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憲政現在處於什麼階段?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尤其是隨着互聯網的興起,中國公民的憲法與法律意識得到極大提高。在遇到公權濫用的時候,愈來愈多的公民懂得運用憲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即便是農民也早已超越了封建莊園時代,現代農業面向廣闊的市場並涉及諸多法律關係;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城鎮化和土地徵收是典型的憲法問題,村民自治和基層人大選舉更是憲法賦予的政治權利,而愈來愈多的農民開始意識到政治權利對於保護財產和經濟利益的重要性。2013年5月,部分御用文人發表反憲政言論遭遇鋪天蓋地的批駁和譏諷,可見憲政已然成為相當多數的公民共識。因此,憲法實施的第一個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同時,在公民護憲運動中,湧現出一批敢言敢為的法律人、媒體人和自由職業人士。他們出於正義感和職業道德,冒着風險身體力行推動憲法和法律的實施。雖然這一批人數量不多,但是受到社會各階層的普遍肯定,已經形成了一個積極推動憲政改革的維權核心。維權核心的形成有助於減少維權行動的成本,增加維權成功的機會,並對於更多的公民參與其中發揮榜樣示範效應。如果政府放鬆管制、開放言論、維護公正,那麼目前相對脆弱的維權核心將迅速發展壯大,由此可見,憲法實施的第二個條件已部分成熟。
然而,儘管民間的憲政呼聲不斷高漲,官方仍然拒絕主動實施憲法,政府內部甚至聽不到一點回應民間呼聲的迴響,官民之間在憲政改革立場上嚴重對立,公民對憲政的有限訴求和壓力未能打通影響政府決策的政治渠道。在各級各地選舉幾乎全部走過場的今天,選民意志對國家決策完全不發揮作用,這種情形是一點不令人驚訝的。鑒於此,我們不得不說,憲法實施的第三個條件尚未有破冰的跡象。今後中國民間憲政的重點和難點,均在於如何推動政府承認憲政、實施憲法,捨此別無他途。
雖然憲法是為我們每個人而立,但是要享受憲法賜予的恩澤,我們還須要付出相當艱苦的努力。換個角度看,憲法權利是賦予公民的;我們自己首先要成為公民,才有資格享受憲法賦予的自由。固然,政府不願主動施行憲政,憲政改革之路必然困難重重,但是這不等於說我們公民只能無所事事,坐等某個開明領導出場。恰好相反,中國改革的經驗和教訓表明,良性改革都是被民間「倒逼」出來的。如果我們不能為憲政改革準備成熟的社會條件,那個萬人矚目的開明領袖永遠不會降臨。
其實在當代中國,每個人都有發聲的能力、行動的空間。在網絡時代,我們至少有相當充分的言論自由和有限的新聞自由,政府也極其注重自己的社會「形象」,因而眾人發聲就足以讓政府重視民意。即便選舉不真實,但是選票畢竟在我們手中,是否投出屬於自己的一票是每個人的自由選擇,政府並不能剝奪或干預。如果有足夠多的選民站出來投票,那麼原本無意義的選舉將變得愈來愈有意義,實質變革即從此開始。
本書的出版承蒙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朱國斌社長的大力支持,責任編輯陳小歡等耐心校讀了全稿,在此一併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