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世紀一直到十九世紀末,雲一直瀰漫著西方繪畫中的天空。它並非單單是一個描繪性的主題,而是一個繪畫符號學的因素,它的功能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最初,它被用來使神聖事物出現在現實中(基督升天、神秘主義幻象等等,其作用正如戲劇中的機械道具;在文藝復興時期,它的功能變得模稜兩可,因為當時透視模式開始起調節作用。在這一背景下,雲的作用是遮掩住無法表現的無窮,同時它又指示無窮。這樣就保證了一種跟科學條件緊密聯繫在一起的繪畫機制的悖論式均衡。
在本書中探討的,是透過對符號能指╱雲╱的不同功能的清點,將傳統上歸於藝術的領域與職能,重新分配給處於表現結構中的科學與意識形態:其真正目的是要使藝術史重新找回它的體系性與物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