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作者多年專研公司法精心之作。除了對公司法現代重要理論有精緻而不繁瑣的介紹外,書中並大量引用我國最新法院判決及2019年8月最新公司法令,希望能兼顧學術與實務的觀點,以方便各界使用。書中另一特色,係實例思維教學方法的強調,藉此希望能對我國公司法學的研究注入新活水,並啟發使用者培養精確適用抽象法律規範於具體案例之應用能力。
作者簡介:
劉連煜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政治大學公司治理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現為臺北大學)法學士及法學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Harvard, LL.M.)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Stanford, JSD)
經歷:
1985年公務人員高考公證人類科及格
1985年專技人員高考律師類科及格
1987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錄取
曾任律師、副教授、教授、證期會顧問、上市上櫃審議委員、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會委員、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委員、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臺灣證券交易所公益董事、臺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
本書作者主要著作:
1、公司監控與公司社會責任,瑞興書局。
2、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瑞興書局。
3、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二),元照。
4、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三),元照。
5、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四),元照。
6、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五),元照。
7、現代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元照。
8、現代公司法,新學林。
9、內線交易構成要件,元照。
10、當代案例商事法(合著),新學林。
11、當代案例公司法與票據法(合著),新學林。
12、股東會書面投票制度與證券集中保管(合著),元照。
13、股東會委託書之管理(合著),元照。
14、選任獨立董事與公司治理(合著),元照。
作者序
增訂十四版序
七月初夏昆明商法論壇結束後,諸耆老大儒,教授數十人,群訪昆明、大理與麗江。群山峻嶺,紆徐舒緩。水勢騰湧,步伐矯健。玉龍雪山,縈繞于心。
麗江「玉峰寺」,藏語“札西曲培林”,意為“吉祥弘法苑”,為麗江五大佛寺之一。佛寺四周,松柏密茂,風光綺麗。寺傍山而建,拾級而上,信徒行五體投地禮,莊嚴肅穆。大殿沿路石階旁的巨幅唐卡據傳是第十世噶瑪巴所畫。唐卡是藏族繪畫的一種,它大抵表現宗教的主題:描繪佛、菩薩,以及佛本生故事、供養的信徒、僧侶、輪迴及寺院的建築畫面等,都反映唐卡藝術的宗教價值。唐卡又稱「流動的壁畫」或「流動的廟宇」,因藏民是遊牧生活,卷軸畫的唐卡滿足了信徒的宗教信仰需要。玉峰寺這些彌足珍貴的唐卡繪畫更展現出藏傳佛教色彩之鮮艷豐富,還有漢傳佛教的莊嚴法相,均令如織遊人印象深刻。
本書增訂十四版的特色是增添及分析2018年公司法大幅修法後,實施近一年以來經濟部對新法的解釋函令及這段期間我國法院的重要判決。2018年公司法修正,國內外學者普遍認為是一部不錯的新法典,希望這部其命維新的公司法能引領台灣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本次修訂,非常感謝政治大學法學碩士蔡旻睿律師及研究生林意紋律師協助校對等工作,讓龐雜的修書工作得以順利完成。
劉連煜 謹識
二○一九年八月
增訂十四版序
七月初夏昆明商法論壇結束後,諸耆老大儒,教授數十人,群訪昆明、大理與麗江。群山峻嶺,紆徐舒緩。水勢騰湧,步伐矯健。玉龍雪山,縈繞于心。
麗江「玉峰寺」,藏語“札西曲培林”,意為“吉祥弘法苑”,為麗江五大佛寺之一。佛寺四周,松柏密茂,風光綺麗。寺傍山而建,拾級而上,信徒行五體投地禮,莊嚴肅穆。大殿沿路石階旁的巨幅唐卡據傳是第十世噶瑪巴所畫。唐卡是藏族繪畫的一種,它大抵表現宗教的主題:描繪佛、菩薩,以及佛本生故事、供養的信徒、僧侶、輪迴及寺院的建築畫面等,都反映唐卡藝術的宗教價值。唐卡...
目錄
增訂十四版序
增訂十三版序
增訂十二版序
增訂九版序
增訂八版序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公司法的歷史基礎 1
第二節 公司法在法律體系上之地位及其編制體例 5
第二章 總則 8
第一節 企業組織型態 8
第二節 公司治理 17
第三節 公司社會責任 21
第四節 公司捐贈之法律問題 51
第五節 公司的設立、國籍、認許之廢除、分公司及股東資格 68
第六節 公權力監督、透明度資訊平台與公司設立登記撤銷或廢止 73
第七節 公司名稱之保護 80
第八節 一人公司 88
第九節 揭穿公司面紗 96
第十節 章程中有關所營事業之記載 109
第十一節 公司轉投資 111
第十二節 公司資金貸放與保證 118
第十三節 公司負責人之侵權責任 125
第十四節 公司負責人之忠實義務與注意義務 133
第十五節 事實上董事及影子董事 147
第十六節 法人之代表人 152
第十七節 企業併購 161
第一項 公司合併 161
第二項 合併異議股東之股份收買請求權 172
第三項 股份轉換、股份交換與股份收購 184
第四項 公司分割與營業讓與 196
第五項 表決權拘束契約與表決權信託 210
第六項 企業併購法新修正動向概論 216
第十八節 公司之變更組織 228
第十九節 經理人 231
第一項 經理人的基本問題 231
第二項 經理人之認定與經理人之職權 242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 248
第一節 公司之設立 248
第二節 資本三原則 250
第三節 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之分合 259
第四節 發起人、發起人合夥、設立中公司及發起人權限 271
第五節 創立會 281
第六節 發起人責任 284
第七節 股東的地位與股東權 287
第八節 股東出資之標的 294
第九節 面額股、無面額股與記名股票 301
第十節 強制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之基準 312
第十一節 發行股票之方式 314
第十二節 股票之公開發行 318
第十三節 特別股 327
第一項 特別股的發行 327
第二項 特別股股東的保護 340
第十四節 股份之轉讓 345
第十五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 351
第十六節 股份回籠禁止之例外 361
第十七節 股份之設質 371
第十八節 股東(份)平等原則 375
第十九節 股東會 378
第一項 股東會之召集權人 378
第二項 股東會之召集 389
第三項 股東提案權 401
第四項 股東表決權行使之限制 408
第五項 表決權之代理行使 414
第六項 股東分割投票制度 420
第七項 書面投票與電子投票 425
第八項 股東會決議之方法 432
第九項 讓與主要之營業或財產 438
第十項 股東會決議之瑕疵 448
第二十節 董事與董事會 464
第一項 董事之資格 464
第二項 董事與公司間之法律關係 485
第三項 股東會決議解任董事 492
第四項 裁判解任董事 499
第五項 公司經營權爭奪與假處分之制度 504
第六項 董事之當然解任 519
第七項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與臨時動議 525
第八項 董事之責任 533
第九項 代表訴訟 544
第十項 董事與公司間為法律行為之規範 554
第十一項 董事會之權限與義務 562
第十二項 董事會違法行為之制止請求權 572
第十三項 董事會會議 577
第十四項 董事會決議之瑕疵 591
第十五項 董事長、常務董事與常務董事會之權限 593
第十六項 少數股東股東會召集權與臨時管理人 600
第二十一節 監察人 608
第一項 監察人的基本問題 608
第二項 監察人之股東會召集權 618
第二十二節 公積 622
第二十三節 分派盈餘 627
第二十四節 獎勵員工之制度 635
第二十五節 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實務運用 647
第二十六節 公司債 652
第二十七節 公司債債權人之保護 659
第二十八節 公司債之私募與發行新型金融商品 664
第二十九節 新股認購權 675
第三十節 變更章程 681
第三十一節 公司重整 682
第三十二節 清算 696
第三十三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699
第四章 有限公司 724
第一節 有限公司之股東與資本 724
第二節 有限公司之業務執行機關與監督機關 729
第三節 有限公司之資合與人合性質及相關立法之趨勢 735
第五章 關係企業 741
第一節 現行關係企業法解析 741
第二節 關係企業設有「總管理處」組織之法律問題 762
第六章 外國公司 765
第七章 公司之登記制度 769
增訂十四版序
增訂十三版序
增訂十二版序
增訂九版序
增訂八版序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公司法的歷史基礎 1
第二節 公司法在法律體系上之地位及其編制體例 5
第二章 總則 8
第一節 企業組織型態 8
第二節 公司治理 17
第三節 公司社會責任 21
第四節 公司捐贈之法律問題 51
第五節 公司的設立、國籍、認許之廢除、分公司及股東資格 68
第六節 公權力監督、透明度資訊平台與公司設立登記撤銷或廢止 73
第七節 公司名稱之保護 80
第八節 一人公司 88
第九節 揭穿公司面紗 96
第十節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