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彼時阿婆也不過三十歲的一位年輕婦人,情知自己不好彩(不好彩:運氣不好。),撞到不該看見的一幕,驚得魂飛魄散。
女孩將將要撲過來,卻被那男人自身後一拽,輕輕鬆鬆半抱起來,大掌一揮捂在她臉上,將她脫口而出的救命遏在喉間,只餘下滿臉破碎的淚水,在維多利亞公園的燈光下閃爍如星。
阿婆手裡緊緊攥著放了豆花空桶的推車,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嘴唇囁嚅,面色鐵青,只能盯著眼前拚命掙扎的女孩子,她裙襬下方已經支離破碎,光裸的兩條小腿瘦弱不堪,黑色的皮鞋掛在半空徒勞地蹬踏。
那人卻突然輕笑出聲,將女孩箍在胸前,卻鬆開了一隻手,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綠色的鈔票,衝她笑著揮了揮:「阿嫂,買妳一碗豆花。唔該妳收聲行開點,我同女朋友玩下啫。」
阿婆倏地放下心來,又似安慰自己的良心,壯起膽子睜眼說瞎話:「……男女朋友玩下可以,但也要注意分寸,別搞出事來。」
她說這樣一句話出來,自覺已經盡到十足的義務,心裡又覺得自己想得很有道理。
可不是男女朋友嗎?哪個好人家的女孩這麼夜還在外面亂走亂跑?既然女孩子不講道德,這麼夜還隨男朋友在外面亂逛,那就算有什麼,也是人家兩公婆的家事。
她在有意無意的腦補中獲得良心上的安慰,心下一鬆,臉上帶出笑意,伸出粗糙黑瘦的手,接過那男人遞過來的十元港紙,低下頭推著車匆匆忙忙地離開了。
她沒敢看那女孩的臉,也沒有看見她驟然黑下去的眼睛,和破滅的星光一樣的眼神。可她眼角餘光卻瞥見那人硬拖著女孩子,向隱蔽在參天榕樹下的男廁走去,女孩子那雙黑色的皮鞋就掛在她細瘦的腳踝上,在地上拖出深深一條掙扎的印痕。
十元錢被阿婆攥在手中,直到微微汗溼才收進袋裡。
阿婆睡足一晚,第二日再推了小車去賣豆花,正巧遇上一張五百元大鈔。
那張綠色的十元散紙(散紙:粵語,指零錢。)被她當作找零,遞了出去。
連帶著那晚滿是淚水的巴掌大的小臉,和吊在半空中那一雙細瘦的小腿,也像那張綠色的十元鈔票一樣被逐漸淡忘,直到全港的報紙鋪天蓋地在報導,維多利亞公園的男廁所裡發現了一具新鮮的女屍。
十四五歲的女學生,穿一條白色連身裙,一雙黑色皮鞋。
姦殺。
◎
詹台將骨塤吹得極有技巧,塤聲雖然一如既往地嗚咽悲傷,卻時有時無若隱若現。
每當阿婆神智恍惚像要墮入無盡深淵,詹台便適時停上一陣,讓方嵐將疑惑和問題問完。
方嵐和阿婆對話全是粵語,他聽得並不分明,但也通過方嵐越捏越緊的拳頭和越來越鐵青的臉色猜到些端倪。
阿婆夫家姓曾,四十年前在鵝頸橋下開鋪賣冥寶紙馬,每逢盂蘭節便全家出街,推小車開檔(開檔:開攤子。),問卜請神打小鬼,風水堪輿倒都懂上一些。
曾阿婆年輕的時候為補貼家用,推小車沿街叫賣豆花。
詹台輕嘆一聲,正因為懂這一些,所以格外懼怕天道輪迴。
曾阿婆真的心中有愧,日夜畏懼女鬼尋仇,這才肯出庭作證挽回心中罪孽,這才在出庭作證之前,要求警方在出事的地點設下一座鎮魂棺。而她心中恐懼之深,甚至連一座鎮魂棺都沒有辦法滿足,還需要在鎮魂棺中再設下血鐘鎮魘冤魂,才能心安。
詹台和方嵐猜到她畏懼鬼神,便特意做下這齣戲。方嵐穿上連身裙,裝扮成四十年前遇害的女學生樣子,而他在她身後布法,指尖燃火燒掉擺在鋪面旁邊的冥寶,增加一些靈異恐怖的氣氛。
方嵐果真嚇到曾阿婆,而他適時在她身後吹響白骨梨塤,亦真亦幻之間,就將故事的真相問得一清二楚。
四十年前的凶手早已入獄,還有一位見死不救的「凶手」雖然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卻最終沒有過自己良心那一關。
白骨梨塤聲音漸漸停下,方嵐跪坐在曾阿婆的身邊,神色卻由憤懣變成驚詫,良久之後才慢慢站起身,一臉平靜地對詹台說:「她昏過去了。」
他們這一場戲,他們這一曲白骨梨塤,不僅將曾阿婆拉回往日的記憶,也讓年邁的曾阿婆倒在了鬼魂復仇的驚懼恐怖之中。
詹台嘴唇一抿,抬眼看了四周,伸手拽起方嵐:「走吧。」
趁四周無人,他們快速離開紅磡寶靈街的小巷。
卻在去落馬洲的火車上,接到了狗仔阿Sam的電話。
「凶手已經查到。」阿Sam疲憊的聲音中有著壓抑不住的興奮,「就是景嶺路上那家仲介。」
詹台嗯了一聲,倒沒想到不過一天的時間,警方竟然動作這麼快。
詹台輕聲說:「姓曾吧?」
阿Sam半晌沒有說話,粗重的呼吸落在電話聽筒裡,隔了許久才聽他讚嘆又感慨地誇獎詹台:「您真的是天師!不愧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真的是姓曾,曾繼海。」
破案的關鍵,還真的在於被仲介利用的四個內地大學生,他們合租的那個迷你倉。
大學生委託仲介尋找房源,交房當日曾仲介曾親自前來陪同交房,見他們行李眾多,便透露出自己還有其他內地大學生客戶急需合租儲物倉,問是否可以共同合租,分擔租金。
幾位學生不疑有他,很好客地主動提出幫忙搬箱。那仲介果然送來四個打包得嚴嚴實實的巨大紙箱,和幾個學生一同將行李搬上了土瓜灣倉儲公司的白色van仔。
「……你知道屍塊被放在哪裡?又是怎樣沒引起其他人懷疑?」阿Sam壓低聲音,又是獵奇又是激動地問。
不待詹台回答,便抑制不住衝動,自己主動說了出來:「是塞在數十或大或小的公仔肚子裡面!就算是有人拆開來看,也只會看到大大小小的玩具公仔。」
公仔,就是玩偶娃娃。方嵐臉色一變,萬沒有想到仲介竟然能想出這等陰招,買來不同大小的娃娃,再將屍塊塞到娃娃蓬鬆的身體裡,既可以吸附血跡,又可以吸附氣味,還可以掩人耳目。
仲介將屍塊存進迷你倉之後不久,再利用密碼將藏有屍塊的紙箱搬出,運回位於粉嶺的祖屋,埋葬在祖屋荒棄的後院裡。
阿Sam打電話過來的時候,警方已經帶著凶手前往藏屍的地點去指認了。
「可是,最重要的問題在於,仲介到底是用什麼來威脅阿Mark和碧芝呢?」方嵐試探性地問。
阿Sam猶豫片刻,才低聲說:「是因為,阿Mark和碧芝的戀情有些不妥。」
他含含糊糊,卻仍將兩人有血緣關係的事實說了出來,只沒明確地說是母子。
「阿Mark和碧芝在香港先生選秀之後相戀拍拖,感情極好,也因為兩人年齡差距大,所以一直很低調,直到後來被八卦小報爆出了戀情。」阿Sam說。
「戀情曝光之後,兩人都承擔了很重的壓力。碧芝的壓力來自於輿論,可是阿Mark不同,阿Mark的壓力來自於條件優渥的家裡。」
「髒文奶茶店聽說過嗎?九○年代的奶茶大王阿文,全港十幾間鋪頭那位。」阿Sam說,「阿Mark應該是他二兒子的私生子。」
私生子身分尷尬,若是母親得寵能夠抬回家做個二房也就罷了。可看阿Mark的成長經歷,以及他後來飛蛾撲火一般對於碧芝的愛,他童年時代過得並不得寵。
不得寵,也就是沒有繼承權。沒有繼承權的私生子,不愁吃穿地養著也就罷了,既不用繼承家業,也沒資格爭什麼財產,雖然是富家閒人一個,好在也沒有什麼人管。如果不是這樣,阿Mark當初也不需要和同事合租,不需要在銀行工作,更沒有可能參加香港先生的選秀了。
家中一貫沒有什麼人理阿Mark做什麼,交往什麼樣的女朋友,可是從不搭理他的祖父和父親,卻在阿Mark和碧芝的戀情被狗仔報紙爆出之後,瘋狂地,近似癲狂地反對他們。
阿Mark一方面很是奇怪,另一方面又在一直被忽視的家庭突然之間爆發出來的雷霆高壓之中,體會到了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快感。
家裡越是反對,他越是與碧芝情比金堅。他一來沒有繼承權,二來經濟獨立不需靠家裡提供生活費,家中權重,能夠施壓的手段卻很有限,也並沒有起到什麼效果。
於是在碧芝和阿Mark戀情被曝光的第三個月,阿Mark被父親和祖父請到家中書房,傾情相談整整一晚。
和盤托出,真相大白。
情到濃時的熟齡女友,卻成了失散三十多年的親生媽咪。
阿Mark終於明白,一直不受重視的自己,為什麼會因為一場驚世駭俗的年下戀,獲得父親和祖父從來未有的關注。
這場「驚世駭俗」已由浪漫的愛情文藝片,拍成了驚悚的倫理懸疑片。
他驚懼恐慌之後便是不可置信的懷疑,從淺水灣的老宅奪門而出,衝回他和碧芝的愛巢中。
兩個人,是不是親生母子,驗證的方式有很多。最簡單方便的一個,就是DNA檢測。
現如今的科技如此發達,碧芝和阿Mark相擁而泣,手握著手,上網接連下了數個DNA檢測的訂單。
網上下單,檢測機構會將取樣盒寄來,透明的盒子裡兩根棉花棒。阿Mark和碧芝,一人拿上一支,伸進口中,在上顎一下一下刮著,數夠二十下,再將棉花棒小心翼翼地放進取樣盒內,原封不動地寄回去。
阿Mark面色潮紅,說不清自己是什麼心情,只能將那小小的信封封好,攬過碧芝深深一吻:「我從細(小)到大,都沒有想要過什麼。只得這次,希望我能得償所願。」
他說謊。
他小的時候,曾真情實感在黑暗中呼喚過那從來未曾出現過的母親。
而如今遲到了三十多年,他卻再也不希望見到那曾經日夜期盼的母親。
兩人為避狗仔,為避人潮,特意選在凌晨三點手牽手下樓,將信封放入郵筒裡面。
哪知就在電梯間裡,遇到了緊急前來退租的仲介,曾繼海。
凌晨三點的香港,就算在電梯中遇到陌生人,也不至於像阿Mark和碧芝那般驚慌失措。仲介抬頭,看到阿Mark見了鬼一樣的表情,心裡有些狐疑,卻還是大方點點頭,當作打招呼。
便是他與阿Mark四目相對的此時,阿Mark明顯地,將原本捏在手中的白色信封背到了身後。
只是這般故作姿態欲蓋彌彰,著實吸引到了仲介的注意。
阿Mark鎮定下來,也和仲介點頭示意。
仲介站在他們身後,好奇的眼神飄向了阿Mark手中的信封,白色一只,小小的,信封微微鼓起,上面列印著英文地址。
「……我們做記者,要收風收線索,有時便仰仗這些知情人的舉報。有料到,每次提供的賞金也都十分豐厚。」狗仔阿Sam解釋道。
方嵐明白了,仲介看到阿Mark和碧芝深夜出門寄信小心翼翼的樣子,猜到信封中可能有些不願讓人知道的隱私,便動了邪念,想拆開信封看看,如果真的有勁爆的料,就爆給狗仔聽,好賺取一定的報酬。
仲介在碧芝和阿Mark離開之後,趁著夜色潛回郵筒旁邊,拿了一支家中製售冥寶紙馬常用的撥火鉗,將信封從郵筒裡面勾出來偷偷拆開。
這一下,便探知到了阿Mark和碧芝的驚天祕密。
阿Mark和碧芝命運的改變,都是兩次在電梯中的相遇。
第一次在電梯中相遇,他們遇見了彼此,改變了一生情愛糾纏的軌跡。
而第二次在電梯中相遇,他們遇見了仲介曾繼海,不幸雙雙送命。
等一班電梯,不過三五分鐘的時間。早一分抑或晚一秒,就都不會有這樣的際遇。人這一生百年,三萬餘個日夜,可偏偏卻是某一刻的行差踏錯,卻註定了這一輩子最終的結局。
方嵐心念起,心中一動,情緒百轉千迴,看向身旁的詹台。
她遇見詹台,也是一個又一個的巧合。從山城重慶的嘉陵江邊,再到長沙火宮殿的戲臺之上,廈門體育場的演唱會看臺,直到將軍澳鬧鬼的公寓裡面。
詹台察覺到她的目光,扭過頭來看著她,目光溫柔充滿關切,像是在溫柔地詢問她發生了什麼。
「我一直以來,都很不喜歡我媽。」方嵐輕輕說,「身為母親,卻軟弱無能自私,有丈夫的時候靠丈夫,丈夫走了,就靠下一任丈夫。這一生,沒有一天能夠自立,永遠都要靠著別人的保護。」
「一個單親媽媽帶著女兒過活,又沒有娘家幫襯。從小到大,我們遇到不知多少難事。小的時候吃虧受委屈,我便只能被她抱在懷中兩個人一起哭,等後來,就是我擋在她面前,她躲在我身後哭。」
她小的時候不懂事,不明白為何小夥伴間玩鬧發生了爭執,旁人的母親像老鷹護崽一樣護著自己的孩子,她的母親卻只會低下頭,不論對錯也不分辯,逼著她與人道歉,等回到家中又只抱著她哭,一面哭著說對不起,一面教她再不要與旁人爭鬧。
長此以往,為免爭執,她小的時候便再不與旁的小朋友玩鬧。等她再大些,上了學,又隱隱約約很是反感母親一味低聲下氣陪小心的行為。
母親懦弱,逼得她不得不強大。可她能力有限,那所謂的自立和強大,在旁人看來便不過是沒有家教的小孩,像滿身尖刺的刺蝟一樣敏感自傲。
可她後來遇到了幼卿,像海一樣溫潤寬和,將她滿身利刃浸在溫柔的海水中,像嶙峋的礁石被千萬載海水沖刷,最終成為了圓滑平緩的鵝卵石。
但那些圓滑平緩都是薄薄的一層偽裝,像白骨精披上的一層屍蠟遇火便化,不堪一擊。
她在那些偽裝之下,從來都是當年同樣那一個,敏感又尖銳的小女孩。
「我不認錯,也不喜歡認輸。」方嵐說,「現在回想起來,倒從來都不是幼卿喜歡的那個類型。」
她是惱人又嬌蠻的小妹妹,敏感又自卑。他便如寬容體貼的兄長,庇護她體諒她。
長此以往,又豈能不累?幼卿若是有得選擇,難道會願意天生背上她這個「累贅」?
詹台默默看著她掙扎,看著她雖還維持著鎮定自如的面孔,卻一直在說著語無倫次的話。
「阿嵐,妳不用再說了。」詹台打斷她,「我懂的。」
「我一直,都懂的。」
她長得漂亮,若是生在正常家庭千嬌萬寵地長大,又怎會有這樣矛盾自卑的性格?
她雖然生得動人,自來也不乏萍水相逢的異性青睞。可她一生之中所遇到的那些最親密的人,卻從來不曾真正的傾心於她。
母親,也許愛她,但在她最該被守護在父母羽翼下的時候,卻不願在人前維護她。
幼卿,像親人一樣陪伴她長大,卻在她為他瘋狂癡迷的時候,不曾像她愛他一樣愛回她。
洶湧付出的愛意,被感知卻沒有被回饋。她惶惶一顆心,到最後便只剩下感情世界裡的卑微。
直到幼卿失蹤。
她的自卑和卑微在這場莫名的失蹤案中,終於被催生成了自我厭棄和自我否定。
「我知道妳想說什麼。妳想說妳和幼卿自幼相識青梅竹馬,找他既是出於感情也是責任使然,不得不為之,就算丟掉性命也在所不惜,是不是?」詹台定定看著方嵐,一字一頓地問。
方嵐一瞬不瞬地看著他:「是。」
「妳還想說,這條路漫長又艱辛,妳自己一個人走已經足夠,妳無意再拖無關的旁人下水,特別是我,是不是?」
方嵐輕輕笑了,說:「是。」
詹台往她身邊挪了挪,眼角餘光瞥見她瞬間一僵,像是想向外挪開。
他心裡微微一嘆,剛想動作,又見她幾不可察地坐穩了身子,甚至還朝他的身邊靠近了一些。
詹台的心霎時像是被小石子兒投中波心,泛出一圈又一圈的漣漪。
他的語氣溫柔得一塌糊塗:「妳還想說,謝謝我這一路的相助,妳要將碧盞雲蠟送給我拿回去給老白,然後我們橋歸橋路歸路,各人自掃門前雪,讓我再也不要管妳了,是不是?」
方嵐卻沒有說話。
她想的不僅僅是這些。
她想讓他不要再刀尖上舔血,僅僅是遇上一個拚命三郎似的她,便幾次遇險,險些連命都送在這裡。
她想讓他回學校讀書,他這樣聰明伶俐識大體,為什麼要和三教九流混在一起,就算有朝一日遇上喜歡的女孩,都很有可能因為出身和工作被人瞧不起。
她想讓他好好養傷,胳膊上的傷口在養和醫院處理過,傷口的縫合線卻還沒有吸收,需要好好將養謹防感染,洗澡的時候要格外注意不能碰水。
她還想讓他,忘記她。
幼卿說他因為一個「幼」字命途多舛,身邊的人都不得善終。
可她聽在耳中,卻分明覺得字字句句都指的是她。
「嵐」字,又哪裡來的橫平豎直?若論起眾叛親離孤家寡人,又有誰能夠比得上她?
誰沾誰死,沾誰誰死。
不得善終,不得幸福。
何苦連累他人?她在長沙時就已經想得清楚。
可他卻幾次三番不願放手,從廈門追到香港,在廈門的監獄裡散了積蓄,在香港的公園裡落了一臂的刀傷。
方嵐微微閉上眼睛,下定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