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活學人權
如果人權不為人知,就無法維護人權
惟有教導人權,人權才可能為人所知
(M. Seck , 1990)
人權理念的揭櫫與探索,可溯及17、18世紀西方學者倡導天賦人權的思想,然而,人權觀念的普及與人權保障的落實,卻是兩次世界大戰後,人們對基本人權及自由和平的努力成果。1948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後又陸續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國際公約」以及「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條款,至此,人權的定義與範疇、人權的尊重與實行,逐漸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並有具體的宣言條例及國際公約可資參考;人得以有活得像「人」的尊嚴,而維護、保障人權的理念也逐漸成為一個超越國家、種族、文化和宗教等差異的價值體系。
人權的維護與保障,人權觀念的落實與推廣,不僅需有完備的法律、制度,更有賴教育的途徑。因此,早在1968年德黑蘭第一屆世界人權大會,即通過議案,敦促所有國家使用「所有的教育方法」,提供年輕一代均等的機會,在尊重個人尊嚴與平等權利的環境中成長;並於1994年底將1995~2004年定為「聯合國人權教育的十年」,其他如聯合國人權中心、教科文組織及若干非政府人權組織,也都規畫人權教育的內容,以有效推動人權觀念及人權教育,希望藉由人權教育的普及,建立一個全球性的文化。
相對於國際社會對人權及人權教育的重視,臺灣因戒嚴時期特殊的政治環境及長期孤立的國際地位等因素,加上強調義務、責任及群體重於個人的文化傳統影響,對於人權及有關權利觀念的論述並不普遍,直到政治解嚴後,「人權」才獲得政府機關與民間社會廣泛的討論。先不論正確與否,大家所謂的人權與權利觀念,似乎突然間成為耳熟能詳的詞彙及日常生活的話題。2000年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於就職演說中宣示「人權立國」的理念,便是給予臺灣人權高度的關注,企圖藉由人權,進一步與國際社會接軌。
一、設計符合本土人權教育的課程與教學
基於國內趨勢及世界潮流對人權的重視,教育部將人權教育列為民國90年實施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的重要議題之一,並於90年4月成立「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積極推動人權教育各項工作,以落實於學校教育中。《從生活學人權——人權融入式教學活動設計》的編印,便可說是於如此氛圍與背景下的具體成果。實際上,本書的內容並非一時半刻內的急就章,以及符應「政治正確」的需求,而是多年來學術研究與教師工作坊實際經驗所匯聚的點點滴滴。
早在民國85年,因著柏楊先生創辦的「人權教育基金會」及臺北市政府前教育局長吳英璋教授的引介,筆者與本校初教系但昭偉、幼教系幸曼玲、林佩蓉等教授,以及東吳政治系黃默教授和陽明大學周碧瑟教授等人,共同參與國科會「人權教育與人權保障」的整合型計畫。研究小組定期聚會,研討有關人權理念及人權教育的推動事宜。期間,一方面閱讀國外有關文獻,參考他國教學實際做法,並思考如何將人權理念本土化的問題;一方面透過教室觀察,蒐集、檢視我國學生於日常生活中有關人權的議題及事件,以設計符合本土人權教育的課程與教學。歷經多年的探索,對於人權概念及人權教育的推動才有稍微初淺的認識,亦即人權理念雖源自西方尊重個人及自由主義的思想,但卻是現今民主、開放、多元的社會中,一個較易取得個人與他人互動的平衡機制,也是超越族群、宗教、階級、性別等差異,以人性尊嚴為核心的價值體系。透過人權教育普及化,發揚人權理念,才能養成互相尊重、平等對待及合作參與的民主素養。個人權利的保障雖可透過制度、法律層面的設計;但惟有個人對人權的覺醒及人權理念的實踐,才可能不斷反省、批判現存的制度、結構是否維護人的價值與尊嚴,經由理性溝通、對話及爭取,方有可能塑造一個可適當保障人權的環境,建構以人性尊嚴為關懷的文化。
二、透過「教師工作坊」釐清教師對於人權教學的疑慮
人權落實於校園的重要關鍵,在於教師對人權教育的理解與認同。於是,自民國86年開始,經臺北市教育局的支持,臺北市立師院籌辦人權教育種子教師工作坊,實際面對教育工作者所提出的困惑與問題,例如:人權教育是什麼?為何要實施人權教育?人權教育的目的為何?提倡人權教育,會不會造成學生變本加厲的只在乎自己的權利?人權教育是否只重視學生人權,卻貶抑教師的基本人權?人權教育與現在倡導的各種教育理念及教學活動,如法治教育、兩性教育、生命教育等,有無關聯或重疊?在既定課程與教學的框架中,人權教育要如何實施、推動?教師工作坊是以小團體方式進行,透過小組活動,不斷對話、溝通並實際檢視日常教學及校園環境,以釐清上述疑問,期能拉近人權教育理念與實際教學場景的落差。
隨著教師工作坊的辦理,教師對於「人權教育在教些什麼」、「教材在那裡」的疑慮似乎逐漸消除,因為教師如果能理解人權教育與教育本質及民主素養的關聯,就很容易找到適當的教學時機,融入平等、尊重、包容等人權核心價值,以及權利、義務、責任等有關人權的基本概念。在工作坊的活動中,提供教師真誠分享、交換經驗的機會,並且透過小組討論實際發展教學活動,讓教師表達對人權的基本想法和觀念,體驗人權與教育、生活的聯結,並轉化為具體的教材。
三、以融入式的教學活動設計來深化、普及人權教育
然而,教師工作坊受限於時間、經費、人力支援及工作坊研習形式等因素,參與人數畢竟有限,因此有必要透過簡單易行的教學活動設計,讓教師們理解人權並非在受到政治迫害時才需要,日常生活中有關兒童受虐、不當管教甚至傳染病SARS和颱風來襲等,都可能涉及人權議題,都可作為人權教育融入各領域學習的主題。
基本上,本書內容的編撰即以生活中學生可能接觸的人權議題為主,透過教師反思、檢視學校及教學經驗,找出九年一貫課程不同階段學生適合學習的主題,發展人權教育融入式教學活動設計。本書多數的主題教學設計,是源自92年教育部委託人權教育基金會辦理「人權教育教材設計獎」的甄選作品,由筆者先行篩選以兒童權利的學習活動為主,配合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各階段能力指標內容,經由吳興國小王秀津老師和內湖國小李章瑋老師各自帶領的教師團隊負責編修,再由筆者增刪修訂,並採用早期辦理「人權教育種子教師工作坊」的一些成果,以增補各學習階段的教學活動。
嚴格說來,本書內容是筆者及編輯群或將上述初步的成品略以增補、整編,或基於原有概念加以改寫、創新,使其更接近實際教學所需,以及配合九年一貫課程融入人權議題的教學活動設計。為方便教師掌握人權教育融入教學設計的可能方式與途徑,本書的編排依照筆者於「九年一貫課程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設計」(請參考:湯梅英(2001)。九年一貫課程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設計,兩性與人權教育(地方教育叢書;28),頁179-204。臺北:師大書苑。)所提出的架構,依學生的學習階段而有不同重點,期能提供未曾參加過人權種子教師工作坊的多數教師實施人權教學活動的參考。
四、內容涵括九年一貫四階段學習進程
本教學活動設計主要涵括九年一貫課程的4個學習階段,簡述如下:
(一)國小低年級:以學生的校園生活實例為教學設計素材,「遊戲角?競技場?」即是讓老師敏感察覺生活中的人權議題,藉由既有教材與教學資源,如童書、繪本或實際案例,進行人權融入的教學,教導學生學習規則、尊重、合作等人權的價值與實踐。
(二)國小中年級:兒童權利逐漸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但有關兒童權利的教學似乎並不多見。因此,藉由童書及新聞時事,包括「兒童人權知多少?」、「颱風來襲」將學生的學習與生活經驗相結合,透過一連串的教學活動,讓學生對兒童權利公約有初步的認識,並從中學得人權的基本意義,進而能合法、理性的維護與爭取自己應有的基本權利。
(三)國小高年級:以關懷弱勢的具體案例,教導基本人權內容,引導學生學習尊重、公平、正義等人權價值與實踐,包括「愛我,請別傷害我」、「向兒童受虐說:拜拜」、「我們都是一家人」、「人權發聲機」等教學活動。藉由生活中新聞事件的收集與討論,將人權議題與生活結合,透過體驗、辯論、角色扮演、個案討論、海報、標語製作、戲劇表演等活動,讓孩子理解人權意涵,學習自我保護的方法並尋求社會支援,以維護兒童人權。透過學習活動讓學生敏感察覺生活中與人權相關的具體事例,引導學生關懷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並將平等、正義等價值具體實踐於生活中。
(四)國中階段:藉由生活周遭可能發生的案例,學習個人權利與大眾利益之間可能產生的衝突,運用民主溝通來進行評估與取捨,討論權利、責任與義務,並培養尊重與關懷的價值觀。「從SARS學習人權與關懷」的教學活動,即是教導學生在SARS的衝擊下,了解疾病的正確知識,討論歧視、偏見、健康權和人身自由權等議題,並學習關懷、寬容的情懷。
此外,本書附錄一「人權與責任」可供學校校長、教師和學生檢視自己的人權作為和責任;附錄二為「世界人權宣言」;附錄三則為人權網站相關資源,其中並提供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人權教育議題的部分,以供學校教師推動人權教育的參考。
當然,每校資源各有不同,教師同儕氣氛亦互有差異,所以,本書提供許多不同的教學設計型態,教師可依實際需求自由組合選用,甚至加以編選、創新,不必局限於本書所提供的活動設計。「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教師原來就應有課程設計、編選教材的能力,因此,本書僅是「野人獻曝」,拋出多年來對人權教育教學設計的想法與具體教材,期能引出教師對人權教育的關注,而有更多貼近教學場景,符合教師需求的創作,源源不絕的在各個校園、教室中展現,具體落實人權教育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