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之考題趨勢》
若從民國八○年代、甚或七○年代之歷屆國家考題來看,以往刑法之考法,大 概有一個模式:高普考試注重「名詞解釋」、司法考試偏向「案例分析」,而基層特考及各大學法研所則傾向於「各教授本人之獨門見解(也就是那種他自己的學生 才會寫的不公平考題)」。當時的刑法考試準備較易,只要背頌法條及專有名詞,再加上重要實務判例、判決及座談會、決議之熟悉即可進場解答。
不過,時代在變,環境也在變;就我粗淺的觀察,約從民國八十六年左右開始,刑法(包含刑事訴訟法)之考題風格為之大變。為何演變如此?大致有如下原因:
一、考試的人愈來愈多
這是個事實。隨著人口不斷增加、臺灣本身經濟的衰退致影響畢業生之從商意願;加上省政府之精簡作業等利空因素之總和,使得國家考試之競爭愈形激烈。即使 司法人員考試於近年來看似增額錄取,名額增加;但卻吸引了更多非法律系所之學生報考,導致錄取比例不增反減。針對考試競爭之愈形激烈,傳統考試之命題方 式已不足應付。
二、案例愈趨複雜
近年來治安的敗壞,犯罪手法亦不斷地翻新,已經嚴重影響刑法之案例思考。例如:以往很單 純的金光黨詐欺行為,隨著犯罪手法之進步,可能進展成結合對提款機之盜領行為;擄車或擄鴿勒贖,而不再只是擄人勒贖;又如電腦犯罪,更是拜科技之賜之新潮 行為。此等犯罪手法,均非以往準備方式所及因應。
三、學者之影響
民國八○年代後,國人出國留學蔚為風氣,以致出洋進修者 眾;相對的,新一代的年輕教授,大量出現。他們帶回新的思想,以及更新的思考模式,均異於傳統學界。尤其刑法的學術領域,新生代之學者多數學成於德國,異 於傳統刑法界承襲之日本刑法思想,想必考生在聽取學校教授或補習班老師授課時,多會提及如「德系競合論」、「日系罪數論」或「留德老師見解」、「留日老師 意見」等等術語。甚或少數幾位老師,為了建立自我體系,會大量的創造自我發明的名詞術語、及迥異於多數意見的個人獨(毒)家見解。在學術自由上,此關係個 人學術創作及意願思考,不應干涉;不過在考試價值上,卻也造成初學者的混亂及恐慌。這樣講雖然會得罪前輩,但這是事實。
本書特色
一、周昉老師詳細解析刑法總則各條文要義及修法重點,艱澀概念則以圖表呈現,幫助考生釐清觀念掌握重點。
二、分析比較刑法總則學說、實務、時事問題之各家見解,讓讀者不迷失在眾說紛紜的各家理論中。
三、刑法總則相關考題,按各章節重點,列入高、普考或三、四等特考試題,供讀者配合考試做重點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