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我國金管會原先規定,第一階段公司(如上市、上櫃和興櫃公司)自2013 年起應採用2010 年版本「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作為編製財務報表之依據;考試院亦已宣布國家考試之IFRS 版本為前一年度年底之最新版「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而由於IFRS 之訂定與時俱進,因此金管會於2014 年規定:所有公開發行公司者,自2015 年起應採用2013 年版本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依照考試院前述之規定,自2015 年起國家考試亦應以2013 年版本「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為依據。
由於兩個不同年代的IFRS 版本有一些不小的差異存在,例如員工福利、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等,均有重大之修改,因此本書遂有改版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