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渾身是刺,
而這些刺都是從年幼傷口中長出的。
「不服」是咱的最高準則,就是要凌駕社會的不公。
沒有人願意脫軌,
當我們被體制踢出常軌時,我們必須在失序的世界中,一步步找回自我的價值…和生命的意義。
當一個人什麼都不是的時候,追求的目標只能是錢。
有時他們那股不尋常的熱血,不免讓懷疑他們是不是吃槍藥長大的。
以前倒有不少人管我們叫痞子,現在痞子不吃香了,我們都在考慮今後的出路。有時我常想,為什麼我們不能像那群傻逼似的上學、結婚、找工作呢?想來想去,才發現可能是那回地震把我們的腦子都震出了問題……
本書特色
※最貼近瞭解當代大陸底層人民的通俗小說,熱血的青春故事。
胡同人家和文化人、軍隊大院裏的人出身的不同,導致了看待人和事不同的價值觀。胡同人家裏的年輕一代遭到後者不公正的待遇,於是用自己的方式向世人證明自己的價值。時代不同,每一代年輕人都有躁動的青春、實現無望的夢境、被現實壓彎的理想。《身刺》通過寫一個時代的特性寫出了所有時代的共性。
※不只是娛樂好笑,笑的後面隱藏更多省思
這不是要告訴你年少輕狂,青春要不留白,而是呈現當你想要揮霍青春時,這真的是你想要的嗎?當媒體一直在渲染和製造那些狂妄的偶像形象,其實應該看看他們三十年後的回首和下場。世界本來就是不平等的,但卻是絕對的公平,人都有改變的機會。要想突破那陳舊腐敗的框架,那得從體制內改變,同流不合污。這是跳脫文中痞子和傻逼的第三條路。
※幼年波折、青年坎坷、老年迷茫,這三部曲帶給生命一場大反思。
此刻終於理解,行屍走肉也是人生的一種狀態。如果沒有燈光,那人們自然也像習慣於陽光一樣的習慣夜色。而發現燈火之後,人們便無法容忍長夜了。哀莫大於心死。這恰恰說明我們曾經活過。
作者簡介:
庸人
原名劉軍,北京籍作家,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被讀者、媒體、作家、評論家隊伍裡的擁躉譽為「六零後文字高手」。庸人學的是經濟管理,曾先後從事過業務員、飯店老闆、超市老闆、廣告公司策劃總監。2000年開始文學創作,現為職業作家。
著有《中國丁克》、《痞爺》、《射雕時代》、《電視》、《我不是人》等長篇小說20部,紀實文學3部,《歡天喜地七仙女》、《幸福來了你就喊》、《鐵爺茶館》等劇本若干,共有近六百萬字的作品問世,圖書銷售超過百萬冊,多部作品已投拍電視劇。
作者序
去廣州
最後一次去廣州是1986年12月的事,那是我們第一次冬天去南方,北京已經很冷了,可在路上我不得不一件件地脫衣服,到廣州時只剩下一件襯衫了。
實際上那是一段刻骨銘心的日子,我永遠無法將那次旅行從記憶中抹去,無論是好是壞。
去廣州的路上,我們的心情不僅忐忑不安,而且是極度的惶恐,路上跟熬鷹似的,眼睛都藍了。整整兩天的行程我都抱著那個皮包不撒手,唯恐一不留神它就會長翅膀飛了。山林的手則時刻不離開腋下的刀把,在他眼裡從我們身邊走過的每一位乘客臉上都掛賊像,只有狼騷兒的叔叔溜達過來時,他臉上才多少有些笑模樣。
那把美國軍刀在山林腰裡已經掛了五、六年,從不離身,連睡覺的時候都不願意摘下來,這也是山林死時身上唯一完整的物件。最後我將這把利刃埋在山林的墳裡,不久那片地被國家徵用了,轉移山林的骨灰盒時再也沒找到那把刀。據說兇器都不吉利,名劍的主人很難有善終,操魚腸劍成名的專諸被剁為肉泥,揮元戎劍策劃十面埋伏的韓信被一群騷娘們亂棍打死,山林也得了把好刀,最終連全屍都沒落下。
其實那把刀本來就是山林搶來的,它的前任主人連刀都沒拔出來就給弄了個半死。
那是初一寒假前發生的事。那時我還是個老實孩子,從沒在外面打過架,大頭正領導著他的「武工隊」橫行南城。
80年代初龍潭湖附近修了個旱冰場(溜冰場)。當時的娛樂設施少,年輕人的剩餘精力無處發洩,不久旱冰場就成了最時髦的場所,常常人滿為患,有時候連冰鞋都租不到。我們這樣大的孩子,口袋裡有點兒錢就往那兒跑,實際上旱冰場是現代社會在我們面前開啟的第一條縫隙。在那兒我們第一次領略了風馳電掣的感覺。
由於到旱冰場玩兒的社會青年特別多,所以這裡也是最容易打架鬥狠的地方,學校和家長從來都是禁止我們去的。難怪大人們不放心,離旱冰場很遠就可以聽見瘋狂滾轉的塑膠軲轆(輪子)與地面摩擦出的「嘩嘩」聲,那聲音令人暴躁不安,心煩意亂,幾乎每幾天都有人被抬著出來。旱冰場自建成之日起,就一直是派出所的重點盯防單位,可能是太影響治安管理了,沒幾年旱冰場就給拆了,連一片水泥台都沒留下。
滑旱冰的消費並不高,三毛錢滑一場,可每禮拜我們只能去一次,因為大家都是窮光蛋。我們在旱冰場玩過幾年,從沒人在旱冰場欺負過我們,大頭是那兒的場霸。那時大頭他們最喜歡玩兒的遊戲是幾個人排成一串兒,肆無忌憚地在旱冰場裡穿來穿去,他們的技術片兒湯得很,人串兒中的最後一個常常被甩出去。
誰在附近誰倒楣,經常一摔就是一大片,好幾年裡他們一直這樣,從沒人敢把鞋脫下來砸他們,倒是他們動不動就掄鞋打人。他們另一個愛好是五、六個人手把手圈成大半個圓,滿場轉悠,往往一圈兒下來隊伍裡就多了個姑娘。頭兩年旱冰場還有些正經人來鍛鍊身體,後來連到旱冰場玩兒的女孩都叼著菸捲了。
龍潭湖南面是一片很密的松樹林,面積相當大,一直到護城河。每到傍晚,灰黃色的陽光疏懶地在樹梢間遊走著,空氣裡彌漫著一股淡淡的松香味。那片樹林是我們的根據地,沒事兒我們就在樹林裡拍婆子(男孩勾搭不相識的女孩),往往一蹲就是半天,有時連課都懶得上。讓人難以想像的是,有一次我們這些地頭蛇在樹林裡差點讓人家洗嘍。
那天風特大,下午天就颳黃了。我們在旱冰場折騰了兩個鐘頭,出來時天色有些晚了,我們累得兩腿發軟,嗓子眼裡都是黃沙。那次是累壞了,我們稀稀拉拉地在樹林裡穿行著,相隔有好幾十公尺,誰都懶得說話。
我和二頭走在最前面,山林在二、三十公尺後跟著,樹林裡的風像吹哨一樣,一陣陣的颳得臉生疼。這時樹林裡突然出現了三個膀大腰圓的小夥子,他們像地裡鑽出來似的,徑直向我們走來。幾個傢伙邊走邊四下張望,來到近前,個子最高的當中站定,另外兩個人分立旁邊,一個很自然三角形把我和二頭圈在中間。
「嘿,哥們兒,挺自在的?」中間那個大大剌剌地說道,他穿著件的確良(時髦)襯衫,裡面的跨欄背心捲到胸口,碗大的肚臍眼兒像個黑窟窿。他應該比我們大幾歲,嘴唇上新長出的一層黑絨毛特別茁壯。「有錢嗎?弄點兒花。」
我和二頭對望一眼,那時我還算老實,碰上這種事竟感到自己的腿肚子直哆嗦。二頭倒很沉著,他使勁揪了揪自己的耳朵,上前一步道:「都是朋友,借點兒錢還不容易,可你們是哪條道兒上的?」
劫道者呵呵笑了兩聲,他把手抬到自己耳邊,手指頭向下點著我們:「呦呵,還碰上岔子啦。」說完,劫道者兩腿稍息,雙手扠腰,故意把腰帶上的一把軍刀露了出來。
我一下就被那把刀吸引住了,刀把上纏了不少黑膠布,霸道地在腰帶上翹著。刀座上泛著藍油油的光,那光芒詭異而透著股殺氣,暗黃色的皮套已經磨光了,在皮套上都能看出深溝一樣的血槽來。
「認識大頭嗎?」二頭開始和佩刀者盤道了。
佩刀者搖搖頭。
「那你知道大竿兒跟我什麼關係嗎?」
我瞥眼向後望去,原來一直跟在後面的山林已經不見了。
「廢你媽什麼話?小崽兒也敢叫板(不服挑戰)?老老實實把錢掏出來,要不,大爺楔死你!」佩刀者已經急了,他朝另外兩個一揮手,三個人立時陰著臉圍上來,我甚至能聽見手上骨節活動的「啪啪」聲。
「我說,我說。」二頭突然抱著頭喊起來:「你這是什麼意思?不就是錢嗎?你們等著。」說著,二頭一把拉住我的手,我們倆同時蹲下了。
這時一塊半頭磚「呼」地從斜側裡飛過來,「咚」的一聲,像石頭砸在磚牆上,磚頭正好打在佩刀者後腦勺上,佩刀者連白眼都沒來得及翻就像個麵袋似的「砰」的一聲趴在地上了。另一塊磚頭緊跟著飛過來,平拍在另一個傢伙臉上,他號叫著轉身便跑。還有個沒被打中的眼看勢頭不對,假裝向我們踢了一腳,趁我們閃身躲避時一下子從我身邊竄了過去。
二頭反應特快,他縱身飛起一腳,正好踹在逃跑者的後背上,那傢伙連跑帶爬,手腳並用地衝出去十幾公尺,嘴裡還喊著:「你們等著,有種你們等著。」沒喊幾聲他就沒影了。這時,山林舉著兩塊磚頭從旁邊的樹林裡衝出來,朝佩刀者的臉上又是一下,此時佩刀者身下已經紅了一大片,黏糊糊的血液把雜草都嚇得支棱(挺立)起來。
山林的刀就是從那傢伙身上摘來的,刀背上帶鋸齒,跟藍波的軍刀一模一樣。此後這把刀一直沒離開他。山林將它視為至寶,不到危機時刻從不拔出來,可一拔出來就有人要倒楣了。
去廣州
最後一次去廣州是1986年12月的事,那是我們第一次冬天去南方,北京已經很冷了,可在路上我不得不一件件地脫衣服,到廣州時只剩下一件襯衫了。
實際上那是一段刻骨銘心的日子,我永遠無法將那次旅行從記憶中抹去,無論是好是壞。
去廣州的路上,我們的心情不僅忐忑不安,而且是極度的惶恐,路上跟熬鷹似的,眼睛都藍了。整整兩天的行程我都抱著那個皮包不撒手,唯恐一不留神它就會長翅膀飛了。山林的手則時刻不離開腋下的刀把,在他眼裡從我們身邊走過的每一位乘客臉上都掛賊像,只有狼騷兒的叔叔溜達過來時,他臉上才多少有些笑...
目錄
引子 去廣州
第一部 胡同人家
第二部 歃血為盟
第三部 作鳥獸散
第四部 南下之路
第五部 南方之南
第六部 發跡的結果
引子 去廣州
第一部 胡同人家
第二部 歃血為盟
第三部 作鳥獸散
第四部 南下之路
第五部 南方之南
第六部 發跡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