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散文,大家對這種文體特點,耳熟能詳,就是「形散而神不散」。而我認為,散文除了做到這點以外,還有一點應當堅持的,也是創作過程中無法迴避的一個字—— 「情」。
這些年,我寫下的散文作品總數也有三四百篇,它們或長或短,或寫景狀物,或抒情達意,身段可謂千姿百態,相貌或醜陋或可人。有一點是共同的,這就是它們無不真實記載著我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包含著我的情愛、認知和思想。這些作品大部分在各級各類報刊、著名網站發表轉載過。而整合成一本集子以便於保存和供人集中閱讀一直是我的最大期待。
從內心說,我對這些作品較之其他如小小說、故事等更為珍愛和歡喜。因為它們都是我生活的真實縮影,見證著我走過的每一步,更飽蘸著我的情,我的愛,還有我的痛。猶記得無數個月上枝頭,夜深人靜的時刻,我獨自一人,靜坐書房,泡一杯香茗,在裊裊的茶香中,柔和的燈燭下,默默翻閱這些篇什,彷彿重新走進那些七彩的日子,走進文中記錄的那一個個場景,那些山、那些水、那些花草樹木,還有那些鄉里鄉親……一切猶在眼前。那些山水草木、鳥獸蟲魚像活生生的人,在跟我對話、交談,對我微笑,與我低語,向我傾訴;我的鄉親和我盤腿而坐,拉著家長裡短,農桑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