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專利評價與損害賠償──專利法制的最後一哩路
專利制度是個常生爭議的課題。爭議的來源,從知識與創新是否應該授予財產權的獨占行使,到國與國間存在著不同的產業生態與技術環境,因為專利擴大了國際比較優勢的差距,科技創新可以透過專利的排他權箝制競爭對手,改變市場的利基。越來越多的專利數量,以及各式專利聯盟的興起,使得不對稱的競爭益形明顯。
創新的質量與數量一樣重要。專利的世界裡,不好的東西,再多也沒用;好的東西數量少時,要成就大好,就必須有策略性的布局。大組織的資源多,創新內容多,然而無效的擴張與利用,只會步入大而不當的窘境,因此大者恆大,強者越強,在競爭的生態圈中,並非一成不變的定律。
專利作為無形資產,其關鍵在於品質與價值。權利品質決定了保護的力道,專利價值影響了資產的流通性,無形資產可以是無價之寶,也可能是毫無價值的財產權。然而由於法律賦予的獨占與排他權,加上專利制度在世界各國的進程不盡相同,專利在市場競爭的力道,因地而異。有些國家制度發展已久,訴訟費用也高,會增強專利的箝制性。尤其在美國,專利一直是高度動態的律法,加上市場夠大,因此專利在美國的價值是相對高的。相對地,如果市場小,或是智慧財產制度還在蹣跚起步,無形資產的價值,顯然會被低估。所以專利價值的決定,在市場價格機制中,糾結了法律制度所造成的交易成本。無形資產的合理對價,非如一般的商品,可以依循傳統經濟學「市場決定價格」的概念,而過往一直避免行政(如公平交易委員會)或司法單位介入價格之決定,隨著時空的轉變,經由法院判決或行政裁量專利對價,已是無可避免的作為。
不論是在智財先進或是剛起步的國度,創新的價格如果可以有客觀的評價,為參與市場競爭的供需雙方接受,無形資產所創造的正面與負面效益可以達到均衡。換言之,如果價格機能能夠降低法律工具負面作用,同時具有鼓勵創新的效用,對於已經全球化的專利制度,會有明確的引導功能,尤其損害賠償制度的運作,對於市場價格有高度的影響,是司法引領經濟行為關鍵的一環,對於完善無形資產的保護與利用,建制了最後一哩路。撰寫這本書的初始心,就是因為有如是之期待。
我國專利制度的施行,在全球化下智慧財產權法制和諧化之交互影響下,迄今累積了相當的經驗。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於2014年6月舉辦我國專利法制與審判之實證研討會,並於2015年由元照出版「台灣專利法制與審判實證」一書,將台灣智財法院成立六年後的專利判決進行綜合性的評估與個別重要議題的深入探討。接著在2017年7月出版了「台灣科技產業美國專利訴訟三十年之回顧」,對於專利制度於我國產業競爭發展的影響,不論是在國內或全球最先進的美國,都進行了量化與質性的實證研究,其中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的分析也包括在其中。在專利法律中與權利要件、侵害判斷相關的重要議題,尤其是進步性與均等論,我國法院已經開始步向穩健發展的方向,然而整體專利制度欲達於完善,目前在學理、實務及審判上欠缺一致性且可合理期待的關鍵課題,就是損害賠償的評估與計算。我們於2016年舉辦專利價值評估與損害賠償國際研討會,透過比較法之討論,結合台、美、德、日之實務運作及實證經驗,將專利損害賠償之議題與見解整合呈現。
一本新書完成之日,即是起算為舊書的第一天。我們深知新的議題還在持續進展,尤其是標準必要專利之價值與其在競爭法上之爭訟,方興未艾;以有涯隨無涯,本來就是研究工作者無法了卻的輪迴,然而為著出書只能讓寫作暫時告一段落。這本書能夠出版,要特別感謝李偉綺與呂柔慧兩位共同作者,他們是交大科技法律學院畢業的高材生。偉綺大學攻讀管理科學,在科技、管理與法律的跨領域整合相當傑出,柔慧的法律基礎紮實,治學與專業的造詣高,已經是執業律師。他們兩位對於專利損害賠償的研究下了很深的功夫,也將論文與我們相關的著述整理改寫,成為這本書的重要內容。能夠與年輕人一起寫作,對於專利制度能夠有所貢獻,是我們的機緣與榮幸。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院長
劉尚志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