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序
倪貴榮教授長期研究國際貿易規範並關注食品安全,在兩個領域都具備高度的專業素養;對食品安全與國際貿易規範間如何平衡之問題,更有相當深入的思考。倪教授撰寫的「食品安全與國際貿易:貿易自由化與健康風險治理之平衡」這本書,探討三大領域:國際食安標準與貿易體系、世界貿易組織相關爭端案件解析、由貿易規範檢視我國食品風險管理政策。這些論述是他多年研究的心得,對實務操作及理論的建構都有重要意義。
這本書第一部分由全球治理的角度討論國際食品安全法制體系(包括國際條約與機構)的建立與發展;所分析之內容屬於一切食品安全議題的前提性問題。第二部分討論WTO爭端解決個案;藉由個案分析,一方面釐清國際規範內涵,另一方面也足以作為政策擬定與執行的準則。第三部分轉而探討我國實施之與食品安全有關貿易限制措施,並分析其與國際貿易規範的符合性,且對國內法制之建構提出建言。
近年來食安問題已成為國內重大議題。舉凡加強執法、加重處罰、健全規範、對具有風險之特定產品設置額外規範、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及其他有效策略等,在國內均有諸多探討。然食品安全議題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卻在國內較少獲得關切者,為其國際層面。這本書適時提醒各界,討論食安問題,基於國際規範建立適當之法律體制的重要性;而符合國際規範的前提,則在於深刻瞭解國際機制的運作與規範意旨。
本書出版的意義,不只在於提醒立法者、政策制定者、研究者必須瞭解國際機制,且於制定國內政策與法令時,不應於逾越國際規範;並為國內法制提出具體規劃;更為我國在國際貿易體制及區域經濟整合的參與所涉及食品貿易與食安之問題,提供專業素材。這本書在學術與政策上均將有顯著貢獻。
羅昌發
2016年5月23日於司法院
二版序
本書第二版新增的內容為:在第一部分的「國際食品安全標準與貿易管制體系」中,於第四章分析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日益普遍制定的SPS-plus規則,特別以台灣企望加入的太平洋全面及進步夥伴協定(CPTPP)要求的科學證據和風險分析的高標準為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的「我國食品風險管制政策之檢驗」中,增加第十章基因改造食品強制標示與WTO規範的符合性研究。雖然與其他章節相較,基改標示尚未出現司法判決,但此案例研究仍有價值;主要提出更適當之立法模式建議,一方面確保國家的標示政策能達成立法之目標,另一方面亦能避免違反貿易規則之虞。另附帶討論我國學校衞生法禁止基改食品進入校園的合理性。
有感政府近期開放美國牛齡30個月以上及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分別在八、九章的後記中更新資料及評述。另本書亦增加代結論一篇;政府進一步放寬對美國及日本食品的貿易管制,雖暫免與貿易規則不符的挑戰,但仍未化解人民對健康風險的疑慮。因此仍需要在強調符合貿易規範優先以及捍衛人民健康權益至上的兩方論述中,尋求調和的方案。因此,本文倡議建構更完善的食品安全風險分析體系,使決策落實以科學為基礎(science-based)、風險為基礎(risk-based)和規則(rule-based)為基礎的管制思維,做為解決及調和法益衝突的平衡機制。
在台灣加入WTO之後,相關政策與法律研究主要集中於內國規制與國際義務的合致性討論,或者由案例法來推演對影響貿易之規制措施的合法性。
然而,若由國際規則的發展模式來看,除傳統基於國際法優於國內法,以致國家有義務遵循國際承諾的思考及研究路徑外,其實制定新國際規則的目標也在於藉由市場准入的誘因,以促進及引導內國法制的健全發展或調和化,並在多數為硬法(hard law)的貿易協定中內建進步的管制原則和機制,如風險分析和資料保護等。所以無論與國際互動,特別是涉外政策或法制,應該更著重於國際立法發展與內國決策及法制優化的關連研究,以及包括如何有效將進步的國際準則內化的途徑和方法,甚至藉此引導民主與法制進步的策略。在台灣面臨國內外挑戰,民主深化及優化更顯重要,公共治理以及相關國際及跨國法研究更應該關注此處。
作者感謝陽明交大科法所碩士生莊惠雅的編輯協助。對於元照出版公司願意再次出版此領域研究,共同合作豐富了食品法律與政策研究的系列,表達高度的敬意與謝忱。也希望這些文墨能稍獲得社會大眾對食安治理持續的關注。
“Is not this the kind of fasting I have chosen:
to loose the chains of injustice and untie the cords of the yoke,
to set the oppressed free and break every yoke?”
Isaiah 58:6
倪貴榮
2022年孟春於新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