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
真假捉放曹
曹操因為反對董卓的暴行而被通緝,開始了亡命江湖的生涯。曹操在逃亡途中,製造了一起滅門慘案,八條無辜的生命倒在了他的屠刀之下。那麼,這起命案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從刺殺奸臣、為民請命的少年英雄,到濫殺無辜、草菅人命的殺人魔頭,體現了曹操怎樣的心路歷程?
史上第一餿主意
上一講咱們講到,曹操第三次被朝廷起用,加盟大將軍 何進、司隸校尉袁紹的陣營,形成了反對宦官的統一戰線。這個大將軍何進是什麼來頭呢?何進本來是個屠夫,殺豬宰羊的。因為他的妹妹何氏是漢靈帝的皇后──何皇后,所以何進跟著雞犬升天,沾光成了大將軍。
西元一八九年,漢靈帝駕崩,漢靈帝和何皇后的小孩劉辯即位,成為了新一任的皇帝。劉辯當時年紀還特別小,何皇后就升級成為何太后,臨朝聽政,掌握了政權。這樣一來,大將軍何進也就成為朝中勢力最大的人。因此,如果袁紹想要剷除宦官,就必須要借何進這把刀。
自從漢靈帝死了以後,袁紹就成天攛掇何進:大將軍,咱們要不把宦官全給殺了吧?但是,偏偏何進這個人,是一個特別沒有主見的人,自己拿不定主意,居然跑去找他妹妹何太后商量。他說:太后,袁紹要我把宦官全給殺了,你看這好不好?何太后一聽,那哪成啊?堅決反對:我是一個婦道人家,在宮中有諸多不便,全靠宦官們為我上傳下達。你要是殺光宦官,換一群純爺們兒來伺候我,那成何體統?何進一聽,覺得我妹妹講得也很有道理嘛,回過頭來又問袁紹:我妹妹不讓我殺宦官,你看怎麼辦?
這個時候,袁紹就給何進出了一個餿主意。如果要評選漢末三國史上最餿的主意,我覺得非這個餿主意莫屬,太餿了。袁紹說:大將軍您放心,軟的不行咱來硬的。為什麼太后不同意呢?因為她看不到現實的威脅。所以您只要下一道命令,讓天下各路猛將率領軍隊來洛陽城兵諫,就是用武力威脅太后,說您必須把宦官都給殺了,要不然我們可就造反了。太后一害怕,准聽咱們的。
何進一聽,我怎麼聽誰的話都覺得有道理,你這個話講得太有道理了,批准!
袁紹和何進兩個在這兒你一言我一語,說得不亦樂乎,曹操在一邊實在聽不下去了,「撲哧」一聲沒忍住就笑出聲來了。何進很生氣,這麼嚴肅的場合,你怎麼能笑呢?解釋一下,怎麼回事?
曹操連忙解釋。《三國志》注引《魏書》說曹操「聞而笑之曰:閹豎之官,古今宜有」,宦官這個東西,不是什麼新鮮事物。不是到咱們漢朝,到了東漢末年才冷不丁產生的,古往今來哪個朝代沒有宦官?所以說宦官本身不是問題。「但世主不當假之權寵,使至於此」,問題的關鍵在於皇帝不應該讓宦官掌握最高權力,以至於發展到了今天這樣不可收拾的地步。「既治其罪,當誅元惡,一獄吏足矣,何必紛紛召外將乎?」你今天想要剷除宦官,那你只要派幾個員警把宦官中間的首要分子逮捕入獄就可以了,為什麼要動用軍隊呢?我們打蚊子滅蚊子,應該用電蚊香,你這高射炮打蚊子,不是太危險了嗎?
在對宦官集團的認識上,曹操和袁紹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袁紹認為,宦官就沒有一個好東西,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所以斬草必須要除根;而曹操認為,宦官本身不是問題,問題的關鍵在於,你不應該讓宦官掌握最高權力。既然現在宦官已經掌握了最高權力,那麼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你只要把掌握最高權力的那幾個宦官解決掉就可以了,沒有必要趕盡殺絕,以免狗急跳牆。總而言之一句話,曹操主張把政治問題轉化為法律問題,然後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問題,儘量避免搞成一場大規模的流血政變。
最後,曹操還給他們下了一個結論:「欲盡誅之,事必宣露,吾見其敗也。」你們兩個想要偷偷摸摸地把所有的宦官全都給一網打盡,全都殺了,這不可能。工程量太大,紙包不住火,早晚要失敗。
何進這一次倒是很有主見,在曹操和袁紹之間,奮不顧身地選擇了袁紹的餿主意。他給各路猛將下達命令:抓緊時間,進京兵諫,威脅太后,剷除宦官!接到何進命令的這些猛將,就趕緊率領本部人馬,往京城趕。在何進召喚的這些猛將裏面,有一個人大家都很熟悉,他的名字叫董卓。咱們後面再講。
先說何進和袁紹把動靜鬧得太大,他們倆要剷除宦官的這個最高機密,搞得全天下都知道了。宦官們一琢磨: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啊,與其你殺我,不如我殺你。所以先下手為強,就發動政變,假借太后的旨意把何進騙進宮裏面來,一刀砍下腦袋,殺死了。
袁紹一看何進死了,他也急紅眼了,也不用搞什麼兵諫了,也不用什麼天下各路猛將,什麼威脅太后,這些都不搞了。袁紹直接率領何進留下的殘餘人馬,殺進宮去,跟宦官展開了一場火拚。
這麼一場火拚下來,有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宦官被屠殺。為什麼是百分之一百二十呢?多出來的百分之二十是怎麼回事呢?《三國志‧袁紹傳》說:「或有無鬚而誤死者,至自發露形體而後得免。」就是說何進的殘餘勢力當時怒火沖天,進去以後不分青紅皂白,看到你沒有鬍子,白白淨淨的,「?嚓」就是一刀全給殺了,所以有很多冤死刀下之人。那麼有些腦子反應快的,就趕緊脫下褲子,驗明正身,這才得以倖免。就這樣,東漢王朝勢力最大的兩個政治派系──外戚和宦官,就像華山之巔的歐陽鋒和洪七公一樣,一輩子作對,最後互對一掌,同歸於盡。
就像港片裏的員警一樣,總是要等到事情全部都搞定以後,他才姍姍來遲。袁紹把一切都搞定以後,董卓來了,率領軍隊來了。董卓當時的官職並沒有多高,但是他手裏有軍隊啊,帶來的全是久經沙場的驕兵悍將。槍桿子決定話語權,我有槍桿子,我說話口氣就硬。董卓來了以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廢掉現任皇帝劉辯,立一個九歲的小孩兒做皇帝,這個小孩兒就是東漢歷史上的末代皇帝──漢獻帝劉協。
董卓把持了政權以後,胡作非為,荒淫無道,法制遭到徹底的破壞。在這種情況之下,袁紹和曹操分頭跑出洛陽。袁紹跑出去以後,號召天下各路人馬討伐董卓。而曹操,在逃亡的過程中,發生了一段非常精彩的故事,這段故事經過《三國演義》的描寫,膾炙人口,後來又被改編為家喻戶曉的京劇名段《捉放曹》。
這大概也是中國史上最富魅力的謎案之一,讓我們撥開歷史的迷霧,嘗試著一步步推理還原出當時的案發現場。
由於漢獻帝年幼,董卓把持了朝政,獨攬大權、肆意妄為、荒淫無道,百姓苦不堪言。曹操和袁紹因反對董卓專政,成為被追殺的對象。就在曹操被通緝逃亡的途中,發生了一起滅門慘案,後世把這起事件改編成了家喻戶曉的《捉放曹》的故事,那麼,在《捉放曹》中,有哪些細節是虛構的,哪些細節是真實發生過的呢?而曹操又為什麼要殺人呢?
滅門慘案的三個版本
我們先來看《三國演義》是怎麼講這個故事的。
「演義」裏說:曹操受司徒王允的囑託,拿了一把七星寶刀,想要刺殺董卓。他先假裝到董卓家裏做客,趁著董卓背對著自己的時候,就緩緩地把刀給拔出來,想要下手。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這董卓是背對著自己沒錯,但是他面對著一面鏡子啊,還是能看到。董卓看到曹操正在背後拔刀,扭過頭來大喝一聲:你幹什麼?要說曹操的腦子就是快啊,在這千鈞一髮的關鍵時刻,曹操靈機一動,順勢把這把刀拔了出來,就獻了上去,說:我是要給您獻這把刀,這把刀特別好,您看一下。
董卓得到了這口寶刀,也非常高興,當時沒看出破綻來。事後反應過來了:你這不是來送刀的,你是要殺我呀!你給人送刀,哪有一上來你不說,趁我背對著你的時候,冷不丁拔出刀來,被我發現了然後才說送給我的,這不可能。董卓腦子再笨,也該想到曹操是要來謀殺自己了。所以他就下令:在全國範圍內畫影圖形,貼懸賞令,通緝刺客曹操。
董卓反應過來發通緝令的時候,曹操早就已經逃出了洛陽城,跑到了中牟縣的境內,因為形跡可疑鬼鬼祟祟,被當地人扭送到了縣衙門裏面去。中牟縣的縣令名叫陳宮,非常仰慕曹操的為人。所以白天把他抓進來,晚上連夜就放了曹操,兩個人一塊兒逃跑。
路過成皋縣的時候,曹操想到,這個地方有一個我父親的結拜兄弟叫呂伯奢,咱們可以去他家裏面住宿一宿。呂伯奢一看曹操來了,非常高興,吩咐家裏人設宴款待曹操,他自己騎頭毛驢,帶個酒葫蘆,去村裏面買酒。
到了晚上,曹操突然聽到隔壁有磨刀的聲音,仔細一聽,還有人說:捆起來殺了吧!曹操一聽情況不妙,趕緊叫醒陳宮,兩個人一起動手,拔出刀劍在呂伯奢的家裏面見人就殺,除了出去買酒的呂伯奢以外,把呂家八口人全殺乾淨了。最後殺到廚房,發現地上捆著一頭豬。這個時候他們才明白過來:捆起來殺了吧,是要殺這頭豬,磨刀也是要殺這頭豬來款待他們。
殺錯人了。
曹操和陳宮連夜逃跑,正趕上呂伯奢打完了酒,騎著小毛驢回來。曹操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拔出劍來,把這個呂伯奢也給一劍刺死,並且說出了一句千古名言:「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
經歷了一頭豬引發的血案,陳宮才徹底認清了曹操的真面目:你就是一殺人狂!京劇《捉放曹》裏陳宮有一句唱詞:「我先前自道他寬宏量大,卻原來賊是個無義的冤家。」終於下定決心,和曹操分道揚鑣。(以上參見《三國演義》第四回)
以上就是「捉放曹」,整個故事一波三折,環環相扣,非常精彩。
但是我們要問了,「捉放曹」的故事是真的嗎?應該說,有真有假,咱們下面就來去偽存真。
我們把《三國演義》裏的捉放曹分為三段:
第一段,刺殺董卓。這個基本上出於小說家的虛構。但也不完全是虛構,很有可能是根據曹操小時候的游俠經歷來虛構的,原型可能是曹操刺殺張讓的故事,這個我們就不管了。
第二段,陳宮捉放曹。在歷史上,捉放曹的事情是有的,但是人物可能有點出入。歷史上,捉放曹的男一號當然是曹操,但是男二號卻並不是陳宮,而是一個不知道名字的龍套。
根據《三國志》注引《世語》的記載,曹操逃到中牟縣境內,因為形跡可疑,被當地的一個亭長給扭送到縣衙門裏面去了。當時縣衙門裏已經接到董卓下發全國各地捉拿曹操的通緝令了。縣裏面有個功曹,大概相當於咱們今天說的縣長助理,就勸縣長說:大人,如今天下大亂,將來這天下是誰的還不一定呢,咱們也犯不著一心為董卓賣命。我看這曹操也是個英雄,說不定將來比董卓還要牛,咱們乾脆把他放了得了,這也算是一個風險投資吧。他將來牛了,還報答咱們呢!曹操就這樣被釋放了。至於這個縣長助理到底姓甚名誰,史書上沒有記載,而且他就在這兒出現了一次,後來也再沒出現過,就是個群眾演員,並不是陳宮。
另外還有一點重大的區別。「捉放曹」和下面要講的「呂伯奢家滅門慘案」,時間順序搞反了。
從地理位置上來看,曹操要從洛陽出來,一路從西往東逃回陳留,必須先經過成皋縣,再經過中牟縣,所以在歷史上,是先發生的「呂伯奢家滅門慘案」,再發生的「捉放曹」。這一點,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曹操逃到中牟縣的時候,會慌慌張張、形跡可疑,從而被亭長給抓起來。原因很簡單,當時的曹操,可不僅僅是董卓通緝令上的要犯,還是身負八條人命的殺人凶手!
以上事實都很清楚,最大的疑點在於呂伯奢家滅門慘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那為什麼我們說呂伯奢家滅門慘案有很多疑點呢?因為《三國志》關於這個案件沒有任何記載。那麼我們今天關於這起案件所能掌握的一些蛛絲馬跡,是從哪裏來的呢?來自於裴松之 為《三國志》所作的注釋。裴松之的注釋裏面引用了三個證人和他們的三份證言,但是彼此各不相同、互相矛盾。下面,我們就請出三個證人,看看他們分別是怎麼說的。
證人1:王沈;證人證言:《魏書》。
根據王沈的證詞,曹操經過呂伯奢家的時候,呂伯奢本人並不在家,呂伯奢的兒子們見財起意,一看曹操騎了這麼好的高頭大馬,又帶了這麼多的盤纏,金銀珠寶,所以就見財起意,組建了一個犯罪團夥對曹操實施搶劫。曹操被迫無奈,進行正當防衛,把這個犯罪團夥的成員全給殺了,殺完以後就跑了。這是第一個說法。
證人2:郭頒;證人證言:《魏晉世語》。
郭頒也說曹操當時跑到呂伯奢家的時候,呂伯奢本人不在家,但是呂伯奢的五個兒子並沒有對曹操實施搶劫,而是熱情地款待了曹操。但是曹操這個人我們知道,疑心病太重。你們對我這麼好,是要幹嗎呀?俗話說得好,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你是不是要謀害於我?所以他就拿起屠刀,殺死了呂伯奢家的八口人,然後就跑路了。這又是一個說法。
證人3:孫盛;證人證言:《異同雜記》。
孫盛他是這麼說的,曹操當時在呂伯奢家裏面留宿,半夜裏,聽到隔壁有「食器聲」,就是餐具碰撞的聲音。古代的餐具都是金屬的,你也分不清楚這是食器聲還是兵器聲。反正曹操就起了疑心,起來就殺了人。殺完人以後,曹操發現殺錯人了,「既而悽愴曰:『寧我負人,毋人負我!』」非常痛苦地說了一句話:「寧可我對不起別人,也不能讓別人來對不起我啊!」說完以後就跑路了。這個說法和前面兩個說法又不完全一樣。
一個深夜,八條人命,三份證言,各不相同,到此為止,呂伯奢家滅門慘案變得撲朔迷離。
真相只有一個,問題是,哪個才是真相?
一樁家喻戶曉的滅門慘案,由於文獻記載的相互矛盾,成為千古謎案。那麼,裴松之所引用的三種記載,到底哪一種更接近歷史的真相呢?一千八百多年前的案發現場,究竟發生了什麼?曹操殺人的真實動機又是什麼呢?
遲到一千八百年的真相
下面,我們就來抽絲剝繭,探索出一個最接近事實真相的結論。
第一步,我們先把三份證言變成兩個說法。
王沈的《魏書》為我們提供了說法A──正當防衛:呂伯奢的家人對曹操實施搶劫,曹操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郭頒和孫盛的證言可以互相補充,提供了說法B──蓄意殺人:曹操由於主觀上的認識錯誤,誤以為存在著一個不法侵害,從而採取了過激的防衛行為,最後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後果,八個人死了。這個從刑法學的理論上來講充其量構成假想防衛,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那麼說法A正當防衛,說法B故意殺人,到底哪一個才是實際情況呢?
第二步,我們用常識、常理、常情來推斷一下。
首先,呂伯奢是曹操父親的老朋友,就算呂伯奢不在家,他的兒子們又怎麼會平白無故搶劫曹操呢?呂伯奢好歹也算是地方上的一個地主,家裏也很有錢。為什麼他的兒子們都窮瘋了,沒見過錢,就非得搶自己父親的老朋友的東西?這是第一個疑點。
其次,就算呂伯奢的兒子們鐵了心了,我就非得搶這人,那你也必須做好了非常充分的準備。而且,呂伯奢的兒子們又是在自己的地盤上主場作戰,同時又組建了一個犯罪團夥,以多敵少。曹操,雖然我們前面講過,他做過游俠,會一定的武藝。但他畢竟是曹操,不是常山趙子龍啊,怎麼可能在孤身一人、倉促應戰的情況下,把一個犯罪團夥都滅了,自己卻一點事兒沒有,揚長而去?這是第二個疑點。
根據這兩個疑點,我認為說法B故意殺人可能更符合事實的真相:是曹操蓄意殺人,用寶劍殺死了手無寸鐵的呂伯奢全家。
既然如此,那麼說法A就是偽造的了。這裏面就又涉及一個問題,為什麼王沈的《魏書》要做偽證呢?
第三步,我們來分析一下這三份證言的性質。
王沈這個人,是曹魏的官員,他寫《魏書》是奉了曹操的兒子曹丕和他孫子曹叡的命令。所以王沈《魏書》的性質,是官修的本朝史,既然如此,他對於曹操早年間曾經做過的一些錯事,就不可能不有所隱諱。
唐朝的史學家劉知幾 有一部史學名著,叫《史通》,這本書就評價王沈的《魏書》「多為時諱,殊非實錄」,因為時代的局限,隱瞞了很多事實真相,在一些敏感問題上可信度並不高。
而反觀郭頒和孫盛兩個人,這兩個人首先是晉朝人,晉朝人談論漢末三國的事情,就相對可以放得開一點。其次,他們那兩本書,也都是個人著作,言論自由度要高一點,所以敢於大膽地揭發曹操的老底。
最後,我們還可以請出第四個證人:《三國志》的作者陳壽,來做一個旁證。
您也許要問了,你前面不是說了嘛,《三國志》不是對這起滅門慘案隻字未提嗎?為什麼現在又可以讓陳壽來做旁證呢?
沒錯,《三國志》是隻字未提,所以才奇怪。我們完全可以想像得到,陳壽在寫《三國志》的時候,肯定對以上兩種說法都有所掌握,那麼他為什麼卻隻字未提呢?原因很簡單,《三國志》是以曹魏為正統的,所以要為尊者諱。
如果說曹操就像王沈所說的那樣,是正當防衛,那陳壽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寫進《三國志》裏面。一個人滅一個犯罪團夥,多牛、多光榮的事情啊!反過來推,正因為《三國志》對這件事情隻字未提,諱莫如深,恰恰說明了呂伯奢家滅門慘案的真相是:
曹操故意殺人;
陳壽隱瞞事實真相;
王沈做偽證;
而孫盛和郭頒說的才是真相。
經過以上的四步走,我們可以得出最後的結論:一千八百多年前的某個深夜,成皋呂伯奢家,一個凶手正在瘋狂地殺戮。當他停下手中的屠刀之時,已經有八具屍體倒在血泊之中。製造這起滅門慘案的犯罪嫌疑人,正是曹操。
真相逐漸浮出水面,發生在一千八百多年前的呂伯奢家滅門慘案,身負八條人命的殺人凶手不是別人,正是曹操。而他殺人的目的,僅僅是因為疑心太重,以為呂伯奢一家要加害於他。那麼,曹操早年間製造的這一起殺人命案,對他的心路歷程會造成怎樣深刻而久遠的影響呢?
一刀兩斷,開始新的生命
呂伯奢家滅門慘案,在中國歷史上來講,是一起不值一提的小案子。在曹操的人生中,我們作為後人來評價,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曹操一輩子殺過的人太多了,呂家八口,算不了什麼。
那麼為什麼我要花這麼長的篇幅來講這個案子呢?
作為後人客觀評估,的確,這個案子在曹操的一生中實在是太渺小了;但是作為當事人曹操來講,這個案子,這段逃亡生涯,在他的心路歷程上,在他的心態史上,肯定是有一席之地的。
我們只要想一想,曹操當時只有三十五歲,沒有後來那麼狠辣,那麼老謀深算,相對來講還很年輕;而且,這也許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親手殺人,第一次殺害無辜的人,一殺就是八個。這件事情,肯定會成為他埋藏心底的一個秘密,一個禁區。那麼,這起滅門慘案,這段逃亡生涯,會對曹操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如果把坐標軸拉長,以曹操的整個一生為參照系,我們可以發現:曹操的這一段逃亡生涯,不僅僅是逃出了洛陽城,也逃離了舊體制、舊文化的束縛。
曹操從十五歲進太學、二十歲舉孝廉開始,就把命運的把柄交到了別人的手中。當時盛行人物評論,曹操就要去討好各種各樣的人物評論家,去為自己掙名氣;當時盛行賣官鬻爵,曹操就要去跑官買官,去走一些他自己所不屑的歪門邪道。曹操的命運如何,完全掌握在漢靈帝這樣的昏君、何進這樣的庸才手中。宦海沉浮、三起三落,從頭到尾曹操都只不過是在舊體制之內隨波逐流、委曲求全。
古人云:「三十而立。」三十歲以後,一個人才能真正地尋找到他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這個根本,肯定不僅僅是指一個經濟基礎,更多的是一種獨立的價值理念。三十五歲的曹操,逃出了洛陽城,也從大漢王朝的舊體制內逃出生天,同時也對自己的未來、自己的人生,有了一種更加清醒、更加獨立的認識。
從此以後,他白手起家,用拳頭說話,把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再也不曾假手他人。由此出發,他推翻了舊文化、創造了新體制,最後走向了自己人生的成功。所以,我們可以這麼說,曹操在用他手中的屠刀,殺戮那八個無辜生命的同時,也和過去的自己一刀兩斷,三十而立,浴血重生,開始了新的生命。
曹操逃離了洛陽城,跑到陳留以後,破家為國,招兵買馬,成立了一支五千人的軍隊。幾乎同一時間,在洛陽以東的大地上,先後有十幾個人都已經組建了反對董卓的軍隊。這些人聚集到一起,組建了討伐董卓的聯軍,共同推舉袁紹擔任總盟主。這就是《三國演義》裏面非常熱鬧的一個著名回目──十八路諸侯討伐董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