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本書出版日,正值「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將滿週年之際。同時,「尊嚴善終法(草案)」亦已完成立法院一讀程序。作者與讀者分享法案制定過程中所需兼顧的倫理考量,期望臺灣社會思索推動善終法制化時,可同時進行法律面及倫理面的比較與外國經驗之借鏡。
針對病人死亡自主方式選擇,區分為病人「消極」死亡自主方式選擇與病人「積極」死亡自主方式選擇,前者包含安寧緩和醫療與特殊拒絕醫療權,臺灣分別規範內容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利法」中;後者包含醫療協助死亡與安樂死,美國目前僅10個法域被賦予醫療協助死亡合法性之地位,至於安樂死尚未有任何法域宣布合法。
本書針對病人積極死亡自主方式選擇中之醫療協助死亡加以探析,以美國法制為例。美國50個州與1個特區中,除蒙大拿州,係經最高法院指出該州州法不禁止醫師參與病人死亡外,本書依序說明奧勒岡州、華盛頓州、佛蒙特州、加州、科羅拉多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夏威夷州、紐澤西州與緬因州之尊嚴死法制內容與司法實務。
隨著善終意識與病人自主觀念逐漸成熟,善終法制為近年各國熱議焦點之一,尤其正逢全球須共同面對高齡社會到來與失能長照需求。善終法制涉及道德傳統、文化發展、倫理宗教、生命價值等不同思考層面,臺灣與美國亦呈現出差異性,本書主旨在於提供善終法制多元的比較基礎,供社會大眾思索與參考。
臺灣自2000年施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迄今歷經3次修正。「病人自主權利法」自2019年施行,亦已經歷1次修正。可見,為達保障人性尊嚴的目標,人生必經之途最後一哩的法制設計,須不斷地衡酌與修正,以符合變動的社會需求與成長的醫學專業發展。本書藉由觀察美國部分州之尊嚴死發展與善終法制經驗,冀望提供臺灣社會思考病人積極死亡自主方式選擇合法化之立論基礎。
臺灣為多元開放的社會,立法須時刻掌握社會脈動與前瞻發展。善終議題已在臺灣討論多年,所積累之經驗實屬寶貴。展望未來,期許在臺灣生活的民眾皆可充分地、積極地與理性地參與生死教育推廣與善終法制宣導,使人人皆可無憾與坦然地面對生命終點之到來。
本書之順利完成,感謝元照團隊的協助、鼓勵與支持。 元照出版公司對於普及醫事法律知識有高度使命感,作者特於此表達高度謝忱。作者才疏學淺,書中若有文辭疏漏之處,尚祈賢達同儕與讀者不吝賜教指正。
張 婷
於臺灣臺中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