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序
法理學是研究法律學的哲學思維方法,亦即研究「法律之道理」的學科,法律學研究者在研究各個部門領域的法律學科,最後均可歸納總結出某些法律思想與原理原則,這類法律思想與一般原理原則,再進一步歸納分析,即可導出許多法律所共通的思想原理,這類思想原理,即是法理學所研究之課題。
法理學的研究可以協助部門法學領域之研究者,以宏觀思考方法,研討法律制度之建構以及法律之解釋適用,以實現國家「良法善治」之治國理念,因此,可謂是一門「立法學以及法律解釋適用之方法學」,值得全體法律人共同研究。
法理學研究必須集合「古今中外」法理學說思想理論之精華,融會貫通,融合成一體而建立具有「真善美」的法學理論體系,必要時也應藉助於哲學思想乃至宗教哲學思想,以擴大視野,進入「天人合一」的至高圓滿境界。因此,本書利用第二版之際,再引經據典,參酌各家學說,進行補充,以尋求獲得各家智慧能量精華。
法理學可研討之議題,可謂海闊天空,無量無邊,本書無法全部加以分析探討,而有許多不完美之處,留待以後繼續精進研究。
本書仍有許多遺珠之憾,疏漏之處,在所難免,期盼各方賢達惠予雅正。
陳清秀謹誌
於國家音樂廳春水堂
中華民國1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