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是所有自然風景的起點,同時也是終點。」
羅伯特.麥克法倫一舉成名之作「聖母峰有我生平僅見最陡峭的稜線和最驚心動魄的懸崖。我心愛的……我沒辦法告訴妳,這座山讓我有多著迷。」這是1921年馬洛里在聖母峰營地上寫給愛妻的家書,幾天後,他在攻頂聖母峰的過程中,在離峰頂不遠的山坡上,永遠消失在一陣突然飄來的濃霧中。
本書就是試圖解釋怎麼會有這種事:一座山如何能夠全然「迷住」一個人?那樣非比尋常的強烈愛慕,如何能夠投注在終究也不過就是岩石和冰所堆起來的龐然大物上?那些父母、子女、丈夫、妻子,為何會把所愛之人輸給了山?這樣的著迷,並非馬洛里所獨有。越是文明、富裕的時代,就有越多人甘願拋棄平地舒適及所愛的一切,忍受各種精神及肉體痛苦,登上幾千公尺的高處。「為何登山?」成了最根本但也最難回答的問題,困惑著無數爬山及不爬山的人。
然而,人類登山,也不過是近代的事。在三個世紀以前,冒著生命危險去攀登高山,只會被視為精神錯亂,但人類一開始出於精神的需求和對美的愛好而開始登山,高山便開始對人類的大腦施展巨大且通常是致命的吸引力,讓無數人甘願以身殉山。
這股令人捨生忘死的迷戀,是如何在這三百年間形成?陡峭、荒涼、危機四伏等高山特質,如何在人類心中轉化成崇高、神性、超越等寶貴的體驗?人類又為何會對臨高的恐懼上癮,一再以性命追求這原本應全力避開的事?事實是,我們不但在高山的每道皺褶、岩層的每片剖面中看到地球久遠到令人暈眩的歴史,在高海拔的廣袤視野中得到神的眼界,體驗到自我感由於眼界擴展而變得更加強大,也同時遭受到攻擊:在山頂上,時間與空間的無邊無際使你顯得無足輕重。於是作者說:「那些爬上山頂的人,一半是愛著自己,一半是愛上自我湮滅。」
作者在無數登山紀實及自己的親身經驗中體悟:「山只是地質的偶發事件。山不存心殺人,也不存心討好人。山所具有的任何情感屬性都是人類的想像力所賦予。」人類所攀登的,不只是實質上的山,更是心中之山。因此,探究人類為何爬山才如此迷人。我們探究的,不只是冰雪及石頭,更是人類三百年來的內在風景,是人類的感知如何在面對高山時一層層積累、變得豐厚,是我們會因此而變得更加認識人類,以及自己。
得獎與推薦記錄「當你翻開麥克法倫傑出的《心向群山》時,時間會短暫停止,亙古的心緒湧現。你會成為時間之山上的攀爬者,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你闔上書頁時能平安歸來,帶著更深刻的靈魂歸來。」——作家/吳明益
★ 英國《衛報》首作獎Guardian First Book Award
★《泰晤士報》年度青年作家Sunday Times Young Writer of the Year Award
★ 毛姆文學獎Somerset Maugham Award■ 一種新的探索性寫作,甚至可能是新類型的誕生,不僅僅是無視分類——本書需要一個專屬的全新類別。——英國《每日電訊報》
■ 在為紀念珠穆朗瑪峰攀登五十週年而出版的所有書籍中,羅伯特‧麥克法倫的《心向群山》脫穎而出,是迄今為止最具見識、最引人入勝的登山文學之一……該書風格顯示了他既能大膽無畏,也能詩意縱橫。——《經濟學人》
■ 關於登山和登山者的書籍不計其數,而本是我讀過最好的和最不尋常的書籍之一。——《泰晤士報》
■ 我們共同的文化記憶中到處都是死亡山難的遇難者嗎?本書有一些令人著迷的東西,也有一個明智的前提,但是《心向群山》可能會讓康復中的登山上癮者追溯他們兒童期的所學所感,並站出來,與他們的詩意導師正面抗辯。——《紐約時報》
作者簡介:
羅伯特.麥克法倫Robert Macfarlane
才氣縱橫的劍橋文學院士,專長當代文學,也是英國史上最年輕的布克獎評委會主席。
能寫擅走,至今已走了一萬多公里,也爬過許多險惡的山,自述「我的腳跟到腳趾的量測空間是29.7公分。這是行進的單位,也是思想的單位」。
被視為新一代自然寫作及旅行文學的旗手,以大量出色的文學修辭(尤其是隱喻)極度延展風景意象及深度,層出不窮的感官描述創造出人的內在風景和外在風景不停親密交流的感受。創新的寫作語言帶動大量評論,並啟發了新一波的地方寫作。當代旅遊文學名家William Dalrymple在書評中便點評道:在這些(顯示了旅遊寫作生生不息的活力,以及旅遊文學為每個繼起的新世代重新創造自己的能力)的所有新作家中,有一個人特別展示了文筆出眾的旅行書仍然可以美得如此渾然無瑕。那個作家就是羅伯特.麥克法倫。
創作領域包括文學、旅行與自然,也熟悉地形學及生態學,同時還能主持紀錄片。
書籍凡出版幾乎必得獎,首部作品《心向群山》贏得《衛報》第一書獎、《週日泰晤士報》年度青年作家獎和Somerset Maugham Award。第三部作品The Wild Places同時獲得英國最重要的登山文學獎Boardman Tasker Prize和美國指標性的Banff Mountain Festival大獎,並改編為BBC節目。《故道》一書則獲Dolman Prize for Travel Writing。
譯者簡介:
林建興
台北人。平常工作日會花幾個小時翻譯,每隔一個星期也在雜誌上寫點旁觀編劇造夢者在電影界浮沉的感想。樂與不太淺白的書周旋,視為愛好文字又厭倦自我的絕佳消遣。譯有《被子》、《時光列車》、《第11本小說,第18本書》和一些零零星星的波拉紐。
章節試閱
【風景】
摘自第一章〈 著迷〉
這項變革如此的極端,以至於如今仔細想來,腦海中不免會再浮現有關於風景的一項事實,即我們對於風景的種種反應,主要是文化的成果。那也就是說,當我們看著一個景象,我們看到的並不是景象本身,而主要是我們認為自己看到了什麼。我們加諸於風景之上的一些特性,並不是風景本質上所擁有的(比如說野蠻,或者荒涼),而我們會根據這些特性去評價風景。我們「閱讀」風景,或者換個說法,我們借助自己的經驗、記憶,以及我們所共有的文化記憶,來理解風景的形式。雖然人類去到蠻荒之地,傳統上可說是為了逃避文化或者常規,但其實他們依舊透過相關的篩檢機制來感知蠻荒,就像他們感知所有事物的方式。布萊克(William Blake)就指出了這個真理。他寫道:「讓某些人喜極而泣的那棵樹,在另一些人的眼裡,只是無端擋在路上的綠色物體。」從歷史上來看,山岳也是如此。山岳數百年來都被視為無用的障礙,正如約翰生博士所輕篾戲稱的,是「頗為可觀的隆起」,如今卻被列為自然世界最極盡精巧的型態,令人愛到成痴,為之一死也在所不惜。
我們如今所稱的「山」,實際上是自然的型態加上人類的想像所合力構成──是一座心目中的山。而且人對山的所作所為與岩石和冰那樣實際的物體沒有多大的關係,甚至根本沒有關係。山只是地質的偶發事件。山不存心殺人,也不存心討好人。山所具有的任何情感屬性都是人類的想像力所賦予。山就像沙漠、極地凍原、深海、叢林和所有被我們浪漫化的荒野風光一樣,只是單純在那裡,而且還會繼續在那裡。山的物質結構會在地質與天氣的干預下日復一日逐漸重組,但還是會超越人類對山的感知,繼續存在。但山同時也是人類感知的產物,歷經數世紀,被人類想像成現今的存在。這本書試著要將解開那些想像高山的方式是如何隨著時間而出現轉折。
區分想像出來的事物與真實存在之間的差別,是所有人類活動的一項特點,但是在高山身上,這種區分表現得極為鮮明。石頭、岩石和冰,很明顯在我們伸出雙手觸摸時顯得桀驁不屈,但毫不抵抗人類心靈之眼的觀看,而地球上的群山往往比人類心中的群山更加頑抗不從,也更加致命地真實。正如荷索在安納普娜峰以及我在拉金霍恩峰的發現,人所凝視的、嘗試解讀的、夢想的和渴望的山,並非實際攀爬的山。實際攀爬的山是堅硬、陡峭、鋒利的岩石,是冰寒徹骨的雪,是極端的寒冷,是激烈到使你胃痙攣甚至失禁的頭暈目眩,是血壓急遽上升、噁心和凍傷,還有任誰見了都啞口無言的美。
【深沉時間】
摘自第二章〈巨大的石頭書〉
這些年來我登山時每每震驚於地質時間之深沉。有一回,艷陽天裡我爬在蘇格蘭盛產雲母的本勞爾斯峰山腰上,發現了一大塊方形的沉積岩,岩石背面青苔綠草叢生。我後退幾步,從旁邊細看,這一大塊岩石是由幾百層薄薄的灰色岩層組成,每一層都比床單更薄。我估計每一層都意味著一萬年的時間──一百個世紀被縮減在三公釐厚的岩層中。
在兩面灰色岩層之間,我注意到一線薄薄的銀色岩層。我把冰斧的鏟頭推進岩石裡,試圖撬開岩層。石塊應聲而裂,我得以把手指伸到岩石厚重的頂蓋下方,手指一提,岩石鬆開來,就在那,在兩道灰色岩層之間,那一公尺見方的棕色雲母在陽光下灼灼閃耀──也許這是幾百萬年來照在它上面的第一道陽光。就好像是打開了一口銀子都快溢出的箱子,也像打開一本書時發現內頁夾著一面鏡子,又或者像打開地板上的暗門露出一窖裝滿時間的寶庫,深得令人目眩,以至於我可能就一個倒栽蔥,跌了進去。
正如波納特一個世紀之前所說,登山的經驗,不僅是在空間裡向上移動,更是在時間裡往回探究。
【登高】
搞自第五章〈海拔:峰頂與視野〉
我有一回試著與外祖父聊他為什麼熱愛登高,為什麼窮其一生干冒生命危險去努力攀上那麼多峰頂。他並不真正明白我想問什麼,或甚至不認為那是個問題。對我外祖父來說,高度對他的吸引力超越言語所能解釋,或沒有言語能夠解釋。話雖如此,峰頂與視野何以有如此的吸引力去支配那麼多人的想像?也許就像丁尼生以微帶不理解的語調所描述的那樣──雖然山不時闖入他的詩中,但他並非生來嚮往高處的人,寧願在懷特島(Isle of Wight)度過他的假期──「高處有什麼樂趣可言……不就是又高又冷?」
我們或許可以這樣回答丁尼生的問題:簡單說,就是探索空間──往更高處去──是人類心靈固有的渴望。法國的空間與物質哲學家巴徹拉德(Gaston Bachelard)認為,對高度的渴望,是人類共同的本能。他寫道:「一個人類在他年輕時,在他起飛時,在他多產時,都想要從地球表面向上升起。跳躍是喜悅的一種基本形式。」確實,高度就等於優秀,這樣的思維深植於我們的語言當中,因此也深植於我們的思考方式之中。我們的動詞「to excel」(擅長)來自於拉丁文的excelsus,意思是「升高」或者「高」。我們的名詞「superiority」(優越性)來自於拉丁文中比較級的superior,意思是「在比較高的情況、處所或者地位」。「高尚」(sublime)一詞的原義是高聳、突出或升起。諸如此類。反之,許多貶義詞都與深度有關,例如:「低微」(lowliness)、「低劣」(inferiority)和「卑下」(base)等等,不一而足。我們用梯度來構建進步的模型。我們向上移動,或者向下沉淪。向上比向下更為艱難,但那只讓人更加讚賞向上。任何語境都不會說向下進步。大多數宗教都在一條垂直的軸線上運作,天堂或類似天堂的狀態都在上方,反之則在下方。所以,登高是接近神性的某種基本方式。
在近代,山頂已經成為成果與獎賞的世俗象徵。「登峰造極」就是到達最高成就。置身於「世界之顛」就是感覺好到無比絕倫。無庸置疑,到達山頂的成就感在歷史上一直是渴望登上高位的關鍵要素。這並不令人驚訝,有什麼比攀登一座高山更能直白地比喻成功?峰頂提供了可見的目標,山坡引領人一路向上挑戰。當我們走上山或爬上山,我們越過的不只是實際地形上的山坡,也同時越過奮鬥與成就的形上領域。到達峰頂讓人鮮明感受到戰勝了逆境,征服了什麼,雖說這個什麼是全然無用的。這是人類想像賦予峰頂的意義,也就是說,那不過是一堆岩石或者雪,卻由於地質學上的意外而登上比其他景物都還要高的地位;空間中的一組座標;幾何學上的虛構事物;毫無意義的一個點——正是這些大大助長了攀登產業。
……
登高有一個即使是最虔誠的平地迷也無法否認的效果:你可以看得更遠。從蘇格蘭西海岸的山頂,你可以極目遠望大西洋,看見地球的曲度,可以觀察海平面幽暗的邊緣在兩端彎曲。從高加索厄爾布魯士山的最高點,你可以向西遠眺黑海,向東直望裏海。從瑞士阿爾卑斯山的峰頂,你開始以罕見的激昂談論這個世界:義大利就在我左邊,瑞士在我右邊,法國就在正前方。你的地形測量單位突然變成了國家,而不是縣郡。確實,在晴朗的白天,唯一能夠限制你遠望的,是你視力的極限。否則你就是全景的、衛星的,可以看到一切的「我」,對麥克魯漢稱之為「浩瀚、吞噬距離的視覺空間」感到既驚且懼。而那是永難忘懷的感受。
巨大的高度帶來更巨大的景致,這是峰頂的視野賦予你的力量。但是從某方面來說,這樣的視野也會摧毀你。你的自我感由於眼界擴展而變得更強大,但也同時遭受到攻擊:在山頂上,時間與空間的無邊無際使你顯得無足輕重。旅行探險家威爾森(Andrew Wilson) 一八七五年在喜馬拉雅山上就強烈地感覺到這一點:
夜晚,置身於這些巨大的山岳之間,四周都是冰峰,而冰峰是天堂的主人,像星星一樣閃耀,難計其數。你仰望偉大的天體在深不可測的空間深淵中熊熊燃燒,你會以難以忍受又近於痛苦的方式,理解到實存世界的浩瀚無垠。我是什麼?跟這綿延的高山相比,所有這些圖博人是什麼?跟任何一群偉大的恒星相比,高山和這整個太陽系又是什麼?
這是人類的高海拔悖論:高海拔會提升同時也會抹煞個人的心靈。那些爬上山頂的人,一半是愛著自己,一半是愛上自我湮滅。
【風景】
摘自第一章〈 著迷〉
這項變革如此的極端,以至於如今仔細想來,腦海中不免會再浮現有關於風景的一項事實,即我們對於風景的種種反應,主要是文化的成果。那也就是說,當我們看著一個景象,我們看到的並不是景象本身,而主要是我們認為自己看到了什麼。我們加諸於風景之上的一些特性,並不是風景本質上所擁有的(比如說野蠻,或者荒涼),而我們會根據這些特性去評價風景。我們「閱讀」風景,或者換個說法,我們借助自己的經驗、記憶,以及我們所共有的文化記憶,來理解風景的形式。雖然人類去到蠻荒之地,傳統上可說是為了逃避...
推薦序
【推薦序〈時間之山的攀爬者〉(摘選)】
吳明益/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文
《心向群山》共分九章,二至七章結合了地球地質史(包括山與冰河),以及較屬於人文方面的探險史、園藝史、文學史、地圖學與人類學,兩者篇幅相當。其次是,作者在兩者間蒙太奇進了自己攀登拉金霍恩峰(Lagginhorn)、凱恩高姆峰(Cairngorm),穿越傑昂冰河(Glacier du Géant)、洛磯山脈(Rockies)……的自我經驗。
可以這麼說:缺少資料蒐集能力、美學的表現以及個人的親身經驗其中一項,這本書將魅力減色不少,失去讓人閱讀時彷彿親見聖靈與聖山的感受。詹偉雄在為《故道》寫的那篇〈砂礫、浪花、鬼、魂與路上的個性〉裡高度肯定麥克法倫,他認為在旅行文學中,這是:「幾近沒有匹敵者的孤峰之作。」「稍稍回想一下,上一回能有這麼巨大快感的閱讀經驗,要算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原因是他的作品「文獻縱深如此悠遠、地理規模這般弘大;人物行徑百般殊異,但心意卻又極其深邃——的人類心靈活動圖譜。」
經過十年山與文字的一再洗禮,麥克法倫的《故道》終至成熟是可以理解的事,但令我驚訝的卻是,二十八歲時寫的《心向群山》,對我的衝擊竟與《故道》幾近相同,也就是說,麥克法倫的寫作是一下子就挑戰傲岸的孤峰,隨即長時間在山脈間縱行橫越。
這本書在結構上的安排和他的文筆一樣有著深刻的自覺,麥克法倫從自己受「攻向埃佛勒斯峰」,最後消失在大雪中的馬洛里身影吸引出發,中間穿插各式材料,直到倒數第二章再以馬洛里的角度,寫成深具小說感的終曲。
原本我以為寫至這章即可,但麥克法倫再寫了一章續曲,寫的是他與友人攀登花楸峰,獨自在一處亂雪河道間,為那種「全然的孤獨」感到興奮不已,幾分鐘後卻與一隻野兔相遇的小事。
麥克法倫說:「這隻野兔除了後面的黑尾巴、胸前一小塊灰斑和耳朵上兩道黑邊之外,渾身雪白。牠以獨有的古怪步態動了幾步。後腿緩緩向前向上挪移下半身,幾乎高過頭頂。然後又停在那裡。我們在漫天飛雪中對峙了半分鐘,沉浸於暴風雪奇異的靜寂。我張著我結冰的小丑嘴巴,野兔展示茂密的白毛和晶亮的黑眼珠。」就在那一刻隊友出現,野兔立刻四腳猛蹬,沒入風雪中消失了。麥克法倫一直想著那隻野兔,突然若有所悟。
「我闖入野兔的路徑,正如野兔也闖入了我的路徑。」這一刻,麥克法倫體會到沒有生命是真正的孤獨者,也頓悟了山何以令自己著迷至此。
【推薦序〈時間之山的攀爬者〉(摘選)】
吳明益/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文
《心向群山》共分九章,二至七章結合了地球地質史(包括山與冰河),以及較屬於人文方面的探險史、園藝史、文學史、地圖學與人類學,兩者篇幅相當。其次是,作者在兩者間蒙太奇進了自己攀登拉金霍恩峰(Lagginhorn)、凱恩高姆峰(Cairngorm),穿越傑昂冰河(Glacier du Géant)、洛磯山脈(Rockies)……的自我經驗。
可以這麼說:缺少資料蒐集能力、美學的表現以及個人的親身經驗其中一項,這本書將魅力減色不少,失去讓人閱讀時彷彿親見聖靈與聖山的...
目錄
【推薦序|時間之山的攀爬者——吳明益(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文】
一 著迷
二 浩大的石頭書
三 追逐恐懼
四 冰河與冰:時間之河
五 海拔:峰頂與視野
六 走出地圖
七 新天堂新地球
八 聖母峰
九 雪中野免
【推薦序|時間之山的攀爬者——吳明益(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文】
一 著迷
二 浩大的石頭書
三 追逐恐懼
四 冰河與冰:時間之河
五 海拔:峰頂與視野
六 走出地圖
七 新天堂新地球
八 聖母峰
九 雪中野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