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鑑於土地法規範內容之專門性與複雜性,如何使得以掌握、適用相關法令規定,理解其內涵及問題,而有助於正確處理土地事務、解決土地問題,並深耕土地法學研究,乃筆者多年來從事教育與研究努力重點之一。亦因基於此一發想,爰構思出版學理與實務兼備之『土地法釋義』一書。
本書初版於105年問世,基本上筆者對於其內容期望能充分且相當細緻地闡釋或評述所涉土地法規定之重要學理與實務實態自許。出版後,幸蒙肯定,翌年並予再刷。以來,筆者亦本於學術責任,仍經常思索與檢討本書各講內容,期能更予強化、充實,以確保參考價值;復因若干土地法相關法令規定之重要修正或制定(例如: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影響本書部分原述內容,同時亦有新學術文獻與實務見解之出現,是以進行本書改版修訂。
本次再版,主要配合所論土地法規定條文相關法令之變動、學說論著及實務見解之新增,而修訂、強化本書各講內容,俾以呈現所論規定及議題之學理與實務最新脈動。其中,尤對於土地法第十二條關於私有土地所有權消滅與回復規定(第一講)、第三十四條之一關於以多數決處分共有不動產規定(第三講),以及第二百十九條關於收回被徵收土地規定(第十講)之內容,更予相當幅度之修整與補述,以充實其內容。
筆者對於本書各講再版內容之闡述、論證,雖力求嚴謹,然或有思慮未周,恐難免有掛漏誤謬之處,敬祈諸法學師長、同道不吝賜教指正。又,再版之編輯、校對與付梓,承蒙元照出版公司鼎力協助,謹此致以真摯感謝之意。
陳立夫 謹誌
1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