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美國聯邦稅務局概述
1. 聯邦稅務局的由來與現狀
2. 聯邦稅務局的組織機構
3. 聯邦稅務局裁定及其效力
4. 聯邦稅務局的其他行為及其效力
5. 聯邦稅務局對稅務代理人的管理
第2章 納稅申報程序
1. 納稅申報的目的和意義
2. 納稅申報表的形式要件
3. 納稅申報的期限、地點及稅款支付
4. 所得稅報稅師的法律責任
5. 納稅申報信息的保密與披露
6.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3章 稅務稽查程序
1. 美國稅務稽查概況
2. 稅務稽查的選案
3. 稅務稽查的類型
4. 稅務稽查的結案程序
5. 合夥企業的稅務稽查程序
6.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4章 稅務傳喚程序
1. 稅務傳喚程序概述
2. 稅務傳票的簽發
3. 稅務傳票的效力
4. 被傳喚人的權利
5. 稅務傳喚的抗辯
6. 佚名傳票
7.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5章 稅收核定程序
1. 稅收核定簡介
2. 欠稅核定程序的一般要求
3. 預險核定
4. 破產、接管狀態下的稅收核定
5. 稅收核定的時效
6. 作為對比的相關中國大陸立法
第6章 稅務留置的設置與效力
1. 稅務留置的詞源和翻譯問題
2. 稅務留置的發生條件
3. 稅務留置的財產範圍
4. 稅務留置登記前的法律效力
5. 稅務留置的登記與相關效力
6. 稅務留置登記的法律救濟
7. 稅務留置法律效力之變動
8. 遺產稅與贈與稅的特別留置
9.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7章 稅收強制執行程序
1. 稅收強制執行概述
2. 稅收強制執行的前期程序
3. 稅收強制執行權的限制
4. 稅收強制執行的對象
5. 特殊財產的強制執行
6. 財產扣押與強制執行通知
7. 扣押財產的出售與回贖
8. 執行解除與財產退還
9.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8章 稅務覆議程序
1. 美國聯邦稅務覆議機構
2. 稅務覆議案件的類型
3. 稅務覆議的基本程序
4. 美國稅務行政覆議的優勢
5.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9章 稅務法院及其訴訟程序
1. 美國稅務法院簡介
2. 稅務法院的管轄權及其特色
3. 美國稅務法院的訴答程序
4. 美國稅務法院的證據開示程序
5. 稅務法院的事實協商程序
6. 稅務法院的小額訴訟程序
7. 美國稅務法院的審理程序
8. 美國稅務法院的裁決與上訴
9. 中國大陸是否有必要建立稅務法院?
10. 中國大陸從美國經驗中能學到什麼?
第10章 溢繳稅款退還及其救濟
1. 溢繳稅款退還程序概述
2. 溢繳稅款退還的申請與審查
3. 溢繳稅款退還的訴訟程序
4.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11章 破產程序中的稅收問題
1. 美國破產法中的稅收問題概述
2. 與破產有關的若干稅法概念
3. 破產清算程序中的稅收優先權
4. 破產重組程序中的稅收優先權
5. 行政程序在解決稅收債務中的作用
6. 破產程序中的稅收籌劃問題
7.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12章 稅務民事處罰與利息
1. 與遲延相關的處罰
2. 申報不準確罰
3. 稅務欺詐罰
4. 稅務利息補償
5.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
第13章 稅務刑事調查與處罰
1. 聯邦稅務局的刑事調查
2. 聯邦大陪審團的刑事調查
3. 稅務犯罪案件的審查與起訴
4. 稅務刑事犯罪及其處罰
5. 作為對比的中國大陸相關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