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的辦公室緊鄰著糾紛調處室,隔音效果並不是很好,所以經常會聽到旅遊糾紛調處的過程。有些糾紛在一片平和的情況下進行著調處,雙方秉持著心平氣和的態度,就事論事地談著,調處會的主持人很容易控制會議的進行;但也經常聽到雙方大聲爭執,旅客怒氣沖天,旅行社也有一肚子委屈,雙方對彼此權益義務的認知,竟然會有那麼大的落差。如果能讓旅客與旅行社對旅遊契約的內容,有充分的瞭解,是否能降低糾紛發生的比率?這是我寫這本書的第一個動機。
這些年來,經常有機會在各種訓練場合,講授旅遊契約與旅遊糾紛,根據學員的意見調查表,對我的講授,還給了高分的評價, 讓我在內心沾沾自喜。直到有一天,與本書的共同撰寫人,劉惠珍博士聊天時,她告訴我,聽我的演講很精彩,但聽完了後,腦筋一片空白,因為我講的很快,傳遞了很多的訊息,遺憾的是,沒有任何書面資料可供參考。如果能把一些過往發生的案例,有系統地整理出來,將會對學生有很大的幫助。這是我寫這本書的第二個動機。
個人在品保協會任職近20年,從法務專員做起,主要的工作就是承辦旅遊糾紛調處,在參與過的無數場調處會當中,有很深刻的體認,旅行社的經營,看起來很容易,憑一張嘴舌燦蓮花,印一份精彩的行程表,就可以讓旅客把錢從口袋掏出來。事實上不然,在整個過程中,有太多要注意到的細節,任何一個環節沒有扣緊,都會衍生問題。有越來越多的法規,約束著旅行社的經營,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範圍,只會越來越擴大,旅行社的經營者,不能再以往常之經驗,看待旅客的申訴行為,認為只要敷衍一下,最多是賠錢了事。以前旅行社利潤好,賠一點錢不心痛,現在競爭激烈,能收支平衡都不錯了,那有能力再賠錢,更何況企業形象的維護,不是賠錢就能做到的。
這本書的架構由劉惠珍博士擬定,包含旅遊糾紛發生之原因、類型;並有其他書籍很少著墨,但至關旅客權益之旅遊保險;最重要的是,以近幾年所發生的旅遊糾紛為案例,從各個角度分析探討解決旅遊糾紛的方式,希望對讀者能有實質幫助。再者,旅遊安全實為旅遊活動至為重要的,緊急事件發生時,如何迅速、正確的處理,影響雙方權利義務至鉅,特加註於第四篇中。在撰寫過程中,承蒙我的同事們,吳美惠副秘書長、李秀清秘書、陳姮娟、羅俊誠、王慧琴等三位組長,協助蒐集資料、提供意見,以及我的一些業界老友們,給我的指導,在此一併致謝。
最近交通部觀光局修改了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配合此次的修改,做了部分的內容修正,提供讀者參考。
陳怡全
謹誌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