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美國市井小民
第一章 動物權利提倡者到底是誰?
動物擁有權利嗎?不同人有不同見解。有時人們因為對真相的看法不同,而給予不同的答案。例如有些人認為,貓和狗、雞和豬無法感知任何事;有些則相信他們可以。有時候,人們因為價值觀不同,而有不同的見解。例如,有些人相信動物若無法造就人類利益,就毫無價值可言;有些人則不這麼認為。當然,這兩種分歧都很重要,我會在後面進行討論。但是,上述兩種分歧都沒有討論到一個也同樣重要、而且是造成分歧的根本原因,那就是:關於動物權利的概念。
有些人認為動物權利的概念等同於善待動物。既然人類應當善待動物,那麼顯然可以推斷:動物擁有權利。有些人認為動物權利意味著免於暴力。既然人類不該殘酷對待動物,故也可以得到相同結論:動物擁有權利。既然有了這兩套理解動物權利的方式,為何提倡者與反對者還是吵個沒完?實在令人費解。
從正反方經常陷入激烈、針鋒相對的爭論來看,顯然這兩套常聽到的說法(人應該善待動物,人不該殘酷對待動物)並未能捕捉動物權利的真義。其實,動物權利的真正含意比這兩套說法簡單,也更有深度。
之所以說動物權利是個簡單的概念,是因為在最根本的層面,它只意味著動物有權受到尊重。而它之所以有深度,是因為它所涵蓋的面相非常廣泛。究竟有多廣泛呢?這裡有幾個例子可以說明,當我們學會尊重動物,世界將如何改變。
我們將停止為了肉品而飼養他們。
我們將停止為了皮草而殘殺他們。
我們將停止為了娛樂而訓練他們。
我們將停止為了研究而使用他們。
以上每個例子都說明著相同的道德邏輯——當我們了解人類如何剝削動物之後,就應該以終止剝削來承認動物具有權利,而非僅止於改善現狀。光是善待動物是不夠的,光是避免殘暴對待動物也是不夠的。不論我們為了吃、穿、娛樂還是探索而剝削動物,動物權利的真正含意是:讓牢籠消失,而非將牢籠變大。
不實的標籤
反對者認為動物權利的主張過於極端,因此他們總是將「極端主義者」(extremists)的標籤貼在動物權利提倡者的身上。反對者以這張措詞誇大的標籤,當做阻礙公開、公平討論的工具;換句話說,提倡者將不會有機會與反對者公開、公平地討論。
「極端主義者」和「極端主義」是含糊的詞彙。有一種認知是,極端主義者是指那些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人。摧毀世貿中心雙子星大廈的恐怖份子就是極端主義者,他們為達成目的無所不用其極,哪怕這意味著要造成數千無辜者的死傷。
動物權利提倡者並不屬於這種類型的極端主義者。我再重申一遍:動物權利提倡者不屬於這種類型的極端主義者。就連最激進的動物權利提倡者(如動物解放陣線「Animal Liberation Front」的成員)也相信,以動物解放之名採取的行動還是應受到道德規範,不對的事情就絕不該做。例如他們就反對出手傷人,更別說殺人了。
另一種對於極端主義者的認知,與人類的普世信念有關。在這種認知上,動物權利提倡者是極端主義者。讓我重申一遍:在這種認知上,動物權利提倡者確實是極端主義者。舉例來說,動物權利提倡者一直相信,為了娛樂而訓練野生動物表演是錯誤的。不過,在這種認知上,不只是我們,其實是每個人都會是極端主義者。為什麼?因為有些事情是所有人都會反對的。
譬如,當發生了強暴事件,大家都會是極端主義者——因為我們始終反對強暴。當發生了虐童案件,每個人都是極端主義者——因為我們始終反對虐待兒童。甚至,當出現虐待動物之事,我們也都是極端主義者——因為我們從不讚許這樣的行為。
我們很明白地看到一個事實,那就是:有些極端的觀點可以是正確的。動物權利提倡者之所以是極端主義者,是因為我們以普世信念去看待是非對錯,而我們不曾認為自己的想法有錯。因此,該探討的問題不是「動物權利提倡者是極端主義者嗎?」而是「我們是正確的嗎?」正如下文將揭示的,這個問題很少被公平地提出,更遑論被公平地回答了。這正是媒體與強大利益團體同謀,力圖確保不會發生的事情。
媒體
媒體是造成無法公平探討動物權利問題的阻礙之一。就像當前常見的現象,我們對於「真實世界」的理解,乃基於從電視裡或報紙上得到的資訊。這是危險的訊號。保羅・華生(Paul Watson,譯註:加拿大海洋環保人士)曾說:「媒體只關心四個面相:性、醜聞、暴力和名人。如果你的故事沒有上述元素,那就等於沒有故事。」他的描述也許誇張了些,但也有其真實性。飛機安全著地?這種事很難被報導,因媒體喜歡飛機失事。添加一些性、醜聞和幾個名人,混和攪拌之後,你的故事就具有擠進頭版新聞的份量了。不信的話,請看看今晚的新聞或明天的報紙吧。
由於媒體追求聳動的新聞,所以只有當動物權利的活動牽涉到不法或不可思議的事時,才能指望他們報導。例如動物解放陣線成員向某實驗室投擲炸彈,或是反皮草者朝時尚大師凱文・克萊的臉砸了一個派,這些才是一般民眾能看到或讀到的新聞。至於某皮草商店外所舉行的和平抗議,或某法律學院舉行的動物權演講,一向很難被報導。動物權利的消息若不夠驚天動地,對媒體來說就是不夠「血腥」。難怪大眾會將動物權利人士視為一群喀藥搞怪和社會適應不良的人,但這些形象往往是經由媒體過濾後,唯一成功傳遞給大眾的訊息。
特殊利益政治學
普羅大眾對動物權利提倡者的負面印象,不僅出於媒體追求聳動新聞的結果,也來自於依靠動物牟利的產業公關所提供給媒體的消息使然。我所說的「依靠動物牟利的產業」,指的是諸如肉品業、皮草業、動物娛樂業和生醫研究業等。替這些行業工作的人口徑一致,甚至用詞也一致地講述同一套故事,以詆毀他們共同的敵人:動物權利極端份子。
要找出這套故事在美國的最新章節在哪,其實不難。1989年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簡稱AMA)出版的白皮書《生物醫學研究之動物使用:挑戰與回應》(Use of Animals in Biomedical Research: The Challenge and the Response),在建議中指出:一定要讓大眾知道相信動物權利的人「不僅是反科學,而且他們(a)要對危害生命財產的暴力非法行為負責,(b)威脅了公眾的選擇自由。」動物權利提倡者被視為「激進者」、「好戰者」、「恐怖份子」和「反人類福祉者」;相反地,頭腦清楚、合情合理的正派人士是那些動物福利支持者,他們是為了人類福祉而人道、負責地使用動物。
AMA的策略既簡單又有煽動性,他們讓大眾把「用動物進行研究」的爭論理解為兩派間的一場戰爭,其中一派是憎恨人類、嗜好暴力的無知動物權利激進人士,另一派是真正擁抱人道精神、具有智慧與科學素養的動物福利溫和主義者。如此一來,人們就會唾棄動物權利提倡者,而所謂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的空論就會佔上風。
自從一九八九年起,AMA和其他生醫研究業的公關部門,就持續把指責動物權利提倡者和褒揚動物福利者的新聞稿、備忘錄、電子郵件訊息、記者招待會與各式網路資訊,直接提供給記者、編輯和新聞業主管。這是如何運作的?以下有個例子。
生物醫學研究基金會(The Foundation For Biomedical Research,簡稱FBR)自稱為「全美最悠久也是最龐大的組織,致力於透過提昇大眾認知,支持在醫學與科學研究中,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以提升人類與動物的健康。」FBR網站中有個名為「記者資源」的頁面,裡面包含了三個連結。
第一個連結是「專家意見」,其說明如下:「FBR是科學家與記者間的橋樑,鼓勵特殊、傑出和不間斷的新聞報導,使大眾對於在醫學與科學研究中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能有所認識和正確評價。當您需要引用美國學術界中某位專家的研究成果,請先聯繫我們。」
「鼓勵特殊、傑出和不間斷的新聞報導」,如此正向且吸引人,誰會反對這種說法呢?
第二個連結是「FBR新聞提示」,其描述為:「一份每月的內部情報,能提供記者撰稿點子,讓民眾對於在醫學研究中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有所認識與尊重。內容包括最新醫學發現概要,以及可靠的聯絡資訊。每個研究案例都顯示出,實驗動物是醫學研究不可或缺的要項。」
「在醫學研究中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這是「不可或缺的」。這一點也很難反對。
那麼第三個連結呢?這個連結是「動物激進主義」(Animal activism),其中FBR集結了「自一九八一年以來,所有以『動物權利』之名從事的已知犯罪活動紀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動物激進主義」等於「以『動物權利』之名從事的犯罪活動」,也等於「非法和暴力行動」。如果那就是「動物權利」所涉及的事情,那麼(除了支持犯罪、非法和暴力行動的人之外)還有誰可能贊同這種事?
這麼一來,我們得到了故事的主要結構:動物福利溫和派對抗動物權利極端份子;人道對待動物的聰明科學家們,對抗決心搞破壞、情緒失控的無知動物權利提倡者。這就是如FBR這樣的特殊利益團體所餵養給媒體的訊息。管用嗎?媒體有沒有因為像FBR這類的努力而做了偏頗的報導?在我回答之前,讓我們先想像一下:有一名認真的記者,四十來歲,幸運地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夫妻倆薪水足以支付生活開銷,兩個孩子也上了有名的大學。生物醫學研究是他負責的採訪路線之一,他每個月都會收到FBR內部情報,每天都收到支持動物研究的「專家們」所寄來的最新權威引述;而每過一段時間,他也會收到一份「以『動物權利』之名從事犯罪活動」的更新清單。
我們捫心自問:這位記者會公正地報導「動物研究之最新醫學突破」的機率有多大?是否可能會稍稍向特定一方靠攏?我們是否該提起,報紙的廣告大戶裡,就有依靠動物牟利的產業,包括FBR所代表的強大經濟利益團體(例如製藥大廠)?或者,我們應該提及,那位記者提撥的退休金,也像報紙發行人和編輯人員的退休金一樣,有很大的比例被拿去投資這些行業?難道我們真的可以認為,當客觀地思考這件事,「動物研究之最新醫學突破」被公正報導的機率是一半一半嗎?
也許有些人會回答「是的」,但是經驗告訴我,這些人是少數;大部分的人,一旦了解牌局是做牌的結果,就會理解新聞業的報導方式。還記得古老的諺語「誰出錢,誰點歌」 嗎?就算如今收費的吹笛者已不復見,但諺語中的真理從未過時。很明顯的事實是,許多人對動物權利有著一種負面印象,其主要原因是媒體把動物權利提倡者給抹黑了;而多數媒體之所以做出負面報導,是因為他們不斷被財大氣粗、靠動物牟利的產業發言人灌輸了負面訊息。一旦我們稍作思維,就不會感到訝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