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按著行政法院教育裁判的Google地圖,走入教育場域的法治國家
行政訴訟法自89年7月1日大幅修正後施行迄今,已逾18年。在此之前,我國行政救濟制度多侷限在書面審理方式的訴願階段,更難見到開庭審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司法權保障人民權利,並且對行政機關為「法之統制」的功能極其有限。18年來儘管行政法院案件中人民獲有利判決的比例大約只有一成,因此常被批評功能不彰,但不可諱言,在部分行政領域,行政法院已逐漸發揮指摘行政違法的功能,藉由對「法」的闡釋,使我們更接近「依法行政」的法治國家之林,教育行政應該可以算是這樣的行政領域。
所謂法治國,簡言之,在立法是「主權在民」,在行政是「依法行政」,在司法是行「法之統制」,18年來,教育部的法制業務有明顯的成長,教育領域中法律、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大量出爐,行政機關也逐漸習慣作成行政決定時要尋找「(法的)依據」,但儘管如此,以教育事務的繁冗與瑣碎,仍有許多事項欠缺規範或是既有法規範不完備,此時紛爭的解決,即有賴司法判決。行政訴訟判決的多寡,可以作為個別行政法領域進步與否的指標,因為如果欠缺行政訴訟案件,表示受處分的百姓不敢或不懂得尋求救濟,只能期待行政機關「天縱聖明」從(絕)不犯錯,大家相信嗎?反之,不斷的藉由司法裁判釐清爭議,讓政府機關與民眾都有法可依循,果能如此,法的可預測性提高、法的安定性也提高、整個社會的法秩序也才會受尊重!
但行政法院的判決愈來愈多,客觀上要加以瞭解會有事實上的困難,就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統計為例,95年至106年間歷年終結教育事務案件分別為93件、138件、110件、69件、62件、67件、66件、62件、62件、59件、59件、53件,12年間合計達900件,一般人實在難以閱讀,即使努力去閱讀,也不見得找得到正確、完整且最新的資訊。
翁國彥律師的這一本《學校教評會運作與教師法律救濟──行政法院裁判解析》,正像是一本行政法院教育裁判的Google地圖,提供給可能會想閱讀教育裁判的讀者,本書針對老師及學校教評會相關工作者兩類讀者,將相關裁判見解加以分析,一方面讓老師瞭解如何提起行政救濟,包括各種救濟管道的區別與界限及利弊,在選定救濟方式後,如何遵守期限、擬定聲明、把握重點,以獲取可能得到的有利結果。另一方面也讓學校裡特別是參與教評會運作的人員能夠瞭解法院實務上對迴避、申請閱覽資料、申請陳述意見,以及如何表決、製作處分書及通知等等問題的見解,讓教評會的運作有所依循,避免在事後救濟程序中被法院撤銷廢棄。
這本書實在是教育場域中教育工作者的福音,能夠有這麼多的法院意見彙整在這裡,其實也是這十八年來每一個教育裁判背後的原告律師、被告律師與行政法院法官的心血!作為一個長期關心教育並投身教育行政救濟的律師,也曾是國彥律師長期的同事,在這本「學校教評會運作與教師法律救濟」問世之前,有機會先睹為快,實在佩服國彥律師在工作忙碌之餘還能擠出時間帶領讀者找到自己需要的意見,同時期盼這本《學校教評會運作與教師法律救濟──行政法院裁判解析》的出版除了能夠作為學校同仁辦理教評會業務的指針,並且成為老師尋求行政救濟時的隨身寶典之外,更希望能夠協助更多律師加入教育行政救濟的行列,幫助學校行政作業更合理與合法,也讓老師明瞭自己的權益與法律處境,最終能使臺灣的教育法治更上軌道。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黃旭田
自序
身為執業律師,筆者從事司法實務工作十餘年來,執業重心除了個人興趣的人權救濟與公法爭議之外,當屬學校與教師間的教育行政爭訟事件,其型態甚為多元紛雜,包括教師解聘或不續聘、大學教師升等與違反學術倫理審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等性平案件。而不論是攻防強度最高、需要在法庭內進行言詞交鋒的行政訴訟,或是前階段的校內教評會審議、教師申訴、再申訴及訴願程序,抑或是社會普遍關注的校園性騷擾事件調查與申復程序,筆者近年頻繁接觸與親身參與的結果,都看到召開教評會處理教師法律爭議的學校行政部門這一端,與針對學校處置結果提起行政救濟的教師當事人這一端,經常對於教評會的運作方式或應循的法律救濟程序,感到極端複雜、難解與困惑。由此可以發現教育行政案件的繁雜與其中的「眉角」,完全不下於一般行政爭訟事件,這也是筆者撰寫本書的最初發想,將近年承辦諸多學校教評會運作、教師法律爭議案件所累積的經驗與心得,配合相關重要行政法院判決見解的彙整,作一個比較全面性的回顧及分析說明,希望讓涉及此類案件的教師與學校行政部門,都能有可以參考瞭解的依據,並減少在爭議程序中必須面對的困擾。
筆者走上教育行政法研究與實務運作的這一條路徑,首先必須感謝恩師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許育典特聘教授的提攜與照顧。猶記得十餘年前的研究所課堂上,由許老師引領進入憲法、教育法與多元文化保護的議題,其中許多新穎的法律概念建構、與臺灣本土實際案例的結合,都在在令人深感著迷,筆者因此一頭栽進教育行政法的研究領域,最後也選擇以法治教育作為畢業論文的主題。 許老師的開朗個性、對學生的照顧指導,以及投入學術研究的嚴謹與高度熱忱,都是旁人難以企及。筆者至今仍非常懷念研究所階段的校園時光,也希望藉由本書的完成,表達對許老師提攜照顧情誼的感激。
完成研究所學業、退伍之後,筆者的第一份律師工作,就是來到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服務。恍惚之間,轉眼十年過去,筆者在此期間陸續完成人生大事,包括結婚、出國留學及生子,最需要感謝的是主持律師黃旭田律師的指導、引領與包容。在元貞的十年歲月中,筆者跟隨黃律師承辦諸多教育行政爭訟事件,黃律師不但永遠親自檢視、校正每一份書狀文字,在參加法院庭訊或言詞辯論時,也看得到黃律師總是可以找到最能打動法官想法的切入點。從 黃律師身上,筆者學習到身為「訴訟代理人」必須抱持嚴謹、疏忽不得的基本態度,以保障教師或學校的當事人權益,也看到協助爭訟程序順利進行、積極投入公共事務的在野法曹典範。這本書的完成,可說是筆者在黃律師的引領之下,匯集十餘年來承辦諸多教育行政案件的心得結晶,雖然黃律師在此領域的傑出表現,至今仍是筆者無法企及,但同樣希望藉由本書的完成,感謝黃律師多年的指導與提攜。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長年在國內耕耘教育行政爭訟案件的處理,因而累積一群對此類案件擁有豐富經驗的年輕律師群們,包括蔡易廷律師、簡凱倫律師、謝佳穎律師、侯宜諮律師等人,都常是筆者面臨難解法律爭議時,可以詳細討論、交換意見、瞭解實務見解之最佳夥伴,也對本書的出版有所貢獻,在此感謝他們。本書的完成,還要感謝元照出版公司的積極鼓勵,才能順利問世。
最後,本書要獻給太座淑婷與家中的小寶貝晨晞,他們無私的分享喜憂與陪伴,讓我心中總是虧欠與感激夾雜,可謂點滴在心頭。本書最後如期完成出版,尤其要感謝他們的支持、陪伴與建議。
翁國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