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單純的法律小說
P律師(「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粉絲專頁創作者)
我還記得,人生第一次讀完的法律小說是約翰.葛里遜的《禿鷹律師》。
那年高鐵剛開通,我一大早就跑到高鐵車站排隊買試乘半價票,為了準備長時間排隊,我買了這本小說帶著看。那天站著排隊應該五到六小時,但我一點都不覺得無聊,因為完全沉浸在小說裡而忘了時間。作者約翰.葛里遜被尊稱為「全美最會說故事的人」,確實如此,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本小說如何生動描述律師為了錢是如何捨棄道德,美國律師又如何極致運用集體訴訟制度。
揮別學生時代,開始做律師之後,常常碰到當事人或朋友不知道或不清楚法律觀念與實務,讓我決定畫法律題材的漫畫,讓一般人透過幽默圖像而更願意去接觸法律與學習正確法律觀念。
讀了約翰.葛里遜的《西奧律師事務所7:暗夜的共犯》後,驚嘆作者以好看的故事幫助讀者開拓法律新視界,讓青少年在讀小說的同時,不知不覺有了法律的意識,無形中學習法律的思考。
例如本書主角西奧的好友伍迪因被逮補而面臨保釋金問題,法官說伍迪如果想出獄,就必須付保釋金,否則就繼續待在牢裡。美國保釋金制度是為了確保被告會出庭受審,而要求被告交付保釋金。而作者透過流暢的敘事,不僅幫助讀者了解美國保釋金制度,也引導讀者思考保釋金制度有無必要?有無不公平的地方?保釋金是否代表有錢就可以換自由,而沒錢的被告只能認命被關?是不是有改正的空間?
此外,本書也寫出法律實務,例如西奧的父母試著解釋自己不是刑案律師,也不在少年法庭這個領域。這告訴讀者,隨著社會發展,律師也是有專業分工的,要找律師前,須先了解律師的專業是否切合案件問題。還有本書寫到法官看起來疲憊不堪,整張臉寫滿了累,刻劃了司法過勞與法官時間(耐心)有限,一般民眾上法院開庭陳述時千萬別滔滔不絕,否則適得其反。
這本書不是單純的青少年小說,而是兼具閱讀樂趣與法律知識的小說,本人P律師讀完全書二十五章後,樂於推薦之。
懂法律的孩子,更有機會保護自己和家人
吳惠花(新北市淡水國小校長)
非常開心收到遠流【西奧律師事務所】系列最新一集《西奧律師事務所7:暗夜的共犯》要出版的訊息,由衷感謝作者約翰‧葛里遜能持續為孩子書寫精彩的法律小說。
這一集同樣以嚴肅法律為議題,但作者就是有魔力讓讀者一頁接一頁閱讀停不下來,緊湊的劇情與引人入勝的細節描繪,勾起閱讀者的好奇心。
故事以西奧的好朋友伍迪.藍柏開始:「伍迪獨自坐在一輛巡邏車後座,感覺非常渺小,他的雙手也被銬住,手銬緊貼著手腕,非常不舒服。不過此時此刻,手銬帶來的一點疼痛應該不是最大的問題。」我相信那種無助,多半源自於我們對法律的陌生。西奧的好友伍迪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指控而遭逮捕拘留,西奧很擔心他,想盡辦法要幫他,一場保釋戰旋即展開……
懂法律的孩子,更有機會保護自己和家人。讀者可以隨著西奧身邊的人事物之遭遇,非常自然而然地習得一些法律與法庭相關常識。這本書改變了很多人對法律「無趣」、「複雜」的第一印象,事實上,從閱讀過程中,甚至可以說法律其實不需要背誦,也不是用來應付考試,它是因應生活而產生,是用來保護自己的。這本書不像一般的犯罪推理小說,故意塞進很多梗讓讀者去猜,反而先將問題攤開,在解決問題、找出罪證的過程中,帶領我們去了解法律的知識與流程。
本書淺顯易懂、生動有趣,不僅是法律人的必讀,也適合作為國小高年級以上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讀物。
找到熱情,就能避免遺憾
林靜如(律師娘)
最近身旁好友就讀國中的孩子,因為一時的衝動與誘惑,和同學犯下了刑案,讓我心中頗有一些想法。因為我自己的大兒子目前正經歷國小五年級的前青春期,情緒與想法也開始跟我過去和他相處過程所認知的漸漸有了轉變。
而我這位朋友孩子所犯的錯,不湊巧的,剛好與律師先生在兒子三歲時所辦的一件案子有些雷同。還記得當年我協助先生處理案件時,看到那位當事人正值被荷爾蒙操縱的青春期,所犯的錯似乎可以理解,但偏偏又踰越了法律的界線。年少的他有著大好前程,只是家庭的破碎讓他出現許多反叛行徑,想要表達對父母的抗議。最後,這個案件由他父親拿出和解金來解決紛爭。
「我真擔心兒子青春期時也會犯下同樣的錯。」當時我是這麼跟先生說的。時隔多年,沒想到身旁好友得先處理這樣的人生議題,而我也沒把握自己是不是會步上他的後塵。
就我所知,這位好友的孩子做出行為的當時,並不知道自己所做的其實是犯罪行為,畢竟青少年因法律常識不足,很容易誤觸法網,但也有很多不至於觸法的偏差行為,其實是這個時期的他們為了證明自己長大而出現的。
在《西奧律師事務所7:暗夜的共犯》這本書裡,主角西奧為了幫助朋友,再一次透過自己擅長的法律追求正義,我特別喜歡這樣的橋段設計。其實,這個年紀的青少年需要追求同儕的認同,又必須達到自己想要的價值觀,如果找到自己的熱情所在,就能扭轉許多可能發生的遺憾。
非常推薦家中有青少年的親子一起讀這本書,相信彼此對於行為的正當性都會有很深的體悟。
用一本書,拉近孩子與「法」的距離
溫美玉(全台最大教師社群創始人)
走廊奔跑撞傷人、全班一起嘲笑人、人高馬大威脅人……校園,是孩子正式獨立出社會前第一個接觸的「大型團體」,在此系統中,易受到同儕、校園風氣的影響,開玩笑、霸凌、恐嚇等,都可能觸碰到「法律」這條底線。但與孩子談「法律」,以刑罰嚇唬,抑或是滿嘴仁義道德的說教,都難以打動孩子。
本書由一位與孩子最貼近的主角西奧的視角,不著痕跡地帶出「法律」概念、法庭面貌與法院審理流程,讓讀者的腦袋對「法」這個領域有更具體、清晰的圖像。以下是我認為可切入討論的兩個角度:
一、「玩笑」與「法律」的分際。「我只是拿玩具水槍嚇唬店員,又不是真的槍,我也沒有傷害到他呀!」看似玩笑沒傷到人,竟然被冠上「持械搶劫」的罪名!本書用故事案例,帶領孩子分出「玩笑」與「法律」的分際線。
二、法律=一○○%公平正義?書中頻繁提到的法律名詞是「保釋」。儘管台灣和美國的法律可能有些微差異,但完整的故事情境是最適合孩子思辨的教材。書中呈現有錢人家保釋金一出,孩子可能就不必在監獄中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貧窮人家卻因繳不出保釋金,在正式定罪前只能待在監獄。這樣的制度,公平嗎?會不會造成有錢人視法律邈邈,而貧窮人因繳不出保釋金而犧牲了權益?但若不這麼做,制度又能怎麼調整呢?
用「思辨」的角度討論這個議題,學會的不只是法律名詞,還有孩子的同理、慎思明辨的機會。
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曾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何讓孩子深刻明白「自由」的底線,得從慢慢根植「法律觀」開始,本書就是值得投資的入門選擇!
用文字穿梭不應親身經歷的體驗
楊貴智(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共同創辦人&站長)
「從做中學」意謂著經驗要從實際活動中獲得,在黑板上講授地理課本中關於淡水河的知識,可能遠不及直接帶學童到淡水河邊感受川流的脈動。但就法律知識來說,除了行禮如儀的法庭訴訟多數開放旁聽外,法律知識所涉及的絕大多數案件都不適合讓學童親身體驗,畢竟我們不希望莘莘學子被關進監獄才了解自由的可貴。何況法律程序對孩子來說不僅距離遙遠,上法庭這件事對絕大多數一生奉公守法的老師及父母來說也是十分陌生。
約翰‧葛里遜創作的《西奧律師事務所7:暗夜的共犯》劇情跌宕,主角西奧的好朋友蒙冤遭到羈押,於是展開救援工作。讀者隨著西奧的腳步逐一探視司法制度的許多面向,也一起思索制度的合理性。例如遭到司法體系懷疑涉案的人們雖然還沒定罪,司法體系就先以「羈押」為名行「關押」之實,而法律之前本應人人平等,保釋金制度卻讓窮人面對更高的壓力。此外,故事中也呈現了現實生活中常見的景象,例如律師基於檢方提出的證據難以反駁,建議無辜的當事人認罪求取輕判,甚至律師為了自己的當事人、甚至自己本人的利益而選擇犧牲了正義。
這些情節都讓本書將法治教育帶領到更高的層次:法治教育的規畫上,我們不該假設司法體系是完美無瑕的,因為會侵犯人們權利的並不只有壞人,還包括那些犯錯的人,當然也包括司法體系內犯錯的法官、檢察官及律師。因此,我們更應該教育學童司法體系的黑暗面,並保持一定程度的警覺。
我心目中的法治教育不是將眼光集中於法律知識及制度的灌輸,而是涵養學童思辨是非對錯的能力,並培養他們擁有珍惜民主、維護法治及尊重人權的正向價值觀,也就是所謂的法治素養。透過精彩的故事,用文字帶領孩童穿梭那些他們所不應親身經歷的體驗,是本書的價值所在。
友情來作伴的「共犯」
劉昭儀(水牛書店×我愛你學田負責人)
二○一七年暑假開始,水牛書店為青少年設計了「柯南法官上法院」課程,內容包括法院參訪訴訟流程的解說與旁聽,以及真實法律案件的討論模擬與辯證。後來有次在法院走道上,看著走在前面的少年們沿途討論做筆記的背影,我轉頭對授課的法官老師說:「這樣生動有趣的課多開幾堂,應該對降低犯罪率有點貢獻吧?!」
除了柯南以外,現在我們的孩子還可以有更進階、更帥氣的選擇。被稱為「法律小說天王」的作者約翰‧葛里遜,如今也涉足青少年迷茫價值觀這個領域,然後用活生生的校園故事,吸引這群以唱反調為人生志業的青少年開啟不同視野。
其實不只是青少年,我也是在打開書後,欲罷不能地想要跟著曲折離奇、急轉直下的案情一步步抽絲剝繭。故事固然吸引人,但我更想透過本書設身處地了解青少年的大腦迴路,以及因此衍生的是非善惡、愛恨情仇。雖然我也曾在彼時怨天怨地怨沒人了解,但變成大人之後,畢竟走到了面目可憎、庸俗市儈這一關,那些最純粹的青春熱情與溫度、信任與託付,我想要微笑著再次回味那沒有世故算計的初心,或是惱怒著體會撕心裂肺般的無情背叛。
每次我們的青少年法律課程結束後,總有家長與我們分享,孩子變得會開始關心新聞媒體或周遭的各種案件,最重要的是,會跟家人一起討論不同視角的各種可能與觀點。這種價值觀形塑的過程,讓我們對下一代的未來更充滿信心,不管是透過法律實踐的鮮活課程,還是一個充滿戲劇張力與法庭攻防實例的故事。
最後我要許願,衷心期待《暗夜的共犯》電影版誕生!(所以不看原著,你就跟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