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文學史敘事」?何以是文學研究不可輕忽的一環?用最簡單的話回答:除了文學評論與作品本身,我們進一步關注「文學史如何呈現文學的過去」。
「文學史」定義人人皆知,坊間有各式各樣「文學史書」出版。值得注意的是,「文學史懷胎與生產」要比一般人想像複雜得多。「文學歷史」雖存在於過去時空,但「文學史」卻是由眼下「現代人」來撰寫。也因此,不同作者,從不同角度、觀點「敘述歷史」時,即使面對同一時段或同一作品,也有全然不同甚至相反的詮釋。海峽兩岸學者「各自表述」的「台灣文學史」便是明顯的例子。
按說只要「文學」存在,就會有「文學歷史」,中國文學史因此能上溯至《詩經》存在的數千年前。文學歷史固然源遠而流長,但「文學史」生成與書寫,走向一門有理論有類型的學科,卻是晚近的事。第一本「中國文學史」還是由外國人撰寫的。而第一本由中國人撰寫的中國文學史,則是1904年由林傳甲在晚清「京師大學堂」編寫的授課講義。學堂原是清末中國被迫「接受西學」而設,說明「中國文學史」的誕生不但與「西風東漸」有關,還是「文學」在學府裡「立科」的開始。
這些例子已揭示「文學史懷胎生產」的複雜程度。更切身的實例:最早一本「台灣文學史」也不是台灣人自己寫的。葉石濤1987年完成《台灣文學史綱》之前,大陸早已出版好幾種版本。當時兩岸還互不往來,大陸在資料極度匱乏下,不免錯漏百出──而在條件不足的情況下,仍「汲汲生產文學史」的動機是什麼呢?很少人進一步追問。香港的情形也類似。「九七回歸」前後,中國學者一口氣推出好幾種「香港文學史」,而截至目前(2012年),由香港人自己撰寫的文學史尚未面世。從書寫動機到史觀角度,「文學史敘事」既如此複雜多面,不同史書敘事在一地重疊流通時,不但未能給文學家清楚詮釋,常常還如迷霧般,模糊了人們對作品的正確認識。
什麼是「文學生態」?何以探討「文學史敘事」應該一併討論?簡單地說,文學生態即某一時期「文學社會」,類似一般人說的「文壇」而更強調其內部結構。「文壇」偏於全稱概念,正如我們說「政壇」、「影壇」、「體壇」,似有其特定疆界,但內容並不明確。「文學社會」一詞更適宜進一步探討其組成因素,分析內部結構。
「文學社會」顧名思義由「文學人」組成,乃「文學生產者與消費者」結合而成的社會,成員除了作家、評論家、出版家、編輯家,還包括廣大的文學讀者。「文學社會」與其他任何社會同樣繁複多元──作家生產作品,需要刊登的媒體(如雜誌、報紙),作品印行靠傳播與通路(如出版社、書店)。為鼓勵文學生產,又有公私機構辦的文學獎項,邀請專家或非專家齊聚評審。不論競爭獎項或爭取市場,其政治角力、商業機制等權力運作隨之誕生。
換句話說,「文學生態」包含文學社會裡種種政治經濟和文化活動,與其他權力場域一樣,文化場域裡「權力的網絡」影響著作家作品位置的高低。近年文學史理論前仆後繼,其中如布拉格學派,兼採符號學原理與接受美學觀念,認為文學史的重要任務之一,便是要闡明、解析特定時期、特定地區的「文學生態」。例如列舉代表性作家與作品之外,文學史敘事還需把數量龐大的文學消費者,與影響主流品味的「文學評論者」(評論標準)一併考慮進來。
台灣面積雖小,由於特殊歷史與政治背景,和其他國家地區相較,「台灣文學社會」不但生態特殊,各種意識型態交織而成的權力網絡也特別綿密繁複。單看其族群的多元、國家認同的混亂、殖民地文化的餘緒等,種種因素使得「文學史敘事」有如多頭馬車。本書即緊扣戰後二、三十年間文學環境,選擇八位作家為討論個案,從文學生態與文學史敘事相互辯證關係,藉以釐清他們個別的文學史位置。
以作家柏楊的「文學史敘事」為例:他在初來台灣的1950年代,以「郭衣洞」本名發表長、短篇小說,質與量都不差,卻因後來寫了大量方塊雜文得罪當道,坐了國民黨九年監牢,以至作品全遭查禁而消失於文壇。等他出獄之後,即使自行整理重印,主流思潮已流動更替,後來生產的兩岸文學史書皆不見郭衣洞蹤跡。本書第四章即以「尋找小說家郭衣洞的文學史位置」為題,從後解嚴視角,探討兩岸研究者意識型態論述如何在「歷史敘事」裡運作與相互角力。
另一個例子是首章的郭良蕙及其「心鎖事件」。1962年小說「心鎖」於副刊發表後成書出版,卻以「亂倫/敗俗」罪名被官方查禁,美女作家因而被兩個「作家協會」開除會籍。文壇沸沸揚揚,眾多支持者反對者,或標舉「創作自由」的重要,或強調作家有「社會責任」,形成一場熱鬧的「心鎖論戰」,且結集成書出版。此一文學事件同樣缺席於各版文學史書。「心鎖事件」之例,指向另一層面的文學史敘事問題──目前「台灣文學史」書寫,大多站在靜態的或分離式的實性思考。若在靜態的羅列作品之外,也能注意到文學創作其實存在於一個「龐大而繁複的動力網絡」,或「文學體制」之中,更加注意「作品/事件」與文學生態的互動關係,或可從中發展出文學史敘事一個新面向。
本書其他六章也都是類似的論述主題。八位作家大多數活躍於戰後1950至1960年代的台灣文學社會。國民黨初來台灣,即實行戒嚴,這兩個「年代」正是戒嚴時期最前面二十年。把作家作品放在「戒嚴下」的文學生態加以討論,既反映出作家如何在一個受干預的文學社會從事生產,也能進一步認識政府文藝政策如何在文學場域運作,如何影響文學生產。
就年齡言,除了許達然(出生於1940年)最年輕,其餘七家都出生在1915至1925年之間。換句話說,討論他們所在的文學社會,所活躍的文學舞台,適逢他們三十歲前後的寫作旺盛期。八家之中有三位女性小說家──郭良蕙之外,是潘人木與聶華苓,探討其文學史敘事多少牽涉到女性議題。
就「文類」而言,八家中有「五位小說家、三位散文家」。散文家的討論集中於第五、第六、第七這三章,分別是:王鼎鈞、陳之藩、許達然。而五位小說家裡,除了前面舉例的二郭(郭衣洞、郭良蕙),以及兩位女性作家(聶華苓、潘人木),最後一章討論居住南台灣的鍾理和。他1915年出生,1960年去世,是本書八位作家裡年紀最大,卻也是最年輕早逝的一位。鍾理和創作旺盛期在「1950年代」,這十年卻也是他被文壇冷落,身處邊緣位置的十年。台灣文學史書寫有鍾理和的篇幅與位置,都要等到1970年代以後──其作品之經典化與本土文學思潮興起有著密切關係。也因為他這樣特殊的個案,提供另一面向的「文學史敘事」議題而收入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