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新企劃首發!
四等版好齊╳好多首次登場
一次給你所有重點 別本沒買這本一定要買
作者簡介:
程穎
畢業於台北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就讀於台大法研民事法組。喜歡民事實體法、呆呆獸以及打GAME;中午過後不能喝咖啡和奶茶,否則會睡不著覺。在晚上特別有精神工作,但最近熬夜是為了在動森當島主~
小百合
台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噗丸
國立臺北大學財經法學組學士
國立臺北大學民法組碩士
執業律師
莫莉
執業律師
公職補習班資深刑事訴訟法講師
政大法研所碩士主修刑事法學
專業狗奴
養了一隻自以為是貓的柴犬
磯貓人
東吳法研博士班公法組
執業律師
林毅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法學博士
國立台北大學亞洲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私立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一帆補習班講師(國公、國私、立法程序與技術、海洋法)
讀享國考小學堂講師(國公、國私、立法程序與技術、海洋法)
讀家補習班講師(國公、國私、立法程序與技術、海洋法、法組)
歐政
政治大學財經法組學士、碩士
曾任律師
現任金融業法務
作者序
作者序
四等民法概要這科,在國考上是份量相當龐大而繁雜的一個考試科目。對於司法特考的考生而言,本科目採申論、選擇綜合題型,在準備上,除了多練練申論題的開標和鋪陳外,請同學們不要忘記練習選擇題啊!因為本書是總複習式的「考前關懷」,筆者在編撰上特別強調以「表格」的方式,方便同學們比較、記憶,在考試前幾天緊張的讀不下書時也可以迅速複習。
民法概要:程穎
邁入2020至今,發生了好多始料未及的動盪,在這樣時空背景下備考的你們辛苦了!想必此刻充滿著各種不確定的揣想與不安吧,無論世事如何變化,唯一不變的是,我們只能、也必須做好自己能力所及之事。
筆者自己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沒有什麼祕訣、也沒有捷徑,就是殷殷勤勤地唸過書籍,理解、整理、再理解、再整理,在這過程中自然就會勾勒出屬於你的刑法樣貌。當然,考試在即,或許已經沒有餘裕讓你們再從頭唸起一一思考消化。刑法這個科目看似沒有一個章節是不重要的,但就考試上仍然有出題次數高低之分,若準備上沒有頭緒,或可從近期修法動向、實務見解(尤其是熱騰騰的大法庭裁定)下手,期刊文章及考古題也可以作為重點式的複習。
在考場上,遇到沒看過的爭點或見解也不要慌張,先點出爭點所在,再試著從左右兩個方向思考問題:肯定/否定、嚴格解釋/從寬解釋、文義解釋/目的性解釋……,以此類推,每個問題至少存在著兩種以上的見解,再用自己所學的一切根基加以論述。所有的問題其實都不脫離至今所學的東西。可以寫出閱卷者預設的答案固然很好,但具備爭點意識及提出思考可能,更是閱卷者給分的關鍵。
最後,相信自己。這段時間你已經盡你所能了,接著,繁花自然就會綻放。
刑法概要:小百合
民事訴訟法對所有考生而言大概就是夢魘般的存在,準備的過程中一定會不時出現:「唉~好難喔、是在寫啥毀?」、「我的青春就要浪費在民事訴訟法上了嗎?」、「反正只考兩題~放棄好了!」等等想法。當你出現這種想法的時候,恭喜你!多數的人都會選擇放棄去加強其他科目,因此你只要堅持下去,就可以在民事訴訟法這一科跟其他考生拉開跟馬里亞納海溝一樣深的差距!在分分必較的國家考試,絕對是上榜的關鍵!各位考生記得「不要放手,直到上榜到手!」
民事訴訟法概要:噗丸
今年首次跨界撰寫四等總複習書籍,不同於律師、司法官考試答題面又深又廣,四等考試首重觀念的理解、架構的熟練度。
這次蒐集整理了許多文章、實務見解,讓同學在考前得以一次複習,考試不用攜帶太多的書籍,就用這本作為考前安定心情的神書吧!把自己練習的時候常錯的觀念用紅筆記錄在空白處,考前快速複習,相信就能夠順利完成考試的,用一句我經常勉勵自己的話,「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就剩最後一段路了,莫莉老師陪各位一起走完:)
刑事訴訟法概要:莫莉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好看總複習大拜拜,今年的行政法有很多新規範,不論是國家賠償或是行政訴訟制度,都有重要的改變。在實務見解方面,也是有許多重要的判決或大法官解釋出爐。不過不用擔心,筆者都幫各位準備好了,也整理了各個行政行為重要的爭點,剩下的就要靠各位努力了。適逢武漢肺炎疫情,各位讀者也要調整好身體的步調,才能以最好的一面來迎接上榜的喜悅。
行政法概要:磯貓人
筆者以其他「化名」撰寫的法院組織法解題書,已出版十年改版第十次,批踢踢版常見法警上榜者推薦,對解題有困擾的考生,可找出筆者影分身是誰,參考筆者的解題書(應該是坊間最厚的一本),或是購買法院組織法函授課程,進而體會金榜題名的喜悅。
以下預測109年法院組織法命題趨勢,提供考生參考:法院組織法條文於108年1月4日修正公布第51條之1至第51條之11大法庭制度,雖已於108年身特四等、司法四等出現,但11條的條文多數內容仍未出題,未來還是具有出題機率。
109年新修法趨勢,商業事件審理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業經總統於109年1月15日公布,預測109年有命題機率。
討論許久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程序規範,與現行審判程序截然不同,考生也應特別留意。
法院組織法:林毅
人生就是一關一關的打怪,不知道下一關會遇到什麼,只知道自己需要先破了這關。幸運地在你的破關過程中,透過讀享和各位作者提供最佳攻略。如果你還陷在破關的泥淖中,就選擇這本集合眾家能量,幫助你破關的攻略本吧!
強制執行法概要:歐政
作者序
四等民法概要這科,在國考上是份量相當龐大而繁雜的一個考試科目。對於司法特考的考生而言,本科目採申論、選擇綜合題型,在準備上,除了多練練申論題的開標和鋪陳外,請同學們不要忘記練習選擇題啊!因為本書是總複習式的「考前關懷」,筆者在編撰上特別強調以「表格」的方式,方便同學們比較、記憶,在考試前幾天緊張的讀不下書時也可以迅速複習。
民法概要:程穎
邁入2020至今,發生了好多始料未及的動盪,在這樣時空背景下備考的你們辛苦了!想必此刻充滿著各種不確定的揣想與不安吧,無論世事如何變化,唯一不變的是,我們...
目錄
民法概要
壹、科目導覽 002
貳、修法重點 003
一、意定監護之意義 003
二、意定監護與法定監護之比較 003
參、實務觀點 006
一、財產法 006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985號判決 006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號判決 006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判決 006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62號判決 007
二、身分法 007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31號判決 007
最高法院108年度第5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007
肆、重點篩選 008
◆民法總則 008
◆債編總論 011
◆債編各論 013
◆物權編 015
◆身分法 017
伍、必背實務 021
刑法概要
壹、科目導覽 026
貳、修法重點 027
一、追訴權時效與行刑權時效 027
二、刪除業務過失概念 027
三、刑法第185條之3危險駕駛罪新增第3項 028
四、加工自殺罪與加工自傷罪 028
五、聚眾鬥毆罪 028
六、妨害幼童發育罪 029
七、其他修法條文速覽 029
參、實務觀點 031
一、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306號裁定 031
二、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63號裁定 032
三、大法官解釋 033
四、108年度下半年具有參考價值之裁判 034
五、最高法院108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038
肆、重點篩選 039
一、刑法第10條第4項「重傷」之認定 039
二、被教唆之人發生客體錯誤 040
三、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隱私活動秘密罪(竊視竊聽竊錄罪) 040
四、刑法第328條強盜罪 041
五、刑法第239條通姦罪 042
六、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043
伍、重要試題 044
陸、時事分析—口罩之亂與刑法第251條 049
民事訴訟法概要
壹、科目導覽 052
貳、實務觀點 053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221號裁定 053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65號判決 053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41號判決 054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419號裁定 054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6號判決 054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745號判決 055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58號判決 055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662號判決 055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簡上字第5號判決 055
參、重點篩選 056
一、民事訴訟基礎理論及相關原則 056
二、訴訟主體 057
三、訴訟程序 059
四、訴訟客體 061
五、救濟程序 062
六、特殊程序和非訟程序 062
肆、必背實務 065
一、分公司於業務範圍內有當事人能力 065
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39號判例 065
二、分公司業務仍能以總公司名義起訴 065
最高法院66年台上字第3470號判例 065
三、合夥應列合夥事業為當事人,負責人為法定代理人 065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82號判決 065
四、合夥亦可將合夥人全體列為被告 066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083號判決 066
五、返還共有物之當事人適格 066
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339號判例 066
六、分割共有物之當事人適格 066
最高法院37年上字第7366號判例 066
七、履行分割協議之訴之當事人適格 067
最高法院90年度第12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067
八、公同共有債權人起訴請求給付之當事人適格 067
最高法院104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1 067
九、共同訴訟行為是否有利以行為時形式上觀之 067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930號判例 067
十、民事訴訟法第531條第1項之債權人之損害賠償責任為無過失損害賠償責任 068
最高法院58年台上字第1421號判例 068
十一、特別委任與普通委任之區別 068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778號判例 068
刑事訴訟法概要
壹、科目導覽 070
貳、文章(年度文章一覽、重要文章) 071
刑事被告有無到庭聽判之義務?—簡評北捷殺人案的宣判爭議,林鈺雄,月旦裁判時報第39期 071
刑事被告於審判期日的到庭,李榮耕,月旦裁判時報第39期 072
被告防禦權與事實基礎變更/最高院104台上965判決,林鈺雄,台灣法學雜誌第276期 072
律師及被告間通訊的監察,李榮耕,政大法學論叢第146期 073
法庭遠距視訊調查與對質詰問權之保障,陳運財,檢察新論第18期 073
GPS跟監、隱私權與刑事法—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刑事判決,薛智仁,月旦裁判時報第70期 074
他字案及強制處分,李榮耕,月旦法學教室第196期 074
通信使用者資料的調取,李榮耕,月旦法學教室第189期 075
刑事程序上私人取證之證據能力—評析最高法院判決的新發展,薛智仁,台灣法學雜誌第260期 075
另案監察及其所取得的通訊內容的證據能力—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345號刑事判決,李榮耕,月旦裁判時報第84期 076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前提/最高院103台上3020判決,林鈺雄,台灣法學雜誌第278期 076
犯罪情節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最高院102台非422判決,李榮耕,台灣法學雜誌第253期 077
參、修法重點 077
一、閱卷權:刑事訴訟法第33條(注意釋762) 077
二、限制出境出海 078
三、兩公約 079
四、被害人參與訴訟 080
五、再審 081
肆、實務觀點暨必背實務 081
伍、重點篩選【總論部分】 083
一、強制辯護案件(應用辯護人案件)整理 083
二、偵查中vs.審判中律師權之比較 084
三、實物提示應屬原則或例外? 084
四、被告地位形成時點 085
五、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 085
六、誘捕偵查 086
七、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經檢察官非以證人身分傳喚,其未經具結所為之陳述,證據能力如何? 087
八、私人不法取證之證據能力 087
九、實務見解對於法院調查義務之演變 087
十、無效的不起訴 088
十一、新事實新證據出現在緩起訴處分確定之後,檢察官可否再行起訴? 088
十二、 單一案件,一部告訴乃論,一部非告訴乃論,檢察官開始偵查非告訴乃論部分,告乃部分可否提自訴? 088
十三、準備程序中法院是否也需要為被告指定辯護人? 089
十四、法院得將審判期日改行準備程序之情形 089
十五、程序轉換 090
陸、考題分析 090
行政法概要
壹、科目導覽 094
貳、修法重點 095
一、國家賠償法 095
二、行政訴訟法都市計畫專章(民國109年7月1日施行) 096
參、實務觀點 099
一、大法官解釋 099
二、最高行政法院 100
肆、重點篩選 103
一、行政命令 103
二、行政處分 104
三、撤銷廢止 108
四、行政罰 109
五、行政執行 113
六、行政契約 115
法院組織法
壹、科目導覽 118
貳、年度文章一覽 119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第三講 人民參審、證據調查,林裕順,月旦法學教室第202期 119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第五講 人民參審、起訴程式,林裕順,月旦法學教室第207期 119
參、修法重點 120
一、商業事件審理法 120
二、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120
肆、重點篩選 121
一、提案庭之撤銷程序 121
二、評議及不同意見書 121
三、裁定之記載與宣示 121
四、裁定效力 122
伍、時事分析 122
一、新聞考點:審判獨立原則 122
二、最新相關試題 123
三、關鍵實務 123
強制執行法概要
壹、科目導覽 126
貳、修法重點 127
參、實務觀點 127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1042號民事裁定 127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622號民事判決 127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39號民事判決 127
肆、重點篩選 128
一、對人/對物之執行名義 128
二、執行程序之開始與終結 128
三、執行程序之救濟 128
四、就債務人對於第三人之金錢債權為執行 130
伍、重要試題 131
陸、必背實務 133
一、對合夥人之執行 133
司法院院字第918號解釋 133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28號民事判決 133
二、違反優先承買權之效果 133
最高法院49年台抗字第83號民事判例 133
三、第三人異議之訴之事由 133
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721號民事判例 133
最高法院74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定 134
四、誤對繼承人固有財產執行之救濟 134
最高法院75年度第4次民事庭會議決議2 134
五、拍賣程序之終結 134
最高法院68年度台上字第1251號民事判決 134
六、再拍賣時聲明參與分配之時點 134
司法院82年6月19日(82)廳民二字第11234號函 134
七、不得依假處分程序停止執行程序 135
最高法院65年度第9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3 135
八、假處分執行與終局執行之競合 135
最高法院70年度第10次民事庭會議決議1 135
民法概要
壹、科目導覽 002
貳、修法重點 003
一、意定監護之意義 003
二、意定監護與法定監護之比較 003
參、實務觀點 006
一、財產法 006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985號判決 006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6號判決 006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02號判決 006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62號判決 007
二、身分法 007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31號判決 007
最高法院108年度第5次民事庭會議決議 007
肆、重點篩選 008
◆民法總則 008
◆債編總論 011
◆債編各論 013
◆物權編 015
◆身分法 017
伍、必背實務 021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