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法醫制度介紹
法醫師法立法背景
法醫師法重要內容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介紹
法醫師法施行概況
本書係以「法醫師法」之重要內容為骨幹,詳實描述全新風貌的我國法醫師制度。並從實務的角度,讓人一窺當前法醫師業務運作之現況,另對國內唯一具備法源,屬於「國家級」鑑識機關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歷史沿革及法定職掌等做一完整介紹,全盤呈現該專業組織所面臨之困境,並提供未來發展方向之參考。
作者簡介:
王崇儀
1952年5月21日生
學歷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
國立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管理學碩士
經歷
法務部副司長、參事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代理所長、所長
現職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政務副署長
作者序
2002年4月11日我從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一職任滿轉調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代理所長。在此之前該所已歷經三位所長,均由法務部指派常務次長兼代,我算是第一個專任的所長。照理說,像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這樣一個講求高度專業的機關,至少應該找一位具備醫師資格的人士擔綱領導方屬正辦,為何自1998年7月1日成立迄今,始終無法覓得任何一位醫學界幹材入主?說穿了,理由叫人很喪氣:一個月新台幣20餘萬元的薪水,的確沒有絲毫誘因,即便新台幣20餘萬元已經等同一個部長的待遇。
至各公務機關編制內之法醫師報酬,於歷經多次調整後,非僅較一般公務人員為優,甚至在馬英九總統擔任法務部部長期間,更直逼法官、檢察官所得水準,但該項工作,卻依舊乏人問津。這其實也是國內法醫學界所面臨最根本的問題 —「沒有重賞,何來勇夫?」,當然,這是指與開業醫師收入的比較而言。
全國各地方法院檢察機關每一年約有18,000件相驗案,其中約有2,000件要進一步解剖屍體鑑定死亡原因,但有能力擔綱此重責大任者,非具備病理專科醫師資格莫辦,而一位病理專科醫師的養成,又非3、5年以上不為功。目前國內這方面的專才,除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編制內4名法醫師及外聘顧問法醫師12名,再加上若干個體戶,總計不會超過20人。
於是在新進醫師普遍對法醫師興趣缺缺及這20名專業人士終有一天都會老去的可預見未來,我們將面臨法醫病理專科醫師斷層及斷炊的窘境,我國的人權指標亦將連帶受累。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否則,法醫學界大老方中民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教授陳耀昌、郭宗禮、邱清華等人就不會在2002年4月25日急急如律令的上書當時的副總統呂秀蓮,大談「建立臺灣健全之法醫師培訓和進用制度」,積極催生法醫師法。他們的理念很簡單:既然醫生都不願意屈就法醫師,那麼就找一批醫學系週邊學系如藥學、公共衛生、醫事技術、護理、物理治療、職能治療等學系畢業之非醫生,施以強力密集的專業養成訓練試試看!我個人算是躬逢其盛碰到這超級大任務,僅管不是很情願,但在當時政策指示下,也只有硬著頭皮披掛上陣,歷經3年多努力,法醫師法終於在2005年底完成立法,不管它將來成敗如何,站在我這個「半路出家」的所長立場言,都算是檢察生涯30餘載來最具張力的回憶!我現在最迫切想知道的是,這批非正統醫學院系畢業的孩子們,在經歷學士後法醫學研究所170學分的震撼教育後,有沒有能耐跨足操刀人權的舞台,那怕只是搖搖晃晃的一小步?
2002年4月11日我從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一職任滿轉調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代理所長。在此之前該所已歷經三位所長,均由法務部指派常務次長兼代,我算是第一個專任的所長。照理說,像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這樣一個講求高度專業的機關,至少應該找一位具備醫師資格的人士擔綱領導方屬正辦,為何自1998年7月1日成立迄今,始終無法覓得任何一位醫學界幹材入主?說穿了,理由叫人很喪氣:一個月新台幣20餘萬元的薪水,的確沒有絲毫誘因,即便新台幣20餘萬元已經等同一個部長的待遇。
至各公務機關編制內之法醫師報酬,於歷經多次調整後,非...
目錄
自 序
作者簡介
緒 言
第一篇 各國法醫制度介紹
壹、美國之法醫制度 4
貳、英國之法醫制度 7
參、澳大利亞之法醫制度 10
肆、日本之法醫制度 14
伍、中國大陸之法醫制度 16
陸、我國之法醫制度 20
第二篇 法醫師法立法背景
壹、前言 31
貳、屍體解剖率與人權指標 37
參、法醫師員額不足之原因 39
肆、法醫師法立法理由 41
伍、法醫師法立法過程 44
陸、法醫師法之宣導 57
第三篇 法醫師法重要內容
壹、總則 61
貳、檢驗及解剖屍體 71
參、執業 81
肆、義務 91
伍、公會 94
陸、獎懲 98
柒、附則 104
第四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介紹
壹、沿革 113
貳、法定職掌 118
參、運作現況 122
肆、展望 126
第五篇 法醫師法施行概況
壹、法醫師考試 134
貳、法醫學研究所 135
參、準強制解剖 142
肆、法醫師公會 144
伍、法醫師證書之核發 146
後 記 149
附 錄
附錄1:法醫師法 153
附錄2:法醫學研究所應修課程細則 167
附錄3:醫師牙醫師中醫師應法醫師考試修習法醫學程實習及專業訓練實施要點 170
附錄4:專科法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174
附錄5:法醫師申請執行鑑定業務審查辦法 177
附錄6:法醫師執業登記執照發給及更新辦法 180
附錄7:法醫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182
附錄8:法醫師懲戒辦法 186
附錄9:醫學院或醫院法醫部門設置辦法 191
附錄10:實際執行法醫業務之醫師申請法醫師證書辦法 193
附錄11:法務部核發法醫師證書執業執照及審查收費標準 196
附錄12:法醫師法施行細則 197
附錄13:我所認識的「法醫師法」-聽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王崇儀所長演講有感 199
附錄1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條例 205
附錄15:解剖屍體條例 208
自 序
作者簡介
緒 言
第一篇 各國法醫制度介紹
壹、美國之法醫制度 4
貳、英國之法醫制度 7
參、澳大利亞之法醫制度 10
肆、日本之法醫制度 14
伍、中國大陸之法醫制度 16
陸、我國之法醫制度 20
第二篇 法醫師法立法背景
壹、前言 31
貳、屍體解剖率與人權指標 37
參、法醫師員額不足之原因 39
肆、法醫師法立法理由 41
伍、法醫師法立法過程 44
陸、法醫師法之宣導 57
第三篇 法醫師法重要內容
壹、總則 61
貳、檢驗及解剖屍體 71
參、執業 81
肆、義務 91
伍、公會 94
陸、獎懲 98
柒、附則 104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