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序
公司法是市場運作之基本大法,不僅我國關注,其他各國亦然。遠的不說,僅僅過去3個月內,筆者就已受邀參與3場國際會議:一是「國際比較法學會」(IACL)年會日本九州大學舉辦的「獨立董事」論壇,二是由22國學者提交報告的「關係企業」研討會,三是由筆者母校Stanford法學院合辦的「公司治理」圓桌論壇,顯見公司法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最近我國大幅修訂公司法也受矚目,筆者昨日即受邀於國立新加坡大學(NUS)講解此次修法,與國際學者交流借鏡。這也是筆者向來之主張:我們應從更寬廣的國際視角檢視我國公司法,企業方能與世界接軌。
筆者秉持此理念撰寫本書,匆匆已15年。此次改版係因應今年8月1日總統令公布之公司法修正,條文多達148條。回顧本次修法,從民間團隊提案,理想性高,到主管機關接續,力求穩健,過程相當曲折。筆者參與策略擬訂與條文起草,深感移植外國法制與全盤修訂之困難,這是由於管制理念差異、現行體系雜亂、與修法時程匆促等因素所致,因此難免有爭議或缺漏之處。儘管本次修法並非完善,但「法乎上、得乎中」已難能可貴。展望未來,政府與民間宜再接再厲,共同建構更完備的公司法。
本次改版,筆者要感謝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周靖媛、張方綺、謝佳縈三位同學費心整理條文,更要感謝真理大學法律學系蔡鐘慶助理教授彙總全部修訂。此外,民間修法委員會執行長方嘉麟教授邀請加入修法團隊,有幸與公司法產官學界切磋交流,讓我獲益良多,特別向方教授及各位先進致謝。此外再次感謝元照編輯團隊的協助,此次再版方能如期付梓。最重要的,本書改版正值暑假期間,我(一如往昔地)勤於耕讀而疏於陪伴,特別感謝內人淑容、小兒王衡的長期包容與支持。
王文宇
2018年9月14日於
國立新加坡大學法學院研究室
修訂說明
因應本次公司法大幅翻修148條,以下說明本書新版主要增修之章節:
第一編序論新增第四章第五節「企業社會責任」,另外刪除第十章「我國公司法之法制環境與修法趨勢」,新增第十一章「總評:我國公司法特色與2018年修法」,針對本次修法內容做整體性的剖析與評議。
第二編總論及總則,新增第三章第四節「公司章程、內規與內部管理法則」。又2018年公司法修正為增強公司透明度,推動建置資訊平台,係我國公司法制之創舉,故新增第九章「資訊平臺與申報義務」,並敘明2018年9月公布之申報及管理辦法草案。
第三編各論為本次修法之重心。資本制度於修法後已截然不同,故改寫第四之二章「資本制度之演進」。此外於第四之四章第四節增加「三、持有過半數股份之股東」,以及經濟部對此條適用上最新研商結論。第五章第二節修改為「閉鎖性公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之重要規定」,並增訂附錄「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與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比較表」,整理2018年修法後及2015年前後公司法修正之內容,使讀者能一窺法規演變全貌。
其餘未提及之章節內容,例如「有限公司廢除股單制度」、「表決權拘束契約」、「股東查閱權」、「公司為董事投保責任保險」、「盈餘分派次數」、「外國公司認許制度廢除」等,本書已解析修法條文,但宥於篇幅未能詳盡說明,如有疏漏敬請方家指正。
此次公司法修正條文於2018年7月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2018年8月1日公布,惟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截至本書付印為止,施行日期尚未定之,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