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諸多國家考試以「刑法」作為主要應考科目,內容包含「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兩部分,雖說總則與分則的重要性理應平分秋色,惟若回顧學院或坊間的一般刑法學習方式,均以總則為先、分則次之,甚至有過度偏重總則的傾向,導致學習者對分則普遍僅存朦朧、片斷、殘缺印象。然而國家考試絕對不會只針對總則命題,應考時一旦遭遇側重分則的爭點,自然殘存亦末路、兵敗如山倒。不過令人驚訝的是,大多應考者皆錙銖於總則枝微末節的爭議,卻對分則具體核心熱點視若無睹,這種「蔚為風潮」的準備方法,虛費心神又事倍功半。我的刑法啟蒙恩師曾撰文道:「……,因此將刑法分則稱作是一個考驗我們奉行罪刑法定原則誠意的試煉場,亦不為過。」確實,總則作為刑法的靈魂,分則便是刑法的軀幹,有靈魂而無軀幹則未能附麗,有軀幹而無靈魂如行屍走肉,兩者勢必要一起學習,並且交互運作、應證,始能形神兼備。
相較筆者於總則教學中強調的「精要」,刑法分則學習上不外乎「解構」二字,將繁雜的法條逐一按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罪責、其他刑罰要件順序,作系統性拆解與歸納,以助讀者迅速理解法條、掌握爭點,這正是取名「刑法分則解構19講」的主因。本書採取講義形式,依據刑法分則的講授順序排列成十九大講次,書寫風格與「法律問題、思維導引、筆者叮嚀、鑑古知今」等單元設計,均沿襲本書姊妹作「刑法總則精要10講」,以保持閱讀的一貫性。
如同總則著作中設計的「刑法實例解題方法論」單元,分則中也針對眾多關鍵條文提供「實例書寫版型」,用以因應現代出題趨勢。筆者就考場上最常出現的分則罪名構思條文簡介,除可作答題時的開場白,也十分利於記憶與背誦。多年來批改考卷也讓我發現構成要件該當性是考生們掉分的最大罩門,不是要件落東落西、慘不忍睹,就是只抄寫法條而完全欠缺涵攝,有鑑於此,筆者特別在書寫版型中加入法條(大前提)與案例事實(小前提)間的涵攝,更在部分版型增加遇到爭點時的寫作模式,期望能有助苦無下筆對策的考生們。
語末,感謝出版公司眾同仁的辛勞與包容,與各部門夥伴合作絕對是一段極為美好的工作經驗,在此獻上最誠摯的謝意,並將本書成就歸功於你們。
陳奕廷 律師
序於上誠律師事務所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