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祭
「在四月的臉上,有淚燦爛如花。」 ——莫洛夫《西貢詩抄》
「我愛老爸,卻到很多年後才知道。」十七歲那年,原本想以這個開頭投某某獎,但沒有,我知道那個世界無法接受這個句子後面的內容,對那個世界來說,一般而言這種開頭後面都是要接死了某某人有多麼懷念之類的屁話,而不是描述自己的性慾,只是雖然我用了個不那麼「傷風敗俗」的另一種開頭,終究還是沒能拿到獎。現在想來,我確實不該那樣做,坦白講,現在我才不在意自己能不能見容於世界,我之所以不談這個,在意的是消費自己、消費你,各種消費行為本身的可鄙,但我還是不甘寂寞地活在這個社會上,無可奈何地進行著各式各樣地交換。
是的,那是一個龐大的市集,人們在此交易一切能交易的,把其他東西換成性愛,或是倒過來,或者把鋼筆換成陽痿、把大麻換成墨水、把K他命與酒精換成性與其他,一切就像真的巨大市集,人聲鼎沸而秩序,我回頭一看,這座市集居然位在一片沒有陽光的樹海。
「即使在這種經濟模型裡,所有人都理所當然,但至少我試著抵抗,所以是言不由衷的吧?」依賴著這種想法,我在好幾年裡,抱持著些許的寬慰和自以為是,只是我沒有想到,在諸多的掙扎之後,靈魂終究還是消費了我自己的時間與軀體,而且我是如此毫無自覺地樂意,我想,敵視消費就是敵視交換本身,那終究是沒有意義的,除非死。但死大概也不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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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記憶總是靜默,如未經剪裁配音的毛片,每次想將畫面關上,卻只是流淚,而影格兀自向前移動,除了沙沙聲,沒有半點台詞。
影片的第一格,是老爸幫四歲的我洗澡,不知是由於什麼樣的潔癖,他總要剝開來清洗私處,那很痛,由於未曾經歷過真正粗魯的勞動,他的大手跟一般男人相比已經是柔順,但還是摩擦得很痛。其次是老爸胯下那條黝黑的陰莖,我還記得未勃起就比當時我的手掌還長,而那時當然不可能有「被這幹一定很爽」之類有關肉慾的想法,實際上,我出生時他已快六十,大概是他的生涯最後一發也不一定,要和他做愛,從一開始就是一種不可能的事,即使不去考慮禁忌之類,實務上應當亦有諸多窒礙難行之處。譬如有一回,因身體不適提前回家,看到七十開歲的老爸在看A片,我很確定他沒有勃起。失望嗎?不過那時的我不可能因此產生失望之類的情感,就在我的年紀開始會有想和他做愛的慾望之前,我先在房間看到了靜脈缺氧以至於大腿浮出屍斑的他,在那之前有時也會好奇他會不會想幹我,不過那也只是好奇,真正產生具體而言的強烈慾望,無疑是在他死後。
關於不可能做愛的原因,也許跟其他事情也有關聯。他太瞭解我的心靈,不如說我的心靈就是被他建構出來的,;我猜想,當你過於了解一個人形而上的心靈時,有時比較形而下的肉體就會失去意義,否則很難解釋為什麼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睡在同一張床上,卻一砲都沒打過,但就在我有能力去同理他的心靈之前,他已先行離席。也許是因為補償作用,我開始想理解那個已經化為飛灰的肉體,每次悼念故人,在骨灰罈前除了哀戚以外,也有些微地性幻想,像是對方的陰莖在自己體內進出之類的,甚至連酸麻的感覺都淡淡地浮現了,。而我相信那種性興奮也是莊嚴肅穆的,就和其他人去祭拜亡者時的眼淚,有著雷同的情感意義。
意淫死者的好處就是無論將情感擴張到什麼地步,也都不用擔心對方會有任何實際的要求,更不用怕對方只是想幹,幹了之後就跑掉,。在脫離了世界的束縛之後,這種情感是多麼堅不可摧。而就「對方幹了之後不會跑掉」這點而言,意淫家人也有相同的效果,:即使他幹了一砲,在民法親屬篇的制約之下,我們表面上的社會關係也不會就此消滅,。在這裡,容我姑且不去談論一種關係是否真能上訴至法院,因為最深刻的契約是沒有任何保障的,也沒有任何效力,他依賴血液之類的東西,將彼此以同一種字跡銘刻,而只有當這種契約破除了之後,我們才會需要什麼東西來保證。只是,那保證的又是什麼?世界的一切衰敗都是無可還原的,就像人一旦變得複雜,就不可能回歸到簡單,因此,或者也可以說,隨著一切的衰敗,我們也變得複雜起來。
《窄門》裡,阿麗莎和芥龍是表姐弟。當阿麗莎夢見芥龍的死之後,和芥龍說,他認為在這個夢之後,他們已經分開了,永遠都只能徒勞地耗費努力來相聚。芥龍認為這顯然是神經病的言論,反駁道:「沒有什麼能分開我們,除非死。」阿麗莎則認為,死亡反而能讓他們生前分裂的東西,更緊密地聚合在一起。
但芥龍明明還沒死。芥龍想幹阿麗莎,而阿麗莎這個小婊子明明哈芥龍的屌,又不給他幹。中世紀的人要不是衛道份子,就是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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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神經病,我想起關於我家族的瘋癲史:母系的女性,向上三代全數患有思覺失調症,母系和母親同代的男性全都因為各式原因入獄,並且全被槍決。其中一個阿姨,在四五歲半左右的時候,時常來家裡。當獨處的時候,他會拿繩子把我綁住,然後用一種細而硬的深黃色塑膠繩插進我下體的洞,並用手指插進我嘴巴的深處,我將這種行為視為一種歡快的遊戲,沒有半點反感,甚至還從中得到了愉快。我往往在他綁好之後開始掙扎。他的手法應該不太專業,因為在我印象裡大多不難脫困,但脫困之後,又將接續以綁縛,而每次的捆綁手法,變化似乎不大,充其量是個姿勢上的改變,而我們就重複這種綁縛—脫困的遊戲,直到我膩了為止,我們之間的娛樂大概無關瘋癲。只是當時我不可能想到,我之後的全部人生,概略來說,也都只是在重複這樣的一種遊戲而已,而不管有沒有厭倦,結局註定是脫困。
我焦慮時,偶爾會戴個項圈跟鐵鍊繫在床頭或躲在衣櫃裡睡覺,可能也跟這有關吧?起碼被束縛的那一刻是安心的,不用去思索自己複雜的人生。一個瘋了的人也會忘記自己瘋了嗎?
我們進行這種遊戲時,他也許還沒發病,也許發病了但功能良好,總之還沒持有重大傷病卡。他一個人住在學區附近的雅房,母親有時會去看他,現在想來,大概也有一些姊妹以外的關係,多年以後,有段時間他們合租一間公寓共同生活,有一回我上樓,看見他在打我媽,我後來想不出除了他們有打砲之類的關係外,還有什麼比較合理的原因。但這也只是推測,雖然我們身上流了同樣的血液,未必就比較能夠同理彼此。就算有那個能力,在各式的算計下,也未必就願意支付那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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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想和老爸做愛這件事,差不多到他死後四年多才自心裡爆發出來,因為已經不可能實現了,聽起來沒什麼所謂傷天害理之處,比較像惡劣的黃色笑話,而由我口中說出就顯得更為劣質可笑,反而像是對死者的誣衊,我們真正的實踐差不多就只到接吻而已,而我相信那種吻對我是一壘,但對他的意義並不相同。我還記得他滿口煙垢,其味道頗為難聞,不過衣物長期被大衛杜夫燻著的那種味道還不賴。
一次清明,我前去他的靈骨塔,只為了擦去灰塵,看見其他人都有帶祭品,遂在筆記上寫下「下次來,要帶一條香煙」,並且儀式性地拔了七根最長、最漂亮的頭髮,黃昏色的、太陽色的,盡可能地擺成一束,放在上面,這樣就像我不曾離開。我和骨灰罈只隔了20二十公分,我想那大概就是我們此生之間最近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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闔上進口的精品筆記本,用繩子將之綑上,第一本是老爸送的,而這是最後一本貴的筆記,以後就買不起了。這麼想著睡去,醒來之後又再次打開,往前面翻了幾頁,我想那些內容大概是吸到NO掉之類的情況下寫的,並不光是因為字跡模糊的緣故,我看不懂,於是將之關上。和最初相反,沒有畫面,這是最後的記憶,我看見影格不再播放,只殘留了如上的一丁點台詞。
2013/07/02 恍惚中寫于某BBS站,原刊於《字花》第五十六期,感謝當年香港人曾淦賢對於「這種文章」的鼓勵,讓我知道我的讀者仍未全數跟著我一同老去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