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文一
讀完這本書,滿感動的。
我覺得這些年很多人在講「靈」,卻很少在談「人」。
我的意思是說,因為我們終究還是得作為一個人在人世間過日子。
【資深音樂人】倪重華
推薦文二
《瑜伽經》裡有句著名的經文:「在行動中看見不行動。」意思是,在行動的同時,放下對成敗寵辱結果的執著。而我讀過最白話、最平易的釋義是:做每個行動時,要當做這行動會左右全宇宙的未來;但當你想著某些改變是因你而起時,最好也對這念頭哈哈大笑兩聲。
《逐光陰陽間》裡,家明那一派磊落作風,讓我想到,他就是這條經文的貫徹者。明明通天遁地、除暴安良、安內攘外、在空氣中與各路高手談判過招,當一切平息,又好似什麼都沒發生。作為陰陽兩界的橋樑,這本書從頭至尾不賣弄「通靈」兩字,不故作玄虛,它給予的是堅實的力量。沒錯,每個人都會脆弱、會惶恐、會遇到自己無法解釋無力解決的狀況,因此我們向另一個看不見的力量尋找寄託與撐持。《逐光陰陽間》穿越重重幽冥國度,帶回來的訊息是:這力量不來自虛空神祇,而存在於內心。生而在世,只有對因果業力更虔心信服,對內在智慧更明達通透,才能遠離虛妄憂懼。很難。沒錯,但讀這本書也許會是第一步。
【知名作家.編劇】劉梓潔
自序
我始終覺得「人」的故事才是真正有價值、有意義的主題!∕李雲橋
二十多年來,關於所謂「通靈」、「靈異」這一「類宗教」主題的書籍儼然成為一股新進勢力,數量與種類之繁多早已不可同日而語。與早期的遮掩猶豫曖昧相較,那神秘的面紗已然取下;替而代之的,似乎是一種氣壯理直的喧鬧騷動,以及滿足社會氛圍窺秘刺探的好奇渴望。
身為「同路人」的我,對此現象自然較一般人多了幾分留意與觀察。
這類書不外分為兩種:一是由身負異能的奇人異士公開現身說法,側重於自己走上這路的成長歷程以及各種令人稱奇的案例。
另一種則是由第三者代為執筆記述,以類似田野工作調查的旁觀者角色向讀者做出研究觀察報告。
但這兩種形式不免都有缺憾。
前者因為自我角色過於突出,往往壓倒了發展其他面向的可能,而淪為自傳式的傳記故事。甚是,或有意或無意一腳陷入了自我標榜的嫌疑地界,將書本變成行銷業務自我成就的工具,於是生意興隆聲名遠播……。
後者在形式上雖較為客觀,但執筆者身為第三人的立場只能提供如「局外人摸大象般的外圍思考」,離事件人物的真實模樣畢竟還是隔了一層。這當中還要經過執筆者的價值觀、心理認知,與知識經驗的解析篩選,抱歉地說來這只能算是執筆者個人的主觀偏見結論,關於蘊含當中的豐富意象,他也只能憑揣測推斷去臨摹想像,而少了幾分深刻與實在。
對這些現象雖然一直以來我頗有幾分不同意,但反躬自省認真地說,我自己也提不出什麼更好辦法。於是這些現象我既無從改變,我只能,也必須,對它的存在表示尊重。
但很麻煩的,我所不同意的,並不只有形式與現象而已。
我總覺得,當人們的注意焦點都只集中在那些靈異世界裡虛幻飄渺光怪陸離令人目為之眩的種種,是一件很不對勁的事情。所以我必須假借書中的人物來帶出:「這些所謂的神秘主義,靈異世界等等,都是很危險的遊戲。這些虛幻的事物都與真正的性靈無關,只會把人引上岔路去。真正的智慧是在人生裡淬鍊出來的,不是在這些個虛無縹渺的領域裡找的。」這些神靈鬼怪前世今生子不語存而不論的東西,處理起來真是一個很麻煩、很複雜,又很令人頭大的議題。
這麼些年來,我始終覺得「人」的故事才是真正有價值、有意義的主題。
與其去處理那些虛幻的、容易引生遐想的、「負」作用極多的鬼神靈異,我始終頑固地堅信,這人間世每一個人的生命故事才是最獨一無二、最彌足珍貴的資糧。神鬼與靈界,畢竟離我們每天的生活都太遙遠了。(當然說近也是很近的,一念之間,你當下便可以為神也可以是鬼,僅只一念而已。)
這是一個聽故事的時代,不是講大道理的時代。我希望透過這本書,將屬於你與我的生命故事呈現出來。在這裡面,神靈鬼怪都不是主角,都必須退到一旁去。每一個活生生的人──在生命轉折中奮力掙扎的人,在命運遭遇中長嘆怒號的人,面對過去感嘆、面對未來茫然的人,都才是這小小作品中的唯一主角。
在創作過程中,我也並沒有什麼「文以載道」的偉大企圖,我甚至連「這算是一種回顧整理?一種打發時間的活動?甚或是抒發心聲的自我療癒?」都不很肯定。「總之,就是一件自己想去做的事,僅此而已。我不想賦予它過多意義或解釋免得失去我的原意。對我而言,純粹只是單純地想寫想紀錄而已。至於背後是什麼動機什麼心理因素在推動著,我並不是太在意。」或許認真說起來,全都只是作者自況而已。
我僅僅試圖在這兩種形式之中另闢蹊徑,用我自己最可以放心安心的方式,形塑出一條有別於先人前輩所走過的道路,創造出能讓我自己滿意的風格來。
於是我硬生生將自己一拆為二,創造出書中「家明」與敘事者「我」這兩個角色,希望透過不同身分的觀點交換,可以更自由、更充分體現出故事裡的種種風貌,也更沖淡故事裡家明的靈異味道。當然,原先的用意是把我自己給好好藏起來。
但我還是要很小心才行。雖然這些故事都是真實事件,但「事情的人物細節還是不要太詳細確實比較妥當點。我想,把所有故事的人事時地物全都打散重排混著寫:甲地的事跑到乙地發生,某丙的新聞套到某丁頭上去,戊己庚辛子丑寅卯去年今日全都亂湊在一起就沒法對號入座了吧。」
承蒙皇冠集團平小姐的青眼錯愛,在只看過第一篇實驗之作後便慨然決定集結出版,並在寫作過程中給予我許多鼓勵與加油打氣;雖然我知道她是在催稿(顯示為攤手並苦笑),對於我這樣一個生平第一次寫小說文章的新手菜鳥而言,處理的又是這樣容易引起爭議的題材,平小姐的勇氣與膽量不能說是不大的。尤其對皇冠集團這樣有歷史地位的出版社而言,涉入這怪力亂神的主題,我心中更是有許多惶恐與不安。
但後來想到,從小我不但喜歡看著天空發呆,我還非常喜愛閱讀。小學時候皇冠雜誌裡醉公子胡不歸的專欄更是每期我所必拜讀。沒想到幾十年後繞了這麼大一圈,竟然還是回到皇冠身上,只能說箇中因緣巧妙安排,殊不可解。
這本小書的文學價值我不敢斗膽多想,作品的成績與能夠發揮的效果也非我所能逆料。只能說:「一切都要因緣俱足才成的,眾人有眾人的緣法,我也有我自己的緣法,我也在我自己的因緣當中流轉著,直到俱足的那一天。天地之間的奧秘這麼多,我們的智慧這麼卑微渺小,要強求諸行圓滿根本上是不可能的。我也只能隨順因緣,憑著自己的本心盡自己的力量來做就是了。」
我已經將我自己最隱密掩藏的部分公諸於此,像是一艘漂泊航行多年終於找到卸貨港口的破舊貨輪。但是,「有些人、有些事,是注定見不得光的。一見光,不是寵就是辱。寵辱皆若驚,皆為大患。」由此而去的往後,是福是禍,就交給老天吧!
最後,更要感謝拾起本書將要開始閱讀的讀者諸君。弱水三千,但願裡頭有您所需所愛的一瓢,還請隨意取用。說是神話也好,連篇鬼話也罷,終究是:
「姑妄言之姑聽之,豆棚瓜架雨如絲。料應厭作人間語,愛聽秋墳鬼唱詩。」
忝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