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十二版序
本書自二〇一三年九月增訂十一版出版後,證券交易法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不少重要之證交法解釋令函,各級法院判決也對證交法規定作出相關爭議解釋。為反映證交法的最新動態,本書因而修訂再版(增訂十二版),希望讀者能藉此掌握我國證交法的最新情勢。
本書勞煩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廖喬樂、許哲瑋同學負責協助校對及排版工作,備極辛勞,實深感荷,特致謝意。
最後,謹以本書寫下風木之思,懷念母親劉沈 治女士。
劉連煜 謹識
2014年8月
增訂十一版序
本書根據2013年6月5日最新公布之證券交易法、主管機關最新之法令,以及法院最新判決增訂本書,希望能提供讀者了解我國最新證券法法令及法院實務見解的動態。作者特別要感謝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王怡華及洪凱倫兩位年輕律師辛苦校對本書,讓本書手民誤植之情形能夠減少。
近來,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OTC)在主管機關指導下,力推國際板(F股甚至台灣T股)。筆者期盼各方努力下,台灣的國際板能真正成功,為我國資本市場寫下輝煌的一頁。當然,不能須臾或忘的是投資人保護的重要議題,為此當必須招來優質之境外企業來台上市櫃。如能如此,則我國資本市場國際化,甚至成為亞太金融中心的夢想,也非天邊那一抹彩霞,而是指日可待的目標。
劉連煜 謹識
2013年9月
增訂十版序
去年下半年休假,除仍繼續學術研究外,並利用空暇讀完了東晉高僧法顯所撰《佛國記》一書。對於法顯大師的意志力,甚為感佩。《佛國記》一書記述法顯大師西行至天竺求取佛教經律文本並且返回中土的艱難歷程。法顯大師於西元399年從長安西行,途經西域沙河,到天竺及斯里蘭卡(當時稱師子國)求法並從海路回到中土,總共歷經15年。遊記中曾描述沙漠途中的險惡、駭人景象:「度沙河。沙河中多有惡鬼、熱風,遇則皆死,無一全者。上無飛鳥,下無走獸,徧望極目,欲求度處,則莫知所擬,唯以死人枯骨為標誌耳。」為何他要乘危履險、忘身求法?「蓋是志有所存。」(《佛國記》跋語)
修改增訂本書,繁瑣異常,常常挑燈夜戰,每至深夜。惟想起法顯大師堅毅發心求法,西度沙河之艱難偉業,益發得到惕勵鼓舞而精神抖擻,希與讀者共勉之。
本書依2012年最新證券交易法及相關重要判決修訂而成。作者要特別感謝法官蔡子琪碩士及碩士研究生王廷同學之辛苦校對,沒有他們的協助,本書增訂本恐無法如期完成。
劉連煜 謹識
2012年9月
自 序
自美返國教授證券交易法等課程,倏忽間,已十餘載。十年來,我不斷在證券交易法領域耕耘,也目睹我國規範資本市場的這部大法,已漸次完備。回想學習證券交易法的過程,我要特別感謝引領我走入證券法學研究領域之啟蒙恩師─賴英照大法官。
我有幸在國內大學部及研究所時,親炙賴大法官門下,受其指導。憶及在研究所時,賴老師曾慨贈美國證券法大儒Louis Loss教授鉅著之部份影本資料(Loss教授係賴老師在哈佛大學之博士論文指導教授),供我論文寫作之參考。時間飛逝已近二十年,這些資料至今仍以精裝本妥適珍藏。
其後,我於赴哈佛大學就讀時,並幸運地與崇拜已久之Loss教授見面。當時Loss教授雖已自哈佛法學院退休,惟八十高齡仍每日至學校研究證券法學,終年不斷,令人感佩。有感於證券法學的進步,有賴代代薪火相傳,持續研究,才能導引證券市場的健全發展,維持管理法令之與時俱進。我將在這塊法學領域,繼續努力。
其次,本書以實例方式,撰寫證券交易法之重要內容,主要係受大學時代王澤鑑大法官教學方式之啟發。加上,我十年之教學經驗,體認法學教育應以問題意識出發,才能準確的掌握法律規範之真正意旨,增進法律適用之精確性。
回顧書中的設想案例,很多都是這一、兩年因公務赴國外開會時,利用長途飛行期間,所架構的實例。有些甚至是我在國外旅館投憩時,半夜因時差關係,無法成眠,起床擬設者。這些案例,伴隨著飛機上餘音環繞的台灣民謠─四季紅、滿山春色等歌曲,都是我珍惜難忘的回憶。
本年七月適逢柯芳枝教授自台大法律系榮退。柯老師對我時常鼓勵有加,慈祥長者,令我如沐春風,特祝柯老師退休生活愜意健康。
最後,感謝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研究生林書慧、陳譓伊及法律學系賢棣劉力嘉三位同學,以及助理呂雅桂碩士協助打字、校對工作。惟作者學驗未深,至盼海內外宏達,不吝指教是幸。
劉連煜 謹識
二〇〇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