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愛說一句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人們對別人的「活法」,也就是「另一種生存」,總有許多想像;
儘管「另一種生存」確實非常多元和多樣,但人們的想像往往偏離實際。
本書分析「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訪談記錄,試圖拼湊她們從事性服務的背景動機,以及選擇與掙扎,以此為出發點,考察和理解整個社會性別機制的運作,還有社會性別價值體系的結構,最後得出結論:交易者之間的「價值不平等」,是造成商業性性服務持續發生的核心,「性別」只是變化的形式之一。
本書作者最終還是難以成為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代言人,只能讓社會較清晰地聽到她們的聲音,進而改善婦女生存與發展的環境,提升相應的能力,為她們創建更有利的生存與發展條件。
作者簡介:
王金玲
女,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中國社會學會副會長,中國婦女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國際女性主義生命倫理學學會會員,國際女性主義社會學家協會會員;浙江省宣傳系統「五個一批」人才(第一批),浙江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章節試閱
第一章 定義與重新命名
第三節 一種新的命名
為了更準確掌握今天中國大陸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這一行為及行為者的特徵、行為規律及發展趨勢,以及有效減少行為的惡果,對此行為及行為者的命名進行更新已勢在必行:命名實際上是對事物的一種界定和把握。當整個社會大背景及行為和行為者本身都發生質變時,對事物的重新命名也就是必然和必須的了。
重新命名可用三種方法進行:一是對原命名的含義進行修正或消解,並賦予新的含義,這類似於「舊瓶裝新酒」;一是以原命名為核心,結構新名稱,類似於「新瓶裝舊酒」;一是造一個新詞,以新的含義,結構成一個全新的名稱,這類似於「新瓶裝新酒」。
對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此行為及行為者的重新命名而言,目前在中國大陸,較多是用「舊瓶裝新酒」的方法。其中包括兩大途徑:一是對此行為及行為者已有的命名進行意義上的修正。例如,以「賣淫嫖娼人員」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二是賦予另外的名稱新的含義,例如,以「小姐」、「客人」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用「舊瓶裝新酒」的方法進行重新命名的好處在於比較簡單易行,其缺陷在於,就前者而言,它傳承了原命名固有的道德批判―以男性中心/主流道德為標準的道德批判以及性別偏見的模式,因此,它仍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也難以準確和正確;就後者而言,對於原命名不公正和不公平的拋棄,是一大優點,但對於另外現成名稱的消除原義、賦予新義,並使人們普遍接受,實是一項極艱巨的工作,也會使人們陷入失語的危險,要付出的成本也較大。
以原命名的含義為核心,在原有的界定和把握的基礎上,進行重新命名,即「新瓶裝舊酒」的命名方式,目前在中國大陸也日漸增多:如,以「出賣性」、「出賣性器官」替代「賣淫」的稱呼,以「賣淫婦女/女性」替代「娼妓」、「暗娼」、「妓女」的稱呼,以「買賣淫者」替代「娼妓」、「嫖客」的稱呼等均是。重新命名的出現表示人們,至少是新命名的提出者已意識到原名稱的不準確和不合理,但重新命名的基礎仍是原名稱的基礎,重新命名仍以原名稱的意義為核心,原名稱的不準確和不合理並未得到應有的挑戰與修正、解構,新命名就必然仍是不準確和不合理的。
相較而言,目前在中國大陸,真正以新的意義和新的名詞,即「新瓶裝新酒」的方式進行重新命名的,是極少的,大多是借用西方的一些概念,如使用「性工作者」一詞。我認為,用「新瓶裝新酒」的方法進行重新命名的最大的好處,是能突破原命名的桎梏,在新的基礎上進行新的構建;其次,由於是一個新的名詞/概念,引起歧義的可能性較小,造成的社會心理不適度較低,實現普及的成本也就不會太高。因此,這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於西方對於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這一行為及行為者的原命名解構和重新命名是比我們先行一步的,也已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概念,其經驗值得我們借鑒,而適用的概念我們也可借用。但西方畢竟不是中國,建於西方社會/文化背景和基礎之上的新概念對今天的中國大陸而言,不會具備完全的合適性和有效性。因此,創建更具適合性和適用性―更能滿足今天中國大陸之需求的新名稱/概念是必然和必須的。
重新命名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對行為的重新命名,一對行為者的
重新命名。就對行為的重新命名而言,在國外,尤其在西方,自1989年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娼妓合法化以來,已有了較大的進展。目前在正式場合中,「商業性性交易」(Commercial sex trade)正逐漸替代「賣淫」(Prostitution),成為對性服務與金錢財物相互交換這一行為的稱呼。
我認為,所謂「商業性性交易」至少包含如下三層意義:(1)商業性―以錢物和性服務為兩大交換物;(2)性―以性活動或消費者能獲得性滿足的活動為手段/方式;(3)交易―涵蓋買賣行為、買賣雙方及與買賣相關方和相關行為。這一命名分割與其他性質的性交易,如政治性性交易、軍事性性交易、宗教性性交易等糾纏,劃清與非性交易之間的界線,拉開與功利性婚姻的距離,明確行為/行為者的特徵,這是一。此命名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評判性的,較大程度避免在不同社會制度/文化類型中運用時,可能會遇到的不適用性,更擺脫道德主義,尤其是男性中心/主流道德主義的規範,這是二。此命名涵蓋交易的雙方及相關方和相關行為及其行為,修正了性別偏見,使交易雙方得到平等的對待,這是三。因此,這是一個比較好的命名。
而就中國大陸目前的性服務與金錢財物相互交換行為而言,至少也包括以下三個內容:(1)商業性―性服務的消費是需支付錢物的,而供方是以營利為目的;(2)性―以性服務,包括直接以性器官為工具的服務或/和以被服務者能獲得性滿足的其他服務手段/方式;(3)交易―有買賣雙方、買賣行為及與買賣相關方和相關行為的。可見,「商業性性交易」一詞可以完整用來重新命名目前中國大陸性服務與錢物相互交換的行為。
將「商業性性交易」作為此行為的新概念,其定義為:性服務的商業性買賣。包括透過金錢財物購買性服務和透過性服務獲得金錢財物,以及與之相關的各方和相關的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在成交之前,買賣雙方要進行討價還價,有些還有中間商/仲介人(皮條、媽咪、雞頭、老鴇等)介入;不少性服務者受到管控,有相應的組織者、管理者、監控者。
與功利性的婚姻相比,商業性性交易中的服務者和被服務者並不會結成「經濟共同體」,更不會形成「生育合作社」,雙方只是交易者,只構成交易關係;與其他性交易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錢物交換性服務/性服務交換錢物,供方以營利為目的,需方以性滿足為目的,並且在許多時候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式的零購與零售;與其他性伴侶間的性行為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性服務消費方的性滿足為基礎,而又必須以消費方是否支付錢物為前提;與其他交易相比,商業性性交易是以性服務的出售和購買為載體,性服務是最主要的交易物。因此,「商業性性交易」這個概念具有較高的明確性和特指性,定義也是明晰準確的。
與既有對以性服務換取錢物行為的命名和定義相比,「商業性性交易」及其定義較準確地把握行為的特徵,突破道德先行/道德化的局限,克服性別的差異性對待,較少詞義上的歧義,因此在今天的中國大陸,這也是一個較好的命名。
第一章 定義與重新命名
第三節 一種新的命名
為了更準確掌握今天中國大陸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這一行為及行為者的特徵、行為規律及發展趨勢,以及有效減少行為的惡果,對此行為及行為者的命名進行更新已勢在必行:命名實際上是對事物的一種界定和把握。當整個社會大背景及行為和行為者本身都發生質變時,對事物的重新命名也就是必然和必須的了。
重新命名可用三種方法進行:一是對原命名的含義進行修正或消解,並賦予新的含義,這類似於「舊瓶裝新酒」;一是以原命名為核心,結構新名稱,類似於「新瓶裝舊酒」;一是造一個新詞,以新的...
作者序
前言
本書關注的是女性性服務者的生存狀態。自1950年代消滅娼妓制度以來,中國大陸的政策一直禁止商業性性交易,包括服務者和消費者在內的商業性性交易者,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和道德的譴責。進一步看,由於中國大陸仍是一個男性主流社會,性道德的性別雙重標準,以及社會資源配置和社會財富分配的性別差異,使中國的商業性交易,仍處於男子為消費者、女子為服務者的「男買女賣」性別格局中。較之男性消費者,女性服務者更多處於被迫和無奈,承擔著風險甚至生命危險,受到更多傷害,包括心理傷害。只有走近她們,走進她們,我們才能知曉、瞭解她們從事性服務的原因、過程、心情以及後果;只有以社會性別為視角,閱讀和理解她們的人生歷程,我們才能理解包括社會性別在內的整個社會機制,以及包括家庭環境、社區環境與學校環境在內的社會環境,對她們人生的決定性作用。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會發現,改善各種不良的社會機制與社會環境,促進社會平等和公正―包括性別間的平等與公正,保障婦女的有利生存與發展,才能對遏制中國大陸商業性性交易的蔓延,有效地釜底抽薪。
有多種方法可以走近、走進女性性服務者,知曉、瞭解直至理解她們的人生,並以社會性別的視角加以分析與解釋。本書作者採用的方法,是和女性性服務者進行面對面的訪談,並對訪談錄音進行解讀。當然,這只是一種方法、一種解讀。
對以性服務交換金錢財物的女子,今天的人們往往稱為「賣淫婦女」。那麼,賣淫婦女又是什麼?較為主流和統一的回答是:壞女人。即使是剛在賣淫婦女那裡盡興的嫖客們,也往往如此回答。不久前,在一次有關救助賣淫婦女專案的培訓班上,發生過這麼一回事:協調人拿出一大疊從各種報刊上剪下的女子照片,問誰最有可能是賣淫婦女,參與培訓者指認了十來位,理由是:「穿著暴露」、「眼睛勾人」、「抽煙」、「頹廢相」、「妖冶相」、「坐無坐相、站無站相」等。但實際上,其中真正的賣淫婦女只有兩位,其餘為模特兒、影星、時髦女郎,甚至還有一位是達官貴人家頗守閨訓的嬌小姐。參與那次培訓班活動的全是女大學生(包括博士生和碩士生),她們是思想先鋒、行為開放,對人生、對社會有自己獨立的看法,甚至對違法的非婚性行為,如婚前性行為或婚外性行為,也持有與傳統觀念不盡相同的價值取向,但她們對賣淫婦女的觀念,卻仍在傳統的框架中。由此可見,「賣淫婦女=壞女人」的理念有多麼根深蒂固。
商業性性服務婦女,或者按照主流的命名稱為:「賣淫婦女」,就本質而言首先是人,與同類生物相同,她們也有人的需求、人的情感、人的尊嚴、人的長處與短處,輕忽甚至無視這一點,無疑是不人道的。既然是人,她們也擁有人的權利,輕忽、無視甚至有意剝奪她們的權利,當然也屬不人道之列,嚴重的當為違法犯罪的行為。
其次,賣淫婦女也是女人,與同性屬的生物相同,她們也有女人的需求、女人的情感、女人的尊嚴,生理和社會化造就的女人的長處與短處,輕忽甚至無視這一點,無疑是不公正的。既然是女人,她們也同樣承擔某種或多種角色,包括從業者、母親、妻子、媳婦、妯娌、戀人、姐妹、女兒等等;在承擔角色過程中,她們也同樣有奉獻、有獲得、有艱辛、有歡愉。事實上,不少商業性性服務婦女就是為了家中建房;為了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為了給丈夫支付賭債;為了讓戀人享樂;為了給兄弟娶妻,而出售自己的性服務,有的人甚至受到法律處罰後還是無怨無悔。輕忽甚至無視她們所承擔的角色的影響和作用,當然也是不公正的。既然是女人,她們也擁有女人的權利,輕忽、無視甚至有意剝奪這個權利,當然也屬不道德之舉,嚴重的也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一個女人之所以成為「賣淫婦女」,當然有自己的因素,不少人在服務過程中也幹了不少壞事。但是,我們不能不看女人身為女人的苦難,這一更為本質的原因與過程。由於以男高女低、男重女輕、男強女弱、男優女劣、男尊女卑、男富女窮為標誌的性別不平等結構依然存在;由於男性中心/主流依然存在;由於夫權及男性世系傳承,以及男性家長制依然存在,不少女子不得不出售自己的性服務,直接換取包括金錢財物在內的資源,或在換取「門路」後獲得資源。而深究上述的所謂「自身因素」,也往往與社會性別的不平等、男權中心等有關。例如,重男輕女使不少農村女童讀書難、受培訓難。在一缺知識、二少技術的情況下,一些農村女童成人後,只能以出售性服務來擺脫貧困或致富求樂;其中也有一定比例是被丈夫或父親逼迫,從事性服務。輕忽甚至無視這一女人本質性的苦難,以及社會結構因素對婦女走上性服務之路所起的決定作用,實在有失偏頗。
從人、女人和性服務婦女的多維角度來考察、分析,成為有關女性性服務者研究的一大起點和基礎。
進一步看,作為被嚴禁、被防範與被研究的客體;作為被批判、被責難和被輕視的對象,商業性性服務婦女處於社會底層,聲音微弱,更多時候是「失聲」的。作為人/女人,她們有說話的權利;作為性服務者,她們是社會的一個構件,其經驗/經歷是人類經驗/經歷的一部分。傾聽她們的聲音是我們的義務―社會成員間有相互傾聽的義務,以豐富人類的經驗。而傾聽她們的聲音,不僅能豐富人類的經驗,也是健全社會控制機制的一種途徑,是改善社會環境的需要,更是社會公正的體現和踐行。「沉默的聲音」不該再繼續沉默。
「西部歌王」王洛賓先生在論及他改編或傳唱並廣為傳播、膾炙人口的西部民間歌曲時曾說,他只是一個傳歌人,而不是創作者。借用這說法,本書的文字也只是種傳聲―本書不是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代言之作,作者也難以成為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代言人。這是因為,本書與作者均無資格也無能力為商業性性服務婦女代言,所做的只是讓社會較清晰地聽到她們的聲音。
當然,恰如後現代主義所認為的,聲音不等於話語,發聲主體不等於話語主體。在我們的記錄中,商業性性服務婦女也許只是發聲者,她/她們說的只是別人的話語。但是,在存在商業性性服務婦女只是發聲者這種可能的同時,也存在商業性性服務婦女就是話語者的另一種可能。而即使是前一種可能,我們也可從中分析或發現其為什麼自覺地/下意識地只是發聲或自覺地/有意識地只願充當「他者」性的複述者的原因。而此原因是更為深層和深刻地控制和支配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觀念和行為。其次要說明的是,恰如任何閱讀其實都是閱讀者在自己經歷、經驗、視角與立場上,對文本的解讀、分析、理解、取捨與解釋,是閱讀者在閱讀過程中進行的應然之舉,本書的記錄和書寫實際上也都是記錄者和作者以自己的經驗、經歷、視角和立場,詢問商業性性服務婦女,並傾聽、記錄、整理、理解、取捨、解析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回答結果。因此,本書只是一種基於記錄者和作者背景運作上的傳聲,絕不是高保真式的錄音。好在絕對完全的真實與全面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真正的自我話語,也只是某個或某幾個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自我話語,只是某個或某幾個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經歷、經驗、心理歷程、視角和立場的顯現,難以涵蓋具有多樣化特徵的整個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群體的生活,也難以說其就是這一群體的自我話語。只要作者說明自己的傳聲者的身分,閱讀者明白記錄者和作者在聲音複製和再現過程中的作用,則傳聲應該是擁有自己的合法地位。
今天,中國的老百姓愛說一句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法。確實,相對於自己,別人的「活法」就是「另一種生存」,另一種自己不太熟悉甚至是不曾知曉的「生存」。由於不太熟悉甚至不曾知曉,人們對於「另一種生存」就有許多想像,其中最常見的想像,莫過於浪漫化和醜惡化兩種。雖然「另一種生存」確實非常多元和多樣化,但這些想像往往偏離實際。今天,史學界人士愛說的一句話是:任何歷史都是當代史。事實上,任何當代史也是歷史―任何日子一旦成了昨天便是歷史。基於這一立場,商業性性服務婦女屬於「沉默的一群」,對於她們的研究與傳聲便類似於「鉤沉」的工作了:將沉沒於過去和他者話語中的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聲音呈現出來。於是,即使是當今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的研究也就具有了歷史意義,成為一種歷史學的研究。
進一步看,中國的史學家們中不少人認為歷史如一座山,歷史研究如同「畫山」。甲在東邊畫,乙在西邊畫,丙在南邊畫,丁在北邊畫,雖然畫的角度不同,畫的圖像也會有所不同,但畫的人多了,畫的角度多了,畫的圖多了,那真實的山也就顯形了。也有人提出,歷史這座「山」也許是不存在的,而是歷史研究者你一篇論文我一部著作地「壘」起了歷史這座「山」,使之成形。因此,歷史研究更像是在「壘山」。我想,與歷史研究相比,現實的研究也許更像是在「挖山」:在「挖」的過程中,知曉、瞭解和理解「山」的分層與結構、組成與內蘊、走向與分佈、關係與功能等等。在「挖」的過程中,人們更自覺和習慣「挖」「大石頭」,關注「大石頭」,並以此對「山」進行論證和斷言,而作者在此更願意把目光投射和聚焦在「砂礫泥土」上,關注「下屬群體」/底邊人群中的一分子:女性性服務者的生存與發展,並努力從女性性服務者的角度考察和分析社會的結構與運行。對一整座「山」來說,「大石頭」固然重要,但「砂礫泥土」又何嘗是可或缺的?我們必須認識芸芸眾生是社會的主體,芸芸眾生的生活構成了歷史的主體。在今天,當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個人的即是社會的」、「個人的即是歷史的」時,發掘和呈現芸芸眾生中被遮掩、被扭曲、被壓抑的聲音,使自己發聲應該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前言
本書關注的是女性性服務者的生存狀態。自1950年代消滅娼妓制度以來,中國大陸的政策一直禁止商業性性交易,包括服務者和消費者在內的商業性性交易者,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和道德的譴責。進一步看,由於中國大陸仍是一個男性主流社會,性道德的性別雙重標準,以及社會資源配置和社會財富分配的性別差異,使中國的商業性交易,仍處於男子為消費者、女子為服務者的「男買女賣」性別格局中。較之男性消費者,女性服務者更多處於被迫和無奈,承擔著風險甚至生命危險,受到更多傷害,包括心理傷害。只有走近她們,走進她們,我們才能知...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定義與重新命名
第一節 關於行為
第二節 關於行為者
第三節 一種新的命名
第二章 特徵與緣起
第一節 當代中國大陸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特徵
第二節 商業性性交易者的性別比較分析
第三節 民族文化、階級和性別:一個個案的閱讀
第三章 私人背景
第一節 背景
第二節 原因與目的
第三節 身為女人的苦難
第四章 第一次服務
第一節 第一次性服務──第一次性行為
第二節 禁區又涉
第三節 婚姻之外
第四節 墮入與掙扎
第五章 選擇與選擇空間
第一節 服務對象的選擇
第二節 服務地點與時間的選擇
第三節 服務過程中的能動性
第四節 對服務選擇的再閱讀
第六章 壞人?好人?
第一節 其他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二節 愛心
第三節 認識論的意義
第七章 歡愉與被傷害
第一節 歡愉
第二節 危險與傷害
第三節 收益與成本
第八章 一種新的審視
第一節 男性主流文化的理論觀點
第二節 女性主義的挑戰
第三節 一種新的審視:社會性別價值差異論
後記
參考文獻
附錄一 31位敘述者簡介
附錄二 論商業性性交易者的階層和性別不平等
附錄三 認識一個撿拾和安放自尊的私人空間—對性服務婦女服務選擇的一種理解
前言
第一章 定義與重新命名
第一節 關於行為
第二節 關於行為者
第三節 一種新的命名
第二章 特徵與緣起
第一節 當代中國大陸商業性性服務婦女特徵
第二節 商業性性交易者的性別比較分析
第三節 民族文化、階級和性別:一個個案的閱讀
第三章 私人背景
第一節 背景
第二節 原因與目的
第三節 身為女人的苦難
第四章 第一次服務
第一節 第一次性服務──第一次性行為
第二節 禁區又涉
第三節 婚姻之外
第四節 墮入與掙扎
第五章 選擇與選擇空間
第一節 服務對象的選擇
第二節 服務地點與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