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第一個顏色是什麼>
也有可能我畫的第一幅畫是父親的下巴。父親的下巴是每當我抬起頭來看他時,一定會注意到的地方。我有摸過父親的下巴。在我還非常小,可能還不太會走路的時候。他抱著我,我伸出手去摸父親的下巴跟臉頰。那種剛冒出來的鬍渣,所帶給我刺刺的感覺留在我的記憶中。一種新奇與陌生,混雜著某種怪異的同情:為什麼這個人身上,會長出這麼不好摸的東西?
我忘記我畫的第一幅畫是什麼了。也忘記自己挑選的顏色究竟是什麼了。是用蠟筆嗎?還是用12色盒裝的彩色筆呢?或是只是用2B鉛筆輕輕地在作業紙上勾勒出一些抽象難懂的線條?有可能是用眼淚,在枕頭上留下些印記,而那就是每個孩子在他的生命中的第一幅畫作?我記得我小時候很愛哭。尤其是父母親吵架的時候。
我曾經想過世界上的第一個顏色是什麼。我閉上眼睛,把眼前的世界、記憶中的世界,逐漸的抹去,想看看一切都被取消了之後,留下來的顏色是什麼,也許那就是世界上的第一個顏色。我把學校抹去,那些水泥色的校舍,那些造型古怪的鳳凰木,熱氣騰騰的操場,洗手檯,窗框,有很多鉛筆刻痕的木頭桌子……然後是從學校回到家的這一段路,那些紅路燈,那些小攤販,那些貼滿了搬家公司貼紙的騎樓樑柱,緊閉起來的黑色窗戶,還有天橋……最後才是家,家前面的小河,是客廳中高高的酒櫃跟又黑又亮晶晶的電視,是通往父母親房間的走廊,是樓梯間的燈座,是我的床鋪,被子,床單,是我收集貼紙跟漂亮書籤的秘密本子。
最後留在我腦子裡的,是一坨有點像果凍那樣子的東西。透明的、搖搖晃晃的、聞起來沒什麼味道(好吧,可能有點草莓味,或像青箭口香糖那樣的薄荷味),是像眼淚那樣子的顏色。眼淚的果凍。
而我想那個七歲的小女孩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的顏色會像眼淚的,除了眼淚。
對我來說,這是一個真理。一個屬於七歲孩童的真理。但它依然是真理,不只是藝術的真理,美的真理,時尚的真理,同時也是情感的真理,與愛的真理。那就是:追根究柢來說,沒有任何一樣東西,會像任何其他東西。任何東西都只能像它自己。任何誰都只能像他自己。所以說獨特是一種必然,一種命運。
因為眼淚的顏色就只能像眼淚。
<重新定義時尚>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我認為,美好事物應該要能幫助一個人了解自己,也就是鍛鍊我們的自知之明。例如,我知道自己不是雞排妹那種萌萌的類型,甚至於別人可能還會用妲己 、褒姒來形容我,因為我有一種比較冶豔的氣質,那麼,在穿搭上我當然就不能走雞排妹那種路線,不可能穿件小可愛或籃球背心在路上趴趴走。假如說,你還不了解自己屬於哪種氣質,那麼最保守安全的做法,就是把自己打理得乾乾淨淨,讓人看得舒服,比你處心積慮打扮得花枝招展卻反而顯得不入流要好上幾百倍。就像我知道自己的額頭不夠高,所以我不會去剪瀏海,雖然有時候也很想要日劇裡的明星剪瀏海,日本女生剪瀏海多可愛阿,但我就是不可能那樣子去做。
有時候我覺得時尚是很殘酷的事。在時尚界、設計界,一百人就有一百種對時尚的偏見及觀點,每個人都想用他自己的角度去影響你,每個人都想告訴你,「你是醜的,我才是美的」。這個時候,自信與自知就顯得極端重要。我很喜歡一位服裝設計師叫Marc Jacobs,他從1997年開始加入LV的陣營,對LV當時已經日漸陳舊(說好聽一點是經典)的風格進行了一番改造,之後大紅大紫,在整個法國乃至於時尚界開始站穩了腳跟,走出帶有自己獨到眼光的大局面。雖然Marc Jacobs如今算的上是一代美學宗師了,但他卻依然保持低調樸實的氣質,他說「我只是想做點衣服,這是讓我感覺最幸福的事。時尚並不統治支配你我的生活。我也喜歡美食、音樂、藝術,享受生活。沒有誰需要注意加入某種生活方式。你應該可以隨時改變心意,只要你自己喜歡就好。」
你看,他說的真好。「時尚並不統治支配你我的生活。」「只要你自己喜歡就好。」在澳洲的求學經歷讓我看到,時尚就是我,我就是時尚,就是一種自信。Coco Chanel不也說了嗎?「我不塑造時尚,我就是時尚。」時尚就是找到一個自己能負擔的生活,犯不著去分期刷卡、去省吃儉用只為了能背名牌包。時尚可以很簡單的,星期天下午,去逛二手衣市集、穿梭在各種年代、各種款式的攤位中,去找適合自己的,買回去能帶給你快樂的東西,這是一種快樂,也是種華麗的探險。只要你快樂,H&M都是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