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新約全書(福音書和其他相關著作),是近兩千年前按當時代的宗教、文化、世界觀、語言和社會體系所寫下的經典,受現代文明勳陶的人讀起來,許多地方實在令人覺得格格不入。尤其從十八世紀開始,人文思想篷勃發展,事事以邏輯和科學實證為根據,理性和物質文明取代舊時代的思維和價值觀。無法以現代科學尺度取得實證的,特別是宗教文明那些形而上的、具超越性的實質和存在的,不但時常被質疑,同時也常被排斥在外。
這種現象不但發生在物質的科學世界,就連基督教內的許多聖經學者或神學論述家,也對自己基督教的內涵提出挑戰。這些所謂具科學思想的神學家,他們不再依循福音書的記述成為耶穌基督的信仰者。他們若不是成為聖經歷史的考據者,就是變成基督教倫理和神學思想的評論家。對於新約著作的研究,因為把經文,特別是福音書放在歷史批判學的平台上,就使他們有理由,儘量地去除當中一切關乎耶穌超越性的因素。遇到歷史耶穌的問題,就儘量地把他寫成與大眾一般平凡的好人、聰慧的教師。不容許他具有任何超越的能力,像是行各種異能、醫病趕鬼、死而復活,來見證他是從上帝那邊來,傳救世之道,救贖世人的彌賽亞。
其實這也不能只怪學術界對基督教的傷害;所當怪的,應當指第六世紀之後到十六世紀的宗教體系,近乎一千年以天主教為主體,教皇統治政教的時代,宗教行政團體用心在意的,不是信仰知識的發展,而是解除那些可能被理智挑戰的疑題。當時的學術團體,所謂的士林學派,致力的是經院哲學,不是聖經學的研究。這一千年天主教掌控了世界政教文明的黃金時期,但很可惜的是,他們的成果在世界文明發展史中被稱之為黑暗時期。在這段期間,教會沒有取用學術的態度去反省、研究、發展信仰的內涵,以及教會體制的改善,使她成為各界為首是瞻的對象;更糟的是她帶頭把外界學術研究的成果判為異端。當文藝復興在歐洲興起時,教會對人文思想又加以否定,所以才有天文學家伽利略,因為追隨哥百尼的地動說,而於一六三三年被教會判為異端,終身軟禁。
其實新教也沒有好到那裡,十六世紀當宗教改革後,新教原本可以乘機以改革開放的態度,來面對和處理因人文思想的興起,而對信仰內涵和教會體制所引起的衝擊。可惜在十七和十八世紀兩百年間的神學研究,大部分的注意力都在教義和教理的問題,信仰耶穌基督的目的好像都為了要如何因信稱義,才得以進入天國。並且花很多的時間用在教義和教派問題之間的爭執;幾乎沒有花甚麼時間在聖經學的研究上,當然也不會考慮到歷史耶穌的問題。到了十八世紀末,世界文明開始挑戰聖經的歷史可靠性和信仰的客觀真理時,基督教可以說內外被衝擊,事事被否定,幾乎毫無招架之力。這時的教會逐漸的被視為是落伍的,反文明的團體;甚至有人揚言:短期內基督教將在人類文明歷史中逐漸消失。
就是教會圈內的學者,從十八世紀的萊馬魯斯(Hermann Samuel Reimarus, 1694-1768)到二十世紀的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1884-1976),這兩百年當中歐洲的神學界,為數不少的學者都以科學文明的眼光,來挑戰基督教的信仰價值和聖經的歷史可靠性。他們甚至質疑耶穌這個人在歷史中是否有真實的存在?他是不是福音書的作者,以寫小說的方式創造出來的人物?這種情形的發生,對基督教的傷害可說創鉅痛深。
直到十九世紀才有袞克爾(Hermann Günkel, 1861-1932)用批判學的方法研究舊約;二十世紀初有施米特(K. L. Schmidt, 1891-1956)和狄比流(Martin Dibelius, 1883-1947)用批判學的方法研究共觀福音。但這些批判學者對福音書和耶穌的歷史性大多採取質疑的態度。幸好在布特曼之後,開始有學者像富赫斯(Ernst Fuchs, 1903-1983)(1964)和艾伯林(Gerhard Ebeling, 1912-2001)(1966)這樣的人,他們開始發現布特曼學說的不足,於是轉移了對福音書研究的態度和方向。這兩人在學理上的共同貢獻是:福音書不是為提供歷史的資料而寫的;經文是一種信仰上的文字事件,藉著各種文學的表達方法(包括傳奇故事,甚至是神話故事)而傳達上帝的旨意。讀者的態度應當是從經文中去傾聽,去領會上帝的啟示,並以信心回應上帝的呼召;而不是去批評那些經文是否合乎歷史法則或科學邏輯。在這兩位之後,其實相續的還有不少學者也持同樣的態度。到了近代,其中又有像曼森(T. W. Manson, 1893-1958)、耶利米亞(Joachim Jeremias, 1900-1979)、馬歇爾(Howard Marshall, 1934-2015,又譯馬素爾)等人,他們都同意福音書不是為提供歷史的資料而寫,而是按當時的世界觀,為的是宣揚耶穌基督所帶來的福音而寫的。這些學者都以積極的態度去發掘福音書中的歷史要素和神學用意。重新建立歷史耶穌的可信度,以及由他的生涯,所言所行,特別由他的死而復活所要啟發的救恩信息。
這些人的研究結果,算是稍微肯定了聖經的價值和信仰的可貴;但同時也提醒,上帝藉著耶穌基督而救贖世人的福音,是要傳給人的;所以無論是神學思考或聖經學的研究,都要考慮用這時代的人所能了解的思維和語言來解釋和傳達。也就是說研究神學和傳揚福音時,不能不考慮信仰和時代環境、人文科學之間的相互關係,而固步自封在宗教教義的領域裡。用歷史的方法研究福音書時,目的是要分辨當中的那一些文書不是歷史,而是文學,是當時的人用來表達他們所認知的超越性的存在。當我們能從福音書中找到耶穌的歷史確據時,是要用來陳明他的歷史特性;使他的人格特色能具體的活現在現代人的心目中。
大部分的華人對信仰的歷程、近兩百年來基督教如何受現代文明的衝擊,大都漠不關心。不是懶得去探索,不然就是不知如何下手去解決。雖然不同意批評學所下的負面學說,但也懷疑福音書當中部分資料的歷史可靠性。由於對歷史的耶穌所知沒有那麼確定,對耶穌所傳達的信息內容的所知也沒有那麼豐富,所以就沒有那麼有把握的把福音的內涵呈現出來;遇到有關重要的議題需要討論或解決時,大部分的人都不知從何著手。
關於這本想要從歷史的耶穌跨越到信仰基督之歷程的探索,實在是很艱鉅的工作。更加上福音書的寫作目的,本來就不只在呈現歷史中的拿撒勒人耶穌;更重要的是在宣揚他為何被告白為主,為基督,為救贖世人而道成肉身的上帝的兒子。這當中不但論說的資料之繁多,問題之複雜,而且歷史與信仰之間原本就存有難以相接的鴻溝。要從那麼多的資料中把那麼多的問題整理起來,並理出共融的連接點:歷史和信仰之間連接的可能性;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盼望這樣的一本書能幫助那些想要傳揚耶穌基督的人,無論是對他的歷史存在問題,生涯和言教的內容,甚至連他被告白他為主為基督的關鍵點,都有個概括性的了解。
這是一本不容易寫成的書。第一章的困難是,要將歷來學術界對耶穌的歷史性所提出,那麼多不同的論述和觀感當中,尋找出另外一些資訊,來對那些問題作些清楚而公正的回應。第二章是想要從那些非歷史性的福音書資料中,整理出一個有先後順序的輪廓,建立一個合乎歷史法則的耶穌生平;其實這是歷來許多學者認為難以達成的問題。第三章是想要將耶穌的宣道工作,那些有別於傳統而且又創新的傳道事工,做個簡略的介紹。第四章的目標是將耶穌的所傳、所行和教導,並從中所帶來的那些超乎世俗價值觀的天國信息,作個清楚的分類。最後的第五章是想整理出,到底是由那些關鍵的因素,促成他的跟隨者告白他是基督,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的救贖主。盼望這五章的研討,可以呈現一些可供人了解並接受,那位拿撒勒的耶穌,被告白為信仰的對象:基督,上帝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