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使用一段時期,便會發現有些值得修改、需要修改、不能不改之處。造成修改的原因很多,比如新的研究成果證實某些舊有規定過於保守,或歷經多年的經驗累積可以簡化之公式,或因社會新的需要而擴大規範適用,或因重大事件促使檢討,此次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混凝土委員會自民國八十六年完成《混凝土工程設計規範與解說(土木401-86)》後,其中亦曾有小幅度修改而有《混凝土工程設計規範與解說(土木401-86a)》之版本,但屬補正類的修改。 (土木401-86a) 版後蒙內政部營建署以之作為藍本,於民國九十一年更名稱為《結構混凝土設計規範》,與 (土木402-88a)為藍本之《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共同納入《建築技術規則》混凝土構造章中,成為我國第一、二本有關營建之部頒規範,達成本學會對工程界之使命。
本版規範以美國ACI 318-02為範本,對於強度設計法中強度折減因素、載重與載重因素之組合、壓力與拉力控制斷面之定義、裂紋控制、深梁定義與設計、壓拉桿模型(Strut-and-Tie Models)、預力混凝土設計、錨定設計、耐震設計…等均有重大之修改。針對諸多問題,本研討會乃先為介紹,先暸解各方面反應,再重新修定新方向,並藉此試探不同構造間規範之整合,包括鋼構造、混凝土構造、SRC構造…等。實際構造物,經常同時採用不同構造,過去設計時,卻需使用不同之載重因數、強度折減係數及載重組合;此外,基礎承載力採用工作應力法,上層結構又採用極限應力法,本版規範試圖以一致的方式處理。希望各工程界精英表達看法或有所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