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是做人的最基本要求,但人還是要向上提升,使自己能有高尚的道德。法律是用來約束人性,佛法常說:人難免有貪、瞋、癡的情形,以「貪」為例,一旦「貪財」,而犯詐欺,自然要受法律制裁;一旦「貪色」,而犯妨害性自主,也會遭到法律制裁。透過「法律」,人的「身、口」是要受規範的,法律也在對「人性」進行修煉!
作者簡介:
現任: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海基會財經法律顧問、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榮譽顧問。
著作:兩性與法律、婚姻權益與離婚狀例、訴訟書狀範例、現代人生活法律一百問、投資大陸不動產贏的策略、理財法律觀、企業經營法律打通關……等。
目錄
講綱內容:
一、前言
法律是社會規範,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違法者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但是,若要從外在規範,不如從根本著手,重視「修心」,一旦匡正心念,即使沒有法律限制,言行舉止也能中規中矩。佛法常說:人難免有貪、瞋、癡的情形,生活中若能以佛法為宗,透過修行持戒,自然能約束「身、口、意」等行為,即使日後面對任何困厄,皆能以定靜力沈著應對。
人若縱容己意,犯下「貪、瞋、癡」,更甚者違反法律,自然要受法律制裁。法律處處都在對「人性」進行修煉!
二、家庭即道場
(一)為財傷手足,得不償失
(二)孝親正是家和之始
三、辦公室即道場
四、江湖即道場
五、人心即道場
六、生活即道場
七、結語
講綱內容:
一、前言
法律是社會規範,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違法者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但是,若要從外在規範,不如從根本著手,重視「修心」,一旦匡正心念,即使沒有法律限制,言行舉止也能中規中矩。佛法常說:人難免有貪、瞋、癡的情形,生活中若能以佛法為宗,透過修行持戒,自然能約束「身、口、意」等行為,即使日後面對任何困厄,皆能以定靜力沈著應對。
人若縱容己意,犯下「貪、瞋、癡」,更甚者違反法律,自然要受法律制裁。法律處處都在對「人性」進行修煉!
二、家庭即道場
(一)為財傷手足,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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