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我從來不曾想也不敢想出傳記或回憶錄之類的書,直到離開公職後,有幾位同道對我說:「新政府被指責八年空轉,沒有政績,其實有很多政績,但有的是對方故意視而不見,有的是沒好好宣傳。像你在公平會六年可說是政績斐然,你應該抽出時間,好好的寫成書,作歷史見證。」使我有點心癢。又有幾位好友對我說:「你來自貧困的農村,拼到今天,不論在學界、社運界或政界,都有一定的成就,閱歷之豐富,實非一般學者所能及,你如果能把你的奮鬥歷程、經驗、心得,寫成傳記或回憶錄,應該是蠻有意義的。」讓我更加心動。
不過,我並沒忘掉我是誰,「四兩鈗仔無除」(沒認清本分、自不量力)是會貽笑大方的。的確,我出身勤樸農家,自幼養成勤勉、儉樸、刻苦的習慣,一向腳踏實地,實幹苦幹,力爭上游,努力不懈。但是,像我這樣既沒有顯赫身世又沒有特殊背景的人,在生命中的每個階段,如果沒有「貴人」教導、提掖、扶助,我想,是很難在芸芸衆生、人才濟濟中出人頭地的。
抑且,果真有政績或成就,亦多為所屬團隊或團體共同努力的成果,既不可獨吞,亦不能往自己臉上貼金。而所謂政績,有些是處分案件,雖然是依法行政,懲處不法,但總是會令人難過,雅不欲說是政績。
更何況,寫自傳或回憶錄,一則不免會藏拙,並美化甚至膨脹自己;二則有些時候據實直言,又恐得罪人;三則有些事情年代久遠,記憶模糊,難保不致錯誤,因此要拿揑得宜,恰到好處,殊非易事。
撰寫與否正在猶豫之際,一股驅動力已然形成。我身體一向健康、硬朗,詎知2009年3月竟罹患淋巴瘤,在臺大醫院接受標靶化學治療,驚愕之餘,切身體會到人生無常,何時離開世間,殊難逆料,如欲留下生涯一些紀錄,必須及時為之,以免抱憾以終;而在療養期間,雖然身體虛弱,化療副作用令人不舒服,但心靈平靜,思緒雲騫,往事一幕一幕在腦海中浮現,歷歷清晰,終於促使我決定不揣固陋,撰寫這本自傳。為避免寫自傳或回憶錄一般容易犯的毛病,我謹以謙卑、感恩的心,如實地、素樸地敍述。若遇到記憶模糊時,只好承擔錯誤之危險。尤其像我不是每件資料都妥為保存而又沒寫日記習慣的人,大半祇能依憑記憶,有時確實很難下筆。因此緣故,不少人、事、時、地、物必須仔細回想,思索再三,才能定稿,真的很費時間。行文時依照需要,或純用「臺文」或混用「臺文」,讀起來,也許不大順暢,甚至不大容易了解,但既以臺灣為本土,為了反應斯土斯民的語言文化,某些部分用臺文寫成,才足以存真傳神。
本書由八章所構成:
第一章「成長時期」敍述身家背景、國校、初中、高中求學過程、當時農村生活及個人經歷的點點滴滴。本章依傳統習慣述及年齡均指虛歲數。
第二章「昇華時期」敍述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本科、研究所求學過程、暑期集訓及軍中生活體驗、考取日本政府獎學金赴大阪大學留學始末、獲得博士學位經過及留學生活之點點滴滴。
第三章「學術生涯」敍述學成歸國及謀職經過、進輔仁大學服務及轉任臺灣大學教職經緯、教學及與學生互動、行政參與、學術研究、學術活動及指導研究生、擔任中國比較法學會、臺灣法學會、臺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努力之成果。
第四章「投入社運」敍述以追隨彭明敏教授、擔任中國比較法學會理事長、臺灣教授協會會長為契機, 積極投入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之心路歷程及躬親參與、推動之重要運動、訴求與主張。
第五章「參與政事」敍述擔任總統府國策顧問所扮演之角色、出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心路歷程、自我期許、重要施政及其成果。
第六章「老而彌堅」敍述離開公職後歷任中國文化大學教授、臺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民主進步黨廉政委員會主任委員、凱達格蘭學校校長等職及其建樹、淋巴瘤治療過程及痊癒後之調適奮進。
第七章「家庭生活」敍述與牽手的羅曼史、勤儉立家、置產安居、養育子女及夫妻互動與夫崇拜祖先、慎終追遠等。
第八章「人生偶得」敍述人生旅程中不期然而然的特殊經驗或心得,以「一枝草,一點露」為始,而以「死生有命,生死如一」為終。
書末選載數篇曾經公開之短論及演講詞,俾使本書內容更臻充實。
我讀國校時就嚮往擔任教師,上大學後更憧憬將來能當大學教授,幸美夢成真,我遂以從事法學教育與法學研究為終身職志,孜孜不倦,樂在其中。其間,在臺灣特殊的時空背景下,毅然站出來,投入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關心國事,關懷社會,尤其是關心臺灣前途,希望臺灣成為獨立自主的現代民主國家,但我對「政治」並不熱中,亦無意仕途,家父更再三告誡我不可碰「政治」。因此,我從未加入任何政黨。曾經有人開玩笑說我是中國國民黨祕密黨員;民主進步黨成立後,許多人以為我是該黨黨員,其實都不是。從讀高中以來,遇到中國國民黨吸收黨員,我都加以婉拒,成功嶺受訓時,連輔導長開明,並未强迫我入黨;擔任教職後,我始終認為,忝為一介學者、知識人,必須保持客觀、超然的立場,來看待每件事物,實事求是,服膺真理,維護正義。
近世西風東漸,東方國家在西方強勢文化的衝擊之下,為變法圖強,莫不遵行泰西主義,移植西方近代法律與法律學,就中,日本移植最早也最成功,甚至有超越之勢,值得東方諸國借鏡。例如,1898年施行的日本明治民法(前三編財產法)即係融合法國民法與德國民法而成的東方第一部民法典。清末及民國,不論立法事業、法律學或司法實務,均深受日本影響。而臺灣被日本統治五十年,日本將明治維新西化成功的經驗引進臺灣,臺灣法制之近代化因而超前中國數十年。吾人不得不承認日本近代法律與法律學遠比民國進步發達。我醉心日本法學與法律文化,有幸考取日本政府獎學金留學日本,並榮獲法學博士學位,回國後能依個人志趣,獻身學界,終生研究法學,安貧樂道,精進不已,感到很充實、很幸福,切望臺灣早日迎頭趕上,成為法學發達、法治昌明的先進國家。教育乃百年大計,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奉行明治天皇之「教育敕語」為教育指針,戰後,則基於民主主義,於1947年制定「教育基本法」,施行五十八年後於2006年全面修正。教育基本法規定教育之目的、理念及其基本方針等,亦稱為教育憲法。日本教育基本法體現現代民主國家教育之崇高目的與根本原理,具有普遍性與理想性。我從事教育工作,一向服膺日本的教育理念,始終以日本教育基本法為圭臬,身體力行。民國遲至1999年才仿傚日本,制定「教育基本法」,整整落後日本五十二年。而兩相比較,民國教育基本法,不論立法技術或實質內容均不如日本教育基本法之周密、完善,格局、境界更差一大截,根本沒學到真髓,實有必要以2006年日本教育基本法為藍本,徹底的予以修正,付諸施行,以培育優良資質的現代國民。
我生於太平洋戰爭爆發不久的1942年5月,歷經日本與民國的統治。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國際間盛行國家主義、帝國主義,國權高漲,列強爭相擁有殖民地;戰後民主主義、人民自決原則抬頭,各國殖民地紛紛陸續獨立,保障人權蔚為至上命題。綜觀日本與民國在臺的治績,吾人不得不對戰前帝國主義時代,日本以先進國的架勢,將臺灣當作永久的領土,努力經營,把臺灣帶向近代化,奠定了臺灣進步發展的基礎,予以相當的評價;而對於戰後民主主義時代,民國一黨專政,陳儀「劫收」臺灣,馴致爆發二二八大屠殺事件,以及長期實施戒嚴軍事統治,予以應有的批判。此乃根據史實就事論事之當然歸結。展望未來,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建立臺灣體制、締造現代國家、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乃臺灣應走也是必走之路。同時,有必要如歐洲文藝復興或日本明治維新,徹底進行心靈改革,使臺灣人脫胎換骨,廣植優質的文化,打造一流的國家。我深信,國家之尊榮,未必在領土廣大、人口衆多,而在文明進步、快樂幸福。
「家庭生活」涉及個人私事甚至隱私,是否適宜列入,躊躇者再。不過,家庭生活既為人生旅程之重大部分,而現代家庭生活又離不開現代家庭倫理,將之公開,應無傷大雅。
我生於濁水溪北岸俗稱「下水埔溪底」的窮鄉僻壤,父母親當時住的是孤塊厝的簡陋草厝仔,周圍荒涼,出生時,家父在外工作,家母勇敢家己剸臍(tng cai,斷臍),佳哉順序平安。家母嘗說:「人生(sinn)天成(siann)的,宗樂仔是天公仔囝。」我國校晚一、二年才入學,父母親讓我就學,目的是家裡需要有人識字,看得懂「租仔單」,沒想到無心插柳柳成蔭,居然一直讀到博士,從此走出世世代代終生務農的窠臼,而迎向為法學教授、為社團負責人、意外地為國策顧問、為內閣閣員、為凱校校長,拳拳奉獻於學界、社運界與政界之豐富多彩的人生,並被列入大阪大學著名校友:國際名人錄,而與手塚治蟲、司馬遼太郎等九位名賢同榮。每當想起父母親在惡劣、困苦的環境中,贌耕他人土地,邊開墾邊耕種,胼手胝足,勞心苦戰;家境清寒,猶縮衣節食,儉腸勒肚,養育我、栽培我,恩德昊天罔極,卻未能好好的服侍奉養,而今風樹興悲,「嚨喉管着淀(tinn)起來」。堪可安慰的是,父母親生前曾說:「囡仔會曉想,知上進,行正道,有出擢,爸母無比這(che)佫較歡喜的。」尤其是,祖德福蔭,貴人牽成,三個子女皆獲有法學博士學位,並在大學法律學系任教,克紹箕裘,抑且均頗知孝悌,三代同堂,其樂融融。而老來與牽手蟄居陽明山,回歸田園,擁抱大自然,霑體塗足,親近泥土的芬芳,彷彿回到少年時跟著父母親到田裡工作的情境,令人懷念不已。
我六十五歲時曾經作了一首打油詩自況,詩云:「寒微激發向上心,堅苦奮鬥勤打拼。回首崎嶇來時路,幸蒙天公疼戇人。」戇人,戇直,老實,善良,昧敧蹺(bue khi khiau),昧計較,恬恬仔做,戇戇仔拼,毋驚艱難,毋驚辛苦,昧白賊虛偽,昧投機取巧,天公上疼惜,本書遂以《天公疼戇人 七十三自述》為書名。孔子在世七十三年(虛歲七十四歲),我適於滿七十三歲中完成此自述,倍加感恩與惜福。此後天假之年,自當順應自然造化,清淨無為矣!
除渥蒙天公疼惜呵護、父母親鞠養栽培外,我一生受過很多人的教誨、愛護、關懷、照顧、支持、鼓勵、幫助和提攜,我時時感念在心,不敢或忘。如今,我生命中的恩人大半已不在世間,令人不勝欷吁!
本書初稿完成部分時,我擬請人打字,內子卻再怎麼繁忙也要幫我打字,並幫我校訂,不畏勞苦,真是好箇賢內助;初稿排版後,為慎重起見,我寄給幾位摯友及舍弟景春、舍侄士剛,請其斧正,他們很仔細幫我修改、訂正,使得本書更臻完善,並對本書予以高度評價,增益我的信心和勇氣(謹揭載呂圭詮、吳鴻徹、陳文雄、莊福松等四位斧正者的回響於次);臺灣良知、學界耆宿、高潔的人格者、臺灣大學名譽教授、前臺灣大學數學系教授 楊維哲先生,我留學時的大恩人、日本明治學院大學法學部教授兼大學院法與經營學研究科委員長、名古屋大學名譽教授、元大阪大學、名古屋大學法學部教授 加賀山茂先生賜推薦序;我大學同班同學、長年學術伙伴、法界典型人物、中原大學名譽教授、客座教授、前中原大學法學院院長 郭振恭先生寫讀後感,金言、美言皆鼓勵有加;本書之刊行,承蒙前衛出版社社長、出版總監 林文欽先生特別關照,謹此一併申致謝忱。
提及林文欽先生,不禁使我想起:林文欽先生為凱達格蘭學校「第八期國家領導與發展策略班」學員時,我正好擔任校長,有幸參加該班「登山、愛山、淨山」玉山戶外教學活動,與諸學員一起登上玉山主峰頂,完成畢生引以為傲的壯舉,留下美好的回憶。巍巍玉山,永聖永王,將永遠受臺灣子民的景仰和禮讚。
黃宗樂,2016年3月15日,序於陽明山蘭園九德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