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本人於1984年8月1日進入政治大學法律系就讀,那天剛好是勞動基準法施行的日子,似乎這一生就與勞動法有特殊的緣分。後來服完兵役,於政大勞工研究所,乃至於德國特里爾大學學習,深感法學之奧妙如滕王閣序所形容:「層巒聳翠,上出重霄;飛閣流丹,下臨無地。鶴汀鳧渚,窮島嶼之縈回;桂殿蘭宮,即岡巒之體勢。」
在德國特里爾大學(Universität Trier)學習期間,追隨許多著名教授學習民法、公法和勞動法,我的博士論文指導教授Rolf Birk,是歐洲議會專家委員會主席,也擔任歐盟勞動法暨勞資關係研究所(Institut für Arbeitsrecht und Arbeitsbeziehungen in der Europäischen Union, IAAEU)所長。他不僅教授我法律,也教我歐洲文化、歷史、音樂及生活,這些與歐洲的法律息息相關。另外一位勞動法教授Horst Ehmann除了教授我勞動法以外,私下也教授我民法人格權及德國法制史。他們引導我讀德國歷史法學派大師Otto von Gierke於1889年4月5日在維也納法學會的演講,Gierke教授說道:「我們的公法,應該吹拂一絲自然法的自由氣息,我們的私法,則必須滲入一滴社會主義的油!」(„in unserem öffentlichen Recht muß ein Hauch des naturrechtlichen Freiheitsraumes wehen und unser Privatrecht muß einen Tropfen sozialistischen Öles durchsickern!“) 。這段話在134年後的今天仍然意義重大。
回國之後,除了在銘傳大學專任及幾所大學兼任,與同事、同學們教學相長外,也長期在政府各部門擔任委員,深感國事如麻,尤其借調勞動部擔任政務次長期間,充分感受到孟子所言:「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所幸深受各級長官信任和指導,同事們的體諒與幫助,才能屢次完成使命。
求學以來,個人覺得非常幸運。為學,有良師益友;教書,有許多前輩做模範,做人處事也得到許多長輩及好友的教導和勸勉。還有父母、妻子及家人在我人生過程的長期照顧與支持。真的,需要感謝的人太多。
出版這兩本重新改寫的論文集,不敢自稱宏言讜論。我的想法是一方面重新反思這二十多年來對國家、社會及法治的觀察,另一方面也是向師長及好友們做心得報告,特別要將這兩本書獻給我的父母、妻子及家人,感謝他們。
劉士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