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自 序
第一篇 遺產及贈與稅法基本觀念與表解
壹、適用法律情形
一、遺產及贈與稅法
二、62.02.06以前之遺產稅法
三、適用原則──「實體從舊,程序從新」
四、稅捐稽徵法之核課期間適用及徵收期間
貳、遺產稅課徵範圍
參、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肆、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項目
伍、最低稅負制與保險給付節稅規劃
陸、公益信託不計入遺產總額
柒、免稅額
捌、遺產之扣除額
玖、申報
拾、遺產及贈與財產估價原則
拾壹、遺產稅應納稅額
拾貳、贈與稅課徵範圍
一、贈與
二、視同贈與
三、信託財產視為贈與信託利益
四、信託關係人間移轉不課徵贈與稅
拾參、贈與稅納稅義務人
拾肆、不計入贈與總額項目
拾伍、免稅額
拾陸、扣除額
拾柒、贈與稅之申報期限
拾捌、遺贈稅之繳納
一、遺贈稅之繳納期限
二、實物抵繳或分期繳納應納之遺產或贈與稅額(遺贈稅法30)
拾玖、贈與稅應納稅額
貳拾、處罰規定
第二編 遺產稅重要實例與節稅對策
壹、概算遺產稅額之運用 ──預估稅額
一、以配偶存在,兩子女皆已成年之情形預估
二、稅法基本減除項目如下
三、分別預估財產「稅額與比例」如下
四、估算遺贈稅時所謂之時價
五、繼承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繼承房屋免徵贈與稅
六、規劃對象等於被保險人時,終身險保額應大於或等於預估遺產稅額
貳、速算贈與財產稅額
參、遺產及贈與稅規劃策略
一、應稅財產轉為免稅財產策略應用工具
二、壓縮策略應用工具
三、遞延策略應用工具
四、分散策略應用工具
肆、生前贈與規劃之節稅效果
伍、贈與稅規劃策略
一、生前贈與或出售
二、申報遺產稅方式
三、折衷評估建議
第三編 贈與稅常見重要實例與節稅對策
之一 贈與移轉財產節稅規劃活用案例
壹、以保險規劃贈與稅及保險課稅相關議題
一、帶重病投保或死亡前短期內投保
二、保單質借債務可自遺產中扣除之司法見解
三、保險在遺產稅規劃課稅案例解析
四、滿期金課稅規劃
五、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之見解──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所領
保險金應申報贈與稅
六、變更保險滿期金受益人為非要保人,應課贈與稅新案例
七、投資型保險沒錯,帶重病投保、躉繳保費才是關鍵
貳、贈與人身分與贈與財產所在地之節稅規劃
參、父母分年贈與子女房地產之節稅規劃
肆、夫妻間贈與財產之節稅 規劃
伍、為子女購置預售屋,要不要申報贈與稅?
陸、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財產之節稅規劃
柒、贈與房地產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之節稅規劃
捌、贈與房地產,原有銀行貸款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之節稅規劃
玖、將財產捐贈基金會免課贈與稅之規劃(不計入贈與總額於稅法上實
質意義)
拾、生前贈與房地產或遺產繼承較節稅?
拾壹、贈與農地移轉節稅規劃
一、贈與農地之贈與稅法律變更時段
二、生前贈與兄弟姊妹農地,二年內贈與人死亡,可以不併入遺產
拾貳、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有可能是受贈人
拾參、贈與稅繳納期限及方式
拾肆、贈與房地產出租之節稅規劃
拾伍、子女婚嫁,父母贈與財產之節稅規劃
拾陸、資產調整與重分配──活用免徵土地增值稅之節稅規劃
之二 贈與稅避免被補稅或處罰
壹、容易被鎖定補稅的族群
一、甫成年即有鉅額資產
二、外匯通報
三、財產超過4,500萬元,異動達一定金額者
四、遭人檢舉者(檢舉案)
五、財產變動分析查核
六、專案查核
七、資金查核與利息反推估
八、非父母贈與資金來源
九、重病期間提領及證明
十、族群財產分析查核及追稅
貳、贈與財產應申報贈與稅之情形
參、父母為其子女清償銀行貸款視同贈與
肆、地主合建贈與節稅規劃
伍、以子女為房屋起造人,應課贈與稅之時期與課稅價值之認 定標準
陸、房地產因增值稅過多,未完成登記前可以撤銷贈與
第四編 遺贈稅延期、分期、實物抵繳與節稅規劃
壹、實物抵繳遺產稅需符合哪些標準?如何計算其價值?
貳、修法後減縮實物抵繳之因應與分期繳納策略之運用
第五篇 保險、信託與遺贈稅規劃
保險、信託與遺贈稅規劃
一、直接贈與房地產方案
二、以信託方式規劃方案
第六篇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規劃實務
壹、奢侈稅停課與新制房地合一稅之規劃
貳、贈與稅規劃──新制實施後,贈與子女購屋自備款現金,為將來所得
稅規劃
參、遺產稅規劃
肆、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課稅與實價課稅之查核與因應
伍、贈與稅與借名登記規劃
陸、新制實施後,遺贈稅十大節稅策略
一、贈與稅與房地合一課稅規劃
二、遺產稅與房地合一課稅規劃
第七編 全面戰略考量
個人財產移轉節稅規劃與策略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評估與配置之調整
步驟四 定期檢討調整之時期
步驟五 各項規劃應付稅費及保險規劃
步驟六 擬定執行方案與策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