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19世紀中,旅外日人首次接觸到西方收藏展示各式物件以傳播知識之場所,並將其名museum譯為「博物館」,專門關注視覺藝術的博物館則為「美術館」。中文沿用日文說法,也以博物館、美術館等詞指涉「對大眾開放,以取得、保存、研究、詮釋與展示人類及環境的有形和無形遺產,達成教育、研習與娛樂等目的的非營利機構」。國際博物館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useums)歷年增修博物館定義時都不忘強調,只要適用上述說明的機構,無論治理單位性質為何,都可以稱為博物館。
臺灣以行政法人的臂距模式治理藝文機構的首例,是一般稱為兩廳院的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自2011年臺灣通過行政法人法後,行政法人館所的設立正式邁向起飛期,過去幾年年度十大藝文新聞榜上,如「南美館參觀人次冠全臺 首度超越故宮」、「歷時17年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盛大開幕」、「文策院成立 兩個五年百億計畫讓臺灣文化成亞洲潮流」、「衛武營藝術中心盛大開幕 高雄蛻變為南部藝文重鎮」、「響應世界影音遺產保存 國家電影中心修復老片」等等相關報導皆與行政法人館所有關,同時亦有不少館所對未來是否行政法人化曾進行過可行性評估。然而,或許是因行政法人既非公部門、也非私部門的落點,實在令人陌生,因此現有的臺灣行政法人論述對此治理方式仍多側重於在地案例的應變及實踐紀錄。
為了深究行政法人政策理念及建構層面,梳理臺灣行政法人的政治啟迪,本書在觀察點的布置上,選定聚焦英國國立博物館,這主要是因為各國的法人博物館雖有因地制宜的特色,但臺灣行政法人的精神與英國的非部會公共組織最為相近,英國的大英博物館既是非部會公共組織,也是世上首間行政法人博物館,全面系統性審視英國國立博物館的架構、行事及影響,應能有助臺灣行政法人博物館經營之穩定與提升。
由於公共行政不是博物館人習慣的領域,所以第一部份的緒論只對非部會公共組織的脈絡簡要提引,旨在奠基及開展其後的討論。在第二部分的英國國立博物館董事會、人事、財務等章,博物館人所熟悉的典藏、研究、展示、教育等業務就會逐漸出現,博物館後臺治理如何支持前場運作的程序,也會逐漸清晰。第三部分的世界及臺灣博物館自主化的系譜,則試圖鋪陳各國公立博物館在新公共行政的理念下,如何配合政府組織變革方向轉進,期間又有怎樣的磨合及心得。
本書內容以博物館美術館為檢視對象,其中一些章節段落,之前也曾在《博物館學季刊》、《臺南美術》及《今藝術》雜誌發表,不過本書在定位上,更接近是一本企圖呈現行政法人內部相貌及整體重量的顯像手冊,希冀對非藝文類行政法人的管理也能夠有所幫助。
最後,感謝出版社典藏藝術家庭、在我寫作過程中大力幫忙的獨立策展人James Putnam、香港海事博物館前館長Stephen Davies、大英博物館研究員Irving Finkel、大英博物館有限公司零售總監Roderick Buchanan、英國皇家格林威治博物館前館長Kevin Fewster,以及其他選擇不具名受訪的諸位先進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