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早在「宣傳(propaganda)」一詞出現之前,人類就已在從事各種不同方式的宣傳,例如人際傳播中的說服,戰爭上的心靈征服,宗教上的教義傳播等,後來即使有了這個名詞,也仍有其他如今我們很熟悉的競選文宣、行銷、促銷、廣告與公共關係等等,與宣傳屬同一概念(Ellul, 1965;Rogers, 1994;Taylor, 1995;Jowett & O’Donnell, 1999;彭懷恩,2007)。
宣傳經常從商業的、政治的、公關的角度被歸類,例如Severin & Tankard(2001: 109)認為宣傳包括廣告(是為廣告主謀利)、政治競選宣傳(使候選人當選)及公關活動(為塑造企業最有利的形象)。日本學者佐藤卓己在《現代傳媒史》,將大眾傳播過程中的宣傳概分為三大類(諸葛蔚東譯,2004:118-119):政治方面的宣傳與煽動(propaganda / agitation)、商業方面的廣告(advertisement)及公共方面的公共關係(publicity, public relations)。他指出這些都是第一次大戰期間,如1917年11月的俄國革命、同年4月美國加入一次大戰等事件所帶來的衝擊,使得宣傳成為眾所熟悉的語彙。
Jowett & O’Donnell(1999: 1)曾指出,宣傳常從跨學科的觀點(interdisciplinary perspective)被研究,包括歷史、政治科學、社會學、心理學,還有批判理論及民族誌學等不同領域。誠如法國學者A. Mattelart(陳衛星譯,2001)所言,宣傳或心理戰對大眾傳播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實驗室,不同學科的學者都曾於戰時參與,甚至服務於這個領域。
由此可知,宣傳的概念包含各種內容,用途也很廣泛,對其所做研究更須以跨學科方式進行,因此在本書的首章,首先必須對一些不同的見解做出釐清,其次對本書的研究主題,包括宣傳、宣傳戰與公關化戰爭等明確其定義或意涵,並說明本書的研究動機、研究目的、所採用的研究方法及章節架構。
第一節 從「宣傳」說起
如今每當人們一談起「宣傳」,總是帶著一種否定或負面的評價,Hachten(1999: 109-110)指出,正如有人聽起來是音樂,有人當作是噪音一樣,宣傳是混雜異物的名詞,甚至被界定「我不喜歡的說服性陳述」,包括新聞從業人員、廣播人員、作家或從事教育的人都不願被稱為「宣傳家」。其實宣傳的本來意涵不致令人產生惡感,之所以會改觀,其中經過了一些轉折。
一、被賦予負面意義的「宣傳」
宣傳本來是具正面意義的用字,後來轉到其它的用途上,最初是與宗教信仰傳播有關。英文propaganda一詞,本來自於拉丁文的propagare,是一個中性且與農業生產有關的用語,原意指將植物嫩枝植入土壤內,以長成新植物、開始新生命的工作(張宗棟,1984;Jowett & O’Donnell, 1999)。
為傳播教義,羅馬天主教宗格列高利十五世(Gregory XV)於1622年創立「信仰宣傳委員會(The Sacred Congregation for Propagation of the Faith)」,派遣傳教士使用各種語言、符號,導引非教徒加入宗教信仰,至1627年教宗烏爾班八世(Urban VIII),又建立一個名為Collegium Urbanum的學院,從事研究與訓練宣傳人員(傳教士)(張宗棟,1984;Jowett & O’Donnell, 1999;Rosengren, 2000)。但是,宣傳用於宗教信仰,即已染上負面印象(Rosengren, 2000;Severin & Tankard, 2001;翁秀琪,2002)。
在格列高利十五世時期的伽利略,提出與宗教信仰完全不一致的地球繞日的科學主張,當時天主教為爭取知識主導權,不惜維護錯誤觀點,伽利略被羅馬教會判定有罪。T. H. Qualter的1962年宣傳研究中指出,由於「宣傳」一詞來自於天主教,使得一些歐洲北方的新教國家對該詞認為帶有詐欺性的意涵(Qualter, 1962;轉引自Jowett & O’Donnell, 1999: 73)。
至於宣傳用在戰爭上,如Taylor(1995: 19-24)的觀察,戰爭的正名至為重要,經過長期的演進,由奉神之名(in the name of a God to war)改變到以王為名(in the name of the king),然而在埃及,王即是永生神的化身(embodiment of the living God)。而宣傳首次系統性的用於戰爭與人民有關的生活上,則是西元前800年左右的希臘城邦政治(Taylor, 1995: 20-34)。
法國大革命以後,宣傳雖曾為社會菁英運用而成為帶有啟蒙使命的政治用語(諸葛蔚東譯,2004:118),但宣傳一詞的廣泛使用開始於一次世界大戰,在此之前很少使用(張宗棟,1984;Jowett & O’Donnell, 1999)。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尤其是大戰結束前,英國等協約國對德國的精密宣傳,有效促使德國士兵士氣瓦解,從此以後,宣傳在軍事衝突中遂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宣傳之所以會一再被賦予負面意義,又與三個極權統治脫不了關係:希特勒的納粹德國(1933-1945)、史達林的蘇聯共產主義(1949-1976)及毛澤東統治時的中共(1949-1976)。Rosengren(2000)指出,這三人都以正面觀點看待宣傳,並廣泛運用於自己人民與敵國民眾身上。
英國曾於一次大戰時一度使用宣傳一詞,但美國政府則盡量避免使用與宣傳有關的字眼,寧可使用較為中性的「公共資訊(public information)」。一次大戰後的美國,曾對戰爭宣傳有一番反省,甚至質疑曾任普林斯頓大學校長的威爾遜(W. Wilson)總統竟然縱容宣傳操縱民意活動,人文主義學者杜威(John Dewey)等對政府操縱民意加以質疑並與李普曼(W. Lippmann)展開一場論戰。一直至二次大戰前夕,美國還出現反對宣傳的「宣傳教育(propaganda education)」運動,其中最具影響力的是由學者組成的「宣傳分析委員會(The Institute for Propaganda Analysis)」(Severin & Tankard, 2001),其成員的Lee & Lee(1939)曾著書揭示七種宣傳手法,是當時十分重要的反宣傳教材。另如心理學者Pratkains & Greenwald(1991)亦針對美國人過於濫用宣傳,揭示宣傳不過是一種高明的騙術(clever deception)。凡此對宣傳的質疑或思考觀點,均已成如今媒體識讀(media literacy)教育的一部分(劉海龍,2008)。
在此另須一提的,人們對宣傳二字的觀感還牽涉語境的問題,亦即在不同語境中對宣傳有不同的接受程度。上海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沈國麟(2007:3-4)指出,中、西方對宣傳存在不同的語境,在中國大陸對宣傳一詞的使用,不帶有西方虛假與欺騙的意涵,這在研究中國共產黨宣傳策略時甚至是褒義的,無論在該黨革命或建設過程中,宣傳都有很大的貢獻作用。
但從以上探討,大略顯示西方對宣傳的矛盾想法與態度,旣肯定其作用,又對其不以為然。以致二次大戰迄今,與宣傳有關的行為與活動幾乎都不再以「宣傳」為名,寧可改換其他不同的稱呼,政治與商業等的宣傳行為如此,軍事與戰爭的宣傳行為更是如此(此部分在下節加以分析)。
二、宣傳與說服
要對宣傳一詞有所了解,最佳依據還是傳播學的開宗祖師之一、美國耶魯大學教授Lasswell。Lasswell(1927: 9)在博士論文對宣傳的定義是:「透過操控意義符號的集體態度管理(the management of collective attitudes by the manipulation of the significant symbols),或是運用故事、謠言、報導、圖畫及其他形式的社會傳播來控制他人的意見。」
十年後他將定義修改為:「就廣義言,宣傳是操控再現系統(the manipulation of representations)影響他人行為的技術。再現系統包括各種口語、文字、影像或音樂形式」(Lasswell, 1937: 521-522)。Lasswell並明言:「廣告(advertising)與公開宣導(publicity)都包括在宣傳之內」(Lasswell, 1937: 522)。
Severin & Tankard(2001: 109)指出,上述Lasswell 在1937年對宣傳的界定,甚至可將老師對學生的教導包括在內,此與一般人的認知有所不同,實未免過於廣泛。心理學家Roger Brown(轉引自Severin & Tankard, 2001: 109)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將說服(persuasion)定義為「操控符號使他人產生某種行動」,並認為就技巧言,說服與宣傳並無差別。
另,一個源自美式棒球用語「旋轉劣勢(spin)」於冷戰時期開始與宣傳混在一起使用(並參第七章第二節),來形容西方政府部門或政治人物擅於政治宣傳,爭取輿論主導權。Corner(2007: 214-215)認為,宣傳與旋轉劣勢此二名詞雖無法完全替換使用,但彼此有相似的概念,皆是為了說服,且可能不惜誇大其詞,甚至有時施以假資訊(disinformation)。
傳播學者Rogers(1994: 214)指出,宣傳與說服都是有意圖的傳播(intentional communication),倘若宣傳的目的有利於宣傳者或說服者,那廣告、公共關係和政治競選活動則都算是宣傳。對Rogers而言,區分說服與宣傳並非十分重要,他在《傳播研究史》提出:「宣傳即是大眾說服(propaganda is mass persuasion)」(Rogers, 1994: 214)。
DeVito(1986: 239)強調宣傳是組織式的說服(organized persuasion);Jowett & O’Donnell(1999: 27-31)則指出,宣傳與說服經常不易分清,宣傳常是閱聽人在不知的情況下被操控與利用,說服則是自發性的改變,閱聽人會同時收到包括反說服(counterpersuasion)等爭議性的論點,說服者與被說服者雙方都將意識到,經由說服的改變是互利的。
總之,宣傳與說服都可以用來建構人際間和大眾媒體的訊息,都是一種有意圖的傳播;在本書來說,對此二者並不加以特別的區分,本書接下來所做探討中將陸續呈現的宣傳與宣傳戰,都是指對大眾進行說服的工作。
三、宣傳研究的不同觀點與發展
上文提到人文主義者反宣傳的立場與運動,旨在喚起民眾具備反思性的思考能力,進而將宣傳的可能效果減到最低。此外,對於宣傳的見解,主要有以下幾種不同的觀點(Rogers, 1994;Fallows, 1996;Baran & Davis, 2003;沈國麟,2007;劉海龍,2008)。
其一,沿著Lasswell的路線,將宣傳當做現代社會普遍存在的客觀現象進行研究。Lasswell(1927)的《世界大戰的宣傳技巧(Propaganda Techniques in the World War)》就是本於經驗學派一貫客觀中立的研究態度,以經驗材料對社會現象與行為進行實證研究。
其二,專業主義的宣傳觀,代表性人物是美國現代公關廣告業開創者Edward L. Bernays及Ivy L. Lee,他們認為宣傳是必要的,可以更有效率地整合整個社會。從公關業的發展歷史來看,此一行業在20世紀才算正式運作,之前則有新聞代理業(press agentry)、宣傳、媒體諮詢顧問等具備公共關係雛型等型式為現代企業提供服務,而Bernays可說是善於掌握社會動態,靈活運用媒體,爭取媒體曝光與發言權的公關人員(孫秀蕙,2009)。
其三,在政治思想上接近左派的新自由主義學者如Noam Chomsky及Edward S. Herman等,以意識形態角度對政府和企業的宣傳策略與媒體壟斷集中進行批判(Baran & Davis, 2003: 82-85)。
兩次世界大戰的總體戰爭,是為國家與民族生死存亡而動員而宣傳,這是直接訴求的、一時的或短期的動員與宣傳,但戰後已經不再存在這樣的宣傳條件與環境。換句話說,Lasswell所研究的那個傳統式的總體性宣傳已然消逝。因而,除以上對宣傳所持見仁見智的觀點外,另有一些學者的研究值得注意。
例如,面對戰後新時代的來臨,法國社會學家Jacques Ellul於1962年出版《宣傳:態度的形成(Propaganda: The Formation of Men’s Attitudes)》。Ellul(1965: 75)對宣傳的關注重心擺在宣傳者如何創造一種一致性和服從性的社會體(social body)。Ellul(1965: 61)將宣傳界定為「有組織的團體(an organized group)使用系列的方法,期能透過心理操縱,使大眾中的個體趨於心靈一致(psychologically unified),積極的或消極的融入組織的行動」。英國宣傳研究學者Taylor(1995: 6)也將宣傳定義為:「經過有意識的、有規律的、有計畫的決策,施展為達特定目標且有利於組織過程的說服技巧。」
Kluver(何道寬譯,2010:95-96)認為,和Lasswell的定義、納粹宣傳及戰後的宣傳研究等看法有很大的差別,Ellul對宣傳的重新界定,不僅視宣傳是一套修辭技巧與整合性的媒體運用,更是「一整套社會科學的洞見與技巧」,而使閱聽眾心甘情願順從地接受。而且,這不僅在改變個體究竟是透過直接或間接的方法、是短期的改變或長期型塑之別而已,而且也道出人類社會和以往總體戰爭時期所曾出現總體性宣傳(total propaganda)截然不同的新型式宣傳已經來臨(劉海龍,2008)。
第二節 「宣傳戰」與「公關化戰爭」的定義
本書開頭已經指出,宣傳被用於人際間互動、宗教傳播、戰爭宣導及政治競選、商業行銷等行為上,接續上一節的討論,如果我們採用Lasswell對於宣傳的狹義定義,那就比較容易來界定「宣傳戰」,或者說,其實Lasswell在1927年的定義就是宣傳戰的定義。但是,因為學者們的界定分歧,每個國家對「宣傳戰」的名詞使用也不同,在此仍須進一步說明後加以定義。
一、用於戰爭的宣傳是一多變的名詞
從一次大戰、二次大戰或冷戰,甚至冷戰結束至今,用於戰爭的宣傳係以公共外交、心理戰、國際傳播或國際政治傳播、戰略性政治傳播等新的用語與面貌重新登場,以下先舉出幾位學者的說法。
Whaley(1980: 339)指出宣傳有許多講法,例如心理戰、政治作戰、國際政治傳播或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
Chandler(1981: 4)曾言,在不同的時期裡,諸多政治家、將領、廣告人員等均試圖影響、控制或改變人們的心靈意志,俾能推銷一種思想或產品,此一努力被賦予宣傳(propaganda)、心理戰(psychological warfare)、政治作戰(political warfare)及國際政治傳播(international political communications)等名稱。
Hachten(1999: 110)認為國際政治傳播包含了公共外交、海外資訊節目、文化交流,乃致於宣傳活動與政治作戰等。
Krohn(2004: 7-8)指出,宣傳是一種作戰方式,演變至今有各種不同的稱呼,稱之為公共外交、戰略性傳播(strategic communication),或甚至戰略性影響(strategic influence),其實並沒多大差別。
不僅如此,西方國家各有不同稱呼。例如,美國人使用的是「心理戰(psychological warfare)」,英國人則是使用「政治作戰(political warfare)」(Jowett & O’Donnell, 1999: 205;陳衛星譯,2001:86),德國人則稱之為「思想戰」。
英國之習於使用「政治作戰」這個名詞,源自其二次大戰對外資訊處理機構名為「政治作戰部(Political Warfare Executive)」(Balfour, 1979;Smith , 1989)。美國人雖有新聞戰、媒體戰、心理戰、資訊戰、士氣戰等名稱,卻以心理戰(psychological warfare)最為常見(展江,1999:52-53;許如亨,2000)。德國人稱之為「思想戰」,意指敵我之間在思想或精神層面上的智力戰爭(同前引)。
Lasswell(1972b: 261)強調,心理戰雖然是新名詞,卻源自如何成功作戰的老概念,主要還是造成敵人抵抗意識崩潰,並且削弱其戰鬥能力到最低程度。
依據Mattelart(陳衛星譯,2001:85-86)的看法,宣傳這個詞在二次大戰期間被心理戰取代,雖然英國使用政治作戰,美國使用心理戰,但兩個詞是同義詞,都是依靠思想來影響政治,它處理輿論,和相關人員溝通,正好與軍事鬥爭相反,這是一個透過非暴力手段的勸說行動。
從以上探討可知,用於戰爭的宣傳其實是一多變的名詞,此與前面所指宣傳被賦予負面意義,以及人們對宣傳旣矛盾的又複雜的想法與態度不無關係,正因為如此,旣不可能對宣傳棄而不用,卻又不願直接與其沾惹上關係,宣傳為一多變名詞自不可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