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是作者多年專研公司法精心之作。除了對公司法現代重要理論有精緻而不繁瑣的介紹外,書中並大量引用我國最新法院判決及2021年8月為止最新公司法令(含新的商業事件處理法、投保法),希望能兼顧學術與實務的觀點,以方便各界使用。書中另一特色,係實例思維教學方法的強調,藉此希望能對我國公司法學的研究注入新活水,並啟發使用者培養精確適用抽象法律規範於具體案例之應用能力。
作者簡介:
劉連煜
現職: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客座教授
政治大學法學院及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臺灣財經法學論叢(EBSCO收錄)總編輯(主編)
見善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現為臺北大學)法學士及法學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Harvard, LL.M.)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Stanford, JSD)
經歷:
1985年公務人員高考公證人類科及格
1985年專技人員高考律師類科及格
1987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錄取
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
曾任律師、副教授、教授
證期會顧問、上市上櫃審議委員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會委員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益董事
臺灣企銀及其他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最高法院大法庭選任之證券交易法案件專家學者
臺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
本書作者主要著作:
1、公司監控與公司社會責任,瑞興書局。
2、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新學林。
3、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二),新學林。
4、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三),新學林。
5、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四),新學林。
6、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五),新學林。
7、資本市場與證券法學新思維,元照。
8、現代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新學林。
9、現代公司法,新學林。
10、內線交易構成要件,元照。
11、當代案例商事法(合著),新學林。
12、當代案例公司法與票據法(合著),新學林。
13、股東會書面投票制度與證券集中保管(合著),元照。
14、股東會委託書之管理(合著),元照。
15、選任獨立董事與公司治理(合著),元照。
作者序
增訂十六版序
現代公司法增訂十六版的特色仍是延續分析2018年公司法大幅修正後,實施近三年以來,我國公司法主管機關經濟部最近一年對公司法的解釋函令,以及評論這段期間我國各級法院的重要公司法判決。尤其,近期各界熱烈討論的資訊請求權,本書也彙整法規及判決的要旨,作一目瞭然的比較表格方便股東、債權人、董事及監察人行使權利。另外,也對今年七月上路之「商業事件審理法」分享一些作者的觀察。
今年八月一日起我已自政治大學法學院提早退休。在世新大學法學院擔任客座教授,政大、臺北大學法學院則是兼任教授,繼續教授我最愛的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我1988-1989年間曾執業過律師,從學校退休後又重作馮婦,心情愉悅。希望未來能結合理論與實務,提供資本市場與金融市場優質的法律服務,為促進台灣經濟的發展,略盡棉薄之力。感謝師長、朋友與學生在過去近三十年的學術生活中,為我添加多采多姿的色彩,謹祝福所有人。
政大法學碩士郭逸婷研究生協助校對本書工作,備極辛勞。她讓本書繁瑣的修訂工作提前完成,特致謝悃。尤其對她為確保本書判決原文引用的正確性,再三比對、確認,感佩她的用心。
劉連煜 謹識
見善國際法律事務所
二○二一年八月
增訂十六版序
現代公司法增訂十六版的特色仍是延續分析2018年公司法大幅修正後,實施近三年以來,我國公司法主管機關經濟部最近一年對公司法的解釋函令,以及評論這段期間我國各級法院的重要公司法判決。尤其,近期各界熱烈討論的資訊請求權,本書也彙整法規及判決的要旨,作一目瞭然的比較表格方便股東、債權人、董事及監察人行使權利。另外,也對今年七月上路之「商業事件審理法」分享一些作者的觀察。
今年八月一日起我已自政治大學法學院提早退休。在世新大學法學院擔任客座教授,政大、臺北大學法學院則是兼任教授,繼續教授我最愛...
目錄
增訂十六版序
增訂十五版序
增訂十四版序
增訂十三版序
增訂十二版序
增訂九版序
增訂八版序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公司法的歷史基礎與商業事件審理法的制定 1
第二節 公司法在法律體系上之地位及其編制體例 5
第二章 總則 8
第一節 企業組織型態 8
第二節 公司治理 17
第三節 公司社會責任 21
第四節 公司捐贈之法律問題 52
第五節 公司的設立、國籍、認許之廢除、分公司及股東資格 69
第六節 公權力監督、透明度資訊平台與公司設立登記撤銷或廢止 74
第七節 公司名稱之保護 81
第八節 一人公司 89
第九節 揭穿公司面紗 96
第十節 章程中有關所營事業之記載 109
第十一節 公司轉投資 111
第十二節 公司資金貸放與保證 118
第十三節 公司負責人之侵權責任 124
第十四節 公司負責人之忠實義務與注意義務 132
第十五節 事實上董事及影子董事 147
第十六節 法人之代表人及法人董監事 152
第十七節 企業併購 164
第一項 公司合併 164
第二項 合併異議股東之股份收買請求權 175
第三項 股份轉換、股份交換與股份收購 188
第四項 公司分割與營業讓與 200
第五項 表決權拘束契約與表決權信託 214
第六項 企業併購法新修正概論 221
第十八節 公司之變更組織 234
第十九節 經理人 237
第一項 經理人的基本問題 237
第二項 經理人之認定與經理人之職權 248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 254
第一節 公司之設立 254
第二節 資本三原則 256
第三節 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之分合 265
第四節 發起人、發起人合夥、設立中公司及發起人權限 277
第五節 創立會 287
第六節 發起人責任 290
第七節 股東的地位與股東權 293
第八節 股東出資之標的 300
第九節 面額股、無面額股與記名股票 308
第十節 強制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之基準 319
第十一節 發行股票之方式 321
第十二節 股票之公開發行 325
第十三節 特別股 334
第一項 特別股的發行 334
第二項 特別股股東的保護 348
第十四節 股份之轉讓 353
第十五節 股份自由轉讓原則 359
第十六節 股份回籠禁止之例外 369
第十七節 股份之設質 379
第十八節 股東(份)平等原則 383
第十九節 股東會 386
第一項 股東會之召集權人 386
第二項 股東會之召集 399
第三項 股東提案權 411
第四項 股東表決權行使之限制 418
第五項 表決權之代理行使 424
第六項 股東分割投票制度 430
第七項 視訊會議、書面投票與電子投票 435
第八項 股東會決議之方法 443
第九項 讓與主要之營業或財產 449
第十項 股東會決議之瑕疵 459
第二十節 董事與董事會 476
第一項 董事之資格 476
第二項 董事與公司間之法律關係 499
第三項 股東會決議解任董事 506
第四項 裁判解任董事 513
第五項 公司經營權爭奪與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制度 518
第六項 董事之當然解任 533
第七項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與臨時動議 540
第八項 董事之責任 548
第九項 代表訴訟 559
第十項 董事與公司間為法律行為之規範 570
第十一項 董事會之權限與義務 578
第十二項 董事會違法行為之制止請求權 590
第十三項 董事會會議 595
第十四項 董事會決議之瑕疵 609
第十五項 董事長、常務董事與常務董事會之權限 611
第十六項 少數股東股東會召集權與臨時管理人 618
第二十一節 監察人 626
第一項 監察人的基本問題 626
第二項 監察人之股東會召集權 636
第二十二節 公積 640
第二十三節 分派盈餘 645
第二十四節 獎勵員工之制度 654
第二十五節 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實務運用 667
第二十六節 公司債 672
第二十七節 公司債債權人之保護 679
第二十八節 公司債之私募與發行新型金融商品 684
第二十九節 新股認購權 695
第三十節 變更章程 701
第三十一節 公司重整 702
第三十二節 清算 716
第三十三節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719
第四章 有限公司 746
第一節 有限公司之股東與資本 746
第二節 有限公司之業務執行機關與監督機關 752
第三節 有限公司之資合與人合性質及相關立法之趨勢 758
第五章 關係企業 764
第一節 現行關係企業法解析 764
第二節 關係企業設有「總管理處」組織之法律問題 785
第六章 外國公司 788
第七章 公司之登記制度 792
增訂十六版序
增訂十五版序
增訂十四版序
增訂十三版序
增訂十二版序
增訂九版序
增訂八版序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公司法的歷史基礎與商業事件審理法的制定 1
第二節 公司法在法律體系上之地位及其編制體例 5
第二章 總則 8
第一節 企業組織型態 8
第二節 公司治理 17
第三節 公司社會責任 21
第四節 公司捐贈之法律問題 52
第五節 公司的設立、國籍、認許之廢除、分公司及股東資格 69
第六節 公權力監督、透明度資訊平台與公司設立登記撤銷或廢止 74
第七節 公司名稱之保護 81
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