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在現代行政中,行政機關為了達到特定之行政目的,必須蒐集各種資訊,以釐清事實,俾作成正確之決定,此即一般所稱之行政調查。目前國內行政調查之法制體系,係由行政程序法之一般性規定及個別專業領域之特別規定所共同形成。我國對於行政調查法制相關之研究,起步不算太晚,迄今亦已累積有一定成果。行政罰法於2006年完成立法後,即有訂定行政調查法之倡議,並有舉辦研討會探討之,惟其後並未見有相關之立法計畫。不過,其間仍有不少相關文獻出現。只是,大多屬個別領域之探討,較難形成完整有系統之學術上研究成果。
現代社會之發展,越來越複雜而多元,受到國際化加深及網路普及之影響,資訊之蒐集更顯困難。且在憲法社會福利國之理念中,政府為了提供給人民更多的福利,亦不得不大規模地調查及蒐集人民之資料。此皆對行政機關從事資料蒐集之調查行為時,形成重大之挑戰。雖然,藉由現代科技之助,行政機關蒐集資料之能力,亦有大幅之提升。惟相對的,人民權利因此而受到侵害之可能性,亦隨之而提高。其中特別是在個人之隱私權保護方面,更是最常被關注之處。因此,如何在經由調查取得個人資料之公益與保障個人權利之私益間,取得適度之平衡,乃為行政調查法制之研究,所不可忽視之重點。
個人從事有關行政調查法制之研究,已有一段時間,並就與行政調查關係較為密切之課題,陸續發表數篇論文。惟皆屬單篇之論文,無法構成較為完整之內容。因此,乃向科技部申請並獲得專書寫作計畫之補助,從事本書之撰寫。於本書中對行政調查從事系統化之論述,從最根本之基本概念開始,及於職權調查主義、行政調查之範圍、行政調查之證據、調查方法、與其他調查之界限、行政調查之強制行為及行政調查之權利保護等,最終則討論行政調查之救濟。本書應已涵蓋與行政調查有關之主要內容,故透過本書應可對行政調查法之內涵有相當之掌握。不過,個人能力十分有限,不足之處,仍請各界先進,不吝指正。最後,感謝對本書內容曾提供寶貴意見的各位專家學者,以及協助本書編輯及出版的元照出版公司。
洪家殷
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