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本書透過兩百多個爭點的說明,將刑法的重點一網打盡,非常適合讀者考前最後衝刺階段使用。有了本書相伴,您的國考準備之路將不再孤單,因為周易和法夫子會是您最堅實的後盾,直至您金榜題名時。
作者簡介:
周易
政大法研所刑法組碩士
補教名師
(刑法相關著作10餘本)
擇我所愛,愛我所擇,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只願我愛的人安好,愛我的人幸福,這樣就夠了。
法夫子
北大法研所刑法組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作者序
序
刑法爭點地圖三版序(周易)
上次改版是兩年前的事,這段期間筆者的人生有許多改變,刑法似乎也是如此,頻頻修正,大法官解釋更是不斷冒出,要記的東西愈來愈多;同時,因應大法庭制度上路,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於今年7月開始施行,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的判例一律停止適用。以上眾多的變革,促使本書提前改版,能讓讀者早點買到書,以利讀書計畫的安排。
這陣子很愛聽青峰的〈巴別塔慶典〉。在戲謔的歌詞和輕快的曲風裡,我瞭解到,透過踐踏別人來彰顯自己,其實是自以為的高貴。學習法律的過程,似乎就在蓋一座座隱形的巴別塔。不同學派站在不同的塔上相互叫囂、對罵,贏了就能衝到塔頂,直達天聽;然而,夾在縫裡的考生們,似乎只能在兩塔之間俯拾掉落的隻字片語,再自行復刻成一段段「學說」和「實務」。這本小藍書就是幫大家蒐集這些見解,因為考試就在考拆解題目、洞悉爭點的能力(司律二試甚至還要你選邊站,表達個人意見)。爭點書的存在,恰如其分地呈現考卷上該有的答案組合。也許這就是本書能三版的原因吧!
感謝總編蘋姐一直以來鼎力相助,也謝謝美編布萊恩排版、責編西西細心校對,讓小藍書能順利交付。筆者深切期盼,這本書能為同學帶來的不只是分數,更多的是思考刑法問題的批判基礎,勿忘來時路。
2019/9/22 周易 於桃園
刑法爭點地圖三版序(法夫子)
今年刑法變革甚多,請要準備考試的讀者務必多加注意修法內容,同時感謝各位讀者一直以來對於本書的支持。
此外,facebook粉絲專頁「法鳴天智」,仍持續每年舉辦贈書的「寒士贈書活動」,有需要的讀者可多多利用。
2019/9/21 法夫子 於法鳴法律事務所
序
刑法爭點地圖三版序(周易)
上次改版是兩年前的事,這段期間筆者的人生有許多改變,刑法似乎也是如此,頻頻修正,大法官解釋更是不斷冒出,要記的東西愈來愈多;同時,因應大法庭制度上路,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於今年7月開始施行,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的判例一律停止適用。以上眾多的變革,促使本書提前改版,能讓讀者早點買到書,以利讀書計畫的安排。
這陣子很愛聽青峰的〈巴別塔慶典〉。在戲謔的歌詞和輕快的曲風裡,我瞭解到,透過踐踏別人來彰顯自己,其實是自以為的高貴。學習法律的過程,似乎就在蓋一座座隱形的巴別塔。不同...
目錄
一、本書特色1
二、司律考試最新命題大綱—刑法2
A刑法總則
Chapter 1刑法基本概念A-1-1
刑法之效力A-1-1
一、時之效力A-1-1
於民國95年7月1日後,刑法第2條修正為「拘束人身自由」
與「非拘束人身自由」處分★★☆☆☆A-1-1
「法律變更」有哪些類型?哪些情形並非法律變更?★★★★☆A-1-2
二、地之效力A-1-2
在「大陸地區」犯罪,是否屬於在我國領域內犯罪?★★☆☆☆A-1-2
「駐外使領館」是否屬於我國領域?★★☆☆☆A-1-3
三、外國裁判之效力A-1-3
1複勘原則(刑§9本文)A-1-3
2併算原則(刑§9但書)A-1-3
四、人之效力A-1-3
「免責權」與「免訴權」應如何區分?★★☆☆☆A-1-3
刑法之立法解釋—以公務員為例A-1-4
一、身分公務員(刑§10Ⅱ①前段)A-1-4
1依法令服務A-1-4
2法定職務權限A-1-4
二、授權公務員(刑§10Ⅱ①後段)A-1-5
1其他A-1-5
2公共事務A-1-5
3法定職務權限A-1-5
三、委託公務員(刑§10Ⅱ②)A-1-5
公立大學教授核銷科技部研究經費,是否為授權公務員?
★★★★★A-1-6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負責採購案之監工及驗收事務之人員,
是否為授權公務員?★★★★★A-1-7
Chapter 2犯罪三階層審查體系A-2-1
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階層A-2-2
一、作為犯與不作為犯之審查體系A-2-2
「作為犯」與「不作為犯」應如何區分?★★★☆☆A-2-2
1作為犯A-2-2
何謂「相當因果關係」?★★★★★A-2-5
間接故意與有認識過失應如何區分?★★★☆☆A-2-7
2不純正不作為犯A-2-9
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應如何區分?★★★☆☆A-2-10
3加重結果犯A-2-13
「能預見」所指為何?★★★★★A-2-14
間接故意、有認識過失、加重結果犯「預見」之異同?
★★★★★A-2-15
基本行為與加重結果間,應具有何種因果關係?★★★★☆A-2-15
二、構成要件錯誤A-2-17
1前理解:刑法上常見之錯誤分類A-2-17
2意義A-2-17
3客體錯誤A-2-17
4打擊錯誤A-2-18
5因果歷程錯誤A-2-18
違法性階層A-2-21
一、阻卻違法事由A-2-21
1正當防衛A-2-21
現在與過去、未來之區別?★★★★★A-2-22
「誤想防衛」是否屬於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之差別何
在?★★★★☆A-2-22
何謂「持續性危險」?可以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
難」?★★★★★A-2-22
「互毆」行為可否主張正當防衛?★★★★☆A-2-24
報復行為可否主張正當防衛?★★★★☆A-2-24
若侵害行為僅處於「預備階段」,是否符合現在性要求?
★★★★★A-2-24
應如何認定侵害是否已屬「過去」?★★★★☆A-2-25
對於動物的攻擊行為,能否主張正當防衛?★★★★☆A-2-26
2緊急避難A-2-28
緊急避難所保護者,是否僅限於刑法第24條第1項之四種
法益?★★★★☆A-2-29
針對社會利益的急迫危難,能否因緊急避難而不違法?
★★★☆☆A-2-29
「自招危難」可否成立緊急避難?★★★★★A-2-30
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難之異同?★★★★★A-2-32
3依法令之行為(刑§21Ⅰ)A-2-33
4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刑§21Ⅱ)A-2-33
5業務上正當行為A-2-34
二、容許構成要件錯誤A-2-35
1意義A-2-35
2理論依據A-2-35
何謂「誤想防衛」?★★★★★A-2-36
罪責(有責性)階層A-2-37
一、責任能力A-2-37
1意義A-2-37
2內涵A-2-37
3種類A-2-37
二、原因自由行為A-2-37
1學說理論A-2-37
2類型A-2-38
原因自由行為於犯罪三階層體系中應如何判斷?★★★★★A-2-39
三、寬恕罪責事由A-2-41
1概說A-2-41
2防衛過當A-2-41
有哪些防衛過當之類型?★★★★☆A-2-42
3避難過當A-2-43
四、禁止錯誤A-2-43
1意義A-2-43
2類型A-2-43
3法律效果A-2-43
不法與罪責以外之犯罪成立要件A-2-44
一、客觀處罰條件A-2-44
1意義A-2-44
2學說之例A-2-44
刑法第185條之4「致人死傷」要件應如何定位?★★★★☆A-2-44
二、個人阻卻或解除刑罰事由A-2-45
1個人阻卻刑罰事由A-2-45
2個人解除刑罰事由A-2-45
Chapter 3犯罪行為階段A-3-1
預備犯A-3-2
一、預備行為A-3-2
1實務見解A-3-2
2學說見解A-3-2
二、形式預備犯vs.實質預備犯A-3-2
1形式預備犯A-3-2
2實質預備犯A-3-2
形式預備犯能否成立教唆犯或幫助犯?★★★★☆A-3-2
未遂犯A-3-3
一、普通未遂A-3-3
1處罰基礎:印象理論(主客觀混合理論)A-3-3
2著手A-3-3
重要的著手理論★★★★★A-3-3
不純正不作為犯之著手應如何認定?★★★☆☆A-3-4
間接正犯之著手應如何認定?★★★☆☆A-3-4
二、不能未遂(不能犯)A-3-5
1意義A-3-5
2分析A-3-5
3種類A-3-5
4迷信犯A-3-6
5幻覺犯A-3-6
普通未遂與不能未遂之區別★★★★☆A-3-6
三、中止未遂(中止犯)、準中止未遂(準中止犯)A-3-7
1中止未遂A-3-7
未了未遂與既了未遂之區別★★★★☆A-3-8
實務如何於個案中判斷行為人是否出於「己意」中止犯行?
★★★★☆A-3-9
2準中止未遂A-3-12
Chapter 4正犯與共犯A-4-1
正犯論A-4-1
一、正犯與共犯之區別A-4-1
1實務:主客觀擇一標準說A-4-1
共同正犯與幫助犯應如何區分?★★★★☆A-4-2
2學說:犯罪支配理論—劃定正犯之類型A-4-2
二、間接正犯A-4-2
1意義A-4-2
間接正犯於實務上之意義為何?★★★☆☆A-4-3
2存在原因—填補處罰漏洞A-4-3
3主、客觀要件A-4-3
4成立態樣A-4-4
5間接正犯與錯誤A-4-4
何種犯罪類型無法透過間接正犯之方式實施?★★★☆☆A-4-5
三、共同正犯A-4-6
1意義A-4-6
實務如何認定行為人成立共同正犯?★★★★★A-4-6
2成立要件A-4-6
共同正犯中若有「無責任能力人」,能列入人數之計算?
★★★★★A-4-7
3基本類型A-4-8
相續共同正犯應否對加入「前」之行為負責?★★★★★A-4-10
4既、未遂A-4-11
共同正犯之脫離?★★★★★A-4-12
5中止未遂A-4-14
6共同正犯之逾越與錯誤A-4-14
7特殊類型—加重結果犯與共同正犯A-4-15
何謂「加重結果犯之共同正犯」?★★★★★A-4-16
8不成立共同正犯之情形A-4-18
何謂「任意共犯」?何謂「必要共犯」?★★★★☆A-4-18
共犯論A-4-20
一、共犯從屬性A-4-20
二、教唆犯A-4-21
教唆犯之審查體系為何?★★★★☆A-4-21
1成立前提—被教唆人已實行犯罪(即正犯之行為已違法)A-4-22
2客觀要件A-4-22
教唆犯與共謀共同正犯之異同?★★★★☆A-4-22
「共同教唆」是否成立教唆犯之共同正犯?★★★★☆A-4-22
3主觀要件—教唆之雙重故意A-4-23
4既、未遂A-4-23
5教唆犯之過剩與錯誤A-4-24
三、幫助犯A-4-27
幫助犯之審查體系為何?★★★★☆A-4-27
1客觀要件A-4-27
教唆與幫助之區別?★★★☆☆A-4-28
何謂「相續幫助犯」?★★★★☆A-4-28
幫助犯vs.共同正犯★★★★☆A-4-29
何謂「中性幫助行為」?★★★★☆A-4-30
幫助犯之因果關係★★★★☆A-4-30
2主觀要件A-4-31
教唆犯與幫助犯有何異同?★★★★☆A-4-32
四、連鎖共犯A-4-33
正犯、共犯與身分A-4-34
刑法第31條第1項與第2項應如何適用?★★★★☆A-4-34
一、刑法第31條第1項—純正身分犯(不法身分)A-4-35
1意義A-4-35
2案例與分析A-4-35
二、刑法第31條第2項—不純正身分犯(罪責身分)A-4-36
1意義A-4-36
2案例與分析A-4-36
Chapter 5競合論A-5-1
行為單數與行為複數A-5-2
一、行為單數之思考面向A-5-2
1自然意義的一行為A-5-2
2自然的行為單數A-5-2
3法的行為單數A-5-2
二、行為複數之思考面向A-5-3
行為單數與行為複數之法律效果A-5-4
一、行為單數之法律效果A-5-4
1法條(規)競合A-5-4
2想像競合(刑§55)A-5-4
因應牽連犯、連續犯廢除後之(新)想像競合犯 ★★★★☆A-5-5
二、行為複數之法律效果A-5-6
1與罰前、後行為A-5-6
2數罪併罰A-5-6
連續施用毒品之行為,應如何評價?★★★★☆A-5-7
對於多次販賣毒品之行為,應如何評價?★★★★☆A-5-8
Chapter 6刑罰論A-6-1
刑罰的種類A-6-2
對第三人利得沒收★★★★☆A-6-4
共同正犯間之犯罪所得沒收★★★★☆A-6-4
「中性(必要)成本支出」是否為「犯罪所得」?★★★★★A-6-5
刑法第38條之1「優先發還被害人制度」之立法基礎 ★★★☆☆A-6-6
應發還被害人的犯罪所得類型為何?★★★★☆A-6-7
若被害人已因犯罪行為人和解賠償而完全填補其損害,能否再對行為
人宣告犯罪所得沒收?★★★☆☆A-6-7
發動單獨宣告沒收之原因為何?★★★★☆A-6-8
刑罰之加重與減輕A-6-9
一、刑罰加重之事由A-6-9
二、刑罰減輕或免除之事由A-6-10
累犯之加重A-6-11
自首之減輕A-6-12
刑罰之執行A-6-13
一、易刑處分A-6-13
1易科罰金(刑§41Ⅰ)A-6-13
2易服社會勞動(刑§41Ⅱ~Ⅶ)A-6-13
二、緩刑A-6-15
三、假釋A-6-16
時效A-6-17
保安處分A-6-18
一、分類A-6-18
二、執行A-6-18
1應於刑罰「前」執行A-6-18
2應於刑罰「後」執行A-6-18
三、應執行之日A-6-18
1保安處分於刑罰執行「前」為之A-6-18
2保安處分於刑罰執行或赦免「後」始執行 A-6-18
B刑法分則
Chapter 1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B-1-1
瀆職罪章(含貪污治罪條例、賄賂、圖利相關犯罪)B-1-1
一、概說B-1-1
二、條文細說B-1-3
1要求、期約或收受—刑法第121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
款不違背職務賄賂罪及同條例第10條財務追繳與沒收之對照&刑法第
122條第1、2項、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賄賂
罪及同條例第10條財物追繳與沒收之對照B-1-3
何謂「回扣」?★★★★☆B-1-4
何謂「要求」、「期約」、「收受」?★★★★☆B-1-5
「職務」應如何認定?★★★★★B-1-5
「關說」是否成立違背/不違背職務賄賂罪?★★★☆☆B-1-8
何謂「對價關係」?★★★★★B-1-8
受賄者與行賄者之對價關係,應確定至如何之程度?★★★★☆B-1-9
2行求、期約或交付—刑法第122條第3項、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
1、3~6項違背職務行賄罪&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5項不違
背職務行賄罪之對照B-1-11
「強塞賄賂」之行為應如何評價?★★★★☆B-1-12
3刑法第131條圖利罪、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5款
主管/非主管事務圖利罪B-1-14
圖利罪是否為對向犯?★★★★★B-1-15
利益範圍應如何計算?★★★★☆B-1-16
4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B-1-18
5刑法第134條不純正瀆職罪B-1-18
妨害公務罪章B-1-19
一、概說B-1-19
二、條文細說B-1-19
1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B-1-19
何謂「依法」?★★☆☆☆B-1-20
2刑法第136條公然聚眾妨害公務罪B-1-20
何謂「聚眾」?★★☆☆☆B-1-21
3刑法第138條侵害公務上掌管文書物品罪B-1-21
何謂「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公務員委託第三人掌管
之文書」?★★☆☆☆B-1-21
何謂「損壞」?★★☆☆☆B-1-22
4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B-1-22
一次侮辱數個公務員,成立幾個侮辱公務員罪?★★★☆☆B-1-22
妨害投票罪章B-1-23
條文細說B-1-23
1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第144條投票行賄罪B-1-23
所謂「有投票權之人」,應以何時點來認定?★★★★☆B-1-23
2刑法第146條第2項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B-1-23
「籍在人不在」或「人籍分離」,是否構成本罪?★★★★☆B-1-24
虛偽遷徙戶籍罪著手之認定★★★★★B-1-25
妨害秩序罪章B-1-26
一、概說B-1-26
二、條文細說B-1-26
1刑法第149條聚眾不解散罪、第150條聚眾施強暴脅迫罪B-1-26
主管公務員已下達解散命令3次以後,未立即從事本罪之刑事
追訴,而仍繼續下達解散命令;其後,聚集之群眾真遵守命令
而解散者,是否成立聚眾不解散罪?★★★☆☆B-1-26
實行強暴、脅迫的對象,是否要針對「特定人」方成立聚眾施
強暴脅迫罪?★★☆☆☆B-1-27
2刑法第154條參與犯罪結社罪B-1-27
何謂「以犯罪為宗旨之結社」?★★☆☆☆B-1-27
3刑法第159條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罪B-1-28
公然冒用公務員「已作廢」之服飾、徽章或官銜,是否成立
本罪?★★☆☆☆B-1-28
脫逃罪章B-1-28
一、概說B-1-28
1刑法對於國家刑事司法權行使之保護B-1-28
2脫逃罪章之成罪結構B-1-29
二、條文細說B-1-29
1刑法第161條普通脫逃罪B-1-29
何謂「依法逮捕或拘禁之人」?★★★★☆B-1-29
本罪之既、未遂如何認定?★★★★☆B-1-30
2刑法第162條縱放或便利脫逃罪B-1-30
私人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所逮捕之現行犯,在尚未送交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或檢察官之前,是否屬於「依法逮捕之
人」?該私人若予以釋放,是否構成縱放人犯罪?★★★☆☆B-1-30
3刑法第163條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B-1-31
本罪之行為主體為何?★★★☆☆B-1-31
成立刑法第163條第2項之要件為何?★★★☆☆B-1-3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章B-1-32
一、概說B-1-32
二、條文細說B-1-32
1刑法第164條第1項藏匿人犯或使之隱避罪B-1-32
教唆他人藏匿自己,成立藏匿人犯罪之教唆犯?★★★★★B-1-33
2刑法第164條第2項頂替罪B-1-33
3刑法第165條湮滅他人刑事證據罪B-1-33
若共同正犯或共犯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其犯罪之刑事證
據,是否具可罰性?★★★★★B-1-34
何謂「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B-1-34
教唆他人幫自己湮滅刑事證據,成立湮滅他人刑事證據罪之
教唆犯?★★★★★B-1-34
4刑法第167條親屬間犯本章之罪減免其刑B-1-35
偽證及誣告罪章B-1-35
一、概說B-1-35
二、條文細說B-1-35
1刑法第168條偽證罪B-1-35
何謂「具結」?不得令其具結之人誤命具結,後其作偽證,
是否成立偽證罪?★★★☆☆B-1-36
教唆他人幫自己作偽證,是否成立偽證之教唆犯?★★★★★B-1-37
於共同被告甲、乙被控放火罪之案件中,丙出庭具結作偽證,
成立幾個偽證罪?★★★☆☆B-1-37
若證人對於同一案件,在偵查、第一審、第二審,先後多次
具結而虛偽陳述,究應如何論罪??★★★☆☆B-1-37
2刑法第169條第1項有指定犯人誣告罪、第171條第1項未指定犯人
誣告罪B-1-38
向政風人員誣告,是否成立誣告罪?★★★☆☆B-1-38
對於不得提起自訴之案件,以自訴之方式誣告者,是否成立
誣告罪?★★★☆☆B-1-39
誣告罪是否限於「全部」虛偽方能成罪?★★★☆☆B-1-40
誣告他人逃漏稅,是否成立誣告罪?★★★☆☆B-1-40
行為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並於檢
察官偵查或法院審理該誣告案件時,同時以證人身分,就與
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相同之虛偽
陳述,應如何評價?★★★★☆B-1-41
Chapter 2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B-2-1
公共危險罪章B-2-1
一、放火、失火型犯罪B-2-1
1保護法益:不特定人或多數人之生命、身體和財產安全(公共安全)B-2-1
2類型1—放火型犯罪B-2-1
「自己」之住宅是否為刑法第173條之行為客體?★★★★☆B-2-2
將獨居的使用人或居住於住宅之全家人殺死後,再放火燒燬
住宅,該住宅是否為本罪之行為客體?★★★☆☆B-2-2
相連結之住宅或建築物是否為刑法第173條之行為客體?
★★★★☆B-2-3
放火燒燬「無主物」,可否成立刑法第175條之罪?★★☆☆☆B-2-4
放火罪之著手時點應如何認定?★★★★★B-2-5
3類型2—失火型犯罪B-2-7
4類型3—準放火、失火型犯罪B-2-7
二、妨害交通型犯罪B-2-7
1刑法第183條傾覆或破壞交通工具罪B-2-7
「計程車」是否為本罪之行為客體?★★★☆☆B-2-8
2刑法第184條妨害交通工具往來安全罪B-2-8
3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B-2-8
4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B-2-9
5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B-2-15
肇事行為是否須出於故意或過失?★★★★★B-2-16
在場義務與救助義務之要求★★★★★B-2-17
「致人死傷」究竟屬於客觀處罰條件,抑或客觀構成要件?
★★★★★B-2-18
「致人死傷」是否包括輕傷?★★★☆☆B-2-19
偽造貨幣罪章B-2-21
一、規範結構B-2-21
二、條文細說B-2-21
1t0時點—刑法第199條預備偽造變造貨幣罪B-2-21
對於他人製造、交付或收受本罪之行為客體予以幫助,是否
成立本罪之幫助犯?★★★★☆B-2-22
本罪與刑法第195條偽造貨幣罪之競合關係?★★★☆☆B-2-22
2t1時點—刑法第195條偽造貨幣罪、第197條減損貨幣罪B-2-22
同時偽造多種通用幣券之行為,應如何論處?★★★☆☆B-2-24
3t2時點—刑法第196條行使收集或交付偽造貨幣罪、第198條行使減
損貨幣罪B-2-24
是否須將偽幣置於「流通狀態」,才會該當行使的要件?
★★★☆☆B-2-24
「行使」與「交付」應如何區分?★★★☆☆B-2-24
偽造、變造通用貨幣券進而行使,應如何競合?★★★★☆B-2-25
行使偽造變造貨幣罪與詐欺取財罪,應如何競合?★★★★☆B-2-25
偽造有價證券罪章B-2-27
一、規範結構B-2-27
1有價證券、支付工具、郵票/印花稅票B-2-27
2客票B-2-27
二、條文細說B-2-27
1t0時點—刑法第204條預備偽造變造有價證券/支付工具、郵票/
印花稅票罪B-2-27
2t1時點—刑法第201條第1項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第201條之1
第1項偽造變造支付工具罪、第202條第1項偽造變造郵票/印花稅
票罪B-2-27
「悠遊卡」是否為本罪所稱之支付工具?★★★★☆B-2-28
同時偽造數有價證券,應如何競合?★★★★☆B-2-30
3t2時點—刑法第201條第2項行使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第201條
之1第2項行使偽造變造支付工具罪、第202條第2項行使偽造變造
郵票/印花稅票罪B-2-30
何謂「行使」、「交付」偽造有價證券?★★★☆☆B-2-30
行使偽造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物罪與詐欺罪,應如何競合?
★★★☆☆B-2-31
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與詐欺罪,應如何競合?★★★☆☆B-2-31
偽造文書印文罪章B-2-32
一、規範結構B-2-32
二、條文細說B-2-32
1t0~t1時點—刑法第217、218條偽造/盜用公/私印罪B-2-32
署押、私文書與準文書三者之關係為何?★★★☆☆B-2-32
於支票背面簽名,其性質係私文書或準文書?★★★☆☆B-2-33
若係偽造「名銜不符」之印信,例如偽造「桃園地檢署監管
科」之印記,是否仍可論處偽造公印罪?★★★★☆B-2-33
2t2時點—刑法第210~215條偽造/變造/登載不實公/私/特種
文書罪B-2-34
偽造vs.變造★★★★★B-2-34
偽造公文書vs.變造公文書★★★★★B-2-35
有形偽造vs.無形偽造★★★★★B-2-35
如司法警察懷疑受訊問者供述內容不實,但仍記載於筆錄,
是否成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B-2-35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前提★★★★★B-2-36
如行為人明知資料不實,仍遞交公務員登載,然公務員未予登
載,此時行為人是否成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B-2-36
「影本」是否屬文書?★★★★★B-2-36
偽造變造證書罪之性質為何?★★★★☆B-2-38
實務上常見之準文書類型★★★★☆B-2-39
3t3時點—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B-2-40
如行為人僅提出虛偽文書,然尚未主張該文書之內容,是否
成立本罪?★★★★☆B-2-40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B-2-42
刑法第359條之性質為何?★★★☆☆B-2-42
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罪章B-2-43
一、妨害國家經濟基礎:妨害農工商罪章(刑§§251~255)B-2-43
二、危害公共健康之煙毒:鴉片罪章(刑§§256~265)B-2-43
三、破壞社會公序良俗:賭博罪章(刑§§266~270)B-2-43
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是否以在公共或公眾
得出入之場所為限?★★★☆☆B-2-43
四、妨害社會倫理秩序與善良風俗 :妨害風化罪章
(刑§§230~236)B-2-43
刑法第231條媒介性交猥褻罪之成立,是否限於確實發生性交、
猥褻行為?★★★☆☆B-2-44
刑法第231條第1項圖利媒介性交罪,是否符合集合犯概念?
★★★☆☆B-2-44
重婚罪可否成立共同正犯?★★★☆☆B-2-45
施行詐術是和誘還是略誘?★★★☆☆B-2-45
略誘或和誘已離婚之未滿20歲婦女,可否構成刑法第240條、
第241條之罪?★★★☆☆B-2-45
五、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刑§§246~250)B-2-46
盜無主之墳墓,是否構成發掘墳墓罪?★★★☆☆B-2-46
六、賭博犯罪(刑§§268 ~ 270)B-2-46
何謂「賭博場所」、「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場所」?
★★★★☆B-2-46
何謂「包庇」?★★★☆☆B-2-47
Chapter 3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B-3-1
殺人罪章B-3-1
一、概說B-3-1
「人」於民法與刑法的區別★★★☆☆B-3-1
二、條文細說B-3-1
1刑法第271條普通殺人罪B-3-1
2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B-3-2
刑法第31條第2項於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之適用
★★★★☆B-3-2
養父母是否為本罪客體?★★★☆☆B-3-2
3刑法第273條義憤殺人罪B-3-2
義憤殺人之「義憤」概念★★★★☆B-3-2
4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B-3-3
何謂「甫生產後」?★★★☆☆B-3-3
「生母」為不法要件或罪責要件?★★★★☆B-3-3
5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B-3-3
何謂「自殺」?★★★☆☆B-3-3
何謂「受囑託」?★★★★☆B-3-4
傷害罪章B-3-5
一、概說B-3-5
1身體B-3-5
2健康B-3-5
二、條文細說B-3-5
1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第278條重傷害罪B-3-5
剪去他人頭髮是否屬傷害行為?★★☆☆☆B-3-5
「重傷害」於實務承認之類型★★★★★B-3-5
刺青是否為「重傷害」?★★☆☆☆B-3-6
2刑法第283條聚眾鬥毆罪B-3-6
何謂「聚眾鬥毆」?★★★☆☆B-3-6
3 刑法第286條凌虐兒少罪B-3-7
何謂「凌虐」?★★★★★B-3-7
遺棄罪章B-3-8
一、概說B-3-8
二、條文細說B-3-8
1刑法第293條無義務遺棄罪B-3-8
遺棄故意與殺人故意應如何區別?★★★★☆B-3-8
2刑法第294條有義務遺棄罪B-3-8
無義務遺棄罪vs.有義務遺棄罪★★★★☆B-3-10
妨害自由罪章B-3-11
一、概說B-3-11
1保護法益B-3-11
2規範結構B-3-11
二、條文細說B-3-11
1刑法第302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B-3-11
熟睡之人、嬰兒等是否為本罪客體?★★★★☆B-3-12
私行拘禁過程中致對方受傷,是否另論傷害罪?★★★☆☆B-3-12
2刑法第304條強制罪B-3-13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vs.強制罪★★★★★B-3-15
3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B-3-15
「對外揚言」(如放風聲)是否成立本罪?★★★☆☆B-3-15
某甲對鄰居小孩乙稱:「如再來偷東西,就打死你」,另對
自己未成年之小孩丙稱:「再發現你偷東西,就打死你」,
分別致乙、丙二小孩心生畏懼,某甲所為,是否均成立恐嚇
危安罪?★★★☆☆B-3-16
4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B-3-16
在公共場所中,如何判斷行為人有無「侵入」?★★★☆☆B-3-17
妨害性自主罪章B-3-18
一、概說B-3-18
1保護法益B-3-18
2規範結構B-3-18
二、條文細說B-3-19
1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B-3-19
「強暴」意義之比較—強制性交罪vs.強制罪★★★☆☆B-3-19
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所謂「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其意義為何?★★★★★B-3-20
「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於近年實務之案例—宗教騙色案
★★★★★B-3-21
「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是否有強制程度之要求?
★★★★★B-3-21
2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B-3-23
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1款與第221條共同正犯之區別?
★★★★★B-3-24
對未滿14歲男女之加重強制性交罪vs.與幼童性交猥褻罪
★★★★★B-3-25
行為人對「未滿14歲之男女」之要件是否應具故意?
★★★★★B-3-26
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心智缺陷者之加重強制性交罪vs.
乘機性交罪★★★★★B-3-26
何謂「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B-3-27
何謂「攜帶兇器」?★★★☆☆B-3-27
行為人下藥之際,是否已著手實行加重強制性交之構成要件?
★★★★★B-3-27
3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B-3-28
強制猥褻罪vs.性觸摸罪(性騷擾罪)★★★★★B-3-28
4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B-3-30
強制性交罪vs.乘機性交罪★★★★★B-3-30
強制猥褻罪(違反意願猥褻罪)、乘機猥褻罪、性騷擾罪應
如何區分?★★★★★B-3-31
5刑法第226條之1形式結合犯B-3-32
本章之罪與故意殺人罪之結合關係★★★☆☆B-3-32
6刑法第227條與幼年男女性交猥褻罪B-3-32
7刑法第228條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B-3-33
何謂「利用權勢」?★★★☆☆B-3-33
8刑法第229條詐術性交罪B-3-35
「詐術」與「違反意願之方法」應如何區別?★★★★☆B-3-35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B-3-36
一、概說B-3-36
二、妨害名譽犯罪之思考邏輯B-3-36
三、條文細說B-3-37
1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B-3-37
何謂「公然」、「侮辱」?★★★☆☆B-3-37
2刑法第310條誹謗罪B-3-37
刑法第310條第3項應如何定位?★★★★☆B-3-37
何謂「真實惡意原則」?★★★☆☆B-3-38
3刑法第311條阻卻違法事由B-3-39
何謂「善意」?★★★☆☆B-3-39
公然侮辱罪有無刑法第311條之適用?★★★☆☆B-3-40
妨害秘密罪章B-3-41
一、概說B-3-41
二、條文細說B-3-41
1刑法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B-3-41
「加密的電磁紀錄」是否屬封緘?★★★☆☆B-3-41
2刑法第315條之1窺視竊聽竊錄罪B-3-42
非公開活動之認定—合理隱私期待★★★★★B-3-42
擅自在他人使用之交通工具上加裝GPS訊號發送器,以窺探
其所在位置與行蹤,是否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窺視竊聽竊
錄罪?★★★★★B-3-43
妻子為了抓姦而監聽丈夫,是否成立本罪?★★★☆☆B-3-46
3刑法第315條之2加重窺視竊聽竊錄罪B-3-48
竊盜罪章B-3-49
一、概說B-3-49
竊盜罪保護法益為何?—所有權與持有★★★★☆B-3-49
二、條文細說B-3-49
1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罪B-3-49
是否包括他人「所有」與「持有」的動產?★★★☆☆B-3-50
何謂「不法意圖」?何謂「所有意圖」?★★★☆☆B-3-50
債權人未經債務人同意,取走債務人之物品或金錢,是否構成
竊盜罪?★★★★☆B-3-51
所有意圖之對象為何(亦即行為人究竟是希望將什麼事物據為
己有)? ★★★☆☆B-3-52
竊盜未遂之判斷★★★★★B-3-53
竊盜罪既遂之判斷★★★★★B-3-54
小偷進入甲屋內,偷走甲之物及甲妻乙之物,成立幾個竊盜罪?
★★★★★B-3-54
何謂「使用竊盜」?實務上具體案例為何?★★★★☆B-3-55
2刑法第321條第1項加重竊盜罪B-3-56
何謂「毀越」?★★☆☆☆B-3-57
何謂「攜帶兇器」?★★★★★B-3-58
結夥三人之計算?★★★★★B-3-59
如犯竊盜罪兼具數款加重情形時,成立幾個加重竊盜罪?
★★★★★B-3-60
加重竊盜罪之著手時點為何?★★★★★B-3-60
搶奪及強盜罪章B-3-61
一、概說B-3-61
竊盜vs.搶奪★★★★★B-3-61
搶奪vs.強盜★★★★★B-3-61
二、條文細說B-3-62
1刑法第328條強盜罪B-3-62
「至使不能抗拒」判斷標準★★★★★B-3-63
轉念強盜—犯意變更之問題★★★★☆B-3-63
強盜罪既、未遂之判斷★★★★★B-3-65
2刑法第329條準強盜罪B-3-65
準強盜罪實施強暴、脅迫之對象為何?★★★☆☆B-3-65
準強盜罪強暴、脅迫之程度?★★★★★B-3-66
何謂「當場」?★★★★☆B-3-67
準強盜罪規定之「意圖」要件為何?★★★★★B-3-68
準強盜罪之既、未遂判斷★★★★★B-3-68
何謂「以強盜論」?★★★★★B-3-69
3刑法第330條加重強盜罪B-3-69
何謂「犯強盜罪」?★★★★☆B-3-69
4刑法第332條形式結合犯B-3-70
結合犯之三要件為何?★★★★★B-3-70
侵占罪章B-3-73
一、概說B-3-73
二、條文細說B-3-73
1刑法第335條侵占罪B-3-73
如行為人事後將侵占之物設法歸還,是否仍成立本罪?
★★★☆☆B-3-73
何謂「持有他人之物」?★★★☆☆B-3-73
他人之物是否包含「不動產」?★★★☆☆B-3-74
運送人將託運芒果之包裹全部吞沒入己成立何罪?如運送人
僅把託運芒果之包裹裡其中最大的一顆吞沒入己成立何罪?
★★★☆☆B-3-75
2刑法第336條公務、公益、業務侵占罪B-3-75
無業務身分之人,可否論業務侵占罪之共同正犯?★★★★★B-3-75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B-3-76
一、概說B-3-76
二、條文細說B-3-76
1刑法第339條詐欺罪B-3-76
詐欺vs.準詐欺★★★☆☆B-3-76
利用國家機關達使被害人交付財物之目的,是否構成詐欺罪?
★★★☆☆B-3-77
是否得以「誠信原則」為保證人地位,而構成不作為詐術?
★★★☆☆B-3-78
行為人雖然實施詐術,但相對人若有所「懷疑」,對於行為
人傳達事實的真實性半信半疑,然仍為處分者,算不算「陷
於錯誤」?★★★☆☆B-3-79
行為人雖然實施詐術,但相對人並不知情,進而產生錯誤,
算不算「陷於錯誤」?例如:A速食餐廳不畏美國牛大舉入
侵的風險,堅持只販售澳洲牛肉漢堡,獲得不少顧客青睞。
但因近來澳洲牛肉價格飛漲,為降低成本,悄悄地改用美國
牛肉,但為免商譽受損,故未告知消費者。顧客甲上門點了
招牌起士牛肉堡,完全相信A所使用的牛肉是從澳洲進口的
,實則吃到的是美牛做成的漢堡。★★★☆☆B-3-81
利用人之錯誤而使其為財物之交付,是否構成詐欺罪?
★★★☆☆B-3-82
詐欺vs.竊盜★★★★★B-3-82
何謂「三角詐欺」?與竊盜罪之間接正犯應如何區別?
★★★☆☆B-3-82
被騙買到不想買的東西,是否成立詐欺罪?★★★☆☆B-3-83
偷接他人網路上網,成立何罪?★★★☆☆B-3-84
欺騙式竊盜究竟是「詐欺」還是「竊盜」?—詐欺罪財產
處分與財產損害間是否須有直接因果關係?★★★☆☆B-3-84
2刑法第339條之1不正利用收費設備取財得利罪B-3-87
3刑法第339條之2不正利用付款設備取財得利罪B-3-87
何謂「不正方法」?★★★★★B-3-88
4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B-3-90
5刑法第342條背信罪B-3-92
詐欺vs.背信★★★☆☆B-3-92
侵占vs.背信★★★★★B-3-92
何謂「為他人處理事務」?★★★☆☆B-3-93
一物二賣之行為,是否成立背信罪?★★★☆☆B-3-93
6刑法第344條重利罪B-3-94
重利罪之要件為何?★★★☆☆B-3-94
7刑法第344條之1加重重利罪B-3-94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B-3-95
一、概說B-3-95
1恐嚇取財罪之規範結構B-3-95
2擄人勒贖罪之規範結構B-3-95
二、條文細說B-3-95
1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B-3-95
何謂「恐嚇」?★★★★☆B-3-95
以「怪力亂神」恐嚇,使人心生畏怖而付錢,是否成立恐嚇
取財罪?★★★★☆B-3-96
恐嚇取財vs.詐欺★★★★☆B-3-96
恐嚇取財vs.強盜★★★★★B-3-97
2刑法第347條擄人勒贖罪B-3-97
擄人勒贖vs.強盜★★★★★B-3-98
擄人勒贖之主觀要件為何?★★★★☆B-3-100
釋放行為是否須出於「己意」?★★★★☆B-3-101
本罪既遂的認定是否以「取得贖款」為必要?★★★★☆B-3-101
毀棄損壞罪章B-3-102
一、概說B-3-102
二、條文細說B-3-102
1刑法第353條毀損建築物罪B-3-102
出租人出租房屋予他人,惟租約尚存續中即將房屋拆毀,是
否成立毀損建築物罪?★★★☆☆B-3-102
2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B-3-103
毀損自己與他人「共有」之物,是否成立毀損器物罪?
★★★☆☆B-3-103
3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罪B-3-103
何謂「將受強制執行之際」?★★★☆☆B-3-103
贓物罪章B-3-104
一、概說B-3-104
二、條文細說
刑法第349條贓物罪B-3-104
教唆或幫助他人違犯財產犯罪(前階段行為)後,再行收受、搬
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後階段行為),其後階段行為是否
可罰?★★★★★B-3-104
一、本書特色1
二、司律考試最新命題大綱—刑法2
A刑法總則
Chapter 1刑法基本概念A-1-1
刑法之效力A-1-1
一、時之效力A-1-1
於民國95年7月1日後,刑法第2條修正為「拘束人身自由」
與「非拘束人身自由」處分★★☆☆☆A-1-1
「法律變更」有哪些類型?哪些情形並非法律變更?★★★★☆A-1-2
二、地之效力A-1-2
在「大陸地區」犯罪,是否屬於在我國領域內犯罪?★★☆☆☆A-1-2
「駐外使領館」是否屬於我國領域?★★☆☆☆A-1-3
三、外國裁判之效力A-1-3
1複勘原則(刑§9本文)A-1-3
2併算原則(刑§9但書)A-1-3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