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審計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產物。它隨著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而產生, 又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社會化程度的提高而逐步發展與成熟。
在16 世紀, 義大利的商業經濟比較繁榮, 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需要業主投入巨額資金。為籌集大量資金, 合夥制企業應運而生。在合夥制企業中, 有的合夥人參與了企業的經營管理, 有的合夥人則不參與。於是, 所有權和經營權開始分離。為了保障全體合夥人的權利,進而保證合夥企業有足夠的資金使企業得以持續經營下去, 那些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合夥人有責任向不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合夥人證明: 合夥契約得到了認真履行。在這種情況下, 客觀上需要獨立的第三者對合夥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這樣就出現了一批具有良好的會計知識、專門從事查帳和公證工作的專業人員。這標誌著註冊會計師審計開始走入歷史的舞臺。
到18 世紀下半葉, 英國的資本主義經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生產的社會化程度大大提高, 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進一步分離, 英國開始出現以查帳為職業的獨立會計師。股份有限公司的興起, 使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進一步分離。在這一背景下, 管理者徇私舞弊、投資者和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的問題日益突出, 比如「南海公司事件」的爆發, 因此客觀上要求政府對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質量進行規範。1862 年, 英國《公司法》確定註冊會
計師為法定的破產清算人, 從而奠定了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法律地位。從20世紀初開始, 全球經濟發展重心逐步由歐洲轉向美國。註冊會計師審計在美國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美國於1933 年頒布的《證券法》規定, 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的財務報表必須接受註冊會計師的審計, 並向社會公眾公布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這一規定將審計報告的使用人的範圍擴大到整個社會公眾。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 跨國公司得到空前發展, 推
動了審計技術的不斷發展。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的發展始於1918 年。當時的北洋政府農商部頒布了中國第一部註冊會計師法規— 《會計師暫行章程》。同年, 謝霖、潘序倫等相繼成立了多家會計師事務所。新中國成立以後, 由於計劃經濟模式的推行, 註冊會計師悄然退出了經濟舞臺。 ,
審計意見是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製, 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應了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客觀、公正的評價。審計意見是註冊會計師審計工作結果的集中體現。在其出具過程中受到哪些因素影響, 審計意見對股東和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是否具有決策有用性等問題一直是審計理論研究的核心議題。自20 世紀70 年代以來, 國內外學術界圍繞這一
問題展開了深入的實證研究, 為資本市場審計制度安排和監管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據。目前, 中國正處於經濟轉軌時期, 獨立審計制度正處於不斷完善階段。因此, 對審計意見行為機理及審計意見經濟後果的系統研究, 有助於改進審計實務。基於此, 本書以審計意見的實務表現、影響因素和經濟後果為研究框架, 對審計意見的形成機理和經濟後果進行了比較系統的研究。首先, 本書對中國審計意見的基本類型進行了簡要的介紹,
並對1999-2014 年間上市公司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進行統計分析, 識別中國審計意見的基本特徵和變化趨勢。其次, 本書分別從客戶、會計師事務所特徵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分析了影響審計意見出具的各種因素。然後, 本書根據各影響因素建立了審計意見的預測模型。最後, 本書對審計意見行為是否具有訊息含量, 能否為利益相關者帶來經濟後果進行了分析。
20 世紀90 年代中期, 筆者曾在企業從事實務工作, 對企業經營與財務訊息可靠性之間的關係有著切身的感受和體會。這一經歷為研究生期間的會計、審計理論學習提供了有益的幫助。2002 年起, 筆者開始從事審計、會計的教學和研究工作, 重點研究實務中的會計審計問題, 也陸續形成了一些成果, 且部分成果已在《審計研究》《當代財經》等雜誌上發表。在多年的研究生教學過程中, 筆者發現部分研究生對研究審計問題感到困
惑, 而且他們希望能有一本系統、深入而又淺顯易懂的著作作為引導。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和累積, 本書在2012 年初步形成研究框架, 但因教學任務的繁重, 直至2015 年年底才形成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