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政府施政之公開與透明,乃是國家邁向民主化與現代化的指標之一。政府資訊公開法(以下簡稱本法)自94年12月28日公布以來,即將屆滿5年,為使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能確實認識現行法令,減少適用疑義,實有加強宣導之必要,以提升資訊公開效能,呼應 馬總統「2008年新世紀人權宣言」所列「人人有要求資訊透明的權利」。
本部於95年曾編印本法問答手冊,惟近年來本部相關函釋增加不少,擬彙整本法施行後之函釋,依條號順序重新增編印刷,除分送中央及地方機關,做為執行本法之重要參佐資料外,並將本書電子檔,放置於本部網站www.moj.gov.tw/【首頁/資訊公開/政府資訊公開服務/法律、解釋彙編與宣導參考文件】項下,以供各界瀏覽下載,達到宣導之效。
本手冊收錄之函釋僅供參考,各機關適用本法時,自應依具體個案本於職權審認之;如訴諸行政救濟,當以訴願決定書或法院確定判決為準。又囿於編輯時間及校正人力有限,已力求編印無誤,若有疏漏諒難避免,尚祈各界先進不吝指正。