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堅持做對的事
校勘完本書稿件時,正逢我渡過第六十一次端午節,窗外梅雨傾注,室內餘香繚繞,頗適合憶往。書稿中的我,一甲子過往的片段,如同電影膠捲,一格一格擺放了不同階段的影像,摻雜著多種回味的情緒,閃過腦海。
這是永然文化出版公司〈法律人文館系列〉圖書的第三本,我出版我自己。出版前,策畫本書的編輯群決定採取口述、採訪整理的方式,準備套出我一個台北士林魚販之子闖蕩社會的細節,希望能感性兼理性,句句動人。我則思忖,我能提供什麼、該被寫出什麼,才足以將自己的人生經驗轉成非小說的敘述文,還能有價值流傳於社會?功成名就絕不是律師的代號,我也非俠客、武士可寫入英雄列傳。一番反問,倒像芝麻開門,進了心中的藏寶洞穴,裡頭行雲流水,自然流露出我六十年的人生。
書中的我,出生於二戰後的嬰兒潮,物質缺乏卻人心質樸、積極向上的年代,我身上也留著簡單與積極的血液;在那個喊著「行行出狀元」的年代裡,唯一目標就是「念書」,我因考試分數恰好,念了台大法律系司法組,卻在法律中尋得人生真實的意義、未來生活的目標,而一頭栽入律師事業的經營。
師長的關愛與教誨,加上我簡單與積極的思考、行為方式幫了我大忙,無暇投資其他容易致富的產業,只想把法律送進社會各角落而一路奔波於法律事務上,因而除了創辦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外,接連做了法律界極少人做的事──法律圖書出版、法律課程教育訓練,再結合不動產地政事務,以法為中心,縱橫成法律服務事業。爾後進一步以推廣法律,培植法律人才為使命,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我做的事,再簡單也不過了,就是秉著讓人「知法」及培植我們社會所需要之「法律人才」的想法,在這條寂寞公路上一步步往前行,一走三十年,腳印竟一步比一步清晰,路上也開始有了同伴並肩偕行。
書中的我,有著如麻的工作量,理應燒盡體力、心力,也有數不清的聲音告訴我,年到耳順,理應遊山玩水去;偏偏我骨子裡架構著一個信念──堅持做對的事,想擁有這種骨氣的代價是,得挺著無比毅力,加上無盡的付出,需要我費心費力,幸而我轉山、轉水、轉興趣於工作中,並獲內人黃淑嬪女士無怨無悔的支持,將最虔誠的宗教信仰貫通於律師業務上,佛、法、佛、法,唸著用著,就是一體的「佛法」。最愛的家人,也常伴左右,相互扶持。日子由工作組成,身心以家庭、信仰、休閒、理想餵養,如此充實的生活、堅持的理念,戰勝了疲憊。
永然文化〈法律人文館系列〉第一本書的序言中,我以出版人的身分寫著:「本系列的出版,欲以記載成功的法律人言行事跡,留下可供後輩晚生遵循的標的。」若說本書中最堪稱具有這項使命的部分,非「法律事業的經營」莫屬,在這篇章裡,我之所以攤開經營事務所猶如血汗堆疊的經驗不藏私,與我個人創辦永然關係企業的信念一致──推廣法律於民,在在需要更多有心的青年學子共同攜手努力,前浪、後浪相互拉推,才有豐沛的流水;也深知在此競爭激烈的大環境裡,一項可供學習的前人經驗、一句好用勝過千百教條的言語,可栽培一個有志於法律或鼓勵一個對未來迷惘的年輕人,那麼區區分享我人生中的一丁點成功或不堪的經驗,何樂不為?知道為何而戰,可以忘私,可以不倦。
願以本書,牽著年輕的手行走前方的道路,自許不夠亮的螢火蟲一隻,意不在照亮,而在「引路」。謹以本書,感謝我生命中給我力量的長輩、老師、家人、同學、同事、認識及不認識的朋友們,書中有你們的影子、你們的嘉言懿行,永然因為有你們,再荒野的公路也走得踢躂有聲。
李永然 序於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民國105年(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