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1
愛的角色接龍
有好長一段時間,我一直想著關於愛的種種。
比如,愛的人與被愛的人,正在做愛的人,等待接受與被接受的性器,眼神交會時彼此傳遞的訊息,結婚證書為社會帶來的制度軌道與為愛帶來的箝制束縛,也有類似像是複數同時存在的愛情,或者是情色女優在拍攝作品時,會不會對眼前大腹便便的男優,隨著潮吹溢出了充滿汁液感的真愛呢……
活著的人,應該有機會生成這些愛,是吧?
在死去之前,說不定,可以遇見各式各樣的愛,對吧?
我在試著思考這類問題時,經常在疑問句上停下腳步。約莫在一個月前,我放下了這些思索。為什麼?沒有特別的理由。可能就像愛本身的抵達與消逝,沒有可依循的邏輯。
就只是放棄了。包括書寫的念頭。
這麼一段思索的時間後,關於愛的種種,得出的小結有些荒謬,彷彿一個經常反覆的情境:
我停在紅綠燈口,還沒決定要跟著綠燈越過馬路,還是等待另一邊的紅燈,如禁制的人型圖騰一樣止步,再等待另一個尚未到來的綠燈。我低下頭,發現了腳邊有一枚銅板,沒有多加思索蹲身撿拾起來。我左看右看,身邊並沒有其他人一起等在這個路口。其他人,都在遠一點的、各自停下來的十字路口等待。我無法判斷銅板的面額與重量,只好把它放回到原來的地面,繼續看著綠燈,以及逐漸減少的時計秒數,在只有我一個人的紅綠燈口,持續等待。
我猜想,這個從夢裡來的一段影像敘述,可能就是關於我的愛的種種吧。
寫到這,意識到自己使用了許多不確定性的「可能」與充滿猶豫的口語「吧」。這是面對其他小說命題時,應該避開的。我於是推想,是因為面對愛,也是以一種模糊之姿。
之所以模糊,是因為我沒有角色,也或許,我還沒有準備好面對角色,也還沒準備好以協尋的姿態,裸露出那些躲藏於故事裡的人物。
然而,我在劉梓潔的這本短篇集,幸運地遇見了那麼多關於愛的角色。
這本短篇集的形式,並不特別新穎,一如遇見,這個詞也是如此老派,如此平凡與日常。如米一樣令人饑餓,如水一樣使人饑渴,也可能如空氣一樣令人賴活與失去後窒息。當然,也一如愛的本身,可以不經意發生在街角。
愛,不就是那樣?
轉個角,就能有愛。
在形式的轉彎處,發現了以為熟悉卻無比新鮮的小說。
愛,一直都沒離開那些十字路口,只是等待小說家的故事,將等在紅綠燈下的他們與她們串連起來。
《遇見》這部一式七份的愛情故事,以角色接龍,設計出現代感十足的浮世繪。不時出現的戲謔感,我不以為是黑色幽默,比較靠近的是你我他發現愛的不可駕馭的瞬間心境狀態:哭不是,笑也無能。
有人真以為,可以駕馭愛,在愛的過程,完全不撞毀?
那些歡愛的心靈與肉體,絕對不可能是零失事率的。我以為,愛就是為了撞毀而誕生的。
我想,這部以人名角色串連的短篇連貫故事,運用了臉書、微信、Line種種現代社會的方便社交平台,充分說明了愛的撞毀能力。這裡頭的許多設計,都是令我羨慕的。在幾次閱讀的當下,巧妙的銜接安排,我真心覺得如此安排,實在機靈。這也是作者身為編劇、導演、作家三種視界經驗,交錯編織出來的說故事方法特質。
劉梓潔以小說家的思索與經驗之心,找到了導演眼中的鏡位視角,再以編輯的留白功夫,為讀者留足了最大的故事餘韻。
這些短篇,充滿了影像感的敘述發展,也充滿視覺節奏感的情節剪接。在單篇裡埋設愛的陷阱,也在更細小的碎故事裡,建築更完整的訊號。這樣的型式,讓故事發展更加暢快,很快就能投射故事角色們的情感位置。同時地,我不禁想到,現代的愛,因一切都加快了、只求便捷與有感的「速度」,已經換妝成另一張臉樣了。所以才得以如此解剖敘事觀點的技術,承載從短篇計量成長篇的可能性。甚至,在各個單篇裡,直接如剪貼般,再植入更加零散但有機的小說元素。
不管如何快速剪接,各個單篇小型故事,與橫向拉開卻也留空的中型故事,之於我個人,都不斷傳遞出重要的訊號:在愛與被愛之間,即便連只是單純的性行動裡,人都是需要慰藉的。愈是荒謬的情節安排,愈是說點明了人畏怯的,不是沒有真實的愛,更無法抗拒的是孤單。只是,令人氣餒的是,這一切無關機率,也無法以平均值受惠的心情獲得愛的庇佑,而是偶然與巧合,決定了一切,決定了愛。
是吧,愛的完全不理性,才是它迷惑人的初衷。
我們因此相信,愛可以碎成短篇。
我們更是相信,愛是無法形成結構的。
這或許也是,愛是小說永恆命題之一的原因。
走過一整本《遇見》的故事,不難發現,劉梓潔是說故事的能手。之於我,有趣的是,每一個故事裡的敘事者,我,都成了敘事觀點的OS,讓人生出──原來我就是那樣需要著愛、也被愛傷害著的我啊──這樣的共鳴。
讀完之後,我個人其實生出了另一層次的共鳴質問:
愛,一種如此曖昧的抽象體態,能否隨著時間而漸漸具體、也漸漸堅固?
我深深覺得,愛是經不起陳年的;愛一被安置,傷害就開始了。除非,你能一直一直一直,遇見愛。
小說家、FHM總編輯/高翊峰
推薦序2
生命中可以承受的白爛
大約所有男人在面對女人的時候都曾浮現過這個問句:「媽的,這女人到底在想什麼?」可能出現在她對你的訊息已讀不回,也可能是她跑去向你的前情人們公開示威,或者她突然宣布要一個人出門旅行。於是男人就去拜網路大神、看兩性專欄,諮商身邊那些豬朋狗友怎麼辦才好。感情的事越理越亂,常常是case by case,沒有一體適用的疑難處理SOP。這點完全可以從梓潔這部小說得到印證。
我們的時代充斥著韓劇式苦情(車禍、癌症、醫不好),日劇式溫情(謝謝你愛過我所以請一定要幸福噢),美劇式一夜情,以及很台的世間情。我總覺得,除了每日新聞跑馬燈上那些想不開砍來砍去的談判情侶,應該還有許多值得被描述出來的在地情感故事,它們也許很日常很普通,卻能與大多數人獲得共鳴。這些故事無需奇情的身世設定,情節不用下猛藥灑狗血,只要直白明快地陳述,最好語言親切,用字生活,會讓讀者讀著讀著,覺得自己也有個類似故事裡的朋友,甚至覺得那就是自己。
生命時常耍白目,逼人只能白爛以對。這是梓潔的小說常常讓我想到的事。在她小說裡曖昧、戀愛或結成一對的男男女女,總是備受考驗,因為姊寫的不是童話,而是小說。作為微宇宙上帝的作者,她的子民該受的折磨一點不少,時常寂寞、空虛覺得冷,想要得到幸福,卻只能聽到幸福在扮鬼臉的嘿嘿嘿,想不通自己為什麼抓不住幸福。這很真實,有句老話不正說著嗎: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所以她笑嘻嘻寫著表面世故內在敏感的小說,把悲傷、痛苦和尷尬稀釋到不那麼黏稠,好暫時能與那些大於生命的什麼取得妥協。這也很真實,我們在遇見某些一時解決不了的困頓,不也只能大笑三聲當做嗆聲,繼續賴活嗎?
況且命中註定遇見的常不只是愛,還有眾多共用同個男人的前後任女友群組信,無法裝腔耍狠,就只能無言以對。好比那著名的詩句,誰都和誰睡過了,但那並不猥褻,大家都成了朋友。何必為了過往交叉持股的爛機機傷害彼此的尊嚴?偏偏就是有人想不開,妄想代位求償,而這,在情感的經濟活動裡,只有受傷的份。許多談情說愛的小說都告訴人們這個簡單的道理:獲利有限,風險無窮,盈虧自負。這部小說也是,但說法有點不同,最後還得加上一句:認真你就輸了。可是不認真更常贏不了,人生在世總免不了要來些一廂情願的自我作踐,才能在複雜博奕的人際關係中獲得一點抗體。畢竟老是受傷崩潰也不是辦法。
那麼,梓潔這女人到底在寫些什麼呢?──我猜她要說的並不複雜,感情世界虛虛實實,交錯糾結,沒必要事事追根究柢,誰沒有過去,過去就該讓它過去。難過有時,寂寥有時,無奈有時,擺爛有時,再偉大再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大綱整理起來不過一張A4。但千萬別忘了幽默感這個對抗冷酷現實的武器,當一個人能笑看自己,還有什麼能嘲笑他呢?梓潔這回隨手掏出來的七篇小說,角色間隱隱連結彼此客串,像是底部相連的巨大螞蟻洞,每條螞蟻踩出的感情線,都教人又癢又紅腫,卻又忍不住數著這些感情線上的螞蟻意猶未盡。但願她有空多盤點一下存貨,下次來個一疊A4好嗎?
小說家/黃崇凱
問答代跋
生命中有某樣東西大於我,遇見了……
1.《親愛的小孩》寫了十年,《遇見》卻在十八個月後問世。我們可以看到《遇見》的主題比《親愛的小孩》更顯著,企劃性、或者說整體性也較足夠,可以聊聊妳在創作這兩本短篇小說集時的狀態,有什麼不同嗎?《遇見》又是怎麼開始的?
《親愛的小孩》寫十年,顯而易見主要狀態就是懶散。當然也是因為中間去做了其他的事(工作、寫散文、寫劇本、拍電影),它雖然有〈親愛的小孩〉同名短篇當作主力,但基本上還是個較散漫的集結,這是不可否認的,它比較是寫作軌跡與年輪的一覽無遺,或者說,新歌加精選。那麼,新歌是哪些呢?我想是〈親愛的小孩〉、〈禮物〉、〈馬修與克萊兒〉這三篇。
而《遇見》原先構想的,是〈馬修與克萊兒〉的延續。我想用人物來帶故事,篇名就用人名,而原本想的是以幾篇當作一組:如〈周期〉與〈蜜雪兒〉,是同一個故事的兩面,白話文叫做元配與小三。但寫著寫著,又把這種「設計」打破了。後來乾脆讓每篇各自獨立,只留一小條線索當作尋寶,其實哪一篇先看都沒關係,沒看出這人跟那人有關,也沒關係。
寫這七篇小說的時候,我還是經常到處旅行,接了電視劇本《徵婚啟事》,電影劇本也在進行,還完成浩大的搬家工程。但我覺得寫小說對我來說,已經是一件很有紀律的事。例如,〈葉妍玫〉最早發表在《皇冠》雜誌的六十週年特別號,小說還沒寫完,我就必須去東京。我把自己關在新宿那個狹小但陽光充足的房間裡,寫寫修修整整兩天,完全不會覺得,都來到日本了沒去吃喝玩樂有什麼可惜。〈小芝〉更特別,開了頭之後,我就到歐洲交流兼旅行,從德國的斯圖加特到巴黎、巴黎到亞維農、亞維農到尼斯、尼斯到佛羅倫斯,每一程長途火車上,只要坐定了、吃飽了,我就把桌子放下來、打開電腦開始寫。而在台北的工作狀態則是,把劇本交出去等候意見回覆的那一兩天,我就可以再把某一篇前進個兩頁,或打出新的一篇的草稿。
不再像以前,需要熱機熱半天,或需要心無旁騖、齋戒沐浴才慢吞吞打開檔案。主要是,生活與工作時程仍然是忙碌的、緊湊的,但寫小說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恨不得趕快見到它,會甘願為它排出時間。就像熱戀中的情侶再忙都會擠出時間來約會,說沒時間的通常是沒那麼愛了。(笑)
《遇見》就是在這種,我與小說熱戀的甜蜜期完成的。
當然最理想的創作狀態是,只寫小說,其他別的都不做。但當現實無法給予這種條件時,才是考驗真愛的開始。
2.記得有一天,妳突然決定要用「遇見」來當作這本書的書名。請梓潔跟我們談談,為什麼是「遇見」呢?看完這本書會發現,遇見有時候是故事的開端,有時候是故事的結局。遇見這件事,對妳來說到底是什麼?
今年二月我去了一趟雲南。我平日生活散漫,但在旅行中我會把自己收得很緊,所有行程細節都會安排妥當,不容出錯,但唯獨雲南可以,因為我跟它實在太熟了。我知道我可以安全地把自己拋出去幾天。那是幾乎完全沒有預約的旅程,飛機到了麗江,我才知道我是個大笨蛋,因為那天是小年夜,隔天是除夕,古城恐怖的人潮還可以不聞不見,但,所有巴士都停開。完蛋了,我哪兒都去不了,而且除夕夜開始到大年初三,麗江旅館民宿房價將翻兩三倍。我必須想辦法離開麗江。我挨家挨戶地去詢問每家旅遊代辦處、散客服務中心、驢友俱樂部(自助旅行、登山同好),都沒有車子,因為所有車子都被旅遊團包了。這些櫃檯大姊小弟一個個渾身是戲,有個戴牛仔帽、叫蒼鷹還是蒼狼的嚮導,還一邊斟酒,一邊跟我說他到世界各地高山遠征的故事。
後來,我只好做了我這輩子原本打死不做的事:跟旅遊團,坐遊覽車從麗江到香格里拉。一整車,有浙江富商帶了小三、私生子、以及和元配生的胖女兒;有北京白領雙T雙婆;當然正常人家的也很多,唯獨我一人獨行。而其中最挑起我小說家神經的,是藏族姑娘導遊。我本來很怕導遊,覺得他們就是一直推銷商品和一直講冷笑話而已,但這妞兒很強悍很有原則,會直覺她當導遊前都是在草原騎馬打獵的。有人遲到一分鐘她就會板起臉孔,像個值星官站在車門邊喊:「快!快!快!全車人都等你呢!」長得漂漂亮亮也不給虧,非常硬。後來才知道,她之前帶團去雪地,有個孕婦不聽勸告還下去玩,結果流產了,她被停工好久。
我當時想,這幾乎就是馬修‧史卡德的角色原型了吧!誤射了小女孩,從此流放自己;意外讓客人流產,從此冷硬鐵血。
旅遊團解散後,我繼續往西走,到梅里雪山山區,最後徒步到名為「雨崩」的村落。一路認識了好多人,在兩三天內,在海拔三千多公尺、氣溫零下的地方,相識、一同拼車拼房、一同吃飯喝酒、道別。
我又回到香格里拉,那當時沒人要去的地方,因為在我出發前兩週,千年古城因客棧的電暖爐燒到了窗簾,窗簾又蔓延到木頭屋樑,天寒地凍水管都結冰,根本救不了,居民住客一一逃出,看著整座城變成火海。
我十年前第一次去香格里拉的時候,那片古城非常冷清,只有幾戶住家,一兩家酒吧與咖啡館,許多宅院老舊失修,巷弄裡真的只有老人和老狗;七年前第二次去,它已重新被修繕招商,變成酒吧街、商店街,夜夜笙歌;今年第三次去,什麼都沒有了,只是一大片燒焦的廢墟。
其實我內心的衝擊是非常非常大的。有一種記憶被剷除銷燬,卻莫可奈何的感覺。而事實上,這種感覺,在我有豐沃記憶的區塊,如台中舊市區,如師大夜市,也一直在上演著。
回到台北後,不到一個月時間,我決定把原本依山傍水的郊區房子賣掉,搬到市區的老公寓,回到租屋族。因為住市區不需要車子了,也把車子賣掉。無房無車,人生重新開始。因為在去雲南之前,我一直在找台中的房子,想搬回台中,卻非常非常不順。但心念一轉,租房、賣房、打包搬家,卻有如神助一樣,一件件迅速安妥。
我知道有很多很多東西,我無法掌握。我唯一能做的,就像是處在暴風中心,看著它,看著它要到哪裡去;看著,我什麼時候出手該做些什麼。隱隱約約去感受,這事是會成的,它就會很順;不成的,斷手斷腳也成不了。(小芝曰:如果是命中註定,應該不會那麼難遇見,遇見之後,也不應該有那麼多困難。)
大約就是在最倉皇忙亂的時候,有天和朋友在線上傳私訊,他聽我說了這一大堆,只回我一句德勒茲的名言:「生命中有某樣東西大於我,遇見了……」(朋友在後面自己還加上:嘿嘿嘿。)這句話正中紅心。
我遇見的,就是那個抽象的、大於我許多許多的東西。遇見一個個出現又消失的人、一座興起又衰敗的城、泡沫般卻一直汩汩湧上的房價……我能做的,就只是看著它。或者,再多一點,把它寫下來。
然後,練習對它說:嘿嘿嘿。
摘自《遇見》問答代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