出版社、天下雜誌、康健雜誌,目前自由從事文字工作。
譯作有《複雜》、《第五項修練Ⅱ實踐篇》、《數位革命》、《目標》、《編輯人的世界》、《新世紀管理大師》、《我悲觀但我成功》、《從A到A+》、《毒舌頭與夢想家》、《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四季奇譚》(與施寄青、趙永芬合譯)、《愛因斯坦的孩子》、《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科技頑童沃茲尼克》、《基業長青》、《從A到A+的社會》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史蒂芬‧金,這個時代的傳奇
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
一切都是不停寫出來的。
自從一九七三年,塔比莎(Tabitha King)從字紙簍裡將他已經揉棄了的《魔女嘉麗》(Carrie)原稿撿了回來,同時鼓勵他繼續寫下去那一刻起,「史蒂芬.金」(Stephen King)這個名字便註定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則傳奇了。三十多年來,他的作品被翻譯成至少三十三種文字,在三十五個國家裡印行了三億本以上,同時還改編成了七十部以上的影視作品--這一列名《金氏世界紀錄》的事實,恰恰呼應了「有史以來最暢銷、最會賺錢的作家」的說法。
傳奇不僅止於此。史蒂芬.金一天一千五百字,一年三百六十二天(生日、國慶日、聖誕節三天停筆)的瘋魔式寫法,不但寫出了「社會恐怖小說」(Social Horror Fiction)這一類型閱讀;寫出了「小說還在寫,電影就說要拍」的這一「影視出版綜合體」的文化產業,甚至,在歷經整整三十年的筆耕奮鬥之後,他還寫翻了長久以來人們對於「文學」的定義。
二○○三年,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National Book Foundation)將年度「傑出貢獻獎」(Distinguished Contribution to American Letters Award)頒發給史蒂芬.金,原因是他的作品「根植於美國文學注重敘事和氣氛的偉大傳統,體現吾人內心深處種種美麗和悲慘的道德真相」。這一宣布,引發了軒然大波,卻也迫使人們不得不去面對、思考種種問題:史蒂芬.金真的可以與菲力普.羅斯(Philip Roth)、
約翰.厄普戴克(John Updike)、亞瑟.米勒(Author Miller)、童妮.摩里森(Toni Morrison)……這些文學大家們同起並坐,相提並論嗎?暢銷小說是否就沒有文學價值呢?或者說,「僅僅給人以閱讀的歡樂」能不能算是一種「文學價值」?將小說劃分成「通俗」與「嚴肅」,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這一「驚世駭俗」的舉動,在某種程度上,也呼應了資訊時代「模糊」(Blur)的趨勢。事實上,由於電腦網路的出現,許多的「價值定義」正在崩潰重組當中,前此由上而下,由學院一錘定音的「訓話」、「指導」,正轉變成為眾聲喧嘩、雙向交流的「對話」、「引導」。這類對話並非為了追求「一個」絕對的答案而起,討論本身經常就是「一種」答案,討論不會終止,答案繼續層出不窮,文學的定義與價值,則因此而更加多元與豐饒了。
史蒂芬.金作品的出版,也就是要把「詮釋」的權力,交還到讀者手中,讓讀者以一種不具成見的、新時代的眼光,重新閱讀、討論這一則傳奇。也許你會從《四季奇譚》中看到馬克.吐溫的足跡,也許你會從《一袋白骨》發現莫里哀(Daphne duMaurier)的筆路,也許你會從這本、那本小說中看到了瑪莉.雪萊(Mary Shelley)、愛倫坡,甚至狄更斯的身影(當然,你也可能什麼都看不到,只看到了「好看」),請都不要客氣,大聲無畏地說出來!因為,如今,再沒有什麼「純」與「不純」的界線,我們有的只是「好」與「不好」而已。
一切都是不停寫出來的。我們也正在書寫一種文學的定義與價值。
媒體推薦:
史蒂芬.金這個名字註定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一則傳奇。
──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 傅月庵
這是本抱持著溫柔之心,講述傷痛的小說。
──文字工作者 劉韋廷
厲害到不可思議的天才作家。
──《衛報》(Guardian)
史蒂芬‧金抓住了六○年代的精髓。
--《出版人周刊》(Publishing Weekly)
一頁接著一頁,寫作手法純熟的史蒂芬‧金將本書帶到相當完美的境界,若能獲得某項文學殊榮,乃是實至名歸。這是他的代表作。
──《柯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
這是一部相當引人入勝的文學作品……隨著劇情高潮起伏,讀者會覺得書中的每個新角色彷彿是在描述自己的老朋友,會希望他們到故事最後都能活下來。
──《圖書館雜誌》(Library Journal)
你將看到不一樣的史蒂芬.金。這是一部感人而真誠的現代悲劇,同時也讓我們為失去的良知深深哀悼。
──《書頁》(BookPage)
這部小說太棒了……史蒂芬.金準確地呈現了六○年代的風貌以及越戰的後遺症。
──《娛樂周刊》(Entertainment Weekly)
傑出的作品……,金是現代作品豐富的小說家之一,充滿智慧的作品。
──《太陽時報》(The Sunday Times)
魅力十足的小說……史蒂芬‧金說故事的才能實在高超。
──《洛杉磯時報書評》(Los Angeles Times book Review)
一部顯然是自傳的作品,而且充滿真誠。
──《村聲雜誌》(The Village Voice)
這是今年出版的小說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本了。
──《軌跡》(Locus)
不可思議地好看!
──《獨立報》(Independent)
名人推薦:史蒂芬‧金,這個時代的傳奇
傅月庵(茉莉二手書店書物總監)
一切都是不停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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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巴比的父親藍道爾.葛菲是那種二十幾歲就開始掉頭髮、還不到四十五歲就禿頭的人,只是他才三十六歲就心臟病發過世,逃過了全禿的命運。從事房地產仲介的藍道爾是躺在別人家的廚房地板上嚥下了最後一口氣的,當時看房子的客戶還在客廳裡拚命撥打早已不通的電話叫救護車。藍道爾過世時,巴比才三歲,他隱約記得很小的時候,有個男人經常搔他癢、親他的臉頰和額頭,那個人應該就是他的父親。藍道爾的墓碑上寫著「悲傷永懷」,但巴比的媽媽從來不曾露出悲傷的樣子,至於巴比自己……你怎麼可能懷念一個你幾乎不記得的人呢?
父親死後八年,巴比瘋狂迷上了哈維切西方車行賣的二十六吋史溫牌腳踏車。他千方百計暗示媽媽他有多喜歡那輛腳踏車,有一天看完電影走路回家的時候,他終於挑明了說(他們看的電影是《琴瑟怨》,巴比雖然看不懂,還是很喜歡這部片子,尤其是桃樂絲.麥奎爾靠在椅子上露出長腿的那一幕)。他們經過車行時,巴比不經意地提起櫥窗裡展示的那輛腳踏車會是很棒的十一歲生日禮物。
「你甭做夢了,」媽媽說,「我可買不起腳踏車來送你當生日禮物,你知道的,你老爸並沒有留給我們一大筆財富。」
雖然藍道爾早在杜魯門當總統的年代就已經過世,而現在艾森豪的八年任期轉眼也快結束了,但是每當巴比想買任何可能超過一塊錢的東西時,媽媽最常給他的答案仍然是:「你老爸並沒有留給我們一大筆財富。」通常她口中吐出這句評語的同時,臉上還會掛著譴責的表情,彷彿巴比的爸爸不是死翹翹,而是落跑了。
生日那天甭想有一輛腳踏車了。回家的路上,巴比悶悶不樂地想著這件事,剛才那部奇怪電影帶給他的樂趣現在已經消失了一大半。他沒有和媽媽爭辯,也沒有說些甜言蜜語猛灌迷湯--這樣會適得其反,當莉莎.葛菲反擊的時候,她可不會手軟--巴比只是一直魂不守舍地想著失去的腳踏車,以及很久以前就已失去的父親。有時候,他幾乎恨起父親來了;有時候,他之所以沒有對父親懷恨在心,完全是因為他強烈感覺到媽媽正希望他這麼做。母子倆現在走到聯合公園,沿著公園旁邊走著,再過兩條街,他們就會左轉彎進步洛街,也就是他們住的那條街。這時候,巴比大膽拋開平日的顧忌,問了一個關於老爸的問題。
「媽,他有沒有留下什麼遺物?留下任何東西?」一、兩個星期前,他剛讀完一本南西德魯系列的少年偵探小說,裡面有個窮孩子繼承了一筆遺產,而遺產就藏在一棟廢棄豪宅的老鐘後面。巴比並不是真的認為老爸把一些金幣或罕見郵票藏在什麼地方,但是如果他真留下什麼遺物的話,或許他們可以拿去布里吉港賣掉,或許就賣給其中一家當鋪。巴比不太知道典當是怎麼回事,不過他知道當鋪長什麼樣子--只要看到門口掛著三顆金球的店鋪就是了,他相信當鋪老闆一定很樂意幫他們的忙。當然,這只不過是小孩子的夢想罷了,但是跟他們住同一條街的凱若.葛伯當海軍的爸爸就曾經從國外寄了整套娃娃給她。如果當爸爸的真的會送東西給小孩,那麼他很可能也會留下一些東西給孩子。
巴比問問題的時候,正好經過聯合公園旁邊成排的街燈,他看到媽媽嘟起嘴巴。
每當他膽敢問起死去的父親時,媽媽總是這副表情,這動作讓巴比想到她的小錢袋:每當你拉一拉袋口的繩子,上面的洞口就縮小一點。
「好,我告訴你他留下什麼好了。」他們彎進步洛街並開始爬坡時,莉莎說。巴比這時候已經開始後悔,但是當然來不及了,一旦提起這個話題,就沒辦法叫她住嘴。「他留下一張壽險保單,保單早在他死前一年就已經到期了。我一點都不曉得這件事,一直到他過世以後,每個人--包括葬儀社在內,都想從我這裡分一杯羹,而我根本什麼都沒拿到。他也留下了一大疊還沒付的帳單,現在我大部分都付清了,大家都很體諒我的處境,尤其是拜德曼先生,我絕不會說他們不體諒我們。」
這些尖酸乏味的牢騷,巴比已經聽過很多遍了,但是這回莉莎說了一些新的。他們快走到公寓房子的時候,她說:「你父親在湊牌成中張順子的時候,從來沒有碰到過他不喜歡的牌。」
「什麼是中張順子?」
「別管它了。不過我要告訴你一件事,巴比,別讓我逮到你打牌賭博,我受夠了賭博這檔事!」
巴比想要繼續追問、想要多知道一點,但是繼續追問的話,很容易引來長篇大論的說教。他心想,很可能是剛剛那部關於不幸婚姻的電影弄得她心情不佳,至於究竟是怎麼回事,可不是像他這樣的小孩子有辦法理解的。星期一去學校的時候,再問問好朋友薩利什麼是中張順子好了,他覺得那是一種撲克牌遊戲,不過又不太確定。
「布里吉港有一些地方會吸光男人的錢,」他們快到家的時候,媽媽說,「只有蠢男人才會去那些地方,那些蠢男人把事情搞砸以後,再讓女人跟在他們屁股後面收拾爛攤子……」
巴比知道接下來她會說什麼,這是她最愛的部分。
「人生真是不公平啊!」莉莎一邊掏出鑰匙,準備打開康乃狄克州哈維切鎮步洛街一四九號的大門,一邊說著。這時候是一九六○年四月,夜晚的空氣中飄著春天的芳香,站在她身旁的是個瘦孩子,和死去的父親一樣有一頭象徵冒險天性的紅髮。她幾乎從來不摸他的頭髮,偶爾撫摸男孩時,通常都碰觸他的手臂或臉頰。
「人生真是不公平。」她又說了一遍,然後打開門,兩人走進去。
?
巴比的媽媽確實從來沒被當成公主一樣捧在手掌心,而老公在三十六歲的壯年就死在空房子的地板上,也的確不幸,但巴比有時候覺得,他們的遭遇原本有可能更加不幸。例如,也許莉莎不只有一個孩子,而是有兩個孩子要養,或三個孩子,或甚至四個孩子?
又或者,莉莎得做一些很辛苦的工作,才養得起兩個小孩?薩利的媽媽在麵包店工作,每當輪到她負責升火烤麵包的那幾個星期,薩利和兩個哥哥幾乎很少看到媽媽。巴比也注意到,每天下午三點鐘汽笛響起時,魚貫走出皮里斯鞋廠的那些女工(巴比每天下午兩點半放學)不是太瘦、就是太胖,個個臉色蒼白,手指還沾了可怕的暗紅色。她們總是垂頭喪氣,手上拎著托托雜貨店的購物袋,裡面裝著工作鞋和工作服。去年秋天,他和葛伯太太、凱若還有小伊恩一起參加教會的義賣會時,在郊外看到許多男男女女忙著採蘋果。他問葛伯太太那些人是誰,葛伯太太說他們是移民,就好像某些鳥類一樣,哪兒的農作物成熟了,就搬到哪兒收成。巴比的母親原本很有可能和這些人一樣辛苦,但是她並不需要如此。
實際上,莉莎在家鄉不動產公司擔任唐諾.拜德曼先生的秘書,巴比的父親心臟病發前也在這家公司上班。巴比猜想,媽媽最初之所以能得到這份差事,可能是因為拜德曼先生很欣賞藍道爾,因此同情新寡的莉莎還有個嗷嗷待哺的孩子需要照顧。但是莎莉很能幹,而且努力工作,經常加班到很晚。巴比曾經有幾次和媽媽及拜德曼先生一起--員工郊遊是他印象最深的一次,還有一次他下課玩耍時跌斷了一顆牙齒,拜德曼先生開車載他們母子到布里吉港去看牙醫--兩個大人以一種奇怪的眼神互看對方。有時候,拜德曼先生會在晚上打電話來,媽媽講電話的時候會叫他「唐」。但是「唐」聽起來很老的,巴比很少想到他。
巴比不太曉得媽媽白天(和晚上)在辦公室做什麼,但是他敢說莉莎的工作一定勝過做鞋子、摘蘋果或清晨四點半鐘起來升火烤麵包。還有,說到他媽媽,如果你膽敢問她某些事情,就簡直是自找麻煩。舉例來說,假如你問她為什麼她買得起施樂百百貨公司的洋裝,其中還有一件是絲質洋裝,但是卻沒有辦法分期付款三個月(每個月只要付十一塊五毛),替他買一輛史溫牌腳踏車(紅銀相間的腳踏車,每次看到櫥窗中展示的腳踏車,巴比就會因為極度渴望而心痛)。如果你問媽媽這類事情,那就真的是在自找麻煩。
巴比不會這麼做,他決定自己存錢買腳踏車。這樣一來,可能要到秋天才能存夠錢,或甚至到冬天,到了那時候,他想買的那型腳踏車可能已經沒有擺在櫥窗裡了,但是他會加油。你得孜孜不倦地努力,才能達到目標:人生可不是那麼輕鬆,也不是那麼公平。
四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二,當巴比的十一歲生日到來時,媽媽給了他一個又小又扁、包著銀色包裝紙的小包裹,他拆開一看,裡面是橘色的圖書館借書卡,一張成人借書卡!再見了,「神探南西德魯」叢書、「哈迪家的男孩」系列和《海軍的溫斯羅》;哈囉,其他所有的書,例如《琴瑟怨》這類充滿錯綜複雜感情的故事,還有塔頂密室中沾滿血的短劍。(南西德魯和哈迪家的男孩之類的故事中也有啟人疑竇的謎團和塔頂密室,但是很少有血腥的情節,更甭提任何熾烈的情感了。)
「別忘了圖書館櫃台的凱爾頓太太是我的好朋友。」媽媽說,照例又用她那種單調而充滿警告意味的語調,但看到巴比這麼開心,她也很高興。「如果你想借什麼比較辛辣的書,像《冷暖人間》或《金石盟》之類的,我都會曉得。」 巴比笑了,他知道她一定會曉得。
「如果你碰到另外一位圖書館員,那位忙碌小姐,而她問你為什麼會有橘卡的話,你就請她翻到背面,上面有我的簽名,表示我同意這件事。」
「謝謝你,媽,太棒了。」
她微笑著彎下腰來,很快親了一下他的臉頰,嘴唇幾乎還沒碰到他的臉就縮了回去。「我很高興你這麼開心。如果今天能早一點下班的話,我們可以去科隆尼餐廳吃炸蠔和冰淇淋,不過要等到週末才吃得到生日蛋糕,因為我得到那時候才有時間烤蛋糕。現在穿上外套準備出門吧,你快遲到了。」
他們下樓去,準備一起出門。門口停了一輛計程車,穿著府綢外套的男人正倚在窗口付錢給司機,他後面放著一些行李和手提紙袋。
「那個人一定是剛剛租下三樓的房客。」莉莎說,又嘟起嘴巴。她站在門廊前最上面一級台階,打量著那男人窄小的臀部,男人忙著付錢給計程車司機的時候,正好翹起屁股對著他們。「我沒辦法信任把東西裝在紙袋裡搬家的人,我覺得把東西裝在紙袋裡很不莊重。」
「他也有行李箱。」巴比說,但是他不需要媽媽點破也看得出來,新房客的三只小箱子看起來都不怎麼樣,一點也不稱頭,就好像有人心情不好,把它們從加州一腳踢來這裡似的。
巴比和媽媽走到水泥路上,計程車開走了,穿著府綢外套的人轉過身來。巴比把人大致分為三類:小孩、大人和老人。老人是有白頭髮的大人,新房客就屬於第三種人。他的臉孔瘦削,面色疲憊,但臉上沒有皺紋(除了藍眼睛周遭的眼尾紋),輪廓很深,滿頭銀絲如嬰兒胎毛般細緻,頭頂微禿。他的個子高大,駝背的樣子讓巴比想起星期五晚上十一點半WPIX頻道播放的恐怖電影中的卡洛夫,府綢外套裡面穿著過大的廉價工人裝,腳上穿著皮鞋。
「哈囉,」他說,努力擠出一絲微笑,「我叫布羅廷根,我想我會在這裡住一陣子。」
他向巴比的母親伸出手來,莉沙只輕輕碰了一下。「我是莉莎.葛菲,這是我兒子巴比。真不好意思,巴樂廷根先生--」
「是布羅廷根,女士,不過如果你們直接叫我泰德,我會覺得很開心。」
「好,呃,巴比上學遲到了,而我上班也遲到了。很高興見到你,巴樂廷根先生。快一點,巴比,光陰似箭哪!」
莉莎開始走下坡往城裡走去,巴比則緩緩爬著上坡,往艾許大道上的哈維切小學走去。走了三、四步之後,他停下腳步,回過頭來,他覺得媽媽剛才對布羅廷根先生很沒有禮貌,一副很跩的樣子,這在巴比一干好朋友眼中可是最糟糕的罪行。凱若討厭很跩的人,薩利也一樣。布羅廷根可能已經走到步道中間了,不過如果還沒有的話,巴比想對他笑一笑,讓他知道這家人裡面,至少有一個人不是那麼跩。
他媽媽也停下腳步回頭望,不是因為她想再看布羅廷根先生一眼,巴比壓根兒就不會這麼想。不,莉莎是回過頭來看自己的兒子。她早就料到巴比會轉過身來,甚至在巴比自己還沒有想到之前就料到了,巴比一向開朗的性格突然蒙上了一層陰影。有時候,巴比還沒來得及開口,莎莉就說今天撒拉索塔會下雪。究竟你得長到多大才講得過媽媽?二十歲?三十歲?還是得等到媽媽年紀大、腦子也糊塗了?
布羅廷根先生沒有往屋子走去,他站在步道旁,一手提著一只箱子,用右手臂夾著第三只箱子(三個紙袋則放在步洛街一四九號前的草地上),行李的重量讓他的身形更顯佝僂。他正好擋在巴比和媽媽的中間,好像收費站似的。
莉莎的眼神飄過布羅廷根先生落在兒子身上,她用眼神對巴比說:去上學吧,一個字都不要多說。他是個陌生人,根本不知道是打哪兒來的,還用購物袋裝著一半的家當。一個字都不要說,巴比,快上學去。
但是巴比沒有聽她的話,或許是因為生日禮物不是一輛腳踏車,而是借書證的緣故。「很高興認識你,布羅廷根先生,」巴比說,「希望你喜歡這裡,再見。」
「祝你今天上課愉快,孩子,」布羅廷根先生說,「多學一點東西,你媽媽說得對--光陰似箭!」
巴比注視著媽媽,想看看她會不會因為這句小小的奉承而原諒他輕微的叛逆行為,但是媽媽的嘴巴緊閉,毫不心軟,她不發一語,轉過身去,開始朝下坡路走去。巴比也繼續往前走,他很高興自己和那個陌生人說了幾句話,儘管媽媽後來讓他悔不當初。
快走到凱若家的時候,他拿出橘色的借書證好好端詳一番。雖然借書證比不上二十六吋的史溫牌腳踏車,不過仍然是很不錯的禮物;事實上,這是很棒的禮物。有這麼一大片浩瀚的書海等著他去探索,即使這張借書證不值幾個錢,又有什麼關係呢?他們不是說,真正值錢的是一個人腦子裡的想法嗎? 好吧……至少媽媽是這麼說的。
他把卡片翻過來,背面是媽媽有力的筆跡:「敬啟者:這是小犬的借書證,我准許他每個星期從哈維切公共圖書館的成人部借出三本書。」最底下簽著媽媽的全名:伊莉莎白.潘若思.葛菲。
她在簽名下方又補了一句:巴比將自行負責繳清借書過期的罰款。
「生日快樂!」凱若大叫,把巴比嚇了一大跳,她原先一直躲在樹後面等他,這時候才突然衝出來。她伸出手臂環住巴比的脖子,在他臉頰上狠狠親了一下。巴比羞紅了臉,四處張望有沒有被別人看到--天哪,想和女生交朋友卻又不要被出奇不意地親吻,還真難呀--不過沒關係。早上沿著艾許大道上學的人潮通常集中在上坡路的頂端,現在這裡只有他們兩個人。
巴比擦擦臉頰。
「少來了,你明明喜歡我親你。」凱若大笑。
「才不呢!」巴比說,雖然他其實很喜歡。
「你得到什麼生日禮物?」
「一張借書證,」巴比說,他把借書證拿出來給凱若看,「是成人借書證。」
「太酷了!」凱若的眼神中露出了一絲憐憫嗎?也許不是吧。那麼,是什麼呢?「喏,給你。」凱若給他一個信封,上面寫著他的名字,還在上面貼了幾顆愛心和泰迪熊的圖案。
巴比的手微微顫抖地打開封套,他告訴自己,如果這張卡片寫得太濫情的話,他可以把它塞進褲袋裡不讓別人看到。
結果還好,也許有一點點幼稚(卡片上畫著一個騎在馬上的小孩,裡面寫著「生日快樂,牛仔」),但不會濫情。最下面寫著「愛你的凱若」就稍微有一點濫情,但凱若畢竟是女生,你還能怎麼辦呢?
「謝謝。」
「我知道卡片有一點幼稚,不過其他的卡片更糟。」凱若以就事論事的語氣說。再往上坡走一段路,薩利在那兒一邊等他們,一邊耍著各種花招玩波露彈力球,一會兒把球從左手臂下方打出去,一會兒把球彈向右手臂下方,一會兒又把球彈向背後再拉回來。不過他現在不再嘗試把球從兩腿之間彈出去了,因為以前在學校操場試過一次,結果他的下體被球狠狠撞了一下。薩利痛得尖叫起來,巴比和其他孩子則笑得眼淚都快流出來了。凱若和三個女生衝過來問他們出了什麼事,幾個男生都說沒事--包括薩利在內,儘管他臉色蒼白,幾乎快哭出來。男生都是臭鼻屎,凱若那次說道,但巴比不覺得她心裡真的這麼想,如果真是如此的話,她不會從樹後面跳出來親他,而且那可是個結結實實的好吻,事實上,比媽媽的親吻還棒。
「這張卡片並不幼稚。」他說。
「但幾乎是小孩子的卡片,」她說,「我原本想買一張大人的卡片給你,不過那些卡片都太濫情了。」
「我知道。」巴比說。
「你會變成一個濫情的大人嗎,巴比?」
「希望不會,」巴比說,「你會嗎?」
「不會,我會變得像我媽媽的朋友蕾安達那樣。」
「蕾安達很胖耶。」巴比懷疑地說。
「是啊,但是她很酷。我會變得像她一樣酷,但不要那麼胖。」
「我們那棟樓搬來一個新房客,他租下三樓的房間。我媽媽說那裡很熱。」
「喔?他長什麼樣子?」她咯咯地笑,
「他很老,」巴比說,然後沉吟了一下。「但是臉長得還滿有趣的。我媽才第一次看到他就不喜歡他,因為他把東西裝在購物袋裡。」
薩利也加入他們。「小雜種,祝你生日快樂,」他說,拍拍巴比的背。「小雜種」是薩利目前的口頭禪,凱若的口頭禪是「酷」,巴比則有點舉棋不定,雖然他覺得「狗屎」聽起來還不錯。
「如果你再說髒話,我就不要和你一起上學了。」凱若說。
「好吧。」薩利隨和地說。凱若有一頭蓬鬆的金髮,很像童書「鮑柏西雙胞胎」系列裡面的小女孩稍微長大一點的樣子;薩利則個頭很高,黑髮綠眼,好像喬哈迪那一型的男孩。巴比走在兩個好友中間,早就把剛剛的沮喪拋在一邊。今天是他的生日,而且他正和最要好的朋友在一起,人生是如此美好!他把凱若的生日卡放在後褲袋裡,新的借書證則牢牢塞進前面的口袋中,絕對不可能掉出來或被偷走。凱若開始蹦蹦跳跳起來,薩利叫她不要跳。
「為什麼?」凱若問,「我喜歡邊走邊跳。」
「我也喜歡說小雜種,但是如果妳叫我不要說,我就不說。」薩利的回答很合理。
凱若看看巴比。
「邊走邊跳--至少沒有拿著跳繩的話--看起來有一點幼稚,凱若。」巴比帶著歉意說道,然後他聳聳肩,「但是如果妳真的想跳就跳吧,我們不介意,對不對,薩利?」
「是啊。」薩利說,然後又開始玩起彈力球,忽前忽後,忽上忽下,啪-啪-啪。
凱若不再邊走邊跳了。她走在兩個男生中間,假裝自己是巴比的女朋友,假裝巴比有駕照,還有一輛別克汽車,他們兩人正要開車去布里吉港聽搖滾演唱會。她覺得巴比簡直酷極了,而且最酷的事情就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酷。
下午三點鐘的時候,巴比放學回家。他原本可以早一點到家,但是撿回收瓶是他「在感恩節前買到腳踏車」計畫的一部分,因此他繞到艾許大道旁的草叢看看有沒有瓶子可撿。他找到三個啤酒罐和一隻汽水瓶。不算太多,不過八分錢仍舊是八分錢,他媽媽常說:「積少成多。」
巴比洗洗手(其中有兩隻瓶子還滿髒的),從冰箱裡拿出點心,看了幾本《超人》漫畫,又去冰箱拿了一些點心,然後打開電視看《美國音樂台》節目。他打電話告訴凱若,鮑比.達倫今天會上節目唱歌--凱若認為鮑比.達倫很酷,尤其是當他唱︿舞后﹀這首曲子的時候--不過凱若早就知道這件事了。她正在和三五好友一起看電視,那幾個蠢女生在她背後咯咯笑個不停,讓巴比想到寵物店裡的小鳥。電視上,主持人狄克.克拉克正在示範用一塊史崔德牌藥用擦布可以清除多少面皰中的油脂。
四點鐘的時候,媽媽打電話回家,說她今晚需要加班幫拜德曼先生處理事情,所以真是抱歉,只好取消晚上的生日大餐。冰箱裡有吃剩的燉牛肉,巴比可以先熱來吃,她會在八點鐘以前回家看他上床睡覺。不過看在老天的份上,巴比,熱完晚餐之後,千萬要記得關好瓦斯爐。
巴比回到電視機前面,覺得很失望,但卻不是真那麼感到意外。狄克.克拉克正在《美國音樂台》節目中宣讀唱片評審委員名單,巴比覺得坐在中間的那個人看起來好像一輩子都需要用到史崔德牌藥用擦布似的。
他把手伸到口袋裡掏出新的橘色借書證,心情又立刻好轉了。如果他不想的話,其實不需要坐在電視機前面看一堆舊漫畫,他可以到圖書館啟用新借書證--成人借書證。忙碌小姐會坐在櫃台前,她的真名是海玲登小姐,巴比覺得她很漂亮。她喜歡擦香水,巴比總是聞到從她肌膚和髮梢飄來的香味,好像美好的回憶一樣淡淡的、甜甜的。雖然薩利現在正在上伸縮喇叭課,但是巴比借完書之後可以去他家,也許和薩利玩一下棒球。
他想:我也可以把瓶子拿去史拜瑟的店裡回收,今年暑假得想辦法賺到買腳踏車的錢。
突然之間,生活似乎變得非常充實。
巴比的父親藍道爾.葛菲是那種二十幾歲就開始掉頭髮、還不到四十五歲就禿頭的人,只是他才三十六歲就心臟病發過世,逃過了全禿的命運。從事房地產仲介的藍道爾是躺在別人家的廚房地板上嚥下了最後一口氣的,當時看房子的客戶還在客廳裡拚命撥打早已不通的電話叫救護車。藍道爾過世時,巴比才三歲,他隱約記得很小的時候,有個男人經常搔他癢、親他的臉頰和額頭,那個人應該就是他的父親。藍道爾的墓碑上寫著「悲傷永懷」,但巴比的媽媽從來不曾露出悲傷的樣子,至於巴比自己……你怎麼可能懷念一個你幾乎不記得的人呢?
父親死後八年,巴...
推薦序
另一個觀看時代的角度──談《穿黃外套的下等人》
劉韋廷(文字工作者)
史蒂芬.金的這本《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由五則中短篇組成,除去在角色方面互有連結外,這五篇小說同時也有著一致的主題──越戰。
關於我們對越戰的印象,其實是件相當奇妙的事。對於出生於一九七○年代中期以後的人而言,由於不曾實際生活在那個時期,因此對於當時的社會、國際氛圍縱然有所聽聞,卻也始終難以真正的感同身受。然而,要說我們對越戰全然陌生,似乎也並非如此。
一直以來,我們透過了眾多大師級導演的電影,看見他們對於越戰的詮釋及見解,其中更不乏許多今日被譽為經典的作品。例如《越戰獵鹿人》、《現代啟示錄》、《金甲部隊》等等。像是上述的這些電影,均透過戰場上的殘酷光景,讓我們看見了戰爭如何改變人性。而在《七月四日誕生》、《第一滴血》這樣的電影中,則將焦點放在越戰歸來的退伍軍人身上,藉由電影主角的遭遇,道出了這場戰爭對美國社會所帶來的諸多後遺症。
於是,越戰對我們來說,在眾多電影的推波助瀾下,似乎也並未顯得如此遙遠,甚至還影響了全球的流行文化。包括我們所熟悉的香港導演吳宇森,也在《喋血街頭》一片中,利用越戰時的越南作為主要背景,再度講了一次時間點設立於六○年代的《刺馬》故事(對於年輕一點的觀眾來說,也就是六○年代版本的《投名狀》)。
只是,一場戰爭的觀看角度,真的只能從曾經參與戰役的角色觀點來切入嗎?
對我而言,這本《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真正最為吸引人之處,正在於金的確提供了另一個不同角度,透過故事時間軸橫跨將近四十年的五篇小說,一口氣展現出數種關於越戰這件事的不同切入點。
全書首篇的〈穿黃外套的下等人〉,堪稱是本書金氏色彩最為濃厚的作品。本篇的故事時間點是美國正式派兵參與越戰前夕的一九六○年,故事的主角巴比,是個在單親家庭中長大的十一歲男孩。正如金的知名作品〈總要找到你〉(收錄於《四季奇譚》中)一樣,這篇小說生動地描繪出孩童眼中的世界,並同時反映了家庭、校園等社會問題,充滿懷舊氛圍,以及回首往事不時會有的惆悵情緒。此外,這篇小說也讓我們藉由巴比的角度,窺見金自身在成長過程中的閱讀及觀影回憶,更能透過另外一名年長角色泰德的角度,看見寫作這篇小說時的金又是如何看待那些作品。關於這點,對於金的書迷而言,自然也是本篇的另一個重點所在。
除此之外,本篇所具有的奇幻及驚悚元素,雖說與金的奇幻小說「黑塔」系列有著密切關連,但對沒看過「黑塔」系列的讀者而言,卻一點也不妨礙我們能從這篇作品裡得到的閱讀樂趣。事實上,要是我們從全書主題觀來,那些緩步進逼,帶來未知恐懼的「下等人」,其實更像是美國於五○年代抵達高峰、接著又在當時捲土重來的恐共意識,以及越戰的即將到來等等,有著明顯的相互呼應之處,亦使這篇小說無論是外在故事或內在主題,均具有濃厚的「告別純真」意味。
至於發生於一九六六年,作為全書第二篇的〈我把心遺留在亞特蘭提斯〉,則是讓金真正有了創作這整本小說念頭的中篇小說。金曾表示,這篇小說就像鑰匙一樣,打開了他三十年來一直想要描寫六○年代及越戰的創作欲望,促使他於寫完本篇後,繼續創作了本書中的其餘三篇作品,並回頭將一九九四年發表的短篇小說〈盲眼威利〉大幅改寫,一同收錄在這本作品之中。
相較於〈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的山雨欲來,本篇故事的時間點,正是美國大幅增加前往越南參戰的美軍人數的時刻(美軍駐守越南的人數,足足比一九六五年增加了超過二十萬人)。然而,像是這樣一個絕大多數創作者都會選擇把重心放在戰場上的時間點,在金的筆下,卻出現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敘事角度。
這回,我們看見的並非身陷槍林彈雨,面對道德難題的軍人主角,而是身處於大學之中,對於未來感到茫然恐懼的學生角色。
在獨特的歷史背景下,由於成績不好而被退學,並非我們如今這種大可重新考過,抑或轉身就業的情況。相反地,被退學與否這件事,成為了你是否會被派上戰場的關鍵(對於老師而言,當不當掉學生,也真真切切地成為了一個道德上的難題)。而金在本篇之中,則漂亮運用如此特殊的背景,講出一則與迷失及彌補有關的故事,甚至還讓人不禁與金自身曾深陷酒癮與毒癮的遭遇互作聯想,成功打造出極為豐厚的閱讀層面,一舉直入人心。
而在接下來篇幅短上許多的〈盲眼威利〉、〈我們為什麼會在越南〉、〈夜幕低垂〉三則短篇裡,故事的時間點則是八○與九○年代。故事的主題,也轉向了對於越戰戰場上的回憶,以及這場戰爭在參戰軍人心中所留下的巨大陰影。
對於〈我把心遺留在亞特蘭提斯〉的主角來說,他把心留在了那個曾經使他一度迷失,卻又始終眷戀不已的校園生活中。然而對實際踏上過戰場的人而言,卻是把自身的靈魂給留在了越南,就此抱著各式各樣的心中罪愆,過著或許努力麻痺自己,又或許努力贖罪的人生。
在那樣獨特的時代裡,無論你身在何處,似乎總難免得要失去什麼。而金藉由本書所辦到的,正是為我們指出了我們未必熟悉的觀看時代角度,以及或許能被時間撫平的救贖之光。
這是本抱持著溫柔之心,講述傷痛的小說。既關於時代,也不受限於時代;說的既是那個時代的人,然而,也何嘗不是我們呢?
另一個觀看時代的角度──談《穿黃外套的下等人》
劉韋廷(文字工作者)
史蒂芬.金的這本《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由五則中短篇組成,除去在角色方面互有連結外,這五篇小說同時也有著一致的主題──越戰。
關於我們對越戰的印象,其實是件相當奇妙的事。對於出生於一九七○年代中期以後的人而言,由於不曾實際生活在那個時期,因此對於當時的社會、國際氛圍縱然有所聽聞,卻也始終難以真正的感同身受。然而,要說我們對越戰全然陌生,似乎也並非如此。
一直以來,我們透過了眾多大師級導演的電影,看見他們對於越戰的詮...
作者序
《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編輯室報告 吳程遠
亞特蘭提斯、《蒼蠅王》和史蒂芬‧金
從前從前,有座大陸叫做亞特蘭提斯,因驕傲、自大和貪婪而沒入海中。有個水手在船觸礁之後,發現自己身在其中。他發覺在這沉沒之城中,還有許多居民,每到星期天,鐘聲響起,大家都到奢華的教堂做禮拜,為的就是希望一星期其他六天都可以把上帝拋在腦後,互相欺詐……那個從陽世來的水手,目睹了一切,頓時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要小心不被發現,要不然,永遠見不到陸地與陽光,享受愛情、生命與死亡。
--彼得‧杜拉克 (《旁觀者》,麥格羅‧希爾及聯經出版,廖月娟譯)
第一次聽到史蒂芬‧金這一號人物時,我還在美國念大學二年級。物理系有個美國同學身高一九五公分,是學校橄欖球隊隊員。有一天他跟我說,他正在讀史蒂芬‧金的《The Shinning》(一般譯為《鬼店》或《幽光》),「晚上獨自待在房間裡讀,還真的覺得背後涼涼的,害怕起來呢!」他那龐大粗壯的身軀配上害怕的表情,既滑稽又詭異,讓我對這個以寫恐怖小說名滿全球的史蒂芬‧金印象深刻。
多年以後,《穿黃外套的下等人》這本書讓人見識到史蒂芬‧金溫軟輕柔的另一面。當然,《四季奇譚》是另一次的展示。在《四季奇譚》的後記中,史蒂芬‧金有點不服氣地說「……於是我被定了型,但我並不是很在意--畢竟大半時候,我寫的確實是恐怖小說,不過我寫的只是恐怖小說嗎?」
而史蒂芬‧金在寫這本《穿黃外套的下等人》時,除了說故事之外,似乎懷著更大的企圖心,要證明他寫的不「只是恐怖小說」而已,書中包含了許多的文化意涵和譬喻,比方說,用很多的電影、歌曲和書本將美國的六○年代重新編織在我們眼前。這本書的結構滿有趣的,基本上是一個長篇,可是卻分為五部,五部之間好像各自獨立,卻又互有關聯(情形有點像金庸的《射鵰英雄傳》和《神鵰俠侶》吧),其中分量最重的是第一和第二部,分別約十七萬字和十萬字,加起來差不多等於全書的五分之四了。
故事的第一部,〈穿黃外套的下等人〉,主角是正值青少年叛逆期的十一歲小男孩巴比,主線是巴比和他的單親媽媽之間的親情和誤會,以及巴比和他的三個好朋友--小女友凱若、好朋友薩利以及住在樓上的房客布羅廷根先生--之間的友情。我們沒有跟史蒂芬‧金查證過,不過他的小說中許多的描述很可能和他從小由單親媽媽帶大有關。而如果你有看過《四季奇譚》或者《捕夢網》,你也會知道史蒂芬‧金很喜歡描述三、四個小孩子之間的友情,以及他們的成長故事(通常周遭出現一群壞小孩,備受欺凌,最後不得不反擊)。在這一方面,史蒂芬‧金可能受到英國作家、一九八三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高汀(William Golding, 1911-1993)所寫的《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的影響。在《蒼蠅王》這個故事裡,一群流落荒島的小孩,為了爭奪領導權和食物,最後互相攻擊,質樸天真的本性逐漸逝去,人類心靈中的黑暗面卻被引發出來。
事實上,透過《蒼蠅王》,史蒂芬‧金也得以抒發「長久不被主流文學重視」所累積下來的悶氣。布羅廷根送給巴比的生日禮物,正是一冊《蒼蠅王》。當時,巴比對這本書到底好不好看沒啥信心:「但是,萬一我不喜歡這本書呢?」
布羅廷根聳聳肩回答:「那就不要把它看完。書就像幫浦一樣,除非你先付出,否則它也不會給你任何東西。幫浦的價值在於打水,而你得用自己的力氣來壓幫浦的把手。你會這麼做,是因為你期待最後得到的會比原先付出的多……明白嗎?」
接著他說:「這本書有兩百頁厚,你可以先讀前面十分之一,也就是二十頁左右吧,我知道你的算術沒有閱讀來得好──如果你不喜歡這本書,如果到那時候,你的收穫還是沒有大於付出,那麼就把書放下別讀了吧!」
滿明顯的,史蒂芬‧金說的也是他寫的書,特別是讀者手上拿著的《穿黃外套的下等人》(我可以想像史蒂芬‧金會對你說:「你可以先讀前面十分之一,試試看吧!不好看免錢!」)。
隨著故事的發展,巴比、凱若等人渡過了驚心動魄的一九六○年,他們也從純真少年轉進到需要各自面對世間善惡的階段(從Innocence 到Experience)。「成年的過程是點點滴滴累積而來的,是一條崎嶇不平的道路。」史蒂芬‧金這樣寫道。
《穿黃外套的下等人》這本書的英文原名是「Hearts in Atlantis」。二零零一年拍成電影時,電影的英文名稱沿用「Hearts in Atlantis」(中文叫《勿忘我》),可事實上,電影只採用了第一部的內容,然後加上一個絕大部分觀眾大概看不懂的結尾。其實「Hearts in Atlantis」是《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第二部的部名。這一部分的故事--〈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由緬因大學的學生彼特以第一人稱來敘述。
六年過去,青少年已經到了念大學的年齡,而在一九六六年的美國,男生設若不念大學就得去越南當兵,面對提早到來的死亡和恐懼。結果,大學校園變成了逃避現實的荒島,也變成了亞特蘭提斯。蒼蠅王的故事,以變奏曲的形式在不同的時空中再次上演著……
一年多前,當我們還在考慮是否出版《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的中文版時(畢竟這本書十分厚,市場反應實在難料),連續好幾個星期,我每天在上下班坐捷運時都在讀這本書的英文版。後來,捷運時間成為我最期待的快樂時光。記得讀到最後的第五部〈夜幕低垂〉時,除了替書中人物感嘆時光飛逝(故事從一九六零橫跨到一九九九年)以及人事滄桑之外,更感受到史蒂芬‧金的血與汗。要知道在這本書出版之前的大約十年,儘管史蒂芬‧金的小說仍然本本大賣,但許多讀者覺得他水準參差不齊,不若早期的《魔女嘉莉》、《鬼店》、《四季奇譚》、《戰慄遊戲》等等,網路上批評聲浪不少,有些讀者更開始掉頭而去(包括我在內)。
可是,《穿黃外套的下等人》讓人看到史蒂芬‧金在很努力、很用力地要再寫一本好書,一個好故事。似乎,他也在掙脫他的亞特蘭提斯。
布羅廷根老先生還跟巴比說了一段十分有意思的話:「很多書雖然也寫得很棒,但是故事卻不夠好。巴比,有時候要為了好故事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挑剔的勢利讀者那樣,有時候則要為了文字----為了作者的語言,而讀一本書,不要像那些保守的讀者那樣。但當你找到一本故事又棒、文字也很精采的書時,千萬要好好珍惜那本書。」
希望讀者會喜歡、甚至珍惜《穿黃外套的下等人》這本書。
吳程遠,編輯人,也曾經譯過《別鬧了,費曼先生》、《這個不科學的年代!》、《神經外科的黑色喜劇》、《創意工廠MIT》等書。
《穿黃外套的下等人》編輯室報告 吳程遠
亞特蘭提斯、《蒼蠅王》和史蒂芬‧金
從前從前,有座大陸叫做亞特蘭提斯,因驕傲、自大和貪婪而沒入海中。有個水手在船觸礁之後,發現自己身在其中。他發覺在這沉沒之城中,還有許多居民,每到星期天,鐘聲響起,大家都到奢華的教堂做禮拜,為的就是希望一星期其他六天都可以把上帝拋在腦後,互相欺詐……那個從陽世來的水手,目睹了一切,頓時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要小心不被發現,要不然,永遠見不到陸地與陽光,享受愛情、生命與死亡。
--彼...
目錄
推薦導讀 劉韋廷
推薦序 傅月庵
編輯室報告 吳程遠
一九六○年 穿黃外套的下等人
一九六六年 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
一九八三年 盲眼威利
一九九九年 我們為什麼會在越南
一九九九年 夜幕低垂
作者的話
附錄 中英名詞對照
推薦導讀 劉韋廷
推薦序 傅月庵
編輯室報告 吳程遠
一九六○年 穿黃外套的下等人
一九六六年 我把心留在亞特蘭提斯
一九八三年 盲眼威利
一九九九年 我們為什麼會在越南
一九九九年 夜幕低垂
作者的話
附錄 中英名詞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