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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抄錄檔案契約文書(1)(10冊合售)的圖書 |
臺灣總督府抄錄檔案契約文書(1)(10冊合售) 出版社: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5-04-30 語言:繁體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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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地籍謄本,大概是現代臺灣人民,進行土地權利移轉與設定時,普遍的經驗與記憶。然而,政府掌控完整的地籍資訊、提供具公信力的證據書類,其實是進入二十世紀才有的事,在此之前,民間社會解決土地糾紛、及土地權利關係判準的重要依據,便要依賴土地契約。西元一九○四~五年間,臺灣總督府在進行「地租改正事業」、「土地整理事業」和「土地登記事業」的過程中,為了確立土地業主權,於是由政府官員將各式民間呈繳的證據書類加以抄錄保存。後來,這批地契收入了《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永久保存」與「十五年保存」中的「財務門/土地類」中,估計共有一萬五千餘件。這次文建會與遠流合作出版的【臺灣總督府檔案抄錄契約文書】第一輯十冊,即是取自當中的二○○七件,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立臺中圖書館委託臺灣大學李文良教授執行之「國家文化資料庫──臺灣總督府檔案收錄之古契約文書調查蒐集計畫」的部分成果,並由東吳、政治、暨南、東華以及逢甲五所大學的標校團隊進行編輯與校對。在傳統中國社會中,契約文書的締結十分普遍,目的是在某一限定範圍的團體內,針對某事項規定參與者的權利義務關係。契約的公信力主要來自於民間社會裡地方菁英或家族重要成員,以保證人之身分,在文書中共同署名,一旦發生糾紛時,這份契約以及其背後龐大的締約家族或聯盟,便成為官府衙門長官在進行仲裁時重要的憑判依據。而在種種契約文書之中,又以土地契約最多,因為肇基於土地的農業活動是臺灣傳統社會中最重要的經濟活動。土地契約不但是構築與支撐傳統民間社會之基礎,也是維持土地秩序的重要表徵。透過現存龐大的土地契約文書,我們不但可以細緻地重建臺灣開發史、釐清租佃關係,更可據以理解傳統中華帝國的社會秩序構造。而且,這些資料異於龐大的官方文書,不但是民間社會自己的文字記錄,可以幫助我們深入鎖定某些地域社會的發展歷程,更有助我們理解一世紀前台灣社會的經濟活動及在清帝國之下的社會秩序結構中的地位。假使我們再把視野放大些,將婚姻、收養、金融、鄉約等不同類型的文件也納入「契約文書」的範疇,那麼,我們便可以藉由契約文書細緻重建清代臺灣的社會史,有效推進臺灣研究的學術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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