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序
經濟犯罪、經濟解決
我國自二○一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沒收新制。沒收實體法主要仿效自一九七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德國刑法立法例,重構我國刑法的沒收體系並轉向經濟刑法的制裁手段,可以說是「一舉從DOS版轉型到WIN版」的浩大工程,堪稱我國刑法前所未見的百年變革,同時也開啟了經濟刑法的新紀元。
我國舊普通刑法「DOS版」的沒收規定,立法漏洞百出、名實不副,實務因陋就簡、捉襟見肘。由於不堪使用,舊法時代的立法者,為因應時代變遷需求,大量遁逃至附屬刑法(特別刑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原先一百多部附屬刑法沒收規定的根本弊病,尤其在於紛亂雜沓、過猶不及,立法體例毫無章法,立法用語各行其是。從繼受軌跡來看,我國普通刑法的立法藍本,遠溯至一九○七年清末修法大臣沈家本上奏的「(大清)刑律草案」,此草案承襲先前一九○五年版刑律草案初稿的「沒收從刑說」,深受日本十九世紀末明治時期第一版舊刑法之影響。換言之,在二十一世紀的第十六個年頭,我國刑法的沒收體系及思維,還未脫離清末變法圖強的繼受法初期,也還停留在那個不知食安、經濟犯罪為何的年代。
鑑於我國沒收舊法的缺漏與亂象,立法政策的重點,已非「應否」重新打造一部合乎當代刑法思潮、社會需求的「WIN版」沒收新法,而是「如何」打造。從DOS版升級到WIN版的首要之務,在於掙脫桎梏我國刑法長達百年的「從刑枷鎖」;此次新法立法者遂大刀闊斧「去從刑化」,確認沒收是獨立的法律效果,不具刑罰性質,因此也才能開展無罪責沒收、第三人沒收、獨立宣告沒收等重大的新制突破,爾後對我國整部刑事制裁體系及追訴實務,勢將產生深遠影響。
本書各章,探討沒收新制下,「財產正義的實踐」之實體與程序爭點,兼及德、日、美等比較法制,並深入分析新法施行後進階的沒收總論、各論實務問題,如發還條款、保全扣押、第三人參與程序、單獨宣告沒收、金融八法沒收條款之最新修正等,以饗讀者,期能為我國刑法的百年變革,略盡棉薄之力。不過,徒法亦不足以自行。儘管我國立法終於邁向經濟刑法的新紀元,但制度百年變革也是觀念轉型工程,其成敗仍取決於我國實務將來實踐新制的意願與能力,尤其是終審法院能否摒棄抱殘守缺的判例文化,更是關鍵。共勉之!
主編
林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