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總則是刑事制裁法規範的主要法律,係規定刑事實體法的共通原則,故論述刑法總則的本書稱之為刑法通論。
本書採最新的刑法論理學說,引述並評論刑法實務見解,分就故意犯、過失犯與不作為犯等三大犯罪形態,論述刑法總則編,建立犯罪的法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刑法理論體系,以做為犯罪判斷與定罪科刑的共通原理。
購物比價 | 找書網 | 找車網 |
FindBook |
有 2 項符合
刑法通論(下)(增訂十版)的圖書 |
圖書館借閱 |
國家圖書館 | 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 |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 電子書服務平台 | MetaCat 跨館整合查詢 |
臺北市立圖書館 | 新北市立圖書館 | 基隆市公共圖書館 | 桃園市立圖書館 | 新竹縣公共圖書館 |
苗栗縣立圖書館 | 臺中市立圖書館 | 彰化縣公共圖書館 | 南投縣文化局 | 雲林縣公共圖書館 |
嘉義縣圖書館 | 臺南市立圖書館 | 高雄市立圖書館 | 屏東縣公共圖書館 | 宜蘭縣公共圖書館 |
花蓮縣文化局 | 臺東縣文化處 |
|
刑法總則是刑事制裁法規範的主要法律,係規定刑事實體法的共通原則,故論述刑法總則的本書稱之為刑法通論。
本書採最新的刑法論理學說,引述並評論刑法實務見解,分就故意犯、過失犯與不作為犯等三大犯罪形態,論述刑法總則編,建立犯罪的法律要件及其法律效果的刑法理論體系,以做為犯罪判斷與定罪科刑的共通原理。
凡例∕13
略語表∕15
主要參考書目∕17
第十一章 犯罪參與論∕21
第十二章 過失的作為犯∕157
第十三章 故意或過失的不作為犯∕227
第十四章 競合論∕287
下篇 法律效果
第十五章 刑罰概論∕393
第十六章 現行法規定的刑罰∕459
第十七章 刑罰的裁量∕513
第十八章 刑罰的執行∕543
第十九章 保安處分∕577
第二十章 處罰障礙∕599
條文索引∕611
名詞索引∕615
跋∕633
十版序
本書針對刑法總則編於2005年元月較大幅度的部分條文修正,業已全面增訂或修正,而於同年九月發行增訂九版。今該修正規定,業已施行年餘,對於有些新規定,先後已有些文獻論及,刑法實務也提出一些新見解;況且,九版上冊附錄二、與三、所錄的兩篇有關本次部份條文修正的文章,業已抽出與另兩篇拙文,交由元照出版公司發行2005年刑法修正總評一書。因此,決定印行本書的增訂十版。
退休後,時間充裕,而且退隱山林,毫無俗務雜事纏身,而可以仔細審閱全書,全心推敲思慮全書的內容,或加以增訂,或加以修正、刪除。此外,並引述或評論新文獻的論述(截至2007年9月出版者),以及刑法實務的見解。
許澤天學棣雖在德國撰寫博士論文,但能投入甚多心力,參與本書的增修工作,除更新本書附註中有關德文文獻的頁碼外,並提出不少寶貴的增修意見。東吳大學法研所潘明正碩士用心地校閱全書,在此深表中心地謝意。
林山田 2007 重陽
九版序
公布施行於一九三五年的刑法,從一九七四年起,即已開始全面修正的工作,歷經三十年漫長的歲月,至今(二00五)年初的刑法修正,已告一段落。本次的修正,雖然對於總則編的規定有較大幅度的修改,但是基本上只是在固有的老舊框架之下,所有的部分條文修正而已。 針對本次的刑法修正,本書乃作相對應的修改與增補。同時趁這次增修的機會,全面仔細檢閱全書,無論在上冊或下冊,均有諸多增訂與修正之處,使本書更臻完善。林清賢學棣的細心校閱,在此特申謝意。
林山田 2005-7020 礁溪
六版序
本書自初版問世,匆匆即將屆滿十五年,在這段時間裡,經歷第二版與第三版的部分修訂,至第四版則大幅增修未遂犯、正犯與共犯,以及競合論等部分,第五版則配合假釋規定的修法而修訂。今積數年來的教學經驗,以及一九九四年在德研究期間,博覽德國新文獻所得,大幅增訂或修正本書,遂成增修六版問世。
第六版在結構體系上,增加一章,即合第五章與第六章,成為第五章至第七章,全書大幅增修部分計有: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構成要件錯誤與包攝錯誤、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原因自由行為、容許構成要件錯誤、教唆犯、幫助犯、特別犯之參與問題、過失犯罪,以及競合論等領域。此外,其餘部分也做了相對應的修訂,並增加許多生動的實例,說明或印證理論,使本書的體系與論述,更趨完美,而使習法者更易藉由本書之助,走進刑法的殿堂。
台大法律研究所許澤天學棣長期以來跟我有關本書問題的深入討論,蔡聖偉學棣校閱全書,提出疑問,均為本書的增訂與修正工作,提供了很多寶貴的意見。此外,汪怡君學隸與吳俊毅學棣的電腦資料處理與排版工作,也備極辛勞。沒有四位學棣的投入與協助,本書不可能以嶄新的面貌與充實的內容,呈現在讀者面前,故特在此表示我的衷心謝意。
由於第六版增修後,全書篇幅大增,為使讀者摧帶方便,且為免卻剛進法律學系的法律新鮮人對於厚厚的一本書所形成的表象壓力,提高學習刑法的興趣,故本書自第六版起,改成上、下兩冊印行。
林山田1997.8.22 於台北市
四版序
本書自一九八三年初版問世後,至今已屆十年,其間在初版之架構下,雖經歷三版之修訂,但仍有不盡完善之處,而有待增修。
近年來,雖以積極之行動,投入台灣民主化之社會運動,花費不少時間與心力,但對於個人之專業領域,仍不敢稍有疏忽懈怠,除在學術刊物發表專論外,即致力於本書之修訂工作。積數年之功力,今夏赴德研究前,終能完成本書之大幅增修,使其更趨完善,而成增訂四版。全書篇幅增加約二百餘頁,主要增訂之處計有:未遂犯、不能犯、中止犯、正犯與共犯,以及一罪或數罪之競合論等部分。此外,並增列最新之判例與解釋例。
刑法本具社會倫理性之性質,使用具有社會倫理非難性之法律手段,公正地報應犯罪,亦即以刑罰之痛苦,衡平犯罪之惡害,而體現公平正義之應然理想,以滿足人民對於正義感之需求。本書之作,期能闡釋發揚上述之理念,但願透過本書進入刑法殿堂之習法者,有朝一日成為法官、檢察官或律師之時,能以刑法之專業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